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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我的高一作文錦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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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作文吧,作文根據體裁的不同可以分爲記敘文、說明文、應用文、議論文。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的我的高一作文錦集六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豔的玫瑰,你明知它帶刺,卻甘願爲它留下一抹嫣紅,而後染紅了你的世界

——題記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過去的事情能再重來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兩個字,就等同於癡人說夢話,現實永遠會殘酷地扼殺了你的如果。

我認識她,在很久以前,說不清有多久了,彷彿過了一個世紀般久遠。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很是不可思議。那天下午,我氣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裏,邊喘氣邊說:“帥哥,來杯珍珠奶茶。”

“哦。”她應了聲。

過了幾分鐘,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揚起了微笑,淡淡的說:“給,還有,我是女的。”我頓時語塞,這,這事能怪我嗎?她留着一頭露耳的男生頭,穿着過於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剛剛是背對着我的。“這,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來掩飾我內心的尷尬。她聳了聳肩,說:“沒事,我叫晴,你呢?交個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興認識你。”我微笑着說。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晴,她長的其實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時我都會把她當成男生。就是因爲這一點,才發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們兩個去公園玩。走進公園裏,一羣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對話就傳到我們的耳邊。“你們看,她們多噁心。唉,同性戀,真可怕。”其中一個小混混說。“對啊,好惡心,我要吐了,她們的手還牽着。”又有一個混混附和地說。我聽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們的冷嘲熱諷,我跑到他們那裏,生氣的說:“喂,混蛋,你有病,你纔是同性戀呢。”“小妹,別生氣嘛。我可是不歧視同性戀的。但是,我拜託你們別出來外面,這樣可是會嚇到別人的。”那個人說完之後,周圍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們的嘴臉,我被氣暈了,我說:“牽手又怎樣,我還有更厲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吻了她的臉頰。那羣小混混大叫了幾聲,就識趣地走了。之後,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來,抱着她說:“晴,別哭,我不喜歡看你哭。”“玲,對不起,對不……”晴一邊哭一邊說。

之後,晴就再也沒有留男生頭了,她留起了長髮,再也沒有穿過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換成了漂亮的長裙子。即使這樣,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仍像以前一樣黏在一起,一起聽歌,一起買衣服。但是,越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失,而我們卻不能做任何事情來挽留它,於是,它散了,它溜了,它離我們而去了。

依舊忘不了那天,你對我說你要走了。我聽後,心裏頓時慌了,我哭着對你說可以不走嗎。你沒說話,你只是一直無奈的搖頭,最後,我倆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後,你走了,你還是走了,在那個飄着雪的冬日裏,你離我而遠去了。

有很多時候,我都在回憶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時從我的腳下飄過,遠去了。然而,在最後,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遠都觸不到行雲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我最喜歡的詩人之一便是李白。爲什麼喜歡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許是因爲他不屑科舉,漫遊求仕;也或許是因爲他極具浪漫主義風格的詩;但更多的`或許是因爲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的氣魄。

李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有“詩仙”之稱,賀知章對對李白的評價是“此謫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時代是唐王朝最爲繁華的時期。少時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覽諸子百家,喜歡劍術,擅長作詩。懷有偉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舉,漫遊求仕,他相信,終有一天自己的才華會被人發現,得到重用。

終於憑着出衆的才華的名士吳筠舉薦。得到任用,李白名動一時,唐玄宗器重有加。雖然此時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時的唐玄宗已不再勵精圖治。雖然任命他爲翰林,但卻只是爲了爲其歌功頌德。李白胸懷大志,骨氣凌人,他畏權貴。這樣的李白無疑成了奸臣排斥,殘害的對象。終於因小人讒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這時的李白終於感覺到政治理想的破滅,又擔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測,於是他終於上書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廟器”恩准了李白的離開。李白離開了這個可以使他實現抱負的地方。

在這後來發生了許多事,他不斷的穿梭在各個地方,生活困窘,心緒憤懣。但是,此時的他仍舊相信,只要有才華就會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亂爆發,李白被以平亂爲名,爭奪天下的永王李璘請出參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長。不久之後永王被肅宗消滅,李白也因此下獄潯陽。後來出獄後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還。上元二年,聽說李光弼率軍征討史朝義,李白便當塗北上,請嬰殺敵,可是卻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這些幾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許生於盛唐是他的幸運,然而他始終沒有遇見明君。空有滿腔抱負,卻報國無門。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華,就總有一日會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舊沒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嘗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內心的苦悶卻無人知曉,他只能借用詩歌來抨擊當時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滿腔抱負。我喜歡這位一生坎坷卻始終不得志的詩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瞧瞧鏡子裏那個小女孩:一張稚嫩的娃娃臉,柳葉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長了一個塌鼻子。玉蘭花似的花瓣脣組成了一張能說會道的嘴。這個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個與衆不同的女孩兒,我和班上所有同學都不一樣,他們每天都在談論鹿晗、楊穎等明星的事,而我,卻整天沉浸於我的漫畫製作;他們每天一下課就玩得不亦樂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幾頁散文,用媽媽的話說,我是隻長心不長個兒。我七八歲的個子,卻擁有了十幾歲的心智。

