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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範文(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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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爲複雜的一種。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範文(通用1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範文(通用17篇)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1

20xx年度,xx工會聯合會爲切實減輕困難職工及貧困家庭的生活負擔,實現重點扶貧濟困,保護和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xx和諧發展,特制訂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區工會聯合會開展的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是工會協助黨政解決困難職工羣衆的生產生活問題,爲困難職工提供救助、維權和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平抑社會矛盾,促進景區改革發展,爲黨組及行政分憂的一項重要工作。其指導思想如下: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維權觀,切實履行工會組織幫扶職能,積極協助黨組、行政解決好職工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想職工所急、解職工所難、辦職工所盼、務職工所需,真正把扶貧助困工作落到實處,竭誠爲困難職工排憂解難。

二、幫扶範圍

1、凡屬xx正式編制且按時足額繳納工會會費的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意外傷害、自然災害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於鄭州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特困戶、或特困家庭子女考取大中專院校的,能夠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及證明,均可按要求申請成爲工會聯合會扶貧濟困幫扶對象。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貧困幫扶:

①未按時足額繳納會費的職工;

②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重病或意外傷害在上一年度已治癒或治療終結的;

③因違反計劃生育、自殺、醉酒、打架鬥毆、賭博、吸毒或其他違法行爲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

3、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幫扶:

①擁有固定經營場所且使用僱工的;

②購買並使用汽車、高檔摩托車的;

③購買商品房或進行高檔裝修的;

④有購買股票等投資行爲的;

⑤出資安排子女擇校就讀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⑦特困家庭有成員在法定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而不就業的;

⑧經覈實,屬於弄虛作假欺騙審查的;

三、所需證明及材料

1、申請人本人或直系親屬在市定點醫院或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手術報告、以及病理切片、血液檢驗等經科學方法確認的疾病檢查報告單;

2、市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計算表或住院費用發票;

3、特困家庭生活救助需提供《河南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4、特困家庭子女入學救助,除需提供《河南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外,還需提供子女入學的《錄取通知書》;

5、災難救助需提供意外事故或災難損失物品明細和依據災難類型由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開據的證明;

6、本人困難情況說明。(要求有本部門的領導確認、簽章)

7、工會聯合會認爲必須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四、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職工於xx年xx月@@日至——月日,攜帶相關材料到所屬工會填寫《困難職工幫扶申請表》。

2、11月11日至12月10日,各工會工作人員整理、覈實、職工上交材料,並上報本工會困難職工情況。

3、12月11日至12月20日,工會聯合會組織各基層工會領導辦公會議,按照就急、就重、就難的原則,確定本年度困難職工及特困職工名單,確定被幫扶的職工名單及事由,需在該職工所在單位予以公示,接受職工監督。

4、12月25日後,工會聯合會按照市總工會要求步驟開展春節前困難職工的幫扶慰問工作。

五、虛報冒領困難補助的,視情節輕重、由工會聯合會提出意見,報聯合會主席審批。對當事人及原證明單位主管人員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當事人如數退回補助款項及物品,對於不能向當事人追討的,其涉及款項由原證明單位承擔。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2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機制紮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xx】25號)及全省學習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系列重要講話培訓班、市委六屆十二次全會精神,紮實推進聯繫點村精準識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確保安障鄉巖剅口村貧困人口如期脫貧,縣總工會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新一輪扶貧攻堅,到20xx年,安障鄉巖剅口村168戶貧困戶全部脫貧,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長幅度高於全縣平均水平,工會幫扶活動實施方案以上扶貧對象有穩定收入來源,貧困戶家庭人均純收入達4000元以上,貧困村人均純收入8000元以上,貧困村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達到全縣平均水平。

二、基本任務

強力推進精準識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確保實現“九個到位”:

1、貧困人口摸底結對到位。巖剅口村貧困人口登記在冊率達到100%,結對幫扶覆蓋面達到100%,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應幫盡幫。

