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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語文季氏將伐顓臾教案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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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高一語文季氏將伐顓臾教案

1、理解孔子“修文德以來遠人”的政治主張。

2、瞭解語錄體的論述方式。

3、瞭解本文語言高度精煉的特點。

[教學重點]

實詞、誦讀。

[教學課時]

兩課時。

[預習安排]

1、仔細閱讀這篇課文和註釋。

2、朗讀課文一遍,不會讀的字在字邊注音。

3、回答下邊的問題:

孔子反對伐顓臾有哪些理由?他所說的“遠人”是指什麼人?

一課

[教學過程]

一、由舊課導入新課。

1、要求學生從初中課文《〈論語〉六章》任選兩章背誦。

2、讓學生將該課與本課作比較,談談初步印象。

(篇幅大小不一,內容不同。)

二、《論語》簡介。

《論(lún)語》是儒家經典之一,是孔子弟子及其再傳弟子關於孔子言行的記錄。班固《漢書·藝文志》說:“《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於夫子之語也。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纂,故謂之《論語》。”《論語》的內容很廣泛,涉及哲學、政治、教育、時事等方面。全書共20篇,後人用每篇首句中的兩個字做篇名;每一篇又分若干章,章的長短不一(短的只有一句話,長的達數百字,如《季氏將伐顓臾》),前後章之間不一定有什麼聯繫,有些章還有重出現象,可見它是一個片斷的集合體,並非出自一人之手。

《論語》記錄孔子的言論大致上有四種體式:

(1)用“子曰”開頭直錄其言論,可稱格言體,如“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君子乎?’”(2)先指出問者和問題,再錄孔子的回答,可稱答問體,如“子貢問曰:“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3)跟特定的.對象展開談話,超出一問一答的模式,可稱對話體,如孔見師冕。(4)就一件事比較詳細地闡述自己的意見,可稱議事體,如《季氏將伐顓臾》這一章。

三、孔子簡介。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東南)人,是春秋末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的先祖原是宋國的貴族,在一場政治鬥爭中失敗後逃到魯國,但到孔子出生的時候,已下降爲平民。孔子年輕時因家境貧寒給季氏做過委吏(管理糧倉)和司職吏(管理性畜),工作得很出色。孔子很注重學習,相傳他曾問禮於老聃,學樂於萇弘,學琴於師襄。50歲以前,他的大部分時間用於聚徒講學,也從事政治活動,去過齊國。50歲那年,魯定公任命他爲中都宰。56歲那年由大司寇(主管司法)行攝相事,但爲時不長,被迫辭職。後又周遊宋、衛、陳、蔡、齊、楚等國,爲時14年,終不見用。回到魯國後致力於教育和整理古代、文獻,又將魯史官所記《春秋》加以刪修,成爲我國第一部編年體史書。他的弟子相傳先後有三千人,最著名的有顏回、子貢、季路(子路)、冉有、曾參等。他又是私人講學風氣的開創者,對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四、解題要點。

季氏伐顓臾一事,是在“陪臣執國政”的魯國的特殊背景下發生的。“陪臣”指的是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三家。他們的先祖即慶父、叔牙和季友都是魯桓公(前771———前694在位)的兒子、魯莊公(前693 ̄前662在位)的弟弟,號稱“三桓”。到孔子這時,“三桓”執魯國國政已達一百六七十年之久。在這一百多年間,公室(魯君)和私室(三桓)之間的主要鬥爭有:①魯宣公十五年(前594)針對三家分地擴展頒佈了“稅畝”制度;②魯襄公十一年(前562)三家“作三軍,三分公室,各有其一”;③魯昭公二十五年(前517)欲誅季,三桓聯合進攻,昭公被迫逃亡。這鬥爭一直繼續到戰國初年,《史記·魯周公世家》說:“悼公之時,三桓勝,魯如小侯,卑於三桓之家。”

季氏將伐顓臾一事,不見經傳。後世注家以爲是子路、冉有向季氏轉達了孔子的意見,季氏懼禍而止。《史記·孔子世家》載:“仲由爲季氏宰”在定公十三年(前497);季康子召冉有在魯哀公三年(前492),其時子路隨孔子在陳。至於二人何時同爲季氏家臣,則不得而知。《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載有季康子向孔子詢問季路、冉有才能的事,也不著年代。據推測當在魯哀公初年。

孔子一貫反對“陪臣執國政”,對三桓的指責在《論語》中就有許多記載。

五、誦讀第1段。

1、註疏(可據所列條目提問,下同)

①“季氏將伐顓臾”:

本章屬議事體,開篇便說事。一句帶過。“伐”,有旗鼓之謂。旗鼓聲罪,而顓臾無罪,由此引出孔子的評論。

②“見”(xiàn):引見。

③“季氏將有事於顓臾”:

“有事”,喑寓“伐”字。季氏貪其土地,欲滅而取之。

④“求,無乃爾是過與”:

冉求爲季氏聚斂,尤用事。《論語·先進》:“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爲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爾是過”,即“過爾”。全句應譯爲“這恐怕要責怪你吧”,課本註釋誤。

⑤“以爲東蒙主”:

言顓臾乃先王封國,故不可伐。“以爲”,“以之爲”的省文。主,死人或神的牌位,引申爲主祭人。蒙山在魯之東,故曰東蒙。

⑥“在邦域之中”:言不必伐。魯封地七百里,顓臾在其中。

⑦“社稷之臣”:

言非季氏所當伐。“社稷”,指公室即魯君。當時四分魯國,季氏取其二,孟孫、叔孫各有其一,只有顓臾這個附庸之國尚爲公臣。

⑧“何以伐爲”:

照應本段起句。“爲”,語末助詞,無義。“何以”,就是“以何”,憑什麼(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