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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精準扶貧工作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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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

2015精準扶貧工作調查報告

2015年5月上旬,青島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赴萊西市對青島市農村扶貧工作情況進行調研,實地察看了萊西市日莊鎮溝東村、溝西村和車格莊村的扶貧工作情況,聽取了青島市農委、萊西市和日莊鎮有關情況彙報,並和駐村市人大代表、村幹部進了座談交流,詳細瞭解了基層情況和羣衆的實際困難。委員們對青島市農村扶貧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並針對當前存在的一些困難和問題,提出了對策與建議。

  一、基本情況

(一)貧困底數清楚。去年以來,青島市根據中央和省的統一部署,按照“組織培訓、農戶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建檔立卡”六步工作法,對全市的貧困村和貧困戶進行了精準識別,共識別貧困村200個、貧困戶3萬戶、貧困人口6.5萬人。同時,結合青島市實際,將承擔生態保護和糧食安全保障任務的10個庫區鎮、林區鎮和糧區鎮識別爲經濟薄弱鎮。目前,對貧困對象的信息採集和建檔立卡工作已經完成,全部納入扶貧開發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動態管理。

(二)領導機制健全。調整充實了由市長任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的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市扶貧工作,各相關區市也成立了相應的組織協調機構,並將脫貧任務完成情況列入對各級的科學發展觀考覈。選派470名幹部駐村幫扶,在全市200個貧困村全部安排了駐村工作隊,安排基層幹部與3萬個貧困戶實行結對幫扶。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捐款捐物參與扶貧工作,形成社會合力。

(三)工作措施得力。採取了項目扶持、幹部幫扶、培訓就業、低保保障等多項扶貧措施。一是加大了資金投入,2014年度共落實市級扶貧資開發資金3000萬元,協調市級相關部門投入6000餘萬元,有效扶持了貧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開發項目。二是加強了對有勞動能力貧困人口的培訓,幫助他們掌握增收技能,儘快脫貧致富。同時,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貧困戶,採取了政府兜底的措施,保障基本生活。通過以上措施,僅去年一年就實現幫扶脫貧2萬人。今年3月,青島市政府出臺了《關於紮實開展農村精準扶貧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扶貧任務目標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培育特色主導產業、加大扶貧資金投入、實行結對幫扶制度等十項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目前情況看,青島市的農村扶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全市的貧困人口數量相對較多,扶貧工作的任務還非常艱鉅,一些方面的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部分貧困人口的脫貧難度較大。近些年,隨着全市各級農村扶貧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一些有脫貧條件的村莊已經基本實現了脫貧。但目前識別出的10個貧困鎮、200個貧困村中,一些鎮、村地處水源地、糧食產區和山區,承擔着全市生態保護和糧食安全保障任務,還有一些鎮、村基礎設施建設長期投入不足,鎮容村貌落後,發展難度極大。3萬貧困戶中,無勞動能力的老弱病殘人口約佔總人口的60%,基本沒有自我脫貧能力,需要政府兜底脫貧。

(二)扶貧工作的體制機制還不夠健全。調研瞭解到,農村扶貧工作涉及農業、民政、水利、財政等多個部門,雖然市、區已經成立了相應的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但各部門之間沒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工作上也沒有實現有效的聯動,這就導致在具體扶貧工作中出現信息不暢和協調不力的問題。同時,全市各級沒有建立專門的扶貧機構,現有扶貧機構的職責一般安排在農業部門的農業生產科室,沒有專職抓扶貧開發的工作人員。

(三)扶貧資金投入不足。雖然市級財政資金的總體投入較多,但市(區)財政基本沒有安排專項扶貧資金,資金的總量仍然較小,特別對由市(區)負責的經濟薄弱村和部分貧困戶資金投入較少。而且,各級財政的資金幾乎全部用於扶貧開發,沒有安排扶貧工作經費,這使得扶貧信息採集錄入、扶貧宣傳、培訓等工作開展困難,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農村扶貧工作。

  三、意見建議

作爲“三農”工作的重要內容,農村扶貧工作以改善民生爲基本目的,充分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做好農村扶貧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切實把農村扶貧工作抓實抓好,爲此提出以下意見建議:

(一)要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要把整體推進和精準到戶有機結合。既要實行精準扶貧,確保扶貧到村到戶;又要把扶貧規劃與城鎮化規劃、特色產業發展規劃等統籌起來,通過區域整體開發改善發展條件和環境,加快推進連片困難鎮、村的發展。要整合各職能部門的扶貧資源,改變目前資源分散、管理分治等“多龍治水”的扶貧工作現狀,搭建信息平臺,完善溝通協調機制,形成扶貧工作的整體合力。要完善生態補償機制,針對我市地處水源地、糧食產區和山區等貧困鎮、村的現狀,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的責任、標準和方式,探索各種資源性收費中部分用於生態補償的長效機制,加大對生態公益扶貧項目的扶持力度,幫助資源輸出型鎮、村實現脫貧。

(二)要繼續加大財政和金融扶持力度。各級財政要繼續加大對農村扶貧的支持力度,要完善對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把各類扶貧資金整合起來,統籌使用,發揮綜合效益。要進一步簡化資金撥付流程,嚴格對資金管理使用的審計和監督,確保扶貧資金落到實處。要創新金融產品,支持地方與有關金融機構開展合作,針對貧困區域發展和扶貧產業、龍頭企業的不同需求,採取建立貸款風險準備金、小額貸款保險等方式開展扶貧信用貸款,通過激發內生髮展動力實現脫貧致富。

(三)要充分整合社會資源。要研究完善相關政策,建立社會扶貧信息網絡服務平臺,引導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以投資興業、志願服務、扶貧捐贈等多種形式積極參與扶貧開發。政府及主管部門在加大扶貧投入的同時,要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做好農村扶貧頂層設計,爲市場主體參與扶貧創造良好的環境,吸引各種資源要素向貧困地區配置、各種市場主體到貧困地區投資,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四)要切實加強領導。要堅持政府在農村扶貧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健全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強對農村扶貧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完善考覈機制,落實扶貧責任,對扶貧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明確市、區(市) 、鎮(街道)的幫扶責任,對每個扶貧對象,都要明確幫扶單位和責任人,扶貧工作情況納入各級責任目標考覈範疇。要加強扶貧工作隊伍建設,各級扶貧工作要有專人負責。繼續實行以“第一書記”爲主體的幹部駐村幫扶制度和強區與經濟薄弱鎮結對幫扶制度。對絕對貧困戶,政府要通過完善農村低保、給予生活補助和物資援助等方式,幫助他們改善生活條件,實現兜底脫貧。

2015精準扶貧工作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