2、貧困人口“六個怎麼樣”情況摸底及規劃制定到位。

摸清貧困人口“六個怎麼樣”情況(即:貧困戶耕地情況怎麼樣、住房情況怎麼樣、村組交通運行情況怎麼樣、家庭待業情況怎麼樣、失學情況怎麼樣、因病因殘因災致貧情況怎麼樣)確保規劃制定及落實到位。

3、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到位。按照省級脫貧標準,貧困村通村公路全部硬化,村級公路通暢率達100%,通組公路硬化率達60%以上;自來水到戶率達到100%,飲水安全問題基本解決;無房、危房戶改造率達100%;村級活動場所按照“一部兩中心三室一場”(即村部、村民活動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村民議事室、衛生室、圖書閱覽室、村民休閒廣場)標準配套建設;信息網絡達標率達100%;農村電網改造率達100%。

4、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到位。貧困村有比較完善的公共服務,有符合標準的衛生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100%,適齡兒童入學率達100%。貧困人口全面納入社會救助保障範圍,符合條件的低保、五保戶全部實現應保盡保,不因病因災新增一名貧困人口。

5、羣衆教育技能培訓到位。每年對全村貧困人口培訓1—2次,進城務工的貧困人口掌握1門以上勞動技能。

6、產業發展就業幫扶到位。每個省定貧困村形成1—2個支撐能力較強的主導產業,形成“一村一品、一鄉一業”

產業發展格局。70%以上農戶有1個以上穩定增收的項目或1個就業(致富)門路。

7、村容村貌綜合整治到位。農村垃圾處理全面推行“三個三分之一”模式;村莊規劃科學合理,民居風格美觀統一;村莊形象生態、友善、文明、有序,逐步建成“村民富、村莊美、村風好”的美麗鄉村。

8、基層組織建設管理到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率達到100%,由鄉鎮班子成員或站所長擔任貧困村“第一書記”,配備率達到100%,貧困村民主管理機制健全,村規民約建立率達到100%。

9、村級債務風險防控到位。建立村級財務長效管理機制,確保貧困村不新增債務。

三、組織領導

按照上級要求,成立縣總工會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巖剅口村精準扶貧工作。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3

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基本民生”和“加大對貧困人口、低保人員和失業人員的幫扶保障力度”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脫貧攻堅等決策部署,聚焦特殊羣體、保障基本民生,進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困難羣衆幫扶工作,奮力奪取脫貧攻堅最後勝利,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的

聚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困難羣衆,重點幫扶低保、特困、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檔立卡貧困戶等特殊羣衆,深入瞭解受疫情影響困難羣衆生產、生活情況,解決羣衆實際困難,幫助羣衆共克疫情難關,保障羣衆基本生活,堅決完成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各項任務。

二、主要措施

組織各縣區、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對全市974個村居進行全面走訪、排查,重點關注88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和453戶不穩定脫貧或存在返貧風險建檔立卡貧困戶,深入瞭解困難羣衆基本生活情況,走訪20xx年4月底在冊的19226戶44164名城鄉低保對象、3705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581戶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8933戶28154名建檔立卡貧困戶,通過組織一次排查、進行一輪走訪、開展一場慰問、解決一些困難、保障一批羣衆,落實黨和政府對困難羣衆的關愛,幫助困難羣衆渡過疫情難關,確保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補盡補、應幫盡幫。

(一)組織一次排查

動員各村(居)“兩委”、民政(綜治)協管員、網格員等力量,對困難羣衆組織一次全面大排查,以重度殘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級、四級殘疾)、重病患者、未納入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近年退出低保對象、近年申請低保未通過對象、因疫情無法外出就業導致生活困難羣衆、家庭出現變故導致生活困難羣衆等羣體爲主要對象,重點針對老年人、兒童、殘疾人等特殊對象,深入瞭解困難羣衆生產生活受疫情影響狀況。對疑似符合低保、特困、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條件的對象,主動上門服務,指導其按程序申請社會救助,確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漏一人”。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各村(居)委會

