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學之史部 > 後漢紀 > 《後漢紀》孝靈皇帝紀中卷第二十四

《後漢紀》孝靈皇帝紀中卷第二十四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52W 次

〔熹〕(嘉)平四年(乙卯、一七五)

《後漢紀》孝靈皇帝紀中卷第二十四

春三月,五經文字刻石立於太學之前〔一〕。

〔一〕 胡三省曰:“雒陽記:太學在雒陽城南開陽門外,講堂長十丈,廣二丈,堂前石經四部,本碑凡四十六枚。西行,尚書、周易、公羊傳十六碑存,十三碑毀。南行,禮記十五碑悉崩壞。東行,論語三碑毀。禮記碑上有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蔡邕名。又趙明誠金石錄曰:石經,蓋漢靈帝熹平四年所立,其字則蔡邕小字八分書也。後漢書儒林傳敘雲‘爲古文、篆、隸三體’者,非也。蓋邕所書乃八分,而三體石經乃魏時所建也。”按水經注谷水曰:“東漢靈帝光和六年刻石鏤碑,載五經,立於太學講堂前,悉在東側。蔡邕以熹平四年,與五官中郎將堂溪典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馴、韓說、太史令單颺等奏求正定六經文字,靈帝許之,邕乃自書丹於碑,使工鐫刻,立於太學門外,於是後儒晚學,鹹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觀視及筆寫者,車乘日千餘輛,填塞街陌矣。今碑上悉銘刻蔡邕等名。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隸三字石經。 ”故隸釋以爲諸儒受詔在熹平,而碑成於光和年間。範書靈帝紀作“詔諸儒正五經文字,刻石於太學門外”,乃指下詔之日,非指刻石樹立之日,故袁紀“五經”之上恐脫“詔諸儒正”諸字。

夏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延陵園災。

冬十月改平準爲中準,使中官爲之令,列爲內署,令、丞悉用中官。

初,虞大家以選入掖庭,生衝帝,陳夫人生質帝。衝帝早崩,政在梁氏,故未有諡號。議郎畢整上疏曰〔一〕:“孝衝皇帝母虞大家,質帝母陳夫人,皆誕育聖明,而未有諡號,今當以母氏序列於外戚。雖在薨沒,猶宜爵贈,況二母見存,而無寵榮者乎?即違母以子貴之義〔二〕,又不可以示後世。”上感其言,以虞大家爲貴人,陳夫人爲孝王妃〔三〕,使中常侍持節告憲、懷二陵。

〔一〕 範書皇后紀作“卑整”。注引風俗通曰:“卑氏,鄭大夫卑諶之後,漢有卑躬,爲北平太守。”惠棟曰:“整,雁門人。案孫勉引胡太傅碑亦作‘卑整’。蔡邕集及袁紀皆作‘畢整’。作‘畢 ’字者,誤也。”今按續漢書亦作“畢正”,其必有所據。恐當以袁紀爲是。

〔二〕 見隱公元年公羊傳。

〔三〕 “孝王”,是勃海孝王鴻也。

大鴻臚袁隗爲司徒〔一〕。

〔一〕 範書作熹平元年十二月事。

五年(丙辰、一七六)

夏四月癸丑〔一〕,大赦天下。

〔一〕 範書作“癸亥”。按是月壬辰朔,無癸亥,袁紀是。

五月,太尉李鹹久病罷,光祿〔勳〕劉寬爲太尉〔一〕。

〔一〕 範書靈帝紀作“太尉陳耽罷,司空許訓爲太尉”。又劉寬爲太尉,範書系於“秋七月”。“勳”字據範書補。

閏月,永昌太守曹鸞下獄誅。

初,鸞上書訟黨人曰:“夫黨人者,或耆年淵德,或衣冠英賢,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錮,辱在泥塗。謀反大逆,尚蒙赦宥,黨人何罪,獨不開恕乎!所以災異屢見,水旱荐臻,皆由於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有司奏檻車徵鸞棄市。鸞年九十,本郡憫其無辜。於是申黨人之例,父兄子弟、門生故吏,皆免官禁錮。

冬十月,司徒袁隗久病策罷。

隗字次陽,累世三公,貴傾當時。兄弟逢及隗並喜人事,外結英俊,內附宦官。中常侍袁朗〔一〕,隗之宗人,用事於中,以逢、隗家世宰相,推而崇之以爲援。故袁氏寵貴當世,富侈過度,自漢公族未之有也。逢兄子紹,好士着名,賓客輻輳,紹折節下之,不擇賢愚。逢子術亦任俠好士,故天下好事之人,爭赴其門,輜軿柴車,常有千兩。寵臣、中官皆患之。

〔一〕 範書袁安傳作“袁赦”。

十二月丙戌〔一〕,光祿大夫楊賜爲司徒。

〔一〕 範書作“十一月”。按十一月戊子朔,無丙戌,範書誤。

是時拜爵過差,遊觀無度,賜嘆曰:“吾世受國恩,又備宰相,安得拱默哉!”覆上疏曰:“臣聞天生蒸民,不能自牧,故立君長,使司牧之。是以文王日昃不食〔一〕,以立雍熙之化。頃聞拜爵過多,每被尚書劾,非衆所歸,或不知何人。昔堯用●〔二〕,猶尚先試考績,以成厥功。今之所用,無他名德,旬月之間,累遷高位,守道之徒,歷載不轉,勞逸無別,善惡同流。又聞微行數出諸苑囿,觀鷹犬之勞,極般遊之樂,政事日隳,大化凌遲,忘乾乾不息,忽屢省之欽哉。陛下不顧二祖之勤止,追慕五宗之高縱〔三〕,殆非所謂光昭之美,而欲以望太平,是由曲表而求直影〔四〕,卻行而求及前人。惟陛下絕慢遊之戲,念官人之重,割超越之恩,慎貫魚之次,以慰遐邇憤怨之望。臣受恩偏厚,特添師傅之任,不敢自同凡臣,括囊解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