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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卷六十 表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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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聘表上

《金史》卷六十 表第二

天下之勢,曷有常哉。金人日尋干戈,撫制諸郡,保其疆圉,以求逞志於遼也,豈一日哉。及太祖再乘勝,已即帝位,遼乃招之使降,是猶能蒸虎變,欲誰何而止之。厥後使者八九往反,終不能定約束,何者,取天下者不徇小節,成算既定矣,終不爲卑辭厚禮而輟攻。

遼人過計,宋人亦過計,海上之書曰:“克遼之後,五代時陷入契丹漢地願畀下邑。”此何計之過也。血刃相向百戰而得之,卑辭厚幣以求之,難得而易與人,豈人之情哉。宋之失計有三,撤三關故塞不能固燕山塞,汴京城下之盟竭公私之帑以約質,立染楚而不力戰而江左稱臣。金人豈愛宋人而爲和哉!策既失矣,名既屈矣,假使高宗立歸德,不得河北,可保河南、山東,不然,亦不失爲晉元帝,其孰能亡之。金不能奄有四海,而宋人以尊稱與之,是誰強之邪。

金人出於高麗,始通好爲敵國,後稱臣。夏國始稱臣,末年爲兄弟,於其國自爲帝。宋於金初或以臣禮稱“表”,終以侄禮往復稱“書”。故識其通好與間有兵爭之歲,其盛衰大指可觀也已。使者或書本階,或用借授,兩國各因舊史,不必強同雲。

(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