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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我的高一作文錦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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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肯定對各類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我的高一作文錦集八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時常在想,十年後的我會是什麼樣子呢?

未來的時光總是不可預知的,而我們對於未來是活在過去的人,在手指間流淌的過去的時光也已經成爲過去。

未來的每一刻都是存在的“意外”,但我卻想讓這十年來的快一些,十年後的我28歲,青春也已快從身邊溜走,也許那時候我也有了自己穩定的工作,做着自己喜歡做的事情,而不是像如今的人們一樣與最初的夢想背道而馳,生活也會按部就班的進行着,每天準時上下班或者經營着自己的生意,晚上回到家之後與老媽一塊做美味可口的飯菜,然後一家三口人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十年前的我心懷夢想,考上一所好大學,讓父母過上舒適的生活,想成爲家裏的驕傲,我相信十年後的我一定會做到這些,儘管那時候會爲生活奔波,體會到生活的酸甜苦辣,但那都是我真正想要的,也是我爲之奮鬥的一切。

十年後的我,大概不會成爲剩女吧,也許會有一個很會照顧我的男朋友,寵溺我的爸爸一定會觀察與考驗他很久吧,我們會互相見過父母,然後一塊爲將來的家奮鬥,我們會平時煲煲電話粥來打發牽掛對方的時光,在週末像很多情侶一樣約會,吃飯,看電影,晚上會送我回家,然後上樓坐坐與爸爸一起喝茶聊天。也許我們很快就會結婚,舉辦一個獨一無二的婚禮,我會挽着爸爸的胳膊走向他,然後爸爸會鄭重地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並祝福我們,還有在旁邊爲捨不得我而哭泣的老媽,我也一定會哭。那情景,真的不敢細想,只等十年後逐一去實現。都說人會很早就見到自己的另一半,只是,我現在見過他了嗎?

十年後的我,身邊也會有朋友,不需要很多,三五好友,哪個都值得交心,不定期的聯繫,而那些十多年前的朋友一定會在其中吧,畢竟我們說好要一直做好朋友,一萬年不許變的,我們會時不時的聚在一起回憶十年前的自己,然後毫不留面子的嘲笑那時候對方,談論老師們平時的口頭禪,誰是哪個老師的課代表,身邊的朋友的八卦,誰的外號叫什麼,那時候的自己暗戀着誰,想氣這些我們一定會笑的肚子疼吧。我也會在失意的時候找他們,會去街邊的小飯店向他們吐露心事,他們不會怎樣的安慰我,只一個勁的責備我爲什麼讓自己那麼累,然後默默的爲我擦去眼角的淚水,喝的酩酊大醉後,閨蜜會叫我去她們家留宿,打電話給爸媽叫他們不用擔心我,人生得此羣知己,夫復何求?

十年後的我,一定也會如現在的我一樣沒事會寫寫日記,記錄自己的生活,也會拆開十年前的日記重新回到十幾年前的自己,再次在腦海回憶那些有些發黃的紙上的喜悅與感傷,會在夜晚寂靜無人時彈奏一樣樂器來消遣內心的孤寂,那時候喜怒不形於色,逐漸領悟許多道理,只求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十年過後在無此十年,珍惜現在的生活,便是最好的紀念。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在初中的時總覺得高中離我是幾百裏後的事情,卻不料時間過得太快,我還來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時間,那三年的友誼就進入了高中。

如果說小學年少太無知不懂世界那麼大也不知道未來會有那麼多的煩惱,相信着世界有潮人這一類人,那麼我認爲小學是暖色的,因爲它是我青春當中最天真的時期;如果說初中是剛剛進入青春期,我們都是十三四歲的少男少女還不太會爲自己的前途未來所迷茫,走投無路那麼我認爲初中是彩色的,因爲它承載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時期;如果說高中是人生的一個轉折點,因爲你該爲你的將來做打算,那麼我認爲高中是黑與彩所結合的,因爲它代表着我們不再是小孩而是邁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時期的好朋友很多個,下課的總是三五結伴地說着有的沒的。初中時很討厭學校,討厭食堂卻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結束的那一天卻發現自己竟那麼喜歡那個曾叫做“地獄”的學校還有那個班級。當時對未來還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讀哪所學校如同迷路的兒童等待着一個人牽引他回家。

剛進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樣了,好朋友也就那麼一兩個,接觸的人和事物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再後來發現是自己成長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夠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現在要的不僅是能玩得起來,還要真心交談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這句話真的說到我心底兒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時候伸出援手的纔是真的摯友,而在你風光時討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過一個摯友。朋友是你青春當中的一味添加劑,他會給你的人生畫紙上增添出紅、黃、藍、黑,她會成爲你離開家後堅強的後盾。未來的十幾年中,你的朋友會越來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將變得單一,在你還未老去時請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顏色!

