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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志第十四·五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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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火 草妖 羽蟲孽 羊禍

《後漢書》志第十四·五行二

《五行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爲妻,則火不炎上”謂火失其性而爲災也。又曰“視之不明,是謂不悊。厥咎舒,厥罰常燠,厥極疾,時則有草妖,時則有蠃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蠃蟲,劉歆傳以爲羽蟲。

建武中,漁陽太守彭寵被徵。書至,明日潞縣火,災起城中,飛出城外,燔千餘家,殺人。京房《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盛火數起,燔宮室”儒說火以明爲德而主禮。時寵與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見浸譖,故意狐疑,其妻勸無應徵,遂反叛攻浮,卒誅滅。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宮宣室殿火。是時和帝幸北宮,竇太后在南宮。明年,竇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是時和帝幸鄧貴人,陰後寵衰怨恨,上有欲廢之意。明年,會得陰後挾僞道事,遂廢,遷於桐宮,以憂死,立鄧貴人爲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漢中城固南城門災。此孝和皇帝將絕世之象也。其後二年,宮車晏駕,殤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世絕。

安帝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漢陽阿陽城中失火,燒殺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勝長,鄧皇后貪殤帝少,欲自養長立之。延平元年,殤帝崩。勝有厥疾不篤,羣臣鹹欲立之,太后以前既不立勝,遂更立清河王子,是爲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厭服,謀欲誅鄧氏,廢太后、安帝,而更立勝。元年十一月,事覺,章等被誅。其後涼州叛羌爲害大甚,涼州諸郡寄治馮翊、扶風界。及太后崩,鄧氏被誅。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園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庫火。是時,羌叛,大爲寇害,發天下兵以攻御之,積十餘年未已,天下厭苦兵役。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陽陵園寢殿火。凡災發於先陵,此太子將廢之象也。若曰:不當廢太子以自剪,則火不當害先陵之寢也。明年,上以讒言廢皇太子爲濟陰王。後二年,宮車宴駕。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誅賊臣,立濟陰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漁陽城門樓災。順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園寢災。

陽嘉元年,恭陵廡災,及東西莫府火。太尉李固以爲奢僭所致。陵之初造,禍及枯骨,規廣治之尤飾。又上欲更造宮室,益臺觀,故火起莫府。燒材木。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號阿母宋娥爲山陽君。後父樑商本國侯,又多益商封。商長子冀當繼商爵,以商生在,復更封冀爲襄邑侯。追號後母爲開封君。皆過差非禮。

漢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陽劉漢等百九十七家爲火所燒,後四年,宮車比三晏駕,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宮掖庭中德陽殿火,及左掖門。先是樑太后兄冀挾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喬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誣奏固、喬而誅滅之。是後梁太后崩,而梁氏誅滅。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宮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庫火。五月丁卯,原陵長壽門火。先是,亳後因賤人得幸,號貴人。爲後。上以後母宣爲長安君,封其兄弟,愛寵隆崇,又多封無功者。去年春,白馬令李雲坐直諫死。至此彗除心、尾,火連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宮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東闕火。戊辰,虎賁掖門火。五月,康陵園寢火。甲申,中藏府承祿署火。七月己未,南宮承善闥內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東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園寢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千秋萬歲殿皆火。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閏月,南宮長秋、和歡殿後鉤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月壬子,德陽前殿西閣及黃門北寺火,殺人。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轉行,民相驚噪。靈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園災。光和四年閏月辛酉,北宮東掖庭永巷署災。五年五月庚申,德陽前殿西北入門內永樂太后宮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宮雲臺災。庚戌,樂成門災,延及北闕,度道西燒嘉德、和歡殿。案雲臺之災自上起,榱題數百,同時並然,若就縣華鐙,其日燒盡,延及白虎、威興門、尚書、符節、蘭臺。夫雲臺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圖書、術籍、珍玩、寶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是時,黃巾作慝,變亂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時俱發,命將出衆,雖頗有所禽,然宛、廣宗、曲陽尚未破壞,役起負海,杼柚空懸,百姓死傷已過半矣。而靈帝曾不克己復禮,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騶騎電激,官非其人,政以賄成,內嬖鴻都,並受封爵。京都爲之語曰“今茲諸侯歲也”天戒若曰:放賢賞淫,何以舊典爲。故焚其臺門祕府也。其後三年,靈帝暴崩,續以董卓之亂,火三日不絕,京都爲丘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