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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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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必大 留正 胡晉臣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其先鄭州管城人。祖詵,宣和中卒廬陵,因家焉。父利建,太學博士。必大少英特,父死,鞠於母家,母親督課之。

紹興二十年,第進士,授徽州戶曹。中博學宏詞科,教授建康府。除太學錄,召試館職,高宗讀其策,曰:"掌制手也。"守祕書省正字。館職復召試自此始。兼國史院編修官,除監察御史。

孝宗踐祚,除起居郎。直前奏事,上曰:"朕舊見卿文,其以近作進。"上初御經筵,必大奏:"經筵非爲分章析句,欲從容訪問,裨聖德,究治體。"先是,左右史久不除,並記注壅積,必大請言動必書,兼修月進。乃命必大兼編類聖政所詳定官,又兼權中書舍人。侍經筵,嘗論邊事,上以蜀爲憂,對曰:"蜀民久困,願詔撫諭,事定宜寬其賦。"應詔上十事,皆切時弊。

權給事中,繳駁不闢權幸。翟婉容位官吏轉行礙止法,爭之力,上曰:"意卿止能文,不謂剛正如此。"金索講和時舊禮,必大條奏,請正敵國之名,金爲之屈。

曾覿、龍大淵得幸,臺諫交彈之,並遷知閣門事,必大與金安節不書黃,且奏曰:"陛下於政府侍從,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二人委曲遷就,恐人言紛紛未止也。"明日宣手詔,謂:"給舍爲人鼓扇,太上時小事,安敢爾!"必大入謝曰:"審爾,則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退待罪,上曰:"朕知卿舉職,但欲破朋黨、明紀綱耳。"旬日,申前命,必大格不行,遂請祠去。

久之,差知南劍州,改提點福建刑獄。入對,願詔中外舉文武之才,區別所長爲一籍,藏禁中,備緩急之用。除祕書少監、兼直學士院,兼領史職。鄭聞草必大制,上改竄其末,引漢宣帝事。必大因奏曰:"陛下取漢宣帝之言,親制贊書,明示好惡。臣觀西漢所謂社稷臣,乃鄙樸之周勃,少文之汲黯,不學之霍光。至於公孫弘、蔡義、韋賢,號曰儒者,而持祿保位,故宣帝謂俗儒不達時宜。使宣帝知真儒,保至雜伯哉?願平心察之,不可有輕儒名。"上喜其精洽,欲與之日夕論文。

德壽加尊號,必大曰:"太上萬壽,而紹興末議文及近上表用嗣皇帝爲未安。按建炎遙拜徽宗表,及唐憲宗上順宗尊號冊文,皆稱皇帝。"議遂定。趙雄使金,齎國書,議受書禮。必大立具草,略謂:"尊卑分定,或較等威;叔侄親情,豈嫌坐起!"上褒之曰:"未嘗諭國書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此大才也。"

兼權兵部侍郎。奏請重侍從以儲將相,增臺諫以廣耳目,擇監司、郡守以補郎官。尋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一日,詔同王之奇、陳良翰對選德殿,袖出手詔,舉唐太宗、魏徵問對,以在位久,功未有成,治效優劣,苦不自覺,命必大等極陳當否。退而條陳:"陛下練兵以圖恢復而將數易,是用將之道未至;擇人以守郡國而守數易,是責實之方未盡。諸州長吏,倏來忽去,婺州四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易守者四,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吏奸何由可察,民瘼何由可蘇!"上善其言,爲革二弊。江、湖旱,請捐南庫錢二十萬代民輸,上嘉之。

兼侍講,兼中書舍人。未幾,辭直學士院,從之。張說再除籤書樞密院,給事中莫濟封還錄黃,必大奏曰:"昨舉朝以爲不可,陛下亦自知其誤而止之矣。曾未週歲,此命復出。貴戚預政,公私兩失,臣不敢具草。"上批:"王〈日嚴〉疾速撰入。濟、必大予宮觀,日下出國門。"說露章薦濟、必大,於是濟除溫州,必大除建寧府。濟被命即出,必大至豐城稱疾而歸,濟聞之大悔。必大三請祠,以此名益重。

久之,除敷文閣待制兼侍讀、兼權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上勞之曰:"卿不迎合,無附麗,朕所倚重。"除兵部侍郎,尋兼太子詹事。奏言:"太宗儲才爲真宗、仁宗之用,仁宗儲才爲治平、元祐之用。自章、蔡沮士氣,卒致裔夷之禍。秦檜忌刻,逐人才,流弊至今。願陛下儲才於閒暇之日。"

