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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卷三十四 志第十四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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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三

《舊唐書》卷三十四 志第十四

開元《大衍曆經》

演紀上元閼逢困敦之歲,距今開元十二年甲子歲,歲積九千六百六十六萬一千七百四十算。

大衍步中朔第一

大衍通法:三千四十。

策實:一百一十一萬三百四十三。

揲法:八萬九千七百七十三。

滅法:九萬一千三百。

策餘:一萬五千九百四十三。

用差:一萬七千一百二十四。

掛限:八萬七千一十八。

三元之策:一十五;餘,六百六十四;秒,七。

四象之策:二十九;餘,一千六百一十三。

中盈分:一千三百二十八;秒,十四。

爻數:六十。

象統:二十四。

推天正中氣 以策實乘入元距所求積算,命曰中積分。盈大衍通法得一,爲積日。不盈者,爲小餘。爻數去積日,不盡日爲大餘。數從甲子起算外,即所求年天正中氣冬至日及小餘也。

求次氣 因天正中氣大小餘,以三元之策及餘秒加之。其秒盈象統,從小餘。小餘滿大衍通法,從大餘。大餘滿爻數,去之。命如前,即次氣恆日及餘秒。凡率相因加者,下有餘秒,皆以類相從。而滿其法,則迭進之,用加上位。日盈爻數,去之也。

推天正合朔 以揲法去中積分。其所不盡,曰歸餘之卦。以減積積分,餘爲朔積分。乃如大衍通法而一,爲日。不盡,爲小餘。日盈爻數,去之。不盈者,爲大餘。命以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合朔經日及小餘也。

求次朔及弦望 因天正經朔大小餘,以四象之策及餘加之。數除如法,即次朔經日及餘也。又自經朔加一象之日七及餘一千一百六十三少,得上弦。倍之,得望。參之,得下弦。四之,是謂一揲,復得後月之朔。凡四分一爲少,二爲半,三爲太,四爲全。加滿其前數,去之,從上位。綜中朔盈虛分,累益歸餘之卦,每其月閏衰。凡歸餘之卦五萬六千七百六十以上,其歲有閏。因考其閏衰,滿卦限以上,其月及合置閏。或有進退,皆以定朔無中氣裁焉。

推沒日 置有沒之氣恆小餘,以象統乘之,內秒分,參而伍之,以減策實。餘滿策餘,爲日。不滿,爲沒餘。命起也。凡恆氣小餘,不滿大衍通法,如中盈分半法已下,爲有沒之氣。

推滅日 以有滅之朔經小餘,減大衍通法。餘,倍參伍乘之,用減滅法。餘,滿朔虛分,爲日。不滿,爲滅餘。命起經朔初日算外,即合朔後滅日也。凡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者,爲有滅之朔。

大衍步發斂術第二

天中之策:五;餘,二百二十二;秒,三十一。秒法:七十二。

地中之策:十八;餘,一百六十五;秒,八十六。秒法:一百二十。

貞晦之策:三;餘,一百三十二;秒,一百三。秒法:如前。

辰法:七百六十。

刻法:三百四。

推七十二候 各因中節大小餘命之,即初候日也。以天中之策及餘秒加之,數除如法,即次候日。又加,得末候日。凡發斂,皆以恆氣。

推六十卦 各因中氣大小餘命之,公卦用事日也。以地之策及餘秒累加之,數除如法,各次卦用事日。若以貞晦之策加諸侯卦,得十二節之初外卦用事日。

推五行用事 各因四立大小餘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也。以貞晦之策及餘秒,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即其月土始用事日。凡抽加減而有秒者,母若不齊,當令母互乘子。乃加減之。母相乘爲法。

推發斂去朔 各置其月閏衰,以大衍通法約之,爲日。不盡爲餘,即其月中氣去經朔日算及餘秒也。求卦候者,各以天地之策及餘秒累加減之,中氣之前以減,中氣之後以加。得去經朔日算及餘秒。

