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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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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棚戶區改造實施腳步,不能讓城市一邊高樓林立,一邊棚戶連片。下面是本站小編蒐集的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參考!

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2017年

  【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1】

爲切實改善居民羣衆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高羣衆滿意度, 確保我區 2017 年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補償貨幣化安置工作依法依規順利進行,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攀枝花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補償貨幣化安置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攀辦發〔2017〕28 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推行貨幣化安置,滿足城鎮居民安置需求,縮短安置週期,提高安置效率;優化居住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減少過渡安置費用,降低改造成本,緩解資金壓力;消化存量商品房,穩定商品住房交易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運行;積極推動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羣衆自願、讓利於民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積極推行貨幣化安置工作,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進程,確保讓更多的羣衆受益。將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工作與當前房地產去庫存、城市配套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建設及城市功能區分調整等緊密結合。

三、工作目標

東區 2017 年危舊房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項目包括東區危樓、大渡口片區、 炳草崗片區等十個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共涉及八個街道一個鎮(不含棗子坪街道辦事處) ,改造戶數10426 戶, 9 月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

四、實施主體

徵收人: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

徵收部門:攀枝花市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徵收實施單位:各街道辦事處、銀江鎮。 (不含棗子坪街道辦事處)

五、安置方式

(一)房屋徵收部門直接以貨幣補償給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居民的補償方式;

(二)房屋徵收部門搭建服務平臺,組織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居民自主購買商品房的補償方式。

六、資金來源

(一)向國家開發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申請融資貸款;

(二)市、區兩級按比例配套財政資金。

七、補償標準

根據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攀枝花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補償貨幣化安置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攀辦發〔2017〕28 號)補償標準補償。

八、工作計劃

( 一 ) 前期工作 。1-3 月完成基礎數據採集、預評估、分戶測算、可研編制、擬定攀枝花市東區危舊房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組織方案、實施方案等工作;

( 二 ) 爭取資金 。加大融資力度,積極對接國開行、郵儲銀行、農發行等銀行申請貸款,爭取資金早日到位。

(三 ) 協議簽訂和資金申報 。適時公佈安置補償方案,方案公示期滿後啓動貨幣化安置協議簽訂工作,6 月底前房屋徵收協議簽訂完成目標任務的 60%;7 月底前徵收協議簽訂率達 75%;8 月底前徵收協議簽訂率達 90%;9 月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各街道、鎮做好資金申報資料準備等工作,加快資金使用進度。

九、工作措施

( 一 ) 加強組織領導 , 強化責任落實 。爲強力推進東區棚戶區改造, 發揮區級領導幹部在棚戶區改造中的示範帶頭作用,建立“區領導、區級部門、一個街道(鎮)、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領導幹部包聯工作制度。

( 二 ) 多方積極籌措 , 落實各項資金 。加大融資力度,積極對接國開行、郵儲銀行、農發行等銀行申請貸款,爭取資金早日到位。根據國家有關要求,設立資金專戶,專款專用。

( 三 ) 加大簽約力度 , 確保目標完成 。各街道、鎮積極組織多方力量,加大宣傳和簽約工作力度,充分調動羣衆自主性和積極性,發揮羣衆監督作用。在實施棚戶區改造過程中,改造範圍內居民通過自治改造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改委)直接參與貨幣化安置的意見建議收集、政策宣傳等工作,主動會同項目實施單位開展補償安置相關事務的工作方式。自改委需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工作制度,從改造範圍內居民的整體意願和根本利益出發,主動上門開展工作。

( 四 ) 政府搭建平臺 , 居民自主購買 。在調查摸底、充分尊重羣衆意願的前提下,由區住建局通過攀枝花市東區棚戶區改造居民自主購房服務平臺、專題房交會、現場巡展等方式,鼓勵、引導信譽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進入服務平臺公佈房源信息,供被徵收人選擇購買。(詳見附件)

( 五 ) 落實優惠政策 , 切實讓利於民 。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01 號)等文件規定,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等優惠政策。

  【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2】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6號)、《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開發銀行關於進一步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的通知》(建保〔2015〕125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工戶區改作的通知》(皖政〔2013〕44號)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棚戶區改造實施辦法》等規定,現就做好2017年棚戶區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2017年加強集中和非集中成片棚戶區、城中村、城市危房及重點鎮棚戶區改造,新開工20512套(市本級11729套),基本建成16261套(市本級9176套)。

二、改造範圍

城市棚戶區改造。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是指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築密度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建築安全隱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的區域。包括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類型,具體改造範圍由各縣(市)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界定。禁止將因城市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帶來的房屋徵收改造項目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

三、改造方式

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安置相結合,由棚戶區居民自願選擇。安置住房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優先考慮就近安置;異地安置的`,要充分考慮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合理規劃選址,儘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在改造中可建設一定數量的公共租賃住房,統籌用於符合條件的保障家庭。要積極推行貨幣安置,通過提供政策優惠、規範操作流程、優化交易服務等方式,引導棚戶區居民選擇貨幣安置,自主購買商品住房。指導商品住房庫存量較多的城市,減少安置房建設規模,將存量商品房作爲重要的安置房源,促進棚改與利用存量房的有效銜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財政資金投入。除積極爭取棚戶區改造中央和省補助資金外,縣(市)政府要根據本地區棚戶區改造目標任務,通過公共預算、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讓收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地方政府債券等多渠道安排資金,用於實施棚戶區改造。

(二)爭取開行貸款支持。對國開行已承諾貸款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各地要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完善有關合同簽訂條件;需要調整改造安置模式的,要加快辦理變更手續,爭取早日實現項目的放款和用款。加快編制完善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明確建設範圍和內容,將配套基礎設施納入貸款範圍爭取貸款支持。

(三)確保建設用地供應。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據本地區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科學編制土地供應計劃,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要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優先安排、單列指標,做到應保盡保。市裏對列入棚戶區改造年度計劃的項目,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預安排下達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不佔用市下達地方的其他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各地要提前做好項目儲備並落實到具體地塊,充分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要提前確定地塊,開展土地徵收等前期工作,確保及時供地。

(四)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棚戶區改造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等,嚴格按規定落實減免優惠政策。電力、通訊、市政公用事業、擔保等企業要對棚戶區改造給予支持,適當減免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合理降低融資擔保費。

(五)完善安置補償政策。制定和完善棚戶區改造補償方案,要採取模擬徵收補償安置等多種方式徵詢棚戶區居民意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堅持公開、透明操作,依法維護羣衆合法權益。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棚戶區居民,可以通過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滿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關政策的條件下,將其納入當地住房保障體系中統籌解決。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產權歸被徵收人所有的,可按商品住房確認產權,各地可結合實際另行制定具體辦法。積極探索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共有產權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購買部分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