“青春”這一詞是無形的,但它總會出現在有形當中。比如當你聽到別人說你居然長這麼大了,你會發現自己真的已長大了,你的父母已滿頭白髮,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每個人的腦海裏都有許許多多令人難忘的事,但是在我心裏有一件印象最深的事。是什麼呢?請往下看!

前幾天,我在公交車站牌等公交車,剛進公交車,發現車子裏擠滿了人,我好不容易擠了進去,發現一個老奶奶正扶着扶手大口大口地喘氣,她的頭髮白白的,短短的:眼睛旁邊長滿了皺紋,但看上去特別的和藹,背有點駝,瘦瘦的,手裏拿着一根柺杖。我在心裏默默地想:有誰可以給這個老奶奶讓個座呢?

我把頭轉了轉,突然,我看到一位阿姨和我一樣在做這個動作,她把懷中的小孩放下又用手扶住旁邊的扶手,眼神裏閃過一絲溫努阿暖,然後,很靈活地站了起來,看樣子是想給老奶奶讓座位。阿姨小心翼翼地把老奶奶扶過去,用手指着空位子說:“阿姨,您看那個位子是空的,您坐到那好不好?”老奶奶看了看。搖了搖頭,又向阿姨說:“給那個的小朋友坐吧,我下一站就要下車了,不要讓他累着咯!”阿姨看了看小朋友,小朋友也把目光投向老奶奶,看着她說:“老奶奶,還是您坐吧!我沒事。”老奶奶愣了一會兒,用打量的目光看着那位阿姨和那個小朋友,嘴角溢出一絲微笑。轉眼間下一站到了,老奶奶跌跌撞撞地下車時,我聽到老奶奶說這樣一句話:“這種人已經很少了,我能遇上,真好!”

對啊,這件事深深的打動了我,特別是老奶奶說的那句話。我突然明白了,一個人如果想幫助別人,就不要猶豫不決,而要在別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幫助別人,這我們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古人云:“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可見書是多麼的重要與珍貴。天下的好書趣書數不勝數,但我唯獨鍾愛美國著名作家萊曼弗·萊克·鮑姆的《綠野仙蹤》

本書主要寫了一個叫多蘿茜的美國小姑娘,他本來和自己的叔叔、嬸嬸住在堪薩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龍捲風中他與她的小狗被捲入了奇怪的奧芝國,並在這個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沒有腦的稻草人”“沒有膽的獅子”和“沒有心的鐵皮人”。他們一行人一起去尋找仙人,並在途中遇到了許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後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領,獅子成爲了一個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鐵皮人成了溫基人的領導者,而多蘿茜與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薩斯州的大草原上,與他的叔叔、嬸嬸一起生活。

本書的精彩之處不僅在於它的格式情節跌宕起伏、生動有趣,使讀者聯想不斷;還在於本書之中個性鮮明、有趣可愛的主人翁們。作者不僅巧妙地賦予了主人翁們人類所常有的性格缺點,並且又賦予了他們人類所追求的美好品質,是的他們特別惹人喜愛。精彩的故事內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節使得《綠野仙蹤》這本書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歡《綠野仙蹤》裏面的稻草人、鐵樵夫和膽小獅。她們各有個的缺點,但他們各有各的優點。本書因他們的加入而變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個聰明的大腦。因爲他總嫌棄自己不夠聰明,在平常總犯糊塗。我以爲他其實挺聰明的。比如在那次與西巫女搏鬥時,他沉着冷靜,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幫助同伴趕走了烏鴉,爲他們打敗西巫女增添了一份勝算。這就是他聰明的體現。

鐵樵夫全身刀槍不入,而他卻希望自己能有一顆心,成爲個“正常人”。在與同伴一路闖關後,因爲他的善良、純潔、勇敢、有愛心,愛之國國王不僅給了他一顆心,還讓他成爲溫基人的領導者。

膽小獅之所以這麼叫他,名副其實他就是個膽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難時,他都會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後,就連多蘿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與西巫女搏鬥時,膽小獅拿出了足夠的勇氣,他的一聲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隸。

