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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常識之緹縈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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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緹縈是西漢王朝(公元前206至公元8年)時代的人。她住在山東。她的毅力和勇氣,不但使父親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漢文帝深受感動。因而廢除這種殘酷的肉刑。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有關緹縈救父的故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學常識之緹縈救父

倉公,又稱太倉公,姓淳于名意(前205-前140年),是臨淄人,因其做過齊太倉長,管理都城倉庫,所以習慣上稱他爲倉公。

倉公師從陽慶,陽慶傳他“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他學了三年,給人治病,能預決病人生死,一經投藥,無不立愈,因此遠近聞名。倉公切脈已臻於神乎其技的程度。如齊侍御史成自述頭痛,倉公爲他診脈,診斷爲疽症,其病因內發於腸胃之間,因貪酒所致,五日當腫脹,八日時便嘔膿而死。果然,成於第八天因嘔膿而死。

由於求醫者衆,而倉公又不常在家中,所以,病家常失望而歸。日久,求醫者開始憤懣異常。就象以上所舉醫案,由於倉公能預知生死,有的病人就無藥可醫,病人就責怪倉公不肯醫治,以致病人死亡。怨氣積久了,終於釀成禍祟。漢文帝十三年(前167年),有權勢之人告發倉公,說他借醫欺人,輕視生命。地方官吏判他有罪,要處倉公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漢初年的律令,凡做過官的人受肉刑必須押送到京城長安去執行。因此,倉公將被押送到長安受刑。

倉公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臨行時都去送父親,相向悲泣。倉公看着五個女兒,長嘆道:“生女不生男,遇到急難,卻沒有一個有用的。”聽完父親的哀嘆,十五歲的小女緹縈決定隨父進京,一路照顧父親的生活起居。臨淄相距長安兩千餘里,一路上父女倆風餐露宿,嚐盡人間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長安,倉公被押入獄中。爲了營救父親,緹縈斗膽上書漢文帝爲父求情,請求做奴婢替父贖罪。上書中這樣寫道:“妾父爲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願入身爲官奴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麼能勸人爲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爲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爲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漢文帝廢除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但是實際執行起來,卻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後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裏,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當朝皇帝是開創了歷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漢文帝劉恆,史書記載,漢文帝治天下,恭儉仁厚,以德化民,海內安寧,百姓安居,人民樂足。他見到上書後,感其孝誠,免除了倉公的.刑罰,同時頒發詔書廢除由來已久的殘酷的肉刑。詔書是這樣寫的: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過爲善,而道無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豈爲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不久,丞相張蒼等人根據這個詔書廢除了肉刑制定,頒佈了新刑法。正是小小女子緹縈的至孝之心而上書救父的美舉,促使了肉刑的廢除。爲此,班固有詩讚緹縈:

三王德彌薄,惟後用肉刑。

太倉令有罪,就遞長安城。

自恨身無子,困急獨煢煢。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書詣闕下,思古歌《雞鳴》。

憂心摧折裂,晨風揚激聲。

聖漢孝文帝,惻然感至情。

百男何憒憒,不如一緹縈。”

緹縈上書救父的孝行,萬古流芳,成爲後世孝道的典型。(緹縈救父也作:緹縈求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