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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七十三·韋賢傳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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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賢字長孺。魯國鄒人也。其先韋孟,家本彭城,爲楚元王傅,傅子夷王及孫王戊。戊荒淫不遵道,孟作詩風諫。後遂去位,徒家於鄒,又作一篇。其諫詩曰:

《漢書》卷七十三·韋賢傳第四十三

肅肅我祖,國自豕韋,黼衣朱紱,四牡龍旂。彤弓斯徵,撫寧遐荒,總齊羣邦,以翼大商,迭披大彭,勳績惟光。至於有周,歷世會同。王赧聽譖,實絕我邦。我邦既絕,厥政斯逸,賞罰之行,非由王室。庶尹羣后,靡扶靡衛,五服崩離,宗周以隊。我祖斯微,遷於彭城,在予小子,勤誒厥生,厄此嫚秦,耒耜以耕。悠悠嫚秦,上天不寧,乃眷南顧,授漢於京。

於赫有漢,四方是徵,靡適不懷,萬國逌平。乃命厥弟,建侯於楚,俾我小臣,惟傅是輔。兢兢元王,恭儉淨一,惠此黎民,納彼輔弼。饗國漸世,垂烈於後,乃及夷王,克奉厥緒。諮命不永,唯王統祀,左右陪臣,此惟皇士。

如何我王,不思守保,不惟履冰,以繼祖考。邦事是廢,逸遊是娛,犬馬繇繇,是放是驅。務彼鳥獸,忽此稼苗,烝民以匱,我王以愉。所弘非德,所親非悛,唯囿是恢,唯諛是信。睮々諂夫,咢咢黃髮,如何我王,曾不是察。既藐下臣,追欲從逸,嫚彼顯祖,輕茲削黜。

嗟嗟我王,漢之睦親,曾不夙夜,以休令聞。穆穆天子,臨爾下土,明明羣司,執憲靡顧。正遐由近,殆其怙茲,嗟嗟我王,曷不此思。

非思非鑑,嗣其罔則,瀰瀰其失,岌岌其國。致冰匪霜,致隊靡嫚,瞻惟我王,昔靡不練。興國救顛,孰違悔過,追思黃髮,秦繆以霸。歲月其徂,年其逮耇,於昔君子,庶顯於後。我王如何,曾不斯覺。黃髮不近,胡不時監。

其在鄒詩曰:

微微小子,既耇且陋,豈不牽位,穢我王朝。王朝肅清。唯俊之庭,顧瞻餘躬,懼穢此徵。

我之退徵,請於天子,天子我恤,矜我發齒。赫赫天子,明哲且仁,懸車之義,以洎小臣。嗟我小子,豈不懷土。庶我王寤,越遷於魯。

既去禰祖,惟懷惟顧,祁祁我徒,戴負盈路。爰戾於鄒,鬋茅作堂,我徒我環,築室於牆。

我即[E129]逝,心存我舊,夢我瀆上,立於王朝。其夢如何。夢爭王室。其爭如何。夢王我弼。寤其外邦,嘆其喟然,念我祖考,泣涕其漣。微微老夫,諮既遷絕,洋洋仲尼,視我遺烈。濟濟鄒魯,禮義唯恭,誦習絃歌,於異他邦。我雖鄙耇,心其好而,我徒侃爾,樂亦在而。

孟卒於鄒。或曰其子孫好事,述先人之志而作是詩也。

自孟至賢五世。賢爲人質樸少欲,篤志於學,兼能《禮》、《尚書》,以《詩》教授,號稱鄒魯大儒。徵爲博士,給事中,進授昭帝《詩》,稍遷光祿大夫、詹事,至大鴻臚。昭帝崩,無嗣,大將軍霍光與公卿共尊立孝宣帝。帝初即位,賢以與謀議,安宗廟,賜爵關內侯,食邑。徙爲長信少府,以先帝師,甚見尊重。本始三年,代蔡義爲丞相,封扶陽侯,食邑七百戶。時,賢七十餘,爲相五歲,地節三年以老病乞骸骨,賜黃金百斤,罷歸,加賜第一區。丞相致仕自賢始。年八十二薨,諡曰節侯。

賢四子:長子方山爲高寢令,早終。次子弘,至東海太守。次子舜,留魯守墳墓。少子玄成,復以明經歷位至丞相。故鄒魯諺曰“遺子黃金滿籝,不如一經”

玄成字少翁,以父任爲郎,常侍騎。少好學,修父業,尤謙遜下士。出遇知識步行,輒下從者,與載送之,以爲常。其接人,貧賤者益加敬,繇是名譽日廣。以明經擢爲諫大夫,遷大河都尉。

初,玄成兄弘爲太常丞,職奉宗廟,典諸陵邑,煩劇多罪過。父賢以弘當爲嗣,故敕令自免。弘懷謙,不去官。及賢病篤,弘竟坐宗廟事繫獄,罪未決。室家問賢當爲後者,賢恚恨不肯言。於是賢門下生博士義倩等與宗家計議,共矯賢令,使家丞上書言大行,以大河都尉玄成爲後。賢薨,玄成在官聞喪,又言當爲嗣,玄成深知其非賢雅意,即陽爲病狂,臥便利,妄笑語昏亂。徵至長安,既葬,當襲爵,以病狂不應召。大鴻臚奏狀,章下丞相、御史案驗。玄成素有名聲,士大夫多疑其欲讓爵闢兄者。案事丞相史乃與玄成書曰“古之辭讓,必有文義可觀,故能垂榮於後。今子獨壞容貌,蒙恥辱,爲狂癡,光耀暗而不宣。微哉。子之所託名也。僕素愚陋,過爲宰相執事,願少聞風聲。不然,恐子傷高而僕爲小人也”玄成友人侍郎章亦上疏言“聖王貴以禮讓爲國,宜優養玄成,勿枉其志,使得自安衡門之下”而丞相、御史遂以玄成實不病,劾奏之。有詔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宣帝高其節,以玄成爲河南太守。兄弘太山都尉,遷東海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