(二)進行一輪走訪

結合大排查,對已納入社會救助保障困難羣衆進行一輪大走訪,重點走訪20xx年4月底在冊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檔立卡貧困戶等特殊羣體,深入瞭解困難羣衆基本生活受疫情影響情況等。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市婦聯,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各村(居)委會

(三)開展一場慰問

開展“愛心助學”、“舒心生活”、“暖心慰問”活動,緩解新冠肺炎疫情給困難羣衆生活帶來的衝擊,着力改善困難羣衆生產、生活、學習條件。開展“愛心助學”活動,爲全市581戶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愛心書包、文具等學習用品,改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學習條件,鼓勵兒童勤奮學習,長大後報效祖國,傳遞社會正能量。開展“舒心生活”活動,爲全市3705戶特困供養人員發放牀鋪、牀上用品等生活物資或進行適老化改造,改善特困供養人員居住條件,增強特困供養人員幸福感,讓特困供養人員共享全面小康社會福利。開展“暖心慰問”活動,爲全市19226戶44164名城鄉低保對象、8933戶28154名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困難羣衆發放食用油、大米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難羣衆基本生活需求。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市婦聯,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各村(居)委會,市慈善總會,市縣部分社會組織

(四)解決一些困難

各級各單位在走訪排查活動中,對羣衆反映的合理訴求,要登記造冊、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能協調解決的按程序給予辦理,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需要其他部門辦理的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落實,暫時無法解決的做好政策釋疑解惑,確保“件件有迴音、事事有落實”。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市婦聯,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各村(居)委會

(五)保障一批羣衆

對排查發現符合且有意願納入低保、特困、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政策保障的困難羣衆,及時按程序納入社會救助範疇,對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覆蓋後仍有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羣衆,通過臨時救助等方式及時給予幫助,確保困難羣衆基本生活。對已納入社會救助保障的困難羣衆生活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通過提高低保補助水平、臨時救助、掛鉤幫扶等方式及時給予幫助。對因疫情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外來流動人口,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由急難發生地鄉鎮(街道)或縣(區、管委會)民政部門按急難型直接救助。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落實屬地責任,將困難羣衆幫扶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發揮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對各鄉鎮(街道)、各村(居)委會指導。各鄉鎮(街道)、各村(居)委會要建立困難羣衆幫扶掛鉤機制,按照每名村(居)幹部掛鉤不少於兩戶原則,加強困難羣衆走訪、排查、慰問、幫扶,及時解決羣衆生活困難,並建立詳實臺賬,確保困難羣衆幫扶“不漏一戶、不漏一人”。排查、走訪、慰問等工作於文件印發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

(二)強化工作分工。建立市、縣、鄉、村四級聯動幫扶體系。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由市民政局負責走訪幫扶;特困供養人員由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走訪幫扶;城鄉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戶由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負責走訪幫扶。

(三)強化物資保障。充分發揮市慈善總會、基金會等社會組織作用,籌措一批資金用於困難羣衆幫扶。省級財政下達20xx年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項目資金,用於購買適老化牀鋪等,改善散居特困、低保老年人家庭居住環境。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對現有資金進行統籌,用於物資採購,不足資金由市財政局承擔。困難羣衆幫扶工作所需物資統一由市振興鄉村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供貨。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嚴肅紀律,依紀依法堅決迅速查處工作落實中作風漂浮、敷衍塞責、推諉刁難、弄虛作假、不作爲等問題,及時查處和曝光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等問題。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4

根據《屯溪區20xx年城鎮困難羣衆幫扶工作方案》(屯幫扶組〔20xx〕1號)的統一部署安排,結合我鎮實際,制定黎陽鎮城鎮困難羣衆幫扶工作方案。

一、目標及任務

確保到20xx年末,區域內城鎮困難羣衆穩定實現家庭 “兩不愁、三保障”(“兩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標。

對全鎮摸底評議選定的8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貧困線1.5倍以下,20xx年貧困線標準爲3700元,1.5倍即5550元)的困難戶開展幫扶,根據困難戶的家庭狀況、資源條件、發展能力和實際需求,針對性制定工作計劃和幫扶措施,建立一戶一檔,按期按質完成幫扶任務。

