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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馮京傳》原文及譯文鑑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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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宋史馮京傳》原文及譯文鑑賞

馮京,字當世,鄂州江夏人。京自幼卓異,雋邁不羣。稍長入學,舉目成誦。舉進士,自鄉舉、禮部以至庭試,皆第一。時猶未娶,張堯佐方負宮掖勢,欲妻以女。擁至其家,束之以金帶,曰:“此上意也。”頃之,宮中持酒餚來,直出奩具示之。京笑而不視,力辭。出守將作監丞、通判荊南軍府事。還,直集賢院、判吏部南曹,同修《起居注》。吳充以論溫成皇后追冊事,出知高郵。京疏充言是,不當黜。劉沆請言並斥京。仁宗曰:“京亦何罪?”但解其記注,旋復之。

試知制誥。避婦父富弼當國嫌,拜龍圖閣侍制、知揚州。改江寧府,以翰林侍讀學士召還。糾察在京刑獄。爲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數月不詣丞相府。韓琦語弼,以京爲傲。弼便往見琦,京曰:“公爲宰相,從官不妄造請,乃所以爲公重,非傲也。”

神宗立,王安石爲政,京論其更張失當,累數百千言,安石指爲邪說,請黜之。帝以爲可用,擢樞密副使。會選人鄭俠上書言時政,薦京可相,呂惠卿因是譖京與俠通,罷知亳州。未幾,以資政殿學士知渭州。茂州夷叛,徙知成都府。蕃部何丹方寇雞糉關,聞京兵至,請降。議者遂欲蕩其巢窟,京請於與朝,爲禁侵掠,給稼器,餉糧食,使之歸。夷人喜,爭出犬豕割血受盟,願世世爲漢蕃。惠卿告安石罪,發其私書,有曰:“勿令齊年知”,齊年謂京也與安石同年生。帝以安石爲欺,復召京知樞密院。

哲宗即位,拜保寧軍節度使,知大名府,又改鎮彰德。於是範祖禹言:“京再執政初與王安石不合後爲呂惠卿所傾其中立不倚之操爲先帝稱挹且昭陵學士,獨京一人存,若付以樞密,必允公論。”時京已老,乃以爲中太一宮使兼侍講,改宣徽南院使,拜太子少師,致仕。紹聖元年,夣,年七十四。其爲郡守,諸縣公事至,即歷究之。苟與縣牘合,而處斷麗於法者,呼法吏決罪,不以侍獄。報下捷疾,一無壅滯,人服其敏雲。

【注】選人:唐代稱候補、候選的官員。

譯文

馮京,字當世,鄂州江夏人。馮京從小就很出衆,英俊豪邁卓爾不羣。稍大一點開始學習後,書本上的內容看過之後就可以背誦。考中進士,在鄉試、會試、殿試中都是第一名。當時馮京還沒有娶親,張堯佐正倚仗宮中勢力,想要把自己的女兒嫁給馮京。張堯佐把馮京請到家裏,給他繫上金帶,說:“這是皇上的'旨意”。過了一會,又端上從宮中送來的酒菜,直接拿出嫁妝來以目示意他。馮京笑着但是沒去看它,堅決推辭了。外放守將作監丞、通判荊南軍府事。還京後,擔任集賢院學士、掌判吏部南曹,參與修撰《起居注》。吳充因爲上書議論溫成皇后追封一事,被貶爲高郵知府,馮京上疏說吳充說的對,不應該被貶黜。劉沆請求進言並斥責馮京,仁宗說:“馮京有什麼罪過呢?”只是解除了馮京修《起居注》一職,不久後又恢復了。

皇帝本來打算讓馮京掌管起草誥命。但是馮京的岳父富弼當時執掌朝政,爲了避嫌,任命馮京爲龍圖閣待制、揚州知府。後來改任江寧知府,以翰林侍讀學士召還回京,在京城負責糾察刑獄之事。擔任翰林學士和開封府尹。幾個月不到丞相府拜見丞相,韓琦對富弼說了這件事,認爲馮京很傲慢。富弼讓馮京前往拜見韓琦,馮京對韓琦說:“您是宰相,下官不敢妄自登門拜見,是因爲尊重您,不是我傲慢啊。”

神宗即位,王安石當政,馮京論說他改革不恰當,累計有幾千字,王安石指責馮京在發表邪說,請求罷黜他。神宗認爲馮京爲可用之才,提拔他爲樞密副使。恰逢候補官員鄭俠上書議論時政,推薦馮京爲丞相,呂惠卿趁此誣陷馮京和鄭俠私通,被貶爲亳州知府。沒過多久,茂州夷人叛亂,改任成都知府。蕃部何丹正入侵雞糉關,聽說馮京的部隊到了,就請求投降。議事者想要蕩平敵人的巢穴,馮京向朝廷請示,嚴禁進攻掠奪夷人,向他們提供農具,發放糧食,讓他們歸家。夷人很開心,爭相拿出豬狗割血結盟,願意世世代代爲漢藩。呂惠卿告發王安石有罪,拿出王安石私人的書信,上面寫着“不要讓齊年知道”,“齊年”說的就是馮京,因爲馮京和王安石同年出生。皇帝認爲王安石欺騙了自己,又徵召馮京主管樞密院。

哲宗即位,任命馮京爲保寧軍節度使、知大名府,又改任鎮守彰德。於是範祖禹說:“馮京兩次執政,當初與王安石不和,後又被呂惠卿傾軋,他保持中立不偏不倚的操守,爲神宗稱道推崇。而且昭陵學士,只剩馮京一人,如果讓他再主管樞密院,能使公論信服。”當時馮京已經年老,宋哲宗就讓他做中太一宮使兼侍講,改任宣徽南院使,以太子少師之職退休。紹聖元年去世,終年七十四歲。馮京做郡守的時候,各縣審判完的案件一到,立刻逐一追查,如果實情和縣裏的記錄一樣而且處理判決需要施行法律的,就讓法官判罪,不到獄中治罪。回覆下級部門很迅速,沒有一件積壓的案件,人們都佩服他做事幹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