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作文中心 > 散文 > 2015關於扶貧攻堅農村低保工作實施方案

2015關於扶貧攻堅農村低保工作實施方案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08W 次

爲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打好扶貧攻堅戰的總體要求,根據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農村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兩線合一”發揮低保兜底作用的通知》(渝民發〔2015〕76號)精神,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安排,圍繞“農村低保兜底一批”工作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2015關於扶貧攻堅農村低保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立足“精準扶貧、保障基本”原則,全面推進全區扶貧攻堅農村低保兜底工作,切實解決建檔立卡人員中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羣體的基本生活問題。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全區貧困人口中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兜底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應保盡保、不應保堅決不保原則。要嚴格按照現行農村低保政策要求開展“兜底”工作,切實做到符合低保政策的全部納入保障範圍,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一個不納入,確保“精準兜底”。

(二)堅持分類重點保障的原則。按照農村低保分類重點救助的規定,對納入農村低保中的重殘人員(一、二級)、患有重大疾病人員、70歲以上老年人、學齡前兒童和在校學生實施分類重點救助,更好地保障特殊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

(三)堅持動態管理原則。對及時納入農村低保及範圍的貧困對象,堅持採取定期申報和分類複覈相結合的方法,加強管理,切實做到進出有序、補差適時調整,確保救助公平、公正。

  三、保障標準及認定條件

根據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農村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兩線合一”發揮低保兜底作用的通知》(渝民發〔2015〕76號)要求,我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015年10月1日起,由原來的215元/人·月提高到230元/人·月。扶貧攻堅農村低保兜底工作執行標準爲230元/人·月。

扶貧對象納入農村低保兜底,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

(二)喪失勞動力,缺乏自我發展能力,無法通過生產扶持、就業發展、搬遷安置和其他措施脫貧家庭;

(三)人均月收入低於農村低保標準的家庭。

  四、申報程序

扶貧對象農村低保兜底申報工作嚴格按照《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規程》規定,在扶貧攻堅工作期間,實行按月集中辦理審批。

(一)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村民委員會協助下,對轄區內現有建檔立卡家庭進行入戶調查和鄰里訪問,覈實貧困家庭人口、勞動力、收入等基本情況,提出擬納入農村低保兜底的扶貧對象初步名單。

(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相關駐村幹部、村幹部、村民代表及轄區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不少於9人)對擬納入農村低保兜底的初步名單進行集體評議篩查,現場確定擬納入農村低保兜底的扶貧對象名單。

(三)將評議篩查後的名單在鎮鄉(街道)及相關村委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

(四)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公示結束後無異議的名單上報區民政局、區扶貧辦聯合審定,符合條件的,納入農村低保予以保障。

  五、資金髮放

納入農村低保的扶貧對象的低保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與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的差額確定,並按月打卡發放。

  六、工作要求

各鎮鄉(街道)及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將農村低保兜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一要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區民政局負責牽頭做好農村低保兜底扶貧工作;區財政局負責資金管理和核撥工作;區扶貧辦做好配合協調工作;各鎮鄉、街道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要嚴格執行政策,對扶貧對象中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保障範圍,不得遺漏,確保應保盡保。

三要嚴格按照程序審覈審批,切實把握好調查、集體評議審覈、公示、會審等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四要嚴格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優親厚友,違反相關規定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五要加強監督檢查。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扶貧辦要強化對鎮鄉(街道)的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及時解決突出問題,促進工作有序推進,確保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