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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公諫徵犬戎》文言文原文註釋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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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祭公諫徵犬戎》文言文原文註釋翻譯

祭公諫徵犬戎

穆王將徵犬戎①,祭公謀父諫曰②:“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③,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④。是故周文公之《頌》曰⑤:‘載戢干戈⑥,載櫜弓矢⑦;我求懿德⑧,肆於時夏⑨。允王保之⑩。’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翟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

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脩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徵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闢?,有攻伐之兵,有徵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於德,無勤民於遠。

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徵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吾聞夫犬戎樹槨,能帥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聽,遂徵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詞句註釋

①穆王:周天子,名滿。康王之孫,昭王的兒子。犬戎:我國古代西方民族名,即昆戎。商朝和周朝時,在今陝西涇水渭水流域遊牧。

②祭公謀父周穆王的大臣,封於祭,故叫祭公。謀父是他的字。祭(zhài),父(fǔ)。

③戢(jí):聚集,收藏。時動:按照一定的季節行動。如春夏務家,冬於講武。

④震:懼怕。

⑤周文公:即周公,“文”是他的諡號。周公是周武王的弟弟,名旦,也稱叔旦。

⑥載:語助詞,無義。干戈:兵器名。

⑦櫜(gāo):古時收藏弓箭的袋子。這裏用作動詞,把弓箭收藏起來。

⑧懿德:美德。

⑨時:是,這。夏:中國。

⑩允:信,相信。王:指周武王。

?茂:通“懋”,勉勵。德,道德。

?阜(fù):大,多。

?鄉(xiang):所在。

?滋:增益,加多。

?不窋(zhú):古代周族部落首領。

?緒:前人未完成的事業、功業緒功緒業繼未盡之緒。

?恪:恭敬、謹慎。惇:敦厚。奕世:累世、代代。忝(tiǎn):辱、有愧於。

?要通“邀”,希求。

?闢(pì):法、條例。

?頓:破壞。

白話譯文

周穆王將征伐犬戎,祭公謀父勸阻說:“不行。先王顯示德行而不炫耀武力。兵力是儲存起來到一定時候動用的,一動用就使人畏懼;炫耀武力就會濫用,濫用就不能使人畏懼。所以周文公的《詩經·周頌·時邁》說:‘將兵器好好收藏,將弓箭藏在皮囊;我們君王尋求美德,施予這華夏之邦。君王定能保持天命久長。’先王對於百姓,努力端正他們的德行,使他們的性情更加寬厚;擴大他們的財源,改進他們的工具;指明利害的方向,用禮法整頓他們,使他們追求利益而避免禍害,懷念恩德而畏懼威力,所以能保證周王室世代相承,日益壯大。從前我們先王世代做農官之長,服事虞、夏兩朝。到夏朝衰落的時候,廢除了農官,不再致力於農業,我們先王不窋,因而失去了官職,隱藏到戎狄中間。他仍然不敢怠慢祖業,時常稱道祖先的功德,繼續完成祖先留下的事業,研習祖先的訓令和典章;早晚謹慎勤懇,忠實地遵守,誠懇地奉行,世代繼承祖先的功德,不辱前人。到了武王,發揚前代光明的德行,再加上仁慈與溫和,事奉神靈,保養百姓,莫不歡欣喜悅。商王帝辛,大爲百姓所憎惡,百姓不能忍受,欣然擁戴武王,在商朝國都郊外的牧野地方作戰。這不是先王致力於武力,而是爲了盡力體恤百姓的痛苦,除掉他們的禍害。先王的制度:王畿以內五百里的地方稱甸服,王畿以外五百里的地方稱侯服,侯服以外至衛服以內的地方稱賓服,賓服以外的蠻、夷地方稱要服,要服以外的戎、狄地方稱荒服。甸服地方的諸侯供給天子祭祀祖父、父親的祭品,侯服地方的諸侯供給天子祭祀高、曾祖的祭品,賓服地方的諸侯供給天子祭祀遠祖的祭品,要服地方的諸侯供給天子祭神的祭品,荒服地方的諸侯則朝見天子。祭祖父、父親的祭品一日一次,祭高、曾祖的祭品一月一次,祭遠祖的祭品一季一次,祭神的祭品一年一次,朝見天子一生一次。這是先王的遺訓。如有不逐日進貢的,天子就修省內心;有不按月進貢的,天子就修明法令;有不按季進貢的,天子就修明禮儀;有不進歲貢的,天子就修明尊卑名分;有不朝見的,天子就修明德行。這幾個方面依次做到而仍有不來的,天子就修明刑法。這時就有懲罰不逐日進貢的,討伐不按月進貢的,征討不按季進貢的,責備不進歲貢的,曉諭不來朝見的。這時也就有懲治的法律,有攻伐的軍隊,有徵討的裝備,有嚴厲譴責的命令,有用文字曉喻的文告。發佈命令,公佈文告,而再有不來的,天子就在德行上增強修養,不讓百姓到遠方去受苦。所以近處的諸侯無不聽命,遠方的諸侯無不歸順。大畢、伯士一去世,新即位的犬戎國君就帶着貢品前來朝見,天子卻說:‘我一定要以不享的罪名征討他’,並且向他炫耀武力,這樣做恐怕會廢棄先王的遺訓,而使朝見天子之禮瀕於破壞吧?我聽說那犬戎國君秉性敦厚,能遵循祖先的遺德,遵守終生朝見一次之禮,專一不二,他們會有防禦我們的準備的。”穆王不聽,去征戰犬戎,只得到四隻白狼、四隻白鹿帶回來了。從此以後,荒服地方的諸侯就不來朝見了。

