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五刑認識
五刑是中國古代五種刑罰之統稱,在不同時期,五種刑罰的具體所指並不相同。在西漢漢文帝前,五刑指墨、劓、刖、宮、大辟;隋唐之後,五刑則指笞、杖、徒、流、死。一般將前者稱爲奴隸制五刑,後者稱爲封建制五刑。五刑是對中國古代刑罰的`部分概括,並不代表全部刑罰制度。
奴隸制五刑
墨,又稱黥,在受刑者面上或額頭刺字,並染上墨。
劓,割去受刑者的鼻子。
刖,夏稱臏,周稱刖,秦稱斬趾。斬掉受罰者左腳、右腳或雙腳。有另一說稱臏是去掉膝蓋骨。
宮,又稱淫刑、腐刑、蠶室刑,割去受罰者的生殖器。
大辟,即死刑,分爲戮、烹、車裂、梟首、棄市、絞、凌遲等。
封建制五刑
笞,用小荊條擰成的刑具抽打受刑者臀部,清朝時刑具改爲竹板。分五等: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杖,用粗荊條擰成的刑具抽打受刑者的背、臀和腿。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
徒,強制犯人勞役。分五等:一年,一年半,兩年,兩年半,三年。
流,將犯人流放到邊遠地區,不準回鄉。
死,隋唐之後,死刑一般爲兩種:絞和斬。宋後加凌遲。明清加梟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