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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卷五十四 志第四十四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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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貨四

《新唐書》卷五十四 志第四十四

唐有鹽池十八,井六百四十,皆隸度支。蒲州安邑、解縣有池五,總曰“兩池”, 歲得鹽萬斛,以供京師。鹽州五原有烏池、白池、瓦池、細項池,靈州有溫泉池、 兩井池、長尾池、五泉池、紅桃池、回樂池、弘靜池、會州有河池,三州皆輸米以 代鹽。安北都護府有胡落池,歲得鹽萬四千斛,以給振武、天德。黔州有井四十一, 成州、巂州井各一,果、閬、開、通井百二十三,山南西院領之。邛、眉、嘉有井 十三,劍南西川院領之。梓、遂、綿、合、昌、渝、瀘、資、榮、陵、簡有井四百 六十,劍南東川院領之。皆隨月督課。幽州、大同橫野軍有鹽屯,每屯有丁有兵, 歲得鹽二千八百斛,下者千五百斛。負海州歲免租爲鹽二萬斛以輸司農。青、楚、 海、滄、棣、杭、蘇等州,以鹽價市輕貨,亦輸司農。

天寶、至德間,鹽每鬥十錢。乾元元年,鹽鐵、鑄錢使第五琦初變鹽法,就山 海井竈近利之地置監院,遊民業鹽者爲亭戶,免雜徭。盜鬻者論以法。及琦爲諸州 榷鹽鐵使,盡榷天下鹽,鬥加時價百錢而出之,爲錢一百一十。

自兵起,流庸未復,稅賦不足供費,鹽鐵使劉晏以爲因民所急而稅之,則國足 用。於是上鹽法輕重之宜,以鹽吏多則州縣擾,出鹽鄉因舊監置吏,亭戶糶商人, 縱其所之。江、嶺去鹽遠者,有常平鹽,每商人不至,則減價以糶民,官收厚利而 人不知貴。晏又以鹽生霖潦則滷薄,?旱則土溜墳,乃隨時爲令,遣吏曉導,倍於 勸農。吳、越、揚、楚鹽廩至數千,積鹽二萬餘石。有漣水、湖州、越州、杭州四 場,嘉興、海陵、鹽城、新亭、臨平、蘭亭、永嘉、大昌、候官、富都十監,歲得 錢百餘萬緡,以當百餘州之賦。自淮北置巡院十三,曰揚州、陳許、汴州、廬壽、 白沙、淮西、甬橋、浙西、宋州、泗州、嶺南、兗鄆、鄭滑,捕私鹽者,奸盜爲之 衰息。然諸道加榷鹽錢,商人舟所過有稅。晏奏罷州縣率稅,禁堰埭邀以利者。晏 之始至也,鹽利歲才四十萬緡,至大曆末,六百餘萬緡。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宮 闈服御、軍饟、百官祿俸皆仰給焉。明年而晏罷。

貞元四年,淮南節度使陳少遊奏加民賦,自此江淮鹽每鬥亦增二百,爲錢三百 一十,其後復增六十,河中兩池鹽每鬥爲錢三百七十。江淮豪賈射利,或時倍之, 官收不能過半,民始怨矣。

劉晏鹽法既成,商人納絹以代鹽利者,每緡加錢二百,以備將士春服。包佶爲 汴東水陸運、兩稅、鹽鐵使,許以漆器、玳瑁、綾綺代鹽價,雖不可用者亦高估而 售之,廣虛數以罔上。亭戶冒法,私鬻不絕,巡捕之卒,遍於州縣。鹽估益貴,商 人乘時射利,遠鄉貧民困高估,至有淡食者。巡吏既多,官冗傷財,當時病之。其 後軍費日增,鹽價浸貴,有以谷數鬥易鹽一升。私糴犯法,未嘗少息。

順宗時始減江淮鹽價,每鬥爲錢二百五十,河中兩池鹽鬥錢三百。增雲安、渙 陽、塗鞬三監。其後鹽鐵使李錡奏江淮鹽鬥減錢十以便民,未幾復舊。方是時,錡 盛貢獻以固寵,朝廷大臣皆餌以厚貨,鹽鐵之利積於私室,而國用耗屈,榷鹽法大 壞,多爲虛估,率千錢不滿百三十而已。兵部侍郎李巽爲使,以鹽利皆歸度支,物 無虛估,天下糶鹽稅茶,其贏六百六十五萬緡。初歲之利,如劉晏之季年,其後則 三倍晏時矣。兩池鹽利,歲收百五十餘萬緡。四方豪商猾賈、雜處解縣,主以郎官, 其佐貳皆御史。鹽民田園籍於縣,而令不得以縣民治之。