上日御球場,必大曰:"固知陛下不忘閱武,然太祖二百年天下,屬在聖躬,願自愛。"上改容曰:"卿言甚忠,得非虞銜橛之變乎?正以仇恥未雪,不欲自逸爾。"升兼侍讀,改吏部侍郎,除翰林學士。

久雨,奏請減後宮給使,寬浙郡積逋,命省部議優恤。內直宣引,論:"金星近前星,武士擊球,太子亦與,臣甚危之。"上俾語太子,必大曰:"太子人子也,陛下命以驅馳,臣安敢勸以違命,陛下勿命之可也。"

乞歸,弗許。上欲召人與之分職,因問:"呂祖謙能文否?"對曰:"祖謙涵養久,知典故,不但文字之工。"除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進吏部兼承旨。詔禮官議明堂典禮,必大定圜丘合宮互舉之議。被旨撰《選德殿記》及《皇朝文鑑序》。必大在翰苑幾六年,制命溫雅,周盡事情,爲一時詞臣之冠。或言其再入也,實曾覿所薦,而必大不知。

除參知政事,上曰:"執政於宰相,固當和而不同。前此宰相議事,執政更無語,何也?"必大曰:"大臣自應互相可否。自秦檜當國,執政不敢措一辭,後遂以爲當然。陛下虛心無我,大臣乃欲自是乎?惟小事不敢有隱,則大事何由蔽欺。"上深然之。久旱,手詔求言。宰相謂此詔一下,州郡皆乞振濟,何以應之,約必大同奏。必大曰:"上欲通下情,而吾儕阻隔之,何以塞公論。"

有介椒房之援求爲郎者,上俾諭給舍繳駁,必大曰:"臺諫、給舍與三省相維持,豈可諭意?不從失體,從則壞法。命下之日,臣等自當執奏。"上喜曰:"肯如此任怨耶?"必大曰:"當予而不予則有怨,不當予而不予,何怨之有!"上曰:"此任責,非任怨也。"除知樞密院。上曰:"每見宰相不能處之事,卿以數語決之,三省本未可輟卿也。"

山陽舊屯軍八千,雷世方乞止差鎮江一軍五千,必大曰:"山陽控扼清河口,若今減而後增,必致敵疑。揚州武鋒軍本屯山陽者,不若歲撥三千,與鎮江五千同戍。"郭杲請移荊南軍萬二千永屯襄陽,必大言:"襄陽固要地,江陵亦江北喉襟。"於是留二千人。上諭以"金既還上京,且分諸子出鎮,將若何?"必大言:"敵恫疑虛喝,正恐我先動。當鎮之以靜,惟邊將不可不精擇。"

拜樞密使。上曰:"若有邊事,宣撫使惟卿可,他人不能也。"上諸軍升差籍,時點召一二察能否,主帥悚激,無敢容私。創諸軍點試法,其在外解發而親閱之。池州李忠孝自言正將二人不能開弓,乞罷軍。上曰:"此樞使措置之效也。"金州謀帥,必大曰:"與其私舉,不若明揚。"令侍從、管軍薦舉。或傳大石林牙將加兵於金,忽魯大王分據上京,邊臣結約夏國。必大皆屏不省,勸上持重,勿輕動。既而所傳果妄。上曰:"卿真有先見之明。"

淳熙十四年二月,拜右丞相。首奏:"今內外晏然,殆將二紀,此正可懼之時,當思經遠之計,不可紛更欲速。"秀州乞減大軍總制錢二萬,吏請勘當,必大曰:"此豈勘當時耶?"立蠲之。封事多言大臣同異,必大曰:"各盡所見,歸於一是,豈可尚同?陛下復祖宗舊制,命三省覆奏而後行,正欲上下相維,非止奉行文書也。"

高宗升遐,議用顯仁例,遣三使詣金。必大謂:"今昔事殊,不當畏敵曲徇。"止之。賀正使至,或請權易淡黃袍御殿受書,必大執不可,遂爲縞素服,就帷幄引見。十五年,思陵發引,援熙陵呂端故事,請行,乃攝太傅,爲山陵使。明堂加恩,封濟國公。