我的愛好很廣泛。下棋、畫畫、唱歌跳舞……但我最愛的業餘愛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從小就愛收藏各種各樣的小物品,什麼小剪子、小貝殼、彈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歡欣。

媽媽說,我兩三歲的時候不論見到誰的手上有一點兒好玩的東西,我都會像一隻瘋狂的野貓,掙脫媽媽,搖搖晃晃地衝上前去,搶奪人家手裏的東西,要是誰不給,我就張牙舞爪,將人家抓的滿臉是血。總之,就是不得東西誓不罷休。

長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沒減,反而越加強烈了。走在路上,我總是左顧右盼,看看別人有沒有什麼可愛的小玩意兒,我還總是低着頭走路,因爲我要注意自己腳下有沒有什麼遺漏的寶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寶的最好時機,周圍沒有多少人,我瞅見一個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過去撿起來,放進口袋裏;看見一個閃光的鐵環,我也忙不迭跑過去丟進口嗲;一把老鷹形狀的鑰匙,我更是喜愛得不得了……(原創投稿 )

記得有一次,同學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愛的小熊項鍊,我問她在那裏買的,他回答說是撿來的哦,於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兩元錢,可憐巴巴地說:“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歡收藏,你就把你的項鍊賣給我吧,我給你錢!”我厚臉皮地死纏爛打,終於把項鍊得到手了,別提我有多開心了,就是這樣的愛收藏的我,百寶箱裏全是我的珍藏品,什麼小白兔玩偶、小手鐲、生鏽的機器人啊,統統都是我的心肝寶貝。

除此之外,我還是個勤勞的怪孩子,爲什麼怪呢?聽我細細道來吧。

在學校,老師佈置了作業,大家都唉聲嘆氣,一下課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細細地將作業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題目的時候,扔沙包、跳繩等誘惑都不能吸引我。

這天,老師帶來一份習題,問誰願意做,大家都把頭搖得像撥浪鼓,只有我激動地舉起手,大聲說:“老師,我願意做!”平常做完作業,如果有空閒的時間,我還會請老師給我佈置幾道難題呢!所以,同學們都說,我是個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課,我也不會立刻跑出去玩,我還拿出書來,仔仔細細地看幾遍,寫上一片讀後感主動教給媽媽批閱。臨近期末,我還自己上網把題目抄下來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說我是個可愛又勤奮的小機靈!

這就是我,一個可愛、自信、愛好收藏又勤奮的我,一個多姿多彩的我,你願意和我交個朋友嗎?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叮鈴鈴……”上課鈴聲響起,早讀已經過去。老師邁着輕快的步伐來到講臺上了。

“上課!”老師喊道。同學們緩緩站起,然後有氣無力地道:“老師好!”問候語同時也在門口響起,原來是同桌。只見他直挺挺地站在那裏,揹着一個看起來空癟癟的書包,頭髮亂得像個鳥巢,英俊的臉上有着一雙炯炯的眼睛。

當同桌走進教室,來到最後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書包,在書桌上取出一本課本,打開來,然後迅速進入“釣魚”狀態。我靜靜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擾他,生怕他發起火來。

就這樣,一堂課過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卻被老師叫進了辦公室。臨近上課時,同桌被放出來了,沮喪着臉對我說:“又要寫檢討,沒點新花樣。”

很快,幾百字的檢討被同桌“秒殺”了。在枯燥無味的課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開始哼唱起歌曲來。聲音雖然很小,但不得不說很好聽。

放學了,同桌早已收拾好書包,當老師宣佈下課時,同桌馬上抱起籃球,然後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說:“看我籃球場上大發揮!” 我和幾個同學來到籃球場,看着同桌在場上邁着矯健的步伐,把籃球往對方球框裏不停地投,大長己方士氣時,我真爲我有個籃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個令我討厭的地方。每次他都會習慣地從我的書桌上拿作業去抄,但抄完後卻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這事,他會訕訕地笑道:“下次不會了。”

記得有一次元旦晚會,同桌辛辛苦苦地練了一星期的歌,準備在元旦晚會上大放異彩。結果元旦晚會上,同桌果真如願地大放異彩,贏得了臺下所有師生的掌聲。

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陽剛、帥氣、勇敢的男生,一個我熟悉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人總要經歷些什麼纔會懂得何爲成長,明白經歷的意義,懂得傷痛的內涵.......痛過了,便懂得,跨越了,便成熟了。經歷了這麼多,你眼中的我,有沒有些許變化?

