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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卷二十二 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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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下

《金史》卷二十二 志第三

  ○步月離第五

轉終分:一十四萬四千一百一十,秒六千六十六。

轉終日:二十七日,餘二千九百,秒六千六十六。

轉中日:一十三日,餘四千六十五,秒三千三十三。

朔差日:一,餘五千一百四,秒三千九百三十四。

象策:七日,餘二千一分,二十二秒半。

秒母:一萬。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二秒。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四秒。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二十六秒。

月平行度: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分、秒母:一百。

七日:初數,四千六百四十八。末數,五百八十二。

十四日:初數,四千六十五。末數,一千一百六十五。

二十一日:初數,三千四百八十三。末數,一千七百四十七。

二十八日:初數,二千九百一。末數,二千三百二十九。

求經朔弦望入轉

置天正朔積分,以轉終分及秒去之,不盡,如日法而一,爲日,不滿爲餘秒,即天正十一月經朔入轉日及餘秒。以象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得弦、望經日加時入轉日及餘秒。徑求次朔入轉。(以朔差加之。)

轉定分及積度朓棵率

(表略)

求朔弦望入轉朓棵定數

置入轉小余,以其日算外,損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所得,以損益積爲定數。其四七日下餘,如初數以下,初率乘之,初數而一,以損益朓棵積爲定數。如初數以上,初數減之,餘乘末率,末數而一,便爲朓棵定數。

求朔弦望定日

置經朔、弦、望小余,朓減朒加入氣入轉朓棵定數,滿與不足,進退大餘,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及餘。定朔前幹名與後幹名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月內無中氣者爲閏。視定朔小余:秋分後,在日法四分之三以上者,進一日。春分後,定朔日出分與春分日出分相減之餘,三約之,用減四分之三,定朔小余及此數以上者,亦進一日。或有交,虧初在日入前者,不進之。

定弦、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下者,退一日。望或有交,虧初在日出前者,小余雖在日出後,亦退之。如十七日望者,又視定朔小余在四分之三以下之數,(春分後用減定之數。)與定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上之數相較之;朔少望多者,望不退,而朔猶進之。望少朔多者,朔不進,而望猶退之。(日月之行,有盈有縮,遲疾加減之數,或有四大三小;若隨常理,當察其時早晚,隨所近而進退之,使不過三大二小。)

求定朔弦望中積

置定朔、弦、望大小余與經朔、弦、望大小余相減之餘,以加減經朔、弦、望入氣日餘,(經朔、弦、望少即加之,多即減之。)即爲定朔、弦、望入氣。以加其氣中積,即爲定朔、弦、望中積。(其餘以日法退除爲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時日度

置定朔、弦、望約餘,以所入氣日損益率乘,(盈縮損益。)萬約之,以損益其下盈縮積,乃盈加縮減定朔弦望中積;又以冬至加時日躔黃道宿度加之,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時日所在度及分秒。又置定朔、弦、望約餘,副置之。以乘其日盈縮之損益率,萬約之,應益者盈加縮減,應損者盈減縮加其副,滿百爲分,分滿百爲度,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命之,各得其日加時日躔黃道宿次。(若先於歷註定每日夜半日度,即爲妙也。)

求定朔弦望加時月度

凡合朔加時日月同度,其定朔加時黃道日度,即爲定朔加時黃道月度。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弦、望加時黃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時黃道月度及分秒。

求夜半午中入轉

置經朔入轉,以經朔小余減之,爲經朔夜半入轉。又經朔小余與半法相減之餘,以加減經朔加時入轉,(經朔少,如半法加之;多,如半法減之。)爲經朔午中入轉。若定朔大餘有進退者,亦加減轉入,否則因經爲定。每月累加一日,滿終日及餘秒去命如前,各得每日夜半、午中入轉。(求夜半,因定朔夜半入轉累加之。求午中,因定朔午中入轉累加之。求加時入轉者,如求加時入氣術。)

求加時及夜半月度

置其日入轉算外轉定分,以定朔、弦、望小余乘之,如日法而一,爲加時轉分。(分滿百爲度。)減定朔、弦、望加時月度,爲夜半月度。以所得轉定分累加之,即得每日夜半月度。(或朔至弦、望,或至後朔,皆可累加之。然近則差少,遠則差多。置所求前後夜半相距月度爲行度,計其相距入轉積度,與行度相減,餘以相距日數除爲日差,行度多以日差加每日轉定分,行度少以日差減每日轉定分,然後用之可中。或欲速求,用此數,欲究其故,宜用後術。)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分,乘其日算外轉定分,日法而一,爲晨轉分。用減定分,餘爲昏轉分。又以朔、弦、望定小余、乘轉定分,日法而一,爲加時分。以減晨、昏轉分,爲前;不足,覆減之,爲後。乃前加後減加時月度,即晨昏月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

各以其朔昏定月,減上弦昏定月,餘爲朔後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減望昏定,餘爲上弦後昏定程。以望晨定月,減下弦晨定月,餘爲望後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減後朔晨定月,餘爲下弦後晨定程。

求每日轉定度

累計每程相距日下轉積度,與晨昏定程相減,餘以相距日數除之,爲日差,(定程多加之,定程少減之。)以加減每日轉定分,爲轉定度。因朔、弦、望晨昏月,每日累加之,滿宿次去之,爲每日晨昏月度及分秒。(凡注歷:朔日以後注昏月,望後一日注晨月。)古歷有九道月度,其數雖繁,亦難削去,具其術如後。

求平交日辰

置交終日及餘秒,以其月經朔加時入交泛日及餘秒減之,爲平交入其月經朔加時後日及餘秒。以加其月經朔大小余,其大餘命甲子算外,即平交日辰及餘秒。(求次交者,以交終日及餘秒加之,大餘滿紀法去之,命如前,即次平交日辰及餘秒。)

求平交入轉朓棵定數

置平交小余,加其日夜半入轉餘,以乘其日損益率,日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下朓朒積,爲定數。

求正交日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