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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我的六年級作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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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題集中,圍繞同一主題作深入闡述,切忌東拉西扯,主題渙散甚至無主題。一篇什麼樣的作文才能稱之爲優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我的六年級作文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我的六年級作文三篇

我的六年級作文 篇1

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人,大多都值得我們敬佩。而我,最敬佩的,就是那馬路上每日打着手勢的——交通警察。

每次,當我路過馬路,就會看見他,無論寒冬酷暑,馬路上他的身影,都不會消失。

酷熱的暑假,冷飲店的生意可紅火了。連太陽公公也叼着冰棒。可是,在這個時候,額頭上佈滿汗珠的交通警察仍不厭倦的比着一點兒不變的手勢。馬路上汽車的笛聲響個不停,給這炎熱的季節添了幾分煩躁,可是他卻絲毫沒有停下來的意思,使馬路有秩序極了。

寒冷的冬天,人們裹着厚厚的大衣,都不敢出門。交通警察卻不畏嚴寒,依然站在他的崗位上,指揮着交通。刺骨的寒風不聽話地吹進交通警察的脖子裏,他打了幾個寒顫,可面對馬路上川流不息的汽車,他顧不得理理衣領,任隨東風撫摸他的脖子。

有一次,放學後的我照常走過那條馬路。這時,“嘟嘟……”一輛銀白色汽車按着緊急的喇叭,疾馳而過,沒有最受交通規則。交通警察見了,把站崗的任務交給同事,騎上摩托車,追上去。我停下腳步,懷着好奇心想看看。警察叔叔攔住了“銀白色汽車”。司機探出頭來:“你是誰?!敢來攔老子的車?不你是要命了嗎?你知道我是睡嗎?等我告訴一個朋友,你就別想再站在這崗位上了!”看到這兒,我以爲警察叔叔會就此“罷休”,我想錯了。交通警察亮出證件:“我是這兒的交通警察。我有義務罰你。如果我失職了,那我就要盡完我最後的職責!罰款,扣分!”司機那股神氣勁兒立刻消失了,怏怏地抽住錢包和駕駛證。

交通警察叔叔不畏嚴寒,不懼酷暑。堅持守着他的崗位,公正,不怕“丟飯碗”。他就是那默默奉獻的梅花、那看似不起眼的小草。我真欽佩那交通警察叔叔!

我欽佩,交通警察的優良品質。我欽佩,交通警察的公正公平!

我的六年級作文 篇2

我從小就喜歡讀書,我覺得讀書是種快樂。書裏的世界很大很廣,可以看到很多很多東西。比如說,他能帶你領略從地下到太空的各種奇觀;能看到人間的悲歡離合;能欣賞到世界上的.各項偉大發明……

我對書的癡迷可以達到廢寢忘食的地步。爲什麼會達到廢寢忘食的地步呢?但是因爲我已沉浸在書中無法自拔了。媽媽不只止一次笑我是一個“書呆子”,到哪都捧着一本書。

可是別看我對書那麼癡迷,其實剛開始我自己一個人讀書都不能去認認真真讀完一本書。

記得一年級時,媽媽帶我去書店買些口算題給我做,而我自己卻在一旁瞎逛。突然我發現了一本叫《安妮日記》的書,覺得封面挺好看的,就叫媽媽給我買,媽媽當時沒帶那麼多錢,就告訴我下次再給我買。不過媽媽把我想看這本書的願望告訴了我一年級的數學老師,老師把這本書當做我上課表現好的禮物送給了我——那天,我高興極了。

我回到家後,迫不及待地撕開了保護膜,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過了這天后,我對這本書的熱情減半,覺得這本書特別無聊,就乾脆不看了——就這樣,這本書纔剛撕開保護膜一天的書,才被我翻了三四頁,就扔到一邊去了。

媽媽發現我這個問題後,十分苦惱,就聽了其他家長的建議,就給我買了一本《笑貓日記》看。我拿到這本書後,就只瞥了一眼題目覺得這也是一本無聊的書,連看都沒看就也扔到一邊了。

直到一天,我無聊到透頂了,纔拿媽媽買的那本書來看看。漸漸地,我發現這本書非常有意思,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媽媽回來後,看到我那麼認真看書的樣子也心滿意足地笑了。

後來,那本我覺得無聊的《安妮日記》也被我認真的看完了。我也發現這本書沒有那麼無聊,反而很有意思。在這一次事中,我終於嚐到了讀書的快樂。

我的六年級作文 篇3

我叫林明曦,已經是四年級,馬上就要轉五年級的學生了。別看我平時做事挺認真,其實我總會丟三落四的,總會不時幹出些十分可笑的事來,說出來,你還不一定相信。

記得是三年級的一天早上,隨着叫起牀的鬧鐘聲響起,我不情願地睜開了蒙朧的睡眼。一看時鐘,時間已經不早了。急急忙忙地洗漱完畢,狼吞虎嚥地吃完早餐,外衣一披,起身便往外走,想去上學了。電梯裏,媽媽用詫異的眼神看着我,驚訝地說:“明曦,你這是怎麼了?書包沒拿,睡衣沒換,拖鞋沒換,頭髮沒梳,這是要上那裏去呢?”與我同車上學的鄰居小陳站在一旁,看着我這一“奇特”的打扮,笑得前仰後合,並不斷用手指着我的身上,比劃着。我低頭往自己的身上一看,一下子明白了是怎麼回事。看着自己的熊樣,我頓時漲紅了臉,恨不得當時旁邊有個老鼠洞好趕快鑽下去。

還有一次,那是去年暑假參加學校美術興趣班的那幾天,我丟三落四的毛病又犯了。“叮呤呤,叮呤呤”,清脆的鬧鐘聲,把我從睡夢中叫醒。我生氣極了,心想:現在是暑假了,怎麼還不讓我多睡一會兒!於是我在牀上沒起來,沒想到過了一會兒自己又睡着了。爸爸、媽媽都已上班去了,沒人叫我。第二次醒來時,離到校的時間已經不多了,我以“火箭”的速度將東西隨便往書包裏一裝便走了。到了學校一看,水沒帶,電話卡也沒有帶。上課結束了,因沒有電話卡(錢包也忘帶了),我無法給叔叔打電話。看着川流不息的汽車,望着漸行漸遠的同學,可叔叔的車子仍然不見蹤影,真讓我心急如焚、口乾舌燥。這一次可真讓我吃盡了苦頭!

回想起這些往事,有時連我自己都覺得非常可笑。從那時起,我就下定決心,一定要改掉這丟三落四的壞毛病。請大家幫我看看,是不是已經改掉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