回想起以前,那個開心只會傻笑難過只會嘟嘴流淚的我,一點點成就就感覺好像發現新大陸那樣跟身邊親戚朋友分享喜悅,小小難過就扔石頭打枕頭毫不保留的把憤怒不滿發泄出來,可以爲某件事某個人在某個時間某個地點拼盡全力付出不放棄直到完成,甚至可以不求回報。以前這樣的我在你眼中是怎樣的呢,如今我變了,真的變了。

現在的我,學會隱藏自己,在陌生人面前我隱藏自己的情緒,用了微笑取而代之,在親戚朋友面前,我隱藏自己的難過,用哈哈大笑隱藏我的不開心。現在的我,學着自己一個人咬牙堅持,不一味依賴別人,學着堅強面對困難挫折, 即便是失敗也告訴自己至少曾經努力過,有着打不死的小強精神,在公共場合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匡扶正義,看見女孩被人欺負上前阻止。

其實,有些錯也不錯,淚要洶涌過才知道要反省,有些傷也不錯,心要破碎過才能看透,有些愛也不錯,你要我要學會放下別老是緊握着遺憾。你眼中的我,是否堅強勇敢了許多,你眼中的我,是否純真可愛依然閃爍,你眼中的我,笑容是否美麗了許多,心情是否開朗了許多,爲了你,我試着去成爲更好的自己。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我的爺爺離開我們已經半年多了。當新年的爆竹聲響起的時候,當大家圍坐在年夜飯的飯桌前的時候,我們是多麼想念爺爺啊!窗臺上的水仙花開了,那是爺爺最喜歡的花。每個農曆新年,爺爺都會早早就買好了水仙花,把它種在好看的小水盤中,看它們發芽,長大,開花……

今年,媽媽也買回了水仙花,雖然今年的冬天特別冷,可它依然盛開着,房間裏常飄動那淡淡的花香,而爺爺已經再也聞不到了!

當醫生告訴爸爸,爺爺得的是胰腺癌的時候,爸爸媽媽都驚呆了,他們不敢告訴爺爺奶奶。那段時間,他們回家前總是先在外面哭過之後纔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爺爺和奶奶,裝做沒事的樣子。爸爸和媽媽都特別孝敬爺爺和奶奶,天冷了,總是買新的羽絨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說,爸爸、媽媽給她和爺爺買的衣服一輩子都穿不完。爺爺住醫院,爸爸媽媽跟醫生說,要用最好的藥。鄰牀的那位爺爺,因爲家裏沒錢給他安那種方便打吊針的針頭,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腫了。而爺爺不必受這樣的罪,因爲爺爺用的是最先進的針頭,埋在皮下,可以儘量免除皮肉之苦。爺爺常常跟病友說,兒子和媳婦真孝順。爲了怕爺爺在醫院太悶,爸爸去買了小電視機,讓爺爺可以常常看電視。爺爺難受時,爸爸會讓爺爺靠在他身上,幫爺爺輕輕地拍背。爸爸媽媽還去了好幾次杭州的靈隱寺,爲爺爺祈福……

這一切,我都看在眼裏,我也在心裏爲爺爺祈禱。雖然最後病魔還是奪去了爺爺的生命,可爺爺臨終時是安詳的。不知是不是上天聽到了我們的祈禱,爺爺比醫生所說的只有三個月時間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樣痛苦。

爸爸說,爺爺從小就是個孤兒,在伯伯家長大,十一歲隻身去上海前,爺爺是個江蘇海門鄉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舉目無親,爺爺寄人籬下當了學徒工,從早到晚地幹活,夜裏只能睡在別人的牀底下。可是,爺爺認真幹活,不怕苦不怕累,還用一點點休息時間自己看報,學習。後來競去讀了中學,高中畢業進而考上了大學,最後成爲上海輕工設計院的工程師。

工作上爺爺任勞任怨,在家裏,爺爺是好丈夫、好父親、好爺爺。鄰居也常常誇爺爺,當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門,爺爺總是幫他們買菜、做家務。

爺爺那一代人的經歷是我們這代人無法想象的。可是,爺爺的奮鬥精神,爺爺對工作的認真,爺爺的刻苦學習,爺爺對家人、對朋友、對鄰居的關愛卻讓我看到了一個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爺爺在時,我和爸爸、媽媽一樣愛爺爺,孝敬爺爺。爺爺走了之後,我會好好孝敬奶奶,也會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爲先,我知道,爺爺最後能安詳而去,也是因爲我們大家對爺爺的愛給了爺爺很大的勇氣和安慰。而現在,我看到爸爸、媽媽那樣孝順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後應該如何孝敬他們了。

我也知道,對於已經離開我們的爺爺來說,我對爸媽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對爺爺的孝敬。

爺爺去世後,我轉學到了新學校。雖然我在澳門出生,但這是我第一次在這個城市真正紮根,在這裏學習和生活。學校的老師、同學都對我很好,我很快習慣了這裏的校園生活。我知道,看到我這麼快就融入了澳門的生活,爺爺一定會在天國對着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們都會在案上擺上爺爺喜愛的水仙花。爺爺永遠是我最敬愛的人,我把對爺爺的愛和想念寫下來,希望爺爺能知道,我會努力的!孫女會以學業上的進步來告慰爺爺在天之靈,一定盡最大的努力,爭取考上爺爺希望我讀的那所大學。爺爺,您安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