推發斂加時 各置其小餘,以六爻乘之,如辰法而一,爲半辰之數。不盡者,五之,三刻法除之,爲刻。又不盡者,三約爲分。此分滿刻法爲刻,若令滿象積爲刻者,即置不盡之數,十之,十九而一,爲分。命起子半算外,各其加時所在辰刻及分也。

大衍步日躔術第三

乾實:一百一十一萬三百七十九太。周天度:三百六十五。虛分七百七十九太。

歲差:三十六太。

求每日先後定數 以所入氣並後氣盈縮分,倍六爻乘之,綜兩氣辰數除,入之,爲末率。又列二氣盈縮分,皆倍六爻乘之,各如辰數而一,以少減多,餘爲氣差。加減末率,至後以差加,分後以差減。爲初率。倍氣差,亦六爻乘之,復綜兩氣辰數以除之,爲日差。半之,以加減初末,各爲定率。以日差累加減氣初定率,至後以差減,分後以差加。爲每日盈縮分。乃馴積之,隨所入氣日加減氣下先後數,各其日定。冬至後爲陽復,在盈加之,在縮減之。夏至後爲陰復,在縮加之,在盈減之。距四正前一氣,在陰陽變革之際,不可相併,皆因前末爲初率。以氣差至前加之,分前減之,爲末率。餘依前率,各得所求。其朓朒亦放此求之,各得每日定數。其分不滿全數,母又每氣不同,當退法除之,用百爲母,半已上從一,已下棄之。下求軌漏,餘分不滿准此。

推二十四氣定日 冬夏至皆在天地之中,無有盈縮。餘各以氣下先後數,先減後加恆氣小餘。滿若不足,進退其日。命從甲子算外,各其定日及餘秒也。凡推日月行度及軌漏交蝕,並依定氣。若注歷即依恆氣也。

推平朔四象 以定氣相距置朔弦望經日大小餘,以所入定氣大小餘及秒分減之,各其所入定氣日算及餘秒也。若大餘少不足減者,加爻數,然後減之。其弦望小餘有少半太,當以爻乘之,乃以氣秒分減,退一加象統。小餘不足減,退日算一,加大衍通法也。

求朔弦望經日入朓朒 各置其所入定氣日算及餘秒。減日算一,各以日差乘而半之,以加減其氣初定率,前少,加之;前多,減之。以乘其所入定氣日算及餘秒。凡除者,先以母通全,內子,乃相乘,母相乘除之也。若忽微之數煩多而不甚相校者,過半收爲全,不盈半法,棄之。所得以損益朓朒積,各爲其日所入朓朒定數。若非朔望有交者,以十二乘所入日算。三其小餘,辰法除而從之。以乘損益率,如定氣辰數而一。所得以損益朓朒積,各爲定數也。

赤道宿度

右北方七宿九十八度虛分七百七十九太

右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右東方七宿七十五度

前皆赤道度。其畢、觜、參及輿鬼四宿度數,與古不同,今並依天以儀測定,用爲常數。紘帶天中,儀極攸憑,以格黃道也。推黃道,準冬至歲差所在,每距冬至前後各五度爲限。初數十二,每限減一,盡九限,數終於四。殷二立之際,一度少強,依平。乃距春分前、秋分後,初限起四,每限增一,盡九限,終於十二,而黃道交復。計春分後、秋分前,亦五度爲限,初數十二,盡九限,數終於四。殷二立之際,一度少強,依平。乃距夏至前後,初限起四,盡九限,終於十二。皆累裁之,以數乘限度,百二十而一,得度。不滿者,十二除爲分。若以十除,則大分。十二爲母,命以太半少及強弱。命曰黃赤道差數。二至前後,各九限,以差減赤道度,爲黃道度。二分前後,各九限,以差加赤道度,爲黃道度。若從黃道度反推赤道,二至前後各加之,二分前後須減之。

黃道宿度

右北方九十七度六虛之差十九太

右西方八十二度半

右南方一百一十度半

右東方七十五度少

前皆黃道度。其步日行月與五星出入,循此。求此宿度,皆有餘分。前後輩之成少、半、太,準爲全度。若上考古下驗將來,當據歲差。每移一度,各依術算,使得當時宿度及分,然可步日月五星,知其犯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