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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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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四

《宋史》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金

從革,金性也。金失其性,則爲變怪。舊說以僣咎、恆暘、詩妖、民訛、毛蟲之孽,白眚、白祥之類皆屬之金,今從之。

建隆二年七月,晉州神山縣北谷中有鐵隨水流出,方二丈三尺,其重七千斤。

太平興國四年九月,夾江縣民王誼得黑石二,皆丹文,其一雲"君王萬歲",其二雲"趙二十一帝",緘其石來獻。

至道二年二月,桂陽監熔銀自涌成山峯狀。

鹹平四年十二月,亳州太清宮鍾自鳴。

乾興元年四月甲戌,修奉山陵總管言:皇堂隧道穿得銅鍋,有兩耳,又於寢宮三門下穿得銅盂一、鐵甕一、鐵甲葉三。

天聖元年三月庚辰,涪陵縣相軋寺夜有光出阿育王塔之舊址,發之,得金銅像三百二十七。五年七月壬寅,遼山縣舊河凌地摧塔,獲古錢一百四十六千五百四十三文。

明道元年五月壬午,漢州江岸獲古鐘一。

慶曆四年五月乙亥,金溪縣得生金山,重三百二十四兩。

皇祐四年,乾寧軍漁人得小鐘二於河濱。五年二月己亥,乾寧軍又進古鐘一。

至和二年四月甲午,瀏陽縣得古鐘一。

熙寧元年至元豐元年,橫州共獲古銅鼓一十七。

元豐三年八月,嶽州永慶寺獲銅鐘一、銅磬二。六年,南溪縣穿土得銅錢五萬四千有奇。七年三月,筠州獲古銅鐘一。十一月,賓州獲銅鼓一。八年,昌元縣通鹽井得銅鍋九、銅盆一、銅盤一。

崇寧五年十月,荊南獲古銅鼎。

政和二年,玄圭始出。晉州上一石,綠色,方三尺餘,當中有文曰"堯天正",其字如掌大而端楷類手畫者,"堯"字居右,"天正"字綴行於左。都堂驗視,礱石三分而字畫愈明,又於"堯"字之下隱約出一"瑞"字,位置始均,蓋曰"天正堯瑞"雲。或謂晉陽,堯都也,方玄圭出,乃有此瑞。四年,府畿、汝、蔡之間,連山大小石皆變爲瑪瑙,尚方取爲寶帶、器玩甚富。五年正月,湖南提舉常平劉欽言:蘆荻衝出生金,重九斤八兩,狀類靈芝祥雲;又淘得碎金四百七兩有奇。十一月,越州民拾生金。湟州丁羊谷金坑僅千餘眼得礦,成金共四等,計一百三十四兩有奇。

重和元年十二月,孝感縣楚令尹子文廟獲周鼎六。

宣和四年後,御府所藏,往往復變爲石,而色類白骨,此與周寶圭佔略同。五年,滎陽縣賈谷山麒麟谷採石修明堂,得一石有文曰"明",百官表賀。五年四月,又獲甗鼎三。

崇寧四年三月,鑄九鼎,用金甚厚,取九州水土內鼎中。既奉安於九成宮,車駕臨幸,遍禮焉,至北方之寶鼎,忽漏水溢於外。劉炳謬曰:"正北在燕山,今寶鼎但取水土於雄州境,宜不可用。"其後竟以北方致亂。

建炎元年,南京留守朱勝非夜防城,見南門外火光燭地,掘之,得銅印,有文曰"朱勝私印"。火鑠金,金所畏也。後拜相,有明受之變,卒坐眨。三年,吉州修城,役夫得髑髏棄水中,俄浮一鍾,有銘五十六字,大略雲:"唐興元年,吾子沒,瘞廬陵西壘,後當火德五九之際,世衰道敗,浙、樑相繼喪亂,章貢康昌之日,吾亦復出是邦,東平鳩工,復使吾子同河伯聽命水官。"郡守命錄其辭,錄畢而鍾自碎。

紹興十一年三月庚申,長安兵刃皆生火光。二十六年,郫縣地出銅馬,高三尺,製作精好,風雨夜嘶。紹興中,耕者得金甕重二十四鈞於秦檜別業。

乾道二年三月丙午夜,福清縣石竹山大石自移,聲如雷。石方可九丈,所過成蹊,才四尺,而山之木石如故。

慶元二年十二月,吳縣金鵝鄉銅錢百萬自飛。

建隆二年,京師夏旱,冬又旱。三年,京師春夏旱。河北大旱,霸州苗皆焦僕。又河南、河中府、孟、澤、濮、鄆、齊、濟、滑、延、隰、宿等州並春夏不雨。四年,京師夏秋旱。又懷州旱。

乾德元年冬,京師旱。二年正月,京師旱。夏,不雨。是歲,河南府、陝、虢、麟、博、靈州旱,河中府旱甚。四年春,京師不雨。江陵府、華州、漣水軍旱。五年正月,京師旱;秋,復旱。