憲宗之討淮西也,度支使皇甫鎛加劍南東西兩川、山南西道鹽估以供軍。貞元 中,盜鬻兩池鹽一石者死,至元和中,減死流天德五城,鎛奏論死如初。一斗以上 杖背,沒其車驢,能捕鬥鹽者賞千錢;節度觀察使以判官、州以司彔彔事參軍察私 鹽,漏一石以上罰課料;鬻兩池鹽者,坊市居邸主人、市儈皆論坐;盜刮鹻土一斗, 比鹽一升。州縣團保相察,比於貞元加酷矣。自兵興,河北鹽法羈縻而已。至皇甫 鎛,又奏置榷鹽使,如江淮榷法,犯禁歲多。及田弘正舉魏博歸朝廷,穆宗命河北 罷榷鹽。戶部侍郎張平叔議榷鹽法弊,請糶鹽可以富國,詔公卿議其可否。中書舍 人韋處厚、兵部侍郎韓愈條詰之,以爲不可,平叔屈服。是時奉天滷池生水柏,以 灰一斛得鹽十二斤,利倍鹻滷。文帝時,採灰一斗,比鹽一斤論罪。開成末,詔私 鹽月再犯者,易縣令,罰刺史俸;十犯,則罰觀察、判官課科。

宣宗即位,茶、鹽之法益密,糶鹽少、私盜多者,謫觀察、判官,不計十犯。 戶部侍郎、判度支盧弘止以兩池鹽法敝,遣巡院官司空輿更立新法,其課倍入,遷 榷鹽使。以壕籬者,鹽池之堤禁,有盜壞與鬻鹻皆死,鹽盜持弓矢者亦皆死刑。兵 部侍郎、判度支周墀又言:“兩池鹽盜販者,跡其居處,保、社按罪。鬻五石,市 二石,亭戶盜糶二石,皆死。”是時江、吳羣盜,以所剽物易茶鹽,不受者焚其室 廬,吏不敢枝梧,鎮戍、場鋪、堰埭以關通致富。宣宗乃擇嘗更兩畿輔望縣令者爲 監院官。戶部侍郎裴休爲鹽鐵使,上鹽法八事,其法皆施行,兩池榷課大增。

其後兵遍天下,諸鎮擅利,兩池爲河中節度使王重榮所有,歲貢鹽三千車。中 官田令孜募新軍五十四都,餫轉不足,乃倡議兩池復歸鹽鐵使,而重榮不奉詔,至 舉兵反,僖宗爲再出,然而卒不能奪。

唐初無酒禁。乾元元年,京師酒貴,肅宗以稟食方屈,乃禁京城酤酒,期以麥 熟如初。二年,飢,復禁酤,非光祿祭祀、燕蕃客,不御酒。廣德二年,定天下酤 戶以月收稅。建中元年,罷之。三年,復禁民酤,以佐軍費,置肆釀酒,斛收直三 千,州縣總領,醨薄私釀者論其罪。尋以京師四方所湊,罷榷。貞元二年,復禁京 城、畿縣酒,天下置肆以酤者,鬥錢百五十,免其徭役,獨淮南、忠武、宣武、河 東榷麴而已。元和六年,罷京師酤肆,以榷酒錢隨兩稅青苗斂之。大和八年,遂罷 京師榷酤。凡天下榷酒爲錢百五十六萬餘緡,在?襄費居三之一,貧戶逃酤不在焉。 昭宗世,以用度不足,易京畿近鎮麴法,復榷酒以贍軍,鳳翔節度使李茂貞方顓其 利,按兵請入奏利害,天子遽罷之。

初,德宗納戶部侍郎趙贊議,稅天下茶、漆、竹、木,十取一,以爲常平本錢。 及出奉天,乃悼悔,下詔亟罷之。及硃泚平,佞臣希意興利者益進。貞元八年,以 水災減稅,明年,諸道鹽鐵使張滂奏:出茶州縣若山及商人要路,以三等定估,十 稅其一。自是歲得錢四十萬緡,然水旱亦未嘗拯之也。

穆宗即位,兩鎮用兵,帑藏空虛,禁中起百尺樓,費不可勝計。鹽鐵使王播圖 寵以自幸,乃增天下茶稅,率百錢增五十。江淮、浙東西、嶺南、福建、荊襄茶, 播自領之,兩川以戶部領之。天下茶加斤至二十兩,播又奏加取焉。右拾遺李珏上 疏諫曰:“榷率起於養兵,今邊境無虞,而厚斂傷民,不可一也;茗飲,人之所資, 重稅則價必增,貧弱益困,不可二也;山澤之饒,其出不訾,論稅以售多爲利,價 騰踊則市者稀,不可三也。”其後王涯判二使,置榷茶使,徙民茶樹於官場,焚其 舊積者,天下大怨。令狐楚代爲鹽鐵使兼榷茶使,復令納榷,加價而已。李石爲相, 以茶稅皆歸鹽鐵,復貞元之制。

武宗即位,鹽鐵轉運使崔珙又增江淮茶稅。是時茶商所過州縣有重稅,或掠奪 舟車,露積雨中,諸道置邸以收稅,謂之“搨地錢”,故私販益起。大中初,鹽鐵 轉運使裴休著條約:私鬻三犯皆三百斤,乃論死;長行羣旅,茶雖少皆死;僱載三 犯至五百斤、居舍儈保四犯至千斤者,皆死;園戶私鬻百斤以上,杖背,三犯,加 重徭;伐園失業者,刺史、縣令以縱私鹽論。廬、壽、淮南皆加半稅,私商給自首 之帖,天下稅茶增倍貞元。江淮茶爲大摸,一斤至五十兩。諸道鹽鐵使於悰每斤增 稅錢五,謂之“剩茶錢”,自是斤兩復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