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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七年級上冊《羚羊木雕》課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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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隻羚羊哪兒去啦?”媽媽突然問我。

人教版七年級上冊《羚羊木雕》課文內容

媽媽說的羚羊是一件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工藝品。那是爸爸從非洲帶回來給我的。它一直放在我桌子角上。這會兒,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來,因爲昨天我把它送給了我的好朋友萬芳。

“爸爸不是說給我了嗎?”我小聲地說。

“我知道給你了,可是現在它在哪兒?”媽媽的目光緊緊地盯着我。我發現事情不像我想的那麼簡單。

“我把它收起來了。”

“放在哪兒了?拿來我看看。”媽媽好像看出我在撒謊。因爲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低着頭不敢看她。

“要說實話……是不是拿出去賣啦?”媽媽變得十分嚴厲。

“沒有賣……我送人了。”我覺得自己的聲音有些發抖。

“送給誰了?告訴我。”媽媽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送給萬芳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現在就去把它要回來!”媽媽堅定地說,“那麼貴重的東西怎麼能隨便送人呢?要不我和你一起去!”

“不!”我哭着喊了起來。

爸爸走了進來,聽媽媽講完事情的經過,他靜靜地點燃一支菸,慢慢地對我說:“小朋友之間不是不可以送東西,但是,要看什麼樣的東西。這樣貴重的東西不像一塊點心一盒糖,怎麼能自作主張呢?”爸爸的聲音一直很平靜,不過帶着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

“您已經給我了。”

“是的,這是爸爸給你的,可並沒有允許你拿去送人啊!”

我沒有理由了。我想到他們馬上會逼我去向萬芳要回羚羊,心裏難過極了。他們不知道,萬芳是個多麼仗義的好朋友。

上幼兒園的時候我們就在一起。她學習很好,人一點也不自私。我們倆形影不離,語文老師管我倆叫“合二而一”。

上星期一次體育課,我們全班都穿上剛買的新運動衣。跳完山羊,我們圍着小樹逮着玩。一不小心,我的褲子被樹杈劃了一道長長的口子。我坐在樹底下偷偷地抹眼淚,又心疼褲子,又怕回家挨說。萬芳也不玩了,坐在我旁邊一個勁地嘆氣。忽然,她跳起來拍着屁股說:“咱倆先換過來,我媽是高級裁縫,她能把褲子上的大口子縫得一點兒都看不出來。”

當時,我覺得自己得救了,就把褲子和萬芳換了。後來,我聽說爲了這件事,她媽媽讓她對着牆壁站了一個鐘頭。

“爲什麼你不說褲子是我的?”

她嘿嘿地笑着:“我媽是婆婆嘴,她要是知道,早晚也會讓你媽知道。”

我要把褲子換過來。她卻滿不在乎地說:“算了吧,反正我已經站了一個鐘頭,要是再換過來,你還得站兩個鐘頭……”直到現在,我身上還穿着她的運動褲。每次上體育課,看見她褲子上那條長長的傷疤,我就覺得對不住她。

昨天,萬芳到我家來玩。我見她特別喜歡我桌上的羚羊,就拿起來遞到她的手上說:“送給你,咱倆永遠是好朋友……永遠!”她也挺激動,從兜裏掏出一把彎彎的小藏刀送給我。

不知什麼時候,奶奶站在門口。她一定想說什麼,可是,她沒有說。這時,媽媽從櫃子裏拿出一鐵盒糖果對我說:“不是媽媽不懂道理,你把這盒糖送給你的好朋友……那隻羚羊,就是爸爸媽媽也捨不得送人啊!”我從媽媽的眼睛裏看出了羚羊的貴重。她和爸爸一起看着我,像是在等待着什麼。我知道事情已經無可挽回了,眼淚順着我的臉頰流下來。屋子裏靜極了。奶奶突然說:“算了吧,這樣多不好。”媽媽一邊遞過糖盒一邊說:“您不知道那是多麼名貴的木雕!”

我再也受不了了,推開媽媽的糖盒,冒着雨飛快地跑出門去。

我手裏攥着萬芳送給我的小刀一路走一路想,叫我怎麼說呢?她還會像以前一樣和我要好嗎?一定不會了。

我輕輕地敲了敲門。門開了,萬芳伸出頭來,一把拉了我進去。

“萬芳……”我站在過道里不肯再往前走。

“你怎麼啦?也不打傘,是不是捱揍了?”萬芳奇怪地看着我。

“沒有……”我慢慢從口袋裏掏出小刀,“你能不能把羚羊還我……”我幾乎聽不見自己的聲音。

萬芳愣了一下,沒有接小刀,只是咬着嘴脣看着我,我垂下眼睛不敢看她。

“昨天不是說得好好的,你怎麼能這樣呢?”

我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這時,她的媽媽從屋裏出來了。看見我手裏的小刀,又看看我們的樣子,立刻明白了:“萬芳,你是不是拿了人傢什麼東西?”

萬芳看了我一眼,跑進屋去。過了一會兒,她拿着那隻羚羊出來了。她媽媽接過來一看說:“哎呀!你怎麼能拿人家這麼貴重的東西呢!”她把羚羊遞到我的手上,“好好拿着,別難過,看我呆會兒揍她!”

我把小刀遞到她的手上說:“阿姨!羚羊是我送她的,都怪我……”當我擡起頭來的時候,萬芳已經不見了,她不會再跟我好了……

我一個人慢慢地走在路上。月亮出來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個寒顫。路上一點聲音也沒有。忽然,我聽見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過頭,只見萬芳跑了過來。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裏說:“你拿着,咱倆還是好朋友……”

我呆呆地望着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淚。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因爲我對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麼不光彩的事呀!

可是,這能全怪我嗎?

 【課文整體理解】

該文講述的是子女和父母之間發生的一場小矛盾。“我”把羚羊木雕送給了最要好的朋友萬芳,父母發覺了,逼“我”去要回來,“我”被逼無奈,只得硬着頭皮開口,讓萬芳把羚羊還“我”。“我”對朋友這樣反悔,傷心極了。

子女的行爲遭到父母反對,父母有父母的理由,子女有子女的理由,子女處於弱勢地位,當然只得被迫服從,但是子女的心理當初不復,受到了傷害,子女與父母的感情多少要受到點影響。

論是非,父母心目中珍視的是羚羊木雕和對子女做人原則的教育,“我”心目中珍視的是純潔的友情,由此而起衝突。應該說,父母是有欠缺的,未提前講明“貴重”。“我”也是有欠缺的,在不知“貴重”又沒有和大人商議的情況下自作主張把羚羊送人。如果彼此都做得周到一點,就不至於發生這樣很愉快的事情了。

子女靠父母培養。父母是主導地位,子女的缺點,父母是有責任的,與其怪孩子自作主張,不如怪自己事前未講清楚。作者的傾向主要是教育子女的。若從“我”這一面去看,是有教訓可以吸取的。小時候畢竟幼稚,做什麼事情跟大人商量商量是十分必要的。

這種矛盾是親情與友情之間的矛盾,說到底還是一個“代溝”問題。由於時代的變遷,知識背景的不同,兩代人在對待人生、理想、親情、友情以及價值觀等方面必然會有種種差異,也必然表現在許多家庭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