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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的假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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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假借字是漢字造字的一種方法,未有其字先暫借用其他字。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甲骨文中的假借字,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甲骨文中的假借字

假借是“六書”之一,“六書”一詞始見於《周禮·地官·保氏》,被列爲教養國子的“六藝”之一。先秦文獻中許多關於文字的說解,如《左傳》的“止戈爲武”、“反正爲乏”,《韓非子·五蠹》的“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公”等,都可證明當時已有文字學的研究,“六書”可能是那時就出現的理論。但到西漢末年之後,纔出現了對其進行的詳細的闡釋。劉歆的《七略》、班固的《漢書·藝文志》將六書定爲“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註、假借”;許慎《說文解字·敘》的命名是“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註、假借”,更對每一條進行了詳細的定義,正式建立了完整的六書理論,這一理論在之後的文字學研究中始終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六書理論是以小篆和古籀文字爲基礎建立的,用此一理論來分析年代上更早的甲骨文,想必會對整個文字系統的發展情況產生一些新的認識。

假借是漢字研究的重要課題,是漢字發展的一個階段。陳夢家先生說:“象形、假借、形聲,並不是三種預設的造字法則,只是文字發展的三個過程。”①是很有道理的。假借的產生可能早於殷代,但限於已知的最早的漢字是殷商甲骨文,所以以甲骨文爲材料的假借研究姑且可看做假借的溯源,反之,假借的探源又可對早期漢語和漢字的發展演變有所助力。

  一、假借研究概況

從許說奠定六書理論基礎開始,歷代學者的研究就不曾間斷過。關於假借的研究,宋元明時期有徐鍇、鄭樵、代侗等,清代有戴震、段玉裁、朱駿聲、王筠、王引之、孫詒讓等,現代有馬敘倫、唐蘭、楊五銘、裘錫圭、蔣禮鴻、王寧、劉又辛等,都對假借的理論進行過自己的分析和闡發。

學者對於甲骨文中的假借字,進行過一些字數、字頻的統計,以及用字情況的分析等。比如姚孝遂先生在以《殷虛書契菁華》第一頁武定時期的卜辭爲材料分析了每個字究竟是用爲本義、引申義還是假借義,統計出的23個字中,假借字爲17個,佔74%,結論是所有的甲骨卜辭中假借字“大體上都是這個比例”②。李孝定先生以《甲骨文字集釋》所收甲骨文爲基礎,選取其中確知了形音義的1225個字,分析得出其中有129個假借字,比例爲10.53%,他認爲:“甲骨文裏有了不少假借字,雖然形體只有一個,但本義和借義截然不同,自然應當兩個不同的文字看待。”③李玉潔先生以《殷契粹編》的全部20856個字爲材料,統計得出其中假借字出現了12701次,佔總字數的61%。鄒曉麗、李彤、馮麗萍《甲骨文字學述要》以徐中舒主編的《甲骨文字典》中所收的2703個字爲對象,統計出假借字540個,認爲不少於46.5%。鄭振峯先生對《甲骨文合集》進行篩選考察,在1481個字中確定假借字1229個,比例爲83%。陳年福《甲骨文詞義研究》中的觀點是將本無其字的看做假借字,和本有其字的通假字區別開來,並分析認爲甲骨文中有80個假借字。這些結論各不相同,主要原因既有材料選取的不同,又有各家對假借概念的界定不一致。假借字在甲骨文中字頻較高這一點,從各家的結論中都可見一斑。然而假借字究竟該如何界定,其內部怎樣構成如何分類,這些因素使得甲骨文字中假借字的比例和分佈究竟如何這一問題不只停留在字頻統計這個層面。

  二、假借的界定

許慎對假借的定義闡述的較爲簡單:“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只包括“本無其字”的。後世學者對假借的定義莫衷一是,爭論的焦點在於引申應不應該算在假借之內,還在“假借”和“通假”這兩個術語上有頗多爭論。較爲一致的看法是:假借有本無其字和本有其字兩類,本無其字者謂之假借,本有其字者謂之通假。