二、幫扶工作措施

(一)兜底保障脫困

1.民政救助幫扶。針對沒有勞動能力或暫時無法通過幫扶解困的困難羣衆,主要是重病重殘困難羣衆,按政策規定將其全部納入城鄉低保範圍;動員不能自理、行動不便或年齡較大且無人照料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入住福利院,實行政府全面兜底保障(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及有暴力行爲等不宜集中供養的除外);對城鎮困難羣衆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其他制度暫時無法覆蓋,主動協助其提交臨時救助申請,各種救助之後仍有困難的,主動協助其提交幫扶“特惠”政策資金補助。

2.殘疾人扶持關愛。加大困難殘疾人康復保障、技能培訓、託養服務實施力度,逐步改善殘疾困難羣衆生產生活條件,着力解決困難殘疾人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費支出。針對困難精神殘疾人的藥費補助,在區殘聯、民生工程每人每年各1000元補助基礎上,鎮級給予藥費補助每人每年1500元。重度持證精神殘疾困難羣衆需要到黃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的,住院一個月在區級補助2000元,住院一年在區級最高補助不超過20000元的基礎上,鎮級給予一次性補助2000元(堅持住院補助資金應小於自費醫療費支出原則)。針對重(特)大、慢性病的給予醫藥費幫扶補助,區級每戶每年不超過5000元基礎上,鎮級給予每戶每年一次補助2000元(堅持補助資金應小於自費醫療費支出原則)。

(二)產業脫困

1.產業幫扶。大力實施園區、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能人大戶(家庭農場)帶動和困難羣衆自主種養的“四帶一自”的產業幫扶,建立完善經營主體與困難羣衆聯動發展的利益聯結機制,着力支持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羣衆務工就業和發展特色種養業,切實提高困難羣衆家庭收入。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充分利用農村土地山場林地水面等資源,以及傳統種養業的優勢,依託現代農業技術,深挖特色種養業增收潛力,帶動困難羣衆脫困致富。因地制宜地開展鄉村旅遊幫扶,積極引導和支持困難羣衆依託景區,發展種植養殖、餐飲食宿、特色旅遊商品來增加收入。

2.電商幫扶。把握國家實施“互聯網+”的戰略機遇,將電商幫扶納入幫扶工作體系。加強困難羣衆電商人才培訓,主動幫助困難羣衆對接流通市場,引導重點流通和餐飲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困難羣衆的特色產品,對困難羣衆開設網站給予技術支持。

3.資產收益幫扶。鼓勵農村困難羣衆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等作價入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得到盈利分紅,最大限度釋放困難羣衆資產潛能,讓農村困難羣衆分享資源開發收益。

(三)就業脫困

統籌各類培訓資源,對有就業意願的困難羣衆開展崗前培訓、訂單培訓和就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技能和水平,並積極組織勞務對接,落實免費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諮詢等服務,促進轉移就業。鼓勵城鎮困難羣衆通過就業創業實現脫困,幫助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零就業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對實現穩定就業(有相關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持續就業超過6個月)的“零就業家庭”每戶獎勵1000元;繼續開發衛生保潔員、巡河員、護林員、網格員、信息員等公益性崗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則,爲困難羣衆解決就業問題,並給予一定經濟補助,每人每月原則上最高補助標準不超過900元,人員補助費用由鎮財政承擔。

(四)健康脫困

大力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費用結算信息平臺建設,實行區內困難羣衆住院先診療後付費。規範困難羣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爲有簽約需求的困難羣衆簽訂家庭醫生服務協議,開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務,從困難羣衆幫扶基金中按照簽約服務包個人自付金額部分給予補助,每人每年不超過30元。對因病致困的特殊困難家庭,及時將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範圍。對長期特慢病困難羣衆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支付後自付合理費用仍有困難的困難羣衆,按比例再給予醫療資助,最高不超過1萬元,在區級基礎上,鎮級給予一次性補助1000元。