十一月,留身乞去,上獎勞再三。忽宣諭:"比年病倦,欲傳位太子,須卿且留。"必大言:"聖體康寧,止因孝思稍過,何遽至倦勤。"上曰:"禮莫大於事宗廟,而孟饗多以病分詣;孝莫重於執喪,而不得自至德壽宮。欲不退休,得乎?朕方以此委卿。"必大泣而退。十二月壬申,密賜紹興傳位親札。辛卯,命留身議定。二月壬戌,又命預草詔,專以奉几筵、侍東朝爲意。拜左丞相、許國公。參政留正拜右丞相。壬子,上始以內禪意諭二府。二月辛酉朔,降傳位詔。翼日,上吉服御紫宸殿。必大奏:"陛下巽位與子,盛典再見,度越千古。顧自今不得日侍天顏。"因哽噎不能言,上亦泫然曰:"正賴卿等協贊新君。"

光宗問當世急務,奏用人、求言二事。三月,拜少保、益國公。李巘草二相制,抑揚不同,上召巘令帖麻改定,既而斥巘予郡。必大求去。

何澹爲司業,久不遷,留正奏選之。澹憾必大而德正,至是爲諫長,遂首劾必大。詔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澹論不已,遂以少保充醴泉觀使。判隆興府,不赴,復除觀文殿學士、判潭州,復大觀文。坐所舉官以賄敗,降滎陽郡公。復益國公,改判隆興,辭,除醴泉觀使。

寧宗即位,求直言,奏四事:曰聖孝,曰敬天,曰崇儉,曰久任。慶元元年,三上表引年,遂以少傅致仕。

先是,布衣呂祖泰上書請誅韓侂冑,逐陳自強,以必大代之。嘉泰元年,御史施康年劾必大首唱僞徒,私植黨與,詔降爲少保。自慶元以後,侂胄之黨立僞學之名,以禁錮君子,而必大與趙汝愚、留正實指爲罪首。

二年,復少傅。四年,薨,年七十有九。贈太師,諡文忠。寧宗題篆其墓碑曰"忠文耆德之碑。"

自號平園老叟,著書八十一種,有《平園集》二百卷。嘗建三忠堂於鄉,謂歐陽文忠修、楊忠襄邦乂、胡忠簡銓皆廬陵人,必大平生所敬慕,爲文記之,蓋絕筆也。一子,綸。

留正,字仲至,泉州永春人。六世祖從效,事太祖,爲清遠軍節度使,封鄂國公。紹興十三年,第進士,授南恩州陽江尉、清海軍節度判官。

龔茂良守番禺,正言:"在法:劫盜髒滿五貫死,海盜加等。小民餌利,率身陷重闢。請鏤梓海上,使戶知之。"民始知避。用茂良薦,赴都堂審察。宰相虞允文奇之,薦於上。得對,正言:"國家右文而略武備,祖宗以天下全力用於西夏,承平日久,邊不爲備,至敵人長驅而不能支。今當改轍,使文武並用。"孝宗嘉嘆,書札中要語下三省施行。

知循州,陛辭,言:"士大夫名節不立,國家緩急無所倚仗。靖康金人犯闕,死義者少,因亂謀利者多。今欲恢復,當崇尚名節。"上益喜,明日諭輔臣:"留正奏事,議論耿耿,可與職事官。"除軍器監簿,歷官考功郎官。太常諡葉義問"恭簡",正覆諡,言:"義問將兵出疆,不知敵人情僞,及金犯邊,督視寡謀,幾至敗事。"下太常更議,時論韙之。

擢起居舍人,尋權中書舍人。光宗自東宮朝,顧見正,謂左右曰:"修整如此,其人可知。"乃請於上,兼太子左諭德。正言:"記注進御,非設官本意。乞自今免奏御。"詔從之。

爲中書舍人兼侍講,兼權兵部侍郎,除給事中。張說子薦往視鎮江戰艦,挾勢遊觀,沉舟溺卒,除知閣門事、樞密副承旨,正封對還詞頭。洪邦直除御史,正言:"邦直爲邑人所訟,不宜任風憲。"

兼權吏部尚書,言:"用人莫先論相。陛下志在恢復,而相位不能任輔贊。望精選人才,與圖大計。"時相益不樂,以顯謨閣直學士出知紹興府。

侍御史範仲芑劾前帥髒六十萬,有詔核責。正明其非辜,御史怒,並劾正,降顯謨合待制、提舉玉隆萬壽宮。尋復職。知贛州,奏減上供米,不報。及爲相,蠲一萬八千石。知隆興府。

進龍圖閣直學士、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平四蜀折租價,歲減酒課三十八萬。乾道初,羌酋奴兒結越大渡河,據安靜砦,侵漢地幾百裏。正密授諸將方略,擒奴兒結以歸,盡俘其黨,羌平。進敷文閣學士,尋詔赴行在。正在蜀以簡素化民,歸裝僅書數簏,人服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