  三、甲骨文假借字的分類

對甲骨文中的假借字,學者多從三個層面進行分類。一是假借字的意義類別,普遍的看法是分爲專名假借和一般詞彙的假借兩種,其中又以專名假借的數量更多。甲骨文中的專名主要包括人名(貞人名、婦名、子名、侯伯名、人牲名、先王名、先臣名等)、地理名(地名、水名、城邑名、星名等)、方國名、祭名。除了專名假借字之外,其他詞彙則是一般詞彙。相對於專名來說,一般詞彙處於核心的地位,更能反映一種語言的面貌。甲骨文的一般詞彙中,假借字的比例相對較少,有學者統計得出比例約爲10%,④且基本集中在虛詞、干支、數量、方位等一些表示抽象意義的詞中。由於抽象的詞義很難用象形、指事和會意等方法來表達,故只好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替代。從文字學角度來看,專名假借大部分是臨時性的假借,隨着專名的發展變化,這些假借關係可能也會發展變化,甚至逐漸消失中斷。比如“乙酉卜,內貞,子商基方?三月”(《甲骨文合集》06570)中“卜”和“商”假借爲人名,“乙巳王卜,貞,田木,往來無災?王佔曰:吉。”(《甲骨文合集》37364)中的“木”假借爲地名,“癸未王卜,貞,旬無禍……徵人方?”(《甲骨文合集》36502)中的“人”假借爲方國名,這些假借關係隨着所代表的詞義在語言中的消失而中斷。而一般詞彙由於長期的使用,其中的假借字也逐漸固定下來,成爲漢字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比如“舊”本義是鳥名,假借爲新舊的“舊”;“在”本義是“象草木初生”,假借爲介詞“在”;“巳”本義是幼兒形,假借爲表干支的.“巳”等。這些字由於使用的頻率較高,假借關係較爲穩定,有些假借義甚至取代了本義的地位成爲其字的唯一意義。

第二個層面是假借字本義和假借義的使用情況。這一層面也基本分爲兩種,第一種是即有本義,也有假借義的假借字,同一個字既有本義或引申義的用法,又作爲假借字使用。鄭振峯先生統計得出這類假借字佔總字數的18%。⑤如“目”字,“貞王其疾目,貞王弗疾目”(《甲骨文合集》456)。用本義眼睛,“甲子卜,翌日乙王其田目無災”(《甲骨文合集》33367),假借爲地名。又“自”字“有疾自,隹有蚩”(《甲骨文合集》11506),用本義鼻子。“貞御自唐、大甲、大丁、祖乙百羌、百牢”(《甲骨文合集》00300),借爲介詞“自”。第二種是卜辭中不記錄本詞,只有假借用法的字。鄭振峯先生認爲這類假借字比較多,佔總字數的65%。⑥這類字又可以分爲兩種,一種是字形取象較爲明確,但卜辭中沒有用本義的例子出現,比如像“橐”形的“東”字,卜辭中只有表示方位的假借義,其他幾個方位詞也是同樣。還有像兵器形的“我”字,卜辭中只有假借義出現。另一種是取象不明的,比如“帝”、“光”等字,構形取象不可考,卜辭中使用的是假借義。   第三個層面是本有無其字。本無其字就是許說中所謂“依聲託事”,這類字在卜辭中比較多。本有其字指的是書寫時由於習慣或其他原因不使用本字,而使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替代的字。