他們一行人過五關,斬六將,最終找到了仙人,各自實現了各自的願望。經過一路的艱難,他們不僅收穫了友誼,還爲名除害,殺死了邪惡的東、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們機智勇敢,團結友愛、都爲着各自的夢想而努力,不屈不撓同惡魔進行鬥爭,他們有恆心、有毅力、執着。教會了我許多做事對人的態度,《綠野仙蹤》的主人翁們得品質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所以我纔會這麼喜歡這本書。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小時候的事情記不太清了,但也隱隱約約記得一些,記得最深的就是小學時候了。

幾歲的年紀,每天充滿着希望,一天的過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點到來,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麼重要,可以先放一放,過一會有精力了再做,永遠不晚。

那時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還嘎吱嘎吱響的,每當冬天來了,只要一下課,我們都蜂擁而至地來到學校的二樓天台上,因爲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學校設計了二樓的像天橋一樣的天台,當飄了一夜的雪,空氣中散發着冬天的氣味的這個時候,最難以壓制孩子們愛玩的天性,窗外已經是堆滿了皚皚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們哈着熱氣的嘴角都落下了調皮的雪花寶寶的身影,怎麼能沒有雪球呢?我們這些年輕氣盛的小朋友們一點都不怕冷!帶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團雪,捏緊,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錯了,也沒關係,說不定你還可能會多一個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時候的想法總是單純又美好的,沒有複雜的人際關係,喜歡誰就和誰玩,不太喜歡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別擔心,每個人都會有喜歡的人,每個人會有好朋友,現在想想那時候,沒有勾心鬥角的時候也沒有心懷叵測的感覺。每個人都是單純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開開心心地,課餘時間也是很長但很充實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發生,或許有時候並不是我們預想的那麼好,但我們也會很開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時間在網上看見了五六歲小朋友寫的小詩,讀着這些詩,都會發現字裏行間那些閃閃發亮的星星《燈》“燈把黑夜燙了一個洞。”《回到地面》“要是笑過了頭你就會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傷心事”小時候的感覺,總是感覺那麼美好,單純,簡單,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在慢慢成長,懂事,變得圓滑。

人總要學着長大,不錯的。可是也會偶爾懷戀從前,因爲年少的時光總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們到了耄耋之年也會懷念現在的生活,我們還有很多的精力,我們現在還很年輕,我們還有很多的機會,我希望我以後懷戀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記住的回憶。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臘月,是我夥伴們最開心、最幸福的時刻,也是村子裏最熱鬧的時候。人們嘈雜的聲音有時像大合唱,也有時像一鍋煮沸的豆漿,從早到晚都洋溢着滿村滿巷。

臘月的天氣時常陰得發綠。難得遇到好幾天好太陽,奶奶便開始辭舊迎新了。每到那時,我的心情就好得異常,整天笑哈哈的,就像個小丑。只見奶奶利索地將桌子椅子等傢俱搬出來,不停地擦洗。我也加入了進去,總是把肥皂泡泡弄得滿天飛。

臘月是商家最忙碌的日子。店鋪門前,幾個小孩早已拿着鞭炮玩了,或是“砰”的一聲,把我嚇了一跳,或是“嗖--砰--”兩聲讓人緊張得直捂耳朵。我總躍躍欲試,想親自玩玩這讓人驚心動魄的小紅炮!

瞧,櫃檯前人山人海!一批批年貨堆滿了店鋪,有的橫臥,有的豎排。原來就不太大的店鋪就顯得更擠了。老闆整天笑呵呵的,臉紅紅的,真像喝了酒一樣。店裏的工作人員忙得不可開交,臉上總是掛着笑。

每當厚厚的積雪覆蓋了我家的屋頂,覆蓋了一棵棵高大的樹,覆蓋了光滑如鏡的青石板,我就會約幾個要好的夥伴,在雪中嬉戲。當我發現幾根冰柱,就一定會毫不考慮地折下來,放在嘴裏津津有味地吮着,吮一吮又馬上吐了。再站起來跑一跑,大口大口地哈着熱氣暖暖手。雖說比較冷,但心裏還 是暖暖的。等全身又漸漸熱了,心情就更是好了,又在結了冰的河邊滑着。似乎世界上就只有我們幾個人。玩夠了,便一路跑着跳着回家。屋子裏有人講幾個笑話,逗得家裏人鬨堂大笑,屋子裏洋溢着各種香氣與陣陣歡笑。

爺爺總是要在門上、窗戶上,平平整整地貼着大紅的春聯。每當這時,我總會衝上去幫忙。趁爺爺貼着時,把另一張大紅紙的背面勻勻地塗上漿糊,莊重地等待爺爺來取。爺爺總會摸一摸鬍子,然後誇我“乖巧”。

