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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低保工作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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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常委會2010年工作安排,4月份,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陶建中率內司工委對全區五保供養和農村低保工作進行了調研。通過聽取彙報、座談了解、深入敬老院和低保戶家庭等方式,全面瞭解我區農村低保及五保供養情況,並實地調研了分路口、新安和單王三個鄉鎮。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關於農村低保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我區五保供養、農村低保現狀及做法

(一)五保供養現狀及做法

1、五保供養現狀:全區五保對象11398人,佔農業人口的1.37%,其中:集中供養1906人,分散供養7052人,應保未保對象2440人,分別佔五保總數的16.72%,61.87%,21.41%。全區現有鄉鎮敬老院27所,其中創文明窗口單位3所,省一級敬老院6所。目前,我區分散供養標準爲1200元/人.年,集中供養標準爲1533元/人.年。

2、主要做法:

(1)開展普查,着力解決應保未保問題。08年9月,在全區範圍內認真開展五保對象普查工作,並將應保未保對象全部納入低保範圍,享受A類補助標準840元/人.年,近兩年通過自然減員等方式解決了應保未保對象800多人。

(2)因地制宜,科學謀劃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爲進一步提高五保對象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質量,提高集中供養率, 09年在蘇埠、新安等11個鄉鎮分別新(改)擴建敬老院11所,新增牀位870張。11月底全部項目竣工,並通過省、市兩級民生工程檢查組驗收。

(3)規範管理,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務水平。一是結合實際,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敬老院各項管理制度;二是按敬老院院民與管理人員10:1的比例配齊了管理人員;三是落實了敬老院的經費保障問題。敬老院工作人員500元/人.月的工資,以及敬老院的日常辦公經費、集中供養對象常規病治療費用按600元/人.年全部列入區級財政預算。

(二)農村低保現狀及做法

1、農村低保現狀:2009年,全區共納入農村低保15210戶、31281人,保障面佔全區總人口的3.19%,佔全區農業人口3.77%,全年共發放農村低保金2590.37萬元。截止目前,全區農村低保保障總數爲15311戶、31510人,佔全區總人口的3.21%,佔全區農業人口3.80%,月款142.35萬元,人均月補差45.17元。

2、主要做法:

(1)加強宣傳,營造氛圍。一是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農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門爲全區鄉鎮街和村委會購買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讀本”,並印製了五萬份相關政策解答分發到羣衆手裏;二是召開會議,專題佈置。區政府召開全區農村低保重新審定動員培訓會,分管民政工作副區長、副書記分別在動員會上作動員報告和要求,市民政局低保科長臺德明到會作指導報告。區民政局就農村低保政策和操作程序等方面進行了重點培訓,

(2)嚴格程序,跟蹤督察。使與會人員明確了目標任務和職責。區政府嚴格要求村、鄉鎮、區民政部門嚴格按照三審程序辦理農村低保,把好摸底關、評議關和公示關。爲確保重新審定工作達到預期效果,政府於09年5月對全區19個鄉鎮和小華山街道進行了督查和抽查,對督查中發現不按照規範操作的鄉鎮村,責令其重新評議、公示,對整改不到位的在全區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

  二、農村五保、低保對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五保供養方面

1、應保未保現象依然存在。目前我區仍有1640人五保對象未做到應保盡保,雖然他們的的供養問題已通過農村低保途徑得到了暫時解決,但從五保供養標準(五保供養標準是1200元—1533元/人.年,而低保A類標準只有840元/人.年)和供養政策(五保供養必須應保盡保,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負擔)等方面看,應保未保問題還未得到徹底解決。

2、五保供養標準偏低。按照我區的五保供養標準,其生活費僅爲3.3—4.2元/人.天,隨着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難以得到保障。

3、五保對象存在就醫難問題。雖然“新農合”爲五保老人就醫提供了便利,但仍有很大的侷限性。如:“新農合”要求“先付後償”,用藥目錄的限制,長期慢性病等等。五保老人不同程度存在“小病拖、大病扛”的現象。

4、服務機構建設經費不足,管理人員待遇偏低。服務機構建設經費每張牀位僅8400元,由於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較多隱蔽工程,如圍牆、廁所、院內道路、綠化等等,導致資金缺口較大。敬老院管理人員工資待遇偏低,目前工資500元/人.月,工作積極性受到影響。

(二)農村低保方面

1、程序操作不規範、不到位。《裕安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要求,應按照個人申請—村民委員會初審—鄉鎮政府審覈—區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辦理低保。而在實際操作中,部分鄉鎮並沒有嚴格執行操作程序,如民主評議、張榜公佈等環節不到位,羣衆意見較大。

2、違規操作現象仍然存在。在實施農村低保過程中,有的鄉鎮將失地農民、集鎮開發拆遷戶和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納入農村低保。

3、優親厚友現象依然存在。部分鄉鎮村仍存在分戶、並戶等現象。例如:09年,石婆店桐山村羣衆向區紀委舉報該村在低保方面存在嚴重違規違紀問題,區民政局和區監察局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覈實,該村幹部將他們自己的親朋好友全部申報爲低保戶。查實後,責任人受到了黨紀、政紀處理。

4、農村低保工作人員嚴重不足。目前各鄉鎮僅有一名低保工作人員,其中90%以上是兼職,有的鄉鎮至今未配低保工作人員,由社會事務辦負責民政工作的同志一人承辦,這樣就難以確保農村低保規範化操作、動態管理和低保對象的準確率。

  三、意見和建議

(一)五保供養方面

1、加大財政投入,切實解決應保未保和五保對象就醫難問題。建議政府將1640人應保未保對象納入區級財政預算,實現應保盡保。加大對五保對象醫療救助的力度,增加醫療救助資金投入,對五保對象醫療費用除“新農合”報銷外,缺口部分可通過民政部門的大病救助予以適當解決。

2、逐步提高五保對象的供養標準。隨着地方經濟的發展,可逐步提高五保對象的供養標準,確保他們的生活水平不低於當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3、適當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尤其是院長的工資待遇,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二)農村低保方面

1、嚴格程序,規範操作,切實做到公正、公開、公平。

2、加大監管力度,實行責任追究制。建議區政府將農村低保工作納入到年度考評中,同時,要加大督查、監管力度,對羣衆舉報和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遷就。

3、加強農村低保員隊伍建設和管理。按照農村低保規範化管理要求,配齊配強專職農村低保工作人員,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嚴格考評獎懲制,充分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