  四、甲骨文假借字繁榮原因

文字是記錄語言的書面符號系統,是在語言的基礎上產生的。在沒有文字之前,語言的表現形式就是聽覺上的,文字出現之後纔有了視覺上的表現形式。文字作爲語言的視覺記錄,其產生和發展之中受語言的制約。當句子不能依靠象形字完整記錄下來時,迫於日常使用的需要,字符表音成了先民的一種選擇。人們把表意的字符用在音同或音近的字的位置上替代那個字來記音,來達成聽覺上的溝通。象形、指事、會意等記錄具體可見的事物或意義的造字方式相對更早出現,有形可像的事物最先轉化成爲文字符號,然而無形可像的抽象實詞,專有名詞和虛詞卻難以用這種方式創造。所以借用象形字這樣形音具備的符號作爲表音符號,才產生了假借字。在跟圖畫有明顯界限的象形字產生的初期,假借字便產生了。裘錫圭先生說:“跟圖畫有明確界限的表意字的開始出現和假借方法的開始應用這兩件事,在時間上不會相距很久,很可能基本上是同時發生的。”⑦在這個階段,象形字量很少,然而隨着象形字的增加,假借字的數量也在增加,運用頻率提高,逐漸有了約定俗成的原則,假借字走向了成熟。甲骨文時代的假借字就已經發展到了這個階段,不僅數量較多,而且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律,比如本義武器的“我”已經固定爲第一人稱代詞的假借義,方位字、干支字等也都固定下來了。

  五、甲骨文假借字的作用

1.促進新字的創造。假借字借形記詞,對漢字字數的增加有制約作用,但又增加了被借字的負擔,使得同形異義字、同形異音字增多,降低了字符的區別度。這在一定程度上會促進新字的創造。爲了避免本子和借字混淆,“依聲託事”向“以形別義”轉變,產生了大批形聲字。

2.解決了字少詞多的矛盾,彌補了表意文字系統的不足。甲骨卜辭記錄的是以當時口語爲基礎的書面語言,而記錄這一語言所使用的文字符號是以“據義構形”的原則創造的。這種表義文字無法完整地把語言中的句子按照語法順序逐一記錄下來。假借字的大量出現,解決了表意漢字自身不能解決的問題,完善了漢字記錄漢語的功能。

3.促進漢字語音系統的形成。表意和表音是文字記錄語言的兩種最根本的方式。形聲字出現之前,甲骨文字基本可以分爲兩類。象形、指事、會意爲一類,通過具體的符號標示事物的關鍵特徵或者以意相合,它們是漢字的構形表意造字法。而假借的性質則不相同,它通過借形表音的方式記錄語詞,是漢字的借形表詞發。假借字的出現將表音的方法帶入了漢字系統,更促成了形聲字這一重要構字方式的興盛。

4.對漢字字義的變遷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假借是借形記音,當一個字形被借用之後,往往對這個字本義的發展變化也會產生一定影響。比如一個字被借用以後,不再表示本義,字形反而成爲借義的專用,像借爲副詞詞義流傳而本義的“腋下”之義反而喪失後的“亦”字就是這樣的例子。

  六、甲骨文假借字衰落方式

假借字在甲骨文時代發展到巔峯,後來逐步被形聲字取代,新造漢字也很少或者不再使用假借的方式產生。假借字保留下來的,基本都是一些虛詞,成爲一種漢字發展階段性的產物。假借字衰落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由於所記專名或一般詞彙的消失或變遷而中斷了假借關係,另一種是通過一定的方式演變爲形聲字。第二種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添加表義偏旁表示本義。比如甲骨文中“州”的本義是水中的陸地,秦漢以後被借表示地方行政單位之後,假借字“州”加了義符“水”表示水中陸地的本義,類似的還有“其”和“箕”、“它”和“蛇”等;添加表義偏旁表示借義。比如“才”本義是草木初生,借用表示“在”義,後加表義偏旁“土”變味了形聲字,而假借義的“才”逐漸廢止,類似的還有“隹”和“唯”,“象”和“像”等;不用原有假借字字形,另取聲符和義符造形聲字表示本義。比如“而”本義鬍鬚下垂,假借爲虛詞後另造了新的形聲字“須”表示本義。

