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學之史部 > 後漢書 > 《後漢書》卷五十·孝明八王列傳第四十

《後漢書》卷五十·孝明八王列傳第四十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25W 次

孝明皇帝九子:賈貴人生章帝。陰貴人生樑節王暢。餘七王本書不載母氏。千乘哀王建,永平三年封。明年薨。年少無子,國除。

《後漢書》卷五十·孝明八王列傳第四十

陳敬王羨,永平三年封廣平王。建初三年,有司奏遣羨與鉅鹿王恭、樂成王黨俱就國。肅宗性篤愛,不忍與諸王乖離,遂皆留京師。明年,案輿地圖,令諸國戶口皆等,租入歲各八千萬。羨博涉經書,有威嚴,與諸儒講論於白虎殿。七年,帝以廣平在北,多有邊費,乃徙羨爲西平王,分汝南八縣爲國。及帝崩,遺詔徙封爲陳王,食淮陽郡,其年就國。立三十七年薨,子思王鈞嗣。

鈞立,多不法,遂行天子大射禮。性隱賊,喜文法,國相二千石不與相得者,輒陰中之。憎怨敬王夫人李儀等,永元十一年,遂使客隗久殺儀家屬。吏捕得久,系長平獄。鈞欲斷絕辭語,復使結客篡殺久。事發覺,有司舉奏,鈞坐削西華、項、新陽三縣。十二年,封鈞六弟爲列侯。後鈞取掖庭出女李嬈爲小妻,復坐削圉、宜祿、扶溝三縣。永初七年,封敬王孫安國爲耕亭侯。

鈞立二十一年薨,子懷王竦嗣。立二年薨,無子,國絕。

永寧元年,立敬王子安壽亭侯崇爲陳王,是爲頃王。立五年薨,子孝王承嗣。

承薨,子愍王寵嗣。熹平二年,國相師遷追奏前相魏愔與寵共祭天神,希幸非冀,罪至不道。有司奏遣使者案驗。是時,新誅勃海王悝,靈帝不忍復加法,詔檻車傳送愔、遷詣北寺詔獄,使中常侍王酺與尚書令、侍御史雜考。愔辭與王共祭黃老君,求長生福而已。無他冀幸。酺等奏愔職在匡正,而所爲不端,遷誣靠其王,罔以不道,皆誅死。有詔赦寵不案。

寵善弩射,十發十中,中皆同處。中平中,黃巾賊起,郡縣皆棄城走,寵有強弩數千張,出軍都亭。國人素聞王善射,不敢反叛,故陳獨得完,百姓歸之者衆十餘萬人。及獻帝初,義兵起,寵率衆屯陽夏,自稱輔漢大將軍。國相會稽駱俊素有感恩,時天下饑荒,鄰郡人多歸就之,俊傾賑贍,並得全活。後袁術求糧於陳而俊拒絕之,術忿恚,遣客詐殺俊及寵,陳由是破敗。

是時,諸國無復租祿,而數見虜奪,並日而食,轉死溝壑者甚衆,夫人姬妾多爲丹陵兵烏桓所略雲。

彭城靖王恭,永平九年賜號靈壽王。十五年,封爲臣鹿王。建初三年,徙封江陵王,改南郡爲國。元和二年,三公上言江陵在京師正南,不可以封,乃徙爲六安王,以廬江郡爲國。肅宗崩,遺詔徙封彭城王,食楚郡,其年就國。恭敦厚威重,舉動有節度,吏人敬愛之。永初六年,封恭子阿奴爲竹邑侯。

元初三年,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殺。國相趙牧以狀上,因誣奏恭祠祀惡言,大逆不道。有司奏請誅之。恭上書自訟。朝廷以其素著行義,今考實,無徵,牧坐下獄,會赦免死。

恭立四十六年薨,子考王道嗣。元初五年,封道弟三人爲鄉侯,恭孫順爲東安亭侯。

道立二十八年薨,子頃王定嗣。本初元年,封定兄弟九人皆爲亭侯。

定立四年薨,子孝王和嗣。和性至孝,太夫人薨,行喪陵次,毀胔過禮。傅相以聞。桓帝詔使奉牛、酒迎王還宮。和敬賢樂施,國中愛之。初平中,天下大亂,和爲賊昌務所攻,避奔東阿,後得還國。

立六十四年薨,孫祗嗣。立七年,魏受禪,以爲崇德侯。

樂成靖王黨,永平九年賜號重熹王,十五年封樂成王。黨聰惠,善《史書》,喜正文字。與肅宗同年,尤相親愛。建初四年,以清河之遊、觀津,勃海之東光、成平,涿郡之中水、饒陽、安平、南深澤八縣益樂成國。及帝崩,其年就國。黨急刻不遵法度。舊禁宮人出嫁,不得適諸國。有故掖庭技人哀置,嫁爲男子章初妻,黨召哀置入宮與通,初欲上書告之,黨恐懼,乃密賂哀置姊焦使殺初。事發覺,黨乃縊殺內侍三人,以絕口語。又取故中山簡王傅婢李羽生爲小妻。永遠七年,國相舉奏之。和帝詔削東光、鄡二縣。

立二十五年薨,子哀王崇嗣。立二月薨,無子,國絕。

明年,和帝立崇兄脩侯巡爲樂成王,是爲釐王。立十五年薨,子隱王賓嗣。立八年薨,無子,國絕。

明年,復立濟北惠王子萇爲樂成王后。萇到國數月,驕淫不法,愆過累積,冀州刺史與國相舉奏萇罪至不道。安帝詔曰“萇有靦其面,而放逸其心。知陵廟至重,承繼有禮,不惟致敬之節,肅穆之慎,乃敢擅損犧牲,不備苾芬。慢易大姬,不震厥教。出入顛覆,風淫於家,娉取人妻,饋遺婢妾。毆擊吏人,專己兇暴。愆罪莫大,甚可恥也。朕覽八辟之議,不忍致之於理。其貶萇爵爲臨湖侯。朕無則哲之明,致簡統失序。罔以尉承大姬,增懷永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