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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五十八 志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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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

《元史》卷五十八 志第十

自封建變爲郡縣,有天下者,漢、隋、唐、宋爲盛,然幅員之廣,鹹不逮元。漢梗於北狄,隋不能服東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則起朔漠,並西域,平西夏,滅女真,臣高麗,定南詔,遂下江南,而天下爲一,故其地北逾陰山,西極流沙,東盡遼左,南越海表。蓋漢東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東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萬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東南所至不下漢、唐,而西北則過之,有難以裏數限者矣。

初,太宗六年甲午,滅金,得中原州郡。七年乙未,下詔籍民,自燕京、順天等三十六路,戶八十七萬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萬四千九百七十五。憲宗二年壬子,又籍之,增戶二十餘萬。世祖至元七年,又籍之,又增三十餘萬。十三年,平宋,全有版圓。二十七年,又籍之,得戶一千一百八十四萬八百有奇。於是南北之戶總書於策者,一千三百一十九萬六千二百有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萬四千七百一十有一,而山澤溪洞之民不與焉。立中書省一,行中書省十有一:曰嶺北,曰遼陽,曰河南,曰陝西,曰四川,曰甘肅,曰云南,曰江浙,曰江西,曰湖廣,曰徵東,分鎮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軍四,安撫司十五,縣一千一百二十七。文宗至順元年,戶部錢糧戶數一千三百四十萬六百九十九,視前又增二十萬有奇,漢、唐極盛之際,有不及焉。蓋嶺北、遼陽與甘肅、四川、雲南、湖廣之邊,唐所謂羈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賦役之,比於內地;而高麗守東藩,執臣禮惟謹,亦古所未見。地大民衆,後世狃於治安,而不知詰戎兵、慎封守,積習委靡,一旦有變,而天下遂至於不可爲。嗚呼!盛極而衰,固其理也。

唐以前以郡領縣而已,元則有路、府、州、縣四等。大率以路領州、領縣,而腹裏或有以路領府、府領州、州領縣者,其府與州又有不隸路而直隸省者,具載於篇,而其沿革則溯唐而止焉。作《地理志》。(凡路,低於省一字。府與州直隸省者,亦低於省一字。其有宣慰司、廉訪司,亦止低於省一字。各路錄事司與路所親領之縣與府、州之隸路者,低於路一字。府與州所領之縣,低於府與州一字。府領州、州又領縣者,又低於縣一字。路所親領之縣若府若州,曰領縣若干、府若干、州若干;府與州所領之縣,則曰若干縣,所以別之也。)

中書省統山東西、河北之地,謂之腹裏,爲路二十九,州八,屬府三,屬州九十一,屬縣三百四十六。(各路立站,總計一百九十八處。)

大都路,唐幽州范陽郡。遼改燕京。金遷都,爲大興府。元太祖十年,克燕,初爲燕京路,總管大興府。太宗七年,置版籍。世祖至元元年,中書省臣言:“開平府闕庭所在,加號上都,燕京分立省部,亦乞正名。”遂改中都,其大興府仍舊。四年,始於中都之東北置今城而遷都焉。(京城右擁太行,左挹滄海,枕居庸,奠朔方。城方六十里,十一門:正南曰麗正,南之右曰順承,南之左曰文明,北之東曰安貞,北之西曰健德,正東曰崇仁,東之右曰齊化,東之左曰光熙,正西曰和義,西之右曰肅清,西之左曰平則。海子在皇城之北、萬壽山之陰,舊名積水潭,聚西北諸泉之水,流入都城而匯於此,汪洋如海,都人因名焉。恣民漁採無禁,擬周之靈沼雲。)九年,改大都。十九年,置留守司。二十一年,置大都路總管府。戶一十四萬七千五百九十,口四十萬一千三百五十。(用至元七年抄籍數。)領院二、縣六、州十。州領十六縣。

右警巡院。

左警巡院。(初設警巡院三,至元四年,省其一,止設左右二院,分領坊市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