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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的價值隨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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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朋友,因發生車禍養病於家裏。我前去探望之時,他拿出張賠償清單讓我看所列是否齊全。我如是照做,隨感不可思議:一個初中都沒畢業,也不嗜好上網的他,竟然在單子上列出了諸如精神損失費、誤工費、陪護費等非常正規的賠償款項。若先看單子不見人,我想受害者不是高大上的白領,也至少是工薪階級成員。可站在我面前的,卻是外表憨厚的農村小本從業者。這種落差,讓我覺得車禍真神奇,竟然能“擡升”一個人的身份。

車禍的價值隨筆散文

除此之外,開玩笑講,朋友的這場車禍可謂價值不菲。不僅改變了已久的內在形象,而且經濟上也是收穫頗豐。就一條小腿骨折,賠償費用達到十幾萬。(在這需要自賤一下,如果有人願意出同樣的價錢,讓我受同樣的傷,我絕對願意一試。)儘管這筆“買賣”尚未談攏,我想最後的數目也會相差無幾吧。畢竟他是有前車之鑑的。

有時候,我覺得巧合真是巧的離奇。就比如我朋友這家人,算是和車較上勁了。朋友被撞之前,他的母親纔剛剛恢復健康不久。致病誘因,就是發生了小車禍,手骨折了。還有一年前他的爺爺,也是因爲發生車禍離世的。經過這兩場車禍,在賠償上朋友得出的教訓是:不管對方富有貧窮,自己都不能發善心。因爲即使你考慮肇事者家境貧寒,讓他們少賠點,人家也不會感激你,最後肯定還是愁人相待。所以,怎樣都是愁人,還不如多要點錢合適。

目前,據我掌握的消息,朋友這場事故的肇事者家境還比較好,但也仍然一直推遲,不願意與朋友家來談賠償的問題。原因嘛,應該是顯而易見的。這麼說來,這場車禍的另一個價值就出現了:讓你乃至整個家的本分、善良蕩然全無。

“遠親不如近鄰”在農村人的'生活中是根深蒂固的。手裏端着一碗飯,兩分鐘就吃完了,卻偏要端上它走三分鐘的路去鄰居家串門。左鄰右舍發生什麼事情了,不用請,自己就會主動過去幫忙。這可親的關係,全靠依仗人本分中的那份善良來維繫。可想而知,朋友以後要是康復了,走在路上,發揮的作用肯定比交警站在那裏強。

說起善良,有人說做到不爲惡就足以了。揚善,必定會有所損失。不是流傳有那麼兩句話嗎?“好人無好報,好人命短。”細細想來,還真是存在這樣的規律。不過這種規律都是經由名人典故上總結出的,而對於我們普通人不能一以貫之。那麼我們普通的,善良的人們在從善過程中,常會遇到什麼呢?莫過於委屈了吧。反正是好人不好當。對此,我們常常抱怨上天的不公:爲什麼我如此善良,卻還要委屈受氣呢?

曾經看過一篇文章,說有個善良的小女孩照顧頑皮的弟弟,非常用心。但每次弟弟淘氣,惡作劇哭泣,媽媽總會指責小女孩沒有照顧好弟弟。於是,她寫信給一位教授傾訴自己的委屈:我這麼善良,爲什麼總是受氣?

這個問題或許是太大衆化了,教授收到過許多這樣的來信,然而博學的他卻無從作答。直到某日教授參加一場婚禮,新娘在給新郎戴婚戒的時候,不小心戴在新郎的右手上。這尷尬的一幕,被神父巧妙化解。神父說,你空空的左手,是上天對你的眷顧,特意讓你來擁抱新郎的。也正是這句話,教授找到了問題的答案。那就是,讓你成爲善良的人,就是上天最大的公平,要慶幸自己不是惡人。

可是,與行善過程中失去的東西相比,空有善良的名號又有何用呢?

我始終堅信:與人爲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與人爲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人善,損失的是眼前,獲得的是未來。人惡,得到了足下,卻也將止步於千里之外。

另一個我聽聞過車禍真實事件就能予以佐證。我父親有位朋友,在當地是出了名的本分善良。今年秋天的時候,他的親家開着三輪車撞死了人。在前去受害者家談賠償的時候,他自己拿出了四萬塊錢。心理已經做足了準備:自己也就這麼大能耐了,如果受害者家屬閒少,也就只好公事公辦,親家該承擔責任也只有住牢了。但令人意外的是,受害者家屬最後只要了我父親朋友一萬塊錢。要知道,當時發生車禍,那四千塊錢搶救費是人自家自己出的,另外受害者出殯用的棺槨也是人家自己花幾千塊錢買的。基本上可以說,受害者家屬要的這一萬塊錢,根本沒有獲到利益。更難得的是什麼?我父親朋友的母親後來有次生病住院,受害者家屬聽聞後,還拿了五斤雞蛋前去看望。我不得不說,這場車禍太神奇了,兩家人不僅沒有成了仇人,反而成了親戚。這就是兩個本分善良的人家,因車禍而產生的價值。

自古以來,對於公平的評判,我認爲有三種力量。即,天理、國法、人情。國法最爲嚴肅,懲處的是最顯而易見的犯罪事實。但它有時候是仁慈的。比如你要了人家一條命,法律給予的懲處,卻也僅僅是限制了你的自由,而沒有讓你拿命償還。至於人情,懲處的則是沒有犯罪事實的人性道德不正,把你孤立於人羣之外,口口相傳你的臭名。不過,這些都逃不過上天的眼睛。天理會給那些逍遙法外、道德敗壞、人性缺失的人最公正的評判,也就是因果報應。

世間有沒有因果報應,我覺得人應該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畢竟,天理是讓人爲善行正,而不是從惡揚邪。這種信奉,就如同各種正規教派的信仰一樣,它在教導、約束和指引着你做本分善良的人。

此刻,回想我朋友家與車禍的如此緊密,又何嘗不是一種因果呢。要知道,我朋友在剛具備刑事承擔能力的年齡,就騎着摩托車撞死了一位老婆婆。並且,他家當時的態度就是,既不能讓我朋友深陷牢獄,也不願過多的賠償。結果,這種態度,在某種關係的幫助下,成爲了事實。如今,他轉換身份,也成了受害者。在獲得利益賠償的同時,也將遭受當地人鄙夷的眼光和背後的蔑視。

內心的長久折磨,要比體膚之傷更爲痛苦。

到底該怎樣看待行善的利弊呢?

還是一心向善吧啊。至於遭受的委屈和損失的東西。請相信,上天會給你理應的撫慰和護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