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輿服二
○儀仗
皁纛,(國語讀如禿。)建纓於素漆竿。凡行幸,則先驅建纛,夾以馬鼓,居則置纛於月華門西之隅室。
絳麾,金塗竿,上施圓盤朱絲拂,三層,紫羅袋韜之。
金節,制如麾,八層,韜以黃羅雲龍袋。
引導節,金塗龍頭朱漆竿,懸五色拂,上施銅鈸。
朱雀幢,制如節而五層,韜以紅繡朱雀袋。
青龍幢,制如前,韜以碧繡青龍袋。
白虎幢,制如前,韜以素繡白虎袋。
玄武幢,制如前,韜以皁繡玄武袋。
皞槊,制如節,頂刻皞牛首,有袋,上加碧油。
絳引幡,四角,朱綠蓋,每角垂羅文雜佩,繫於金銅鉤竿,竿以朱飾,懸五色間暈羅,下有橫木板,作碾玉文。
告止幡,緋帛錯彩爲告止字,承以雙鳳,立仗者紅羅銷金升龍,餘如絳引。
傳教幡,制如告止幡,錯彩爲傳教字,承以雙白虎,立仗者白羅絳雲龍。
信幡,制如傳教幡,錯彩爲信字,承以雙龍,立仗者繪飛鳳。
黃麾幡,制如信幡,錯彩爲黃麾篆。
龍頭竿繡氅,竿如戟,無鉤,下有小橫木,刻龍頭,垂朱綠蓋,每角綴珠佩一帶,帶末有金銅鈴。
圍子,制以金塗攢竹杖,首貫銅錢,而以紫絹冒之。
副竿,制以木,朱漆之。
火輪竿,制以白鐵,爲小車輪,建於白鐵竿首。輪及竿皆金塗之,上書西天咒語,帝師所制。常行爲親衛中道,正行在劈正斧之前,以法佛衛,以祛邪僻,以鎮轟雷焉。蓋辟惡車之意也。
豹尾竿,制如戟,系豹尾,朱漆竿。
寶輿方案,緋羅銷金雲龍案衣,緋羅銷金蒙襯復,案傍有金塗鐵鞠四,龍頭竿結綬二副之。
香蹬朱漆案,黃羅銷金雲龍案衣,上設金塗香爐一、燭臺二,案旁金塗鐵鞠四,龍頭竿結綬二副之。
香案朱漆案,緋羅銷金雲龍案衣,上設金香爐、合各一,餘同香蹬,殿庭陳設,則除龍頭竿結綬。
詔案,制如香案。
冊案,制如前。
寶案,制如前。
表案,制如香案,上加矮闌,金塗鐵鞠四,竿二副之,緋羅銷金蒙復。
禮物案,制如表案。
交椅,銀飾之,塗以黃金。
杌子,四腳小牀,銀飾之,塗以黃金。
鳴鞭,綠柄,鞭以梅紅絲爲之,梢用黃茸而漬以蠟。
鞭桶,制以紫絁表,白絹裏,皮緣兩末。
蒙鞍,青錦綠,緋錦復。
水瓶,制如湯瓶,有蓋,有提,有觜,銀爲之,塗以黃金。
鹿盧,制如乂字,兩頭卷,塗金妝鈒,朱絲繩副之。
水盆,黃金塗銀妝鈒爲之。
淨巾,緋羅銷金雲龍,有裏。
香球,制以銀,爲座上插蓮花爐,爐上罩以圓球,鏤氤氳旋轉文於上,黃金塗之。
香合,制以銀,徑七寸,塗黃金鈒雲龍於上。
金拂,紅犛牛尾爲之,黃金塗龍頭柄。
唾壺,制以銀,寬緣,虛腹,有蓋,黃金塗之。
唾盂,制以銀,形圓如缶,有蓋,黃金塗之。
外辦牌,制以象牙,書國字,背書漢字,填以金。
外備牌,制如前。
中嚴牌,制如前。
時牌,制同外備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