(五)教育脫困

健全覆蓋各階段的教育資助政策,實現學段全覆蓋,應助盡助。對屯溪區籍城鎮困難羣衆家庭中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小學、初中)、中等教育(高中、中等職業)和高等教育(大學、高等職業)的在校學生,給予教育補助。在區級教育資助標準基礎上,鎮級再給予500元/生/學年(區級教育補助:學前及九年義務教育階段,補助1000元/生/學年,高中以上教育階段,補助1500元/生/學年)。建立健全困難家庭學生信息數據庫,實現動態管理,精準資助,讓困難家庭子女都能夠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從根本上阻斷困難代際傳遞。

(六)住房脫困

堅持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對符合保障房申請條件的城市無房困難羣衆,通過公租房政策予以保障,對農村戶口的困難羣衆優先實施危房改造項目,同時要建立困難羣衆危房改造、享受公租房政策信息公示制度,確保受到有效監督,羣衆認可。

(七)結對幫扶脫困

繼續實行區、鎮、村三級結對幫扶困難羣衆,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幫扶送溫暖活動;按照“單位聯村、幹部包戶”結對幫扶制度的要求,由鎮直各部門與各村(居)加強對接,制定本部門具體的困難羣衆幫扶措施,並優先做好幫扶困難羣衆中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包戶聯繫工作。在突發事件和重要節日期間,幫扶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送溫暖活動,用好各項關愛幫扶資金,爲困難羣衆提供指導與幫助。

(八)社會力量幫扶脫困

廣泛動員企業、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參與困難羣衆幫扶工作,鼓勵和引導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愛心人士爲困難羣衆開展捐款捐物、愛心助學等公益活動,積極動員各類志願服務團隊開展幫扶志願服務。加強黨內激勵關懷幫扶,對困難黨員及家屬進行關愛幫扶。在加大幫扶力度的同時,注重發揮困難羣衆的主體作用,激發困難羣衆的內生動力,強化積極向上、自力更生、艱苦奮鬥、主動解困的正確導向,防止出現“等靠要”思想和養懶漢現象。

三、保障措施

1.壓實工作責任。成立以鎮黨政主要領導爲組長,鎮黨政領導班子和各村書記、主任爲成員的黎陽鎮城鎮困難羣衆幫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幫扶工作具體事宜。各村(居)要把實施幫扶工作作爲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細化工作措施,結合實際制定幫扶計劃,認真抓好落實。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幫扶工作,要深入瞭解困難戶家庭情況,研判幫扶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督促指導幫扶措施落實。

2.強化政策落實。注重開發式和保障式兩種方式相結合。針對不同類型的困難羣衆,綜合運用好開發和保障兩種方式,確保收入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對有勞動能力和發展意願的困難羣衆,要通過實施產業就業等幫扶措施,幫助他們發展生產,實現就業創業,提高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經營性收入,對既無資源又無發展能力的特殊困難羣衆,要落實兜底保障政策,提高轉移性收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

3.制定幫扶政策。對困難羣衆的幫扶要以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爲目標,一戶一策。比照困難羣衆的扶持政策,由困難羣衆的幫扶對象或幫扶責任人提出,由村(居)兩委聯席會議確認,按照困難羣衆家庭主要致困原因,原則上每戶每年享受一項“特惠”扶持政策,情況特殊的,經鎮黨委政府(審覈同意,報區民政(扶貧)局及相關政策執行部門共同審批。

4.落實扶持資金。建立困難羣衆幫扶基金池,每年安排5萬元,20xx年結餘3.4萬元轉入20xx年幫扶基金池。用於殘疾人關愛、“零就業”家庭就業獎勵、健康幫扶(對因重病致困或長期特慢病致困家庭給予特定資助)、教育資助、領導慰問幫扶等。鼓勵社會組織、團體、企業、個人捐贈,多渠道募集幫扶基金。

5.強化考覈督查。將困難羣衆幫扶工作納入全鎮重點工作督查內容之一,鎮民政(扶貧)辦會同鎮紀委加大督查檢查力度,開展常態化督查調度,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確保幫扶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對幫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實行考覈,對存在突出問題的進行約談,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村(居)、有關部門和幫扶責任人涉及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嚴肅問責。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5