開寶二年夏至七月,京師不雨。三年春夏,京師旱。邠州夏旱。五年春,京師旱;冬,又旱。六年冬,京師旱。七年,京師春夏旱;冬又旱。河南府、晉、解州夏旱。滑州秋旱。八年春,京師旱。是歲,關中飢,旱甚。

太平興國二年正月,京師旱。三年春夏,京師旱。四年冬,京師旱。五年夏,京師旱;秋又旱。六年春夏,京師旱。七年春,京師旱。孟、虢、絳、密、瀛、衛、曹、淄州旱。九年夏,京師旱。秋,江南大旱。

雍熙二年冬,京師旱。三年冬,京師旱。四年冬,京師旱。

端拱二年五月,京師旱,秋七月至十一月,旱,上憂形於色,蔬食致禱。是歲,河南、萊、登、深、冀、旱甚,民多飢死,詔發倉粟貸之。

淳化元年正月至四月,不雨,帝蔬食祈雨。河南、鳳翔、大名、京兆府、許、滄、單、汝、乾、鄭、同等州旱。二年春,京師大旱。三年春,京師大旱;冬,復大旱。是歲,河南府、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及亳建淮陽等三十六州軍旱。四年夏,京師不雨,河南府、許汝亳滑商州旱。五年六月,京師旱。

至道元年,京師春旱。二年春夏,京師旱。

鹹平元年春夏,京畿旱。又江浙、淮南、荊湖四十六軍州旱。二年春,京師旱甚。又廣南西路、江、浙、荊湖及曹、單、嵐州、淮陽軍旱。三年春,京師旱。江南頻年旱。四年,京畿正月至四月不雨。

景德元年,京師夏旱,人多暍死。三年夏,京師旱。

大中祥符二年春夏,京師旱。河南府及陝西路、潭、邢州旱。三年夏,京師旱。江南諸路、宿州、潤州旱。八年,京師旱。九年秋,京師旱。大名府、澶州、相州旱。

天禧元年,京師春旱,秋又旱。夏,陝西旱。四年春,利州路旱。夏,京師旱。五年冬,京師旱。

天聖二年春,不雨。五年夏秋,大旱。六年四月,不雨。

明道元年五月,畿縣久旱傷苗。二年,南方大旱。景祐三年六月,河北久旱,遣使詣北嶽祈雨。

慶曆元年九月丁未朔,遣官祈雨。二年六月戊寅,祈雨。三年,遣使詣嶽瀆祈雨。四年三月丙寅,遣內侍兩浙、淮南、江南祠廟祈雨。五年二月,詔:天久不雨,令州縣決淹獄,又幸大相國寺、會靈觀、天清寺、祥源觀祈雨。六年四月壬申,遣使祈雨。七年正月,京師不雨。二月丙寅,遣官嶽瀆祈雨。三月辛丑,西太乙宮祈雨。

皇祐元年五月丁未,遣官祈雨。三年,恩、冀諸州旱。三月,分遣朝臣詣天下名山大川祠廟祈雨。

至和二年四月甲午,遣官祈雨。

嘉祐五年,梓州路夏秋不雨。七年三月甲子,罷春燕,以久旱故也。辛丑,西太乙宮祈雨。

治平元年春,京師逾時不雨。鄭、滑、蔡、汝、潁、曹、濮、洺、磁、晉、耀、登等州、河中府、慶成軍旱。二年春,不雨。

熙寧二年三月,旱甚。三年,諸路旱。六月,畿內旱。八月,衛州旱。五年五月,北京自春至夏不雨。七年,自春及夏河北、河東、陝西、京東西、淮南諸路久旱。九月,諸路復旱。時新復洮河亦旱,羌戶多殍死。八年四月,真定府大旱。八月,淮南、兩浙、江南、荊湖等路旱。九年八月,河北、京東、京西、河東、陝西旱。十年春,諸路旱。

元豐二年春,河北、陝西、京東西諸郡旱。三年春,西北諸路旱。五年,亢旱。六年夏,畿內旱。

元祐元年春,諸路旱。正月,帝及太皇太后車駕分日詣寺觀禱雨。是冬,復旱。二年春,旱。三年秋,諸路旱,京西、陝西尤甚。四年春,京師及東北旱,罷春燕。八年秋,旱。

紹聖元年春,旱,疏決四京畿縣囚。三年,江東大旱,溪河涸竭。四年夏,兩浙旱。

元符元年,東南旱。二年春,京畿旱。

建中靖國元年,衢、信等州旱。

大觀二年,淮南、江東西諸路大旱,自六月不雨,至於十月。

政和元年,淮南旱。三年,江東旱。四年旱,詔振德州流民。

宣和元年二月,詔汝、潁、陳、蔡州饑民流移,常平官勒停。秋,淮南旱。四年,東平府旱。五年夏,秦鳳路旱。是歲,燕山府路旱。

建炎二年夏,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