  七、由假借字看甲骨文字的性質

對於甲骨文字的性質,各家有不同的看法。陳夢家先生《殷虛卜辭綜述》中將對甲骨文字的分析放在整個文字發展的框架中,從甲骨文字本身看文字的發展史。他認爲:“形聲字的構式、形符與聲符居於同等的地位,所以不能成形聲爲聲符文字。我們可以說象形、象意是象形文字,稱之爲圖畫文字是不妥當的。”⑧他認爲假借字必須是文字的基本類型之一,是文字與語言聯繫的重要環節。象形、假借和形聲是在以象形爲構造原則下逐漸產生的三種基本類型,是甲骨文的基本類型。“由於漢語的特點,漢字乃以象形開始,而在發展成形聲以後仍未完全失去其象形的本質”⑨,“若把今天的漢字和甲骨文作比較,儘管已經過了三千年的演變,然而基本上是相同的。也就是說,漢字在武丁時代已經大致定型了,……武丁以後三千多年,漢文字在上述的基礎上向前發展,只有數變而無質變”⑩。

劉又辛先生把漢字的發展劃分爲三個歷史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圖畫文字階段,商代以前的文字應該屬於這個階段。第二個階段是以表形文字爲基礎、以表音文字爲主體的表音文字階段。第三個階段是以形聲字爲主體,還保留了一些表形字和表音字的形音文字階段,從秦漢到現代的漢字都屬於這個階段。”?輥?輯?訛他認爲甲骨文字的本質特點是以表形字爲基礎,以假借字(表音字)爲主流,而又有一部分形聲字爲新生文字的表音文字體系。

姚孝遂先生明確指出,文字的發展階段和文字符號的構形原則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文字的發展階段,是就文字符號的功能和作用所達到的程度來說的;文字的構形原則,是就文字符號的來源說的。如果從甲骨文字的形體來源來說,它可以被稱爲象形文字,但是“就甲骨文字的整體系統來說,就它的發展階段來說,就它的根本功能和作用來說,它的每一個符號都有固定的讀音,完全是屬於表音文字的體系,已經發展到了表音文字的階段……把它說成是表意文字是錯誤的”?輥?輰?訛。   李圃先生《甲骨文文字學》一書着眼於描寫甲骨文字的本體系統,側重對甲骨文字的結構成分即字素的闡釋和分析。他認爲,首先,從形體上來看,甲骨文字屬於塊體文字,有很強的圖畫性,與現行的一些文字有別;其次,甲骨文字有其獨特的結構特點字素,這些字素形音義相統一,呈現多層次的立體結構,與印歐文字很不相同;最後,從甲骨文字的表詞功能和造字方式來看,其形體對字的本義有導向性,即字形直接顯示字義的全部或部分,而且多爲單音語素構成的單音詞,基本上一個字記錄一個語素。因此它不屬於音素文字,而是一種語素文字。李先生認爲,甲骨文字屬於表意體系的語素文字。

我們認爲,假借字在甲骨文中佔有很大的比例,是商代文字的重要組成部分。假借字在漢字體系的形成過程中至關重要,其與形聲字一起完善了漢字的記錄語言的功能。但是這一點不能改變甲骨文是表意文字體系的性質。雖然甲骨文中假借字數量多,頻率高,但這並不是判斷文字性質的標準。因爲,甲骨文假借字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專名假借,並不是語言系統中核心的部分,而是居於相對次要的地位;而一般詞彙中,假借字的比例就沒有那麼高了。其次,甲骨文中除了假借之外也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等造字法形成的文字,他們所構造的漢字是構形符號。即使假借字本身,無論是專名假借字還是一般詞彙的假借字,仍是通過借形的方式來記錄語言,而所借的字形仍以象形、指事、會意等表意性字符爲基礎,即假借字的物質基礎仍是表意的。最後,我們不能將甲骨文字與漢字發展的其他階段割裂開來。在漢字的整個發展史中,表意性始終是其最突出的不同於其他語言的特點。因此我們認爲,甲骨文是一種表意文字,不是表音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