爲紮實貫徹落實縣委、縣委政府精準扶貧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新一輪扶貧開發工作,加快貧困羣衆脫貧致富步伐,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實現同步建成小康目標。經研究,決定深入推進“百千萬”黨建與精準扶貧同步小康結對幫扶工作,結合我會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關於扶貧開發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按照精準扶貧的新思路,大力攻克農村基礎設施薄弱等制約瓶頸,着力解決農村發展不平衡、社會事業發展滯後等突出矛盾,把穩定實現貧困羣衆脫貧致富作爲首要任務,以幹部結對幫扶、產業扶持、農村危房改造、教育培訓、基礎設施建設等到村到戶爲主要方式,不斷探索扶貧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推進扶貧開發工作。

二、成立長嶺村結對幫扶工作小組

組長:X縣總工會常務副主席

副組長:X縣總工會副主席

成員:X縣總工會辦公室主任

X縣總工會保障部負責人

工作組下設辦公室,由李倩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抓好日常工作事務,

三、工作任務和幫扶內容

(一)工作任務

對長嶺村全村開展結對幫扶,形成“一對一”或“一對多”的精準結對幫扶工作機制,幫助貧困羣衆解決困難、走出困境,增加家庭收入,提高貧困戶基本素質和生存發展能力。通過1-2年結對幫扶,全面改善農村貧困羣衆生產生活條件,到20xx年實現長嶺村減貧摘帽。

(二)工作內容

(一)結對幫扶。結合縣總工會幹部力量,以幹部個人爲單位,分解下達結對幫扶貧困戶任務,確保每戶貧困戶至少有1名幹部結對、1條發展思路、1個增收項目。

(二)扶持項目建設標準。“百千萬工程”幹部結對幫扶整合各單位資源、社會力量,從政策、資金上全力傾斜,以產業扶貧、勞務輸出等多形式多渠道帶動貧困戶增收。

1.種植業。脆紅李種植、蔬菜種、核桃等經濟項目。

2.養殖業。養殖豬、羊、牛、雞、鴨等牲畜。

3.勞務輸出。動員富餘勞動力以外出務工和本地就業等方式脫貧致富。

4.其它。以實際經濟收入爲參考指標,幫扶1-2年後,到20xx年,人均收入達到3200元以。

(三)工作職責

各幹部要做到宣傳發動、幫扶措施落實到位,組織幹部深入村組、農戶,採取召開動員會、座談等形式大力宣傳國家扶貧政策、讓廣大貧困戶領會政策機和實際發展經濟項目,增加收入早日脫貧。積極營造“一想二幹三成功,你追我趕發展風”的發展氛圍,樹立“遵紀守法講誠信、打鐵還靠本身硬”的發展理念,強化“不等不靠不亂要,自力更生搞創造”的扶貧攻堅氛圍和“脫貧致富感黨恩、同步小康靠打拼”的感恩教育。

1.幫助貧困戶理清發展思路,擬定發展規劃,幫助協調扶持項目並全程參與服務和管理。貧困戶不脫貧幹部不脫勾。

2.結對幫扶幹部負責整合社會各種幫扶資源,幫助貧困戶解決實際困難,督促其脫貧後履行償還義務。

3.結對幫扶實行一次覆蓋,逐步推進,1-2年完成,動態管理、適時更新。

4.結對幫扶對象優先選擇想發展、盼發展、講誠信且具有發展能力的的貧困戶。每年以不低於該村貧困戶的1/3作爲發展對象依次推進。

通過結對幫扶,爲每個幫扶對象在“產業發展,教育培訓村危房改造,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幫助改善生產生活狀況,增強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6

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是縣總工會對困難職工實施集中幫扶的工作部門是推進我縣向特困職工“送溫暖獻愛心”活動社會化、制度化、經常化的實施平臺。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在縣總工會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XX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工會組織關於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建設和諧社會的精神,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將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困難職工家中爲建設富裕和諧美麗新做出貢獻。

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通過信訪接待、