作品鑑賞

《史記·周本紀》記述:

“古公亶父復脩后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財物,予之。已復攻,欲得地與民。民皆怒,欲戰。古公曰:‘有民立君,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爲攻戰,以吾地與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爲。’乃與私屬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於岐下。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築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樂之,頌其德。”這段故事是說:古公亶父是周王朝的奠基人,被稱爲周朝的“太王”,是歷史上的著名賢王。古公亶父原是一個小國豳國的國君。當時,西北邊地的戎狄進攻豳國,“欲得財物”。給了財物以後,他們還不滿足,又要再來進攻,欲得地與民。豳國百姓被激怒了,紛紛主張打仗。這時,古公說:“老百姓擁立君主,是希望君主保護老百姓的福利。現在戎狄想來攻打我們的目地,是因爲我有了土地和老百姓。老百姓在我這裏和在他那裏,只要生活的好,那有什麼關係呢?現在老百姓們爲了我個人的原因去打仗,用殺死別人的父子的手段去達到我當君主的目地,這樣的事,我不忍心去做!”(原文:有民立君,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爲攻戰,以我地與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爲。)因此,古公亶父只帶了近親私屬一羣人,學他的祖先不窋一樣,離開豳國,遷徙到梁山西南的岐山之下定居。古公亶父的這個舉動被老百姓知道了,不僅原來豳地民衆扶老攜幼,離開戎狄而追到岐山來,照舊跟着他。而且附近的鄰國,也久仰古公的仁義賢名,都來歸附於他。所以,老子依據古公亶父的事蹟寫成了第三章的“使民不爭”。象古公亶父那樣,他爲了民衆遠離戰爭,不爭而退讓到可以不要國家豳,不戰而退從豳到了周原。他最終贏得了民衆的心,他最終不爭而成不戰而勝!顯然,周穆王攻打一個叫犬戎的民族,是周失德的開始。左丘明的《國語》從西周穆王寫起,大概是因爲周穆王是西周失德的第一個君王罷!

附加說明:京城五百里以內爲邦內;離京城五百到一千里的國爲邦外;一千里到三千五百里的國爲侯、衛;三千五百里到四千裏的國爲蠻、夷;四千裏以外的國爲戎、翟。甸服:爲王朝服役,供應周王朝每天的宗廟祭祀;侯服:每年必須朝見周王朝,供應每月的祭祀;賓服:必須納貢供應每季的祭祀,二到五年朝見一次;要(yāo)服:必須供應每年的祭祀,每六年朝見;荒服:每任國王必須朝見一次,表示臣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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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是中國最早的一部國別史著作。記錄了周朝王室和魯國、齊國、晉國、鄭國、楚國、吳國、越國等諸侯國的歷史。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前990)西征犬戎(約前947年),下至智伯被滅(前453年)。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宴饗、諷諫、辯說、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