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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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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183號)和省、市安監局關於行政執法工作計劃的文件精神,爲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職能,加強對我鎮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根據我站法定職責,結合我鎮安全生產實際,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則,特制定本執法計劃。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範文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爲指導,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安全監管責任,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查安全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的非法違法行爲;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源頭管理,及時預防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2015年,我站將通過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的有序實施,對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三大高危行業和有色、冶金、機械、建材、輕工、紡織、菸草、商貿八行業及職業健康監管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督促企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完善並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排查和整改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有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率達100%,重大危險源監控率達100%,查出的非法違法行爲查處率達100%,遏制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推動我鎮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計劃執法檢查的重點事項

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計劃執法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全面檢查。一般情況下,對不同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內容應具有針對性,重點監督檢查下列事項:

1、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2、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的情況;

3、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4、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6、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的情況;

8、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情況;

9、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10、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11、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12、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3、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14、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15、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16、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17、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企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18、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19、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三、執法計劃的實施

(一)規範行政執法程序。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科學合理地具體設計並嚴格規範現場執法環節、步驟,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文書正確。

(二)規範記錄與完善案卷。要嚴格執法程序,切實規範監督檢查記錄,充分完善各類行政執法案卷。

(三)本計劃實施中,確需對執法計劃進行重大調整,並符合《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重新履行報批和備案手續;執法計劃進行部分調整或者變更的,應當及時製作有關文件,存檔備查。

四、執法要求

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規範檢查行爲,確保工作質量:

(一)實行“誰檢查、誰負責”,檢查人員對監管執法檢查情況負責;

(二)進入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人員必須是兩人或兩人以上,並將檢查內容告知被檢查單位;

(三)檢查人員應明確檢查路線或檢查場所,現場檢查計劃,認真做好記錄,並將檢查結果告知被檢查單位,由被檢查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檢查人員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和事故隱患,應依法採取現場處理措施,督促被檢查單位立即予以糾正或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並對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查;

(五)檢查人員對涉及被檢查單位商業祕密的信息應予以保密;

(六)視檢查情況,根據有關規定採取警告、責令改正、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形式,促進和保證企業生產安全。

五、執法檢查方法

1、採取“一聽、二看、三查、四反饋”:一聽企業階段性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彙報;二看企業內部安全檢查制度、基礎資料、臺帳;三查企業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四反饋檢查結論意見。根據需要可聘請相關行業專家參加檢查。

六、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有色冶金等八行業及職業健康安全監管具體執法計劃安排

(一)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數量

**鎮安監站在編在崗人數爲2人,根據《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的規定,我站從事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數量確定爲:2人×90%=1.8人。

(二)執法工作日測算確定

1、總法定工作日的確定

總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執法人員數量=(全年天數-全年法定假日)×執法人員數量=(365-115)×1.8人=450天。

2、其他執法工作日的確定(36天)

其他執法工作日=實施行政許可工作日+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日+舉報查處工作日+參與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省市局組織的執法行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督促整改治理工作日+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備案工作日+開展機動執法、專項整治、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日+**鎮和上級安全部門安全生產的工作任務日=20×1.8人=36天

3、非執法工作日的測算與確定:共272天

學習培訓(20×1.8人)=36天

考覈工作日(7×1.8人)=12.6天

各類會議(25×1.8人)=45天

年補休、病事婚喪假(19×1.8人)=34.2天

黨羣活動(20×1.8人)=36天

應急救援管理、宣傳教育培訓、其他(60×1.8人)=108天

36+12.6+45+34.2+36+108=271.8天=272天

4、執法工作日確定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450-36-272=142日,按照每天檢查2家、兩人一起開展執法,全年執法檢查工作日爲:142天。全年執法檢查企業142天×2家=284家企業

(三)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34家)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19家(含煙花爆竹生產企業12家、禮花彈1家、黑火藥2家、無硫發射藥1家、引火線1家、批發經營單位1家、煙花倉儲1家)、危險化學品2家、非煤礦山1家、八大綜合行業企業12家。

(四)計劃檢查次數

全年計劃執法檢查142家(次)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

(五)執法檢查安排

1、全年每家企業平均檢查次數:284/34=8.35 =8次

2、重點監管三大高危行業企業22家,按每企業每月安排一次執法檢查次數:22×12=264次

22家重點監管三大高危行業企業名單

3、12家八大綜合行業企業全年執法檢查次數:284-264=20次

12家八大綜合行業企業名單

4、每月執法檢查企業數:總執法次數284/12=23.66=24次

(編輯:圓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