就這樣,臘月的最後一天,在這一陣陣喜氣洋洋的鞭炮聲中,走進了一年中的輝煌與極致——我忘不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剛剛過去的夏季,似乎仍在眼前。鍋蓋和鍋鉢之間的細語傳入耳畔,伴隨着我與母親之間的時光。

窗外的夏意,如潮水般不停拍打着家中的窗戶,煤氣竈上的藥鍋得到了片刻的安寧,鍋蓋與鍋鉢緊密貼合,講着說不完的悄悄話。手臂上的痘痘準時的和夏天一起到來,消耗着母親的剩餘假期。

“咔”這是煤氣竈打開的聲音,藥鍋的空隙被藥草和或多或少的水填滿着,睡意不斷侵蝕着清醒的意識,滿眼都是母親在廚房裏忙碌的身影。

“呲呲”鍋蓋和鍋鉢摩擦着,尋找着合適的契合點。往常一瞬間就好的事情,今天卻顯得格外的漫長。“呲呲”的聲音不絕於耳,彷彿握住鍋把的手不斷顫抖着,似乎過了一個漫長的世紀,“吧嗒”一聲,卡扣與卡扣緊緊貼合着。

隨後母親的身影在廚房中忙碌起來,“踢嗒”“踢嗒”母親拖鞋的後跟與地上的瓷磚清脆地碰撞着。磕在廚房的桌子上,模糊的視線裏全是母親的身影,身邊迴響的是母親拖鞋的聲音。

“還沒好嗎?”我輕輕地詢問着,刻意的壓低了嗓門,生怕破壞了這種寧靜安詳的氛圍。

“來了,來了。”母親回答道,睜開眼,“呲呲”鍋蓋被母親掀開,一股奇異的藥香頓時充斥了整個廚房,一股苦味中夾雜着絲絲的甜味。

“叮”湯勺與鍋蓋相碰,“叮”母親小心翼翼地將清亮的藥湯勺入玻璃碗裏,儘量避免發出聲音,但還不免有些小小的碰撞。“你說人越老,就越不中用。打擾到你休息了?”母親將碗放在我的面前,碗底與桌面相碰,亮綠色的藥湯不斷在碗中晃動着,投射下充滿生機的光,乾枯的葉子在湯中發出充滿生機的光芒。

端起碗,將藥湯倒入喉嚨中,辛辣與苦澀的信息在舌尖傳入腦海,艱難的嚥下,母親輕拍我的背部,還是像以前一樣的安慰我。

“乖,沒事,治病的。”母親還是如小時候一樣安慰着我,一年年的熬藥,原來對藥理一竅不通的她,此時對那些藥名,各種藥效,都瞭如指掌。

竈臺上的小火繼續舔着鍋底,鍋蓋與鍋鉢依舊在輕輕的碰撞着,這聲音依然在我耳畔時不時的迴響着,依然伴隨着我與母親的時光。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有人喜歡南宋豪放派的蘇軾,有人喜歡憂國憂民的陸游,有人喜歡被稱爲“詩聖”的杜甫……而我喜歡被稱爲“詩仙”的李白。

浪漫主義詩人李白,一生寫下無數詩篇,讓後人景仰。我喜歡李白的“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從這裏可以窺見祖國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偉壯觀;我也喜歡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從這裏可以看出李白與汪倫之間那深厚的友誼;我還喜歡李白的“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從這裏可以品出李白那濃濃的思鄉之情;我還喜歡李白的“危樓高百尺,手可摘星辰”,從這裏可以讀出李白那豐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來也很有趣。相傳,他父親愛子心切,一定要讓李白的名字不同凡響,所以直到七歲李白都沒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裏賞花,父親有意考考兒子的本事,詠了兩句“春風送暖百花開,迎春綻金它先來”。說完,就讓她們母子倆續上。李白手指李樹,脫口說道:“李花怒放一樹白。”父親連聲叫好,心裏一動:這句詩的頭一個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嗎,最後的一個“白”不正說李花的聖潔高雅嗎?於是,他就給兒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別。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氣死,而是醉死。相傳,一天夜裏,李白喝醉了酒,搖搖晃晃地走在山間小路上,發現月亮的影子在河裏,心想:奇了,月亮怎麼掉在河裏,我要把它捧起,掛上天去。可是月亮沒掛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雖然酒能讓李白寫名詩,但是卻也把他自己給灌死了。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詩人,他斗酒詩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響的名字,讓我對他深深崇拜。我認爲論誰是唐代詩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