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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常識之所謂世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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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世襲或世襲制度是指某專權一代繼一代地保持在某個血緣家庭中的一種社會概念。其中可分爲政治世襲和經濟世襲兩類。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生產使社會形成穩固的血緣家庭。世襲制概念在這種社會狀態下很容易被普遍羣衆接受。

國學常識之所謂世襲制

世界各地的人類社會早期都曾出現過世襲制度的統治政權,其中多數爲封建世襲制度。是古代爵位、官職的一種傳承製度。先秦時代,中國實行世卿世祿的制度,上至天子、封君,下至公卿、大夫、士,他們的爵位、封邑、官職都是父子相承的。這種世襲的次數在理論上來講是無限的,直到改朝換代或佔據這個爵位或官職的家族在政治鬥爭中失敗爲止。自漢朝開始,官職不許世襲。雖然現實中官職的授予多集中在現有的士族、官僚家族中,也留有某些世襲的痕跡,但是在法律上的由某個家族世代擔任特定職務的制度被廢除。從魏晉時代開始,世襲被進一步區分爲世襲罔替和世襲。前者的意思是世襲次數無限、而且承襲者承襲被承襲者的'原有爵位;後者的意思是世襲次數有限、而且每承襲一次,承襲者只能承襲較被承襲者的原有爵位低一級的爵位。從宋朝開始,出現了爵位不能世襲的現象,類似於英國的終身貴族。明朝皇族封爵均世襲罔替,公、侯、伯三等爵亦有可世襲者。清朝世襲罔替的爵位主要爲鐵帽子王,其餘爵位從世襲遞降,即每承襲一次要降一級,但降級若干次(親王降至鎮國公,郡王降至輔國公,貝勒降至不入八分鎮國公,貝子降至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公降至輔國將軍,輔國公降至輔國將軍)後便不再遞降,以此爵傳世。

  世襲制-優勢

①有利於國家的統一,對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華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

②有利於封建經濟的發展;

③建立了地主階級對廣大勞動人民的專制統治。

  襲制-弊端

中國歷史上的傳統皇位繼承製原則因在窄狹的世襲範圍內選擇接班人,不可能絕對保證皇帝素質的優化與崇高。所選皇帝中幼兒、白癡、浪子、昏庸之徒衆多,其禍國殃民定屬必然。蜀漢後主劉禪,“樂不思蜀”的故事爲人皆知。西晉惠帝司馬衷的糊塗令人捧腹發笑,《晉書》曾記,有蛙鳴於華林園,惠帝問左右曰:“爲官乎?爲私乎?”侍中賈允對曰:“在官地爲官,在私地爲私”。據統計中國歷史上十歲以下的娃娃皇帝多達30餘位。最早者是西漢昭帝,最晚者是清代宣統皇帝。年齡最小爲東漢殤帝,生下僅100多天就做了皇帝;東漢衝帝和東晉穆帝2歲做皇帝;北魏孝文帝和清宣統帝3歲做皇帝;清光緒4歲做皇帝;5歲者有東晉成帝、北魏孝明帝、南宋恭帝;6歲者有清同治和順治帝;7歲有元寧帝;8歲有西漢昭帝、東漢質帝、清康熙帝;9歲有西漢平帝、明英宗帝。10歲以上未到成年的少年皇帝也實屬不少。

據上可見,在皇權大於一切,無所不包的封建社會中,皇帝接班人僅憑家族血統關係這一因素選擇出來,真正精明強幹者寥寥無幾。這同皇帝所擁有的權力與其所具備行使這種權力的才能之間存在着極大的矛盾和差距,這種矛盾與差距給國家所造成的危害和災難大而無邊,不是朝政紊亂,社會動盪,便是禍國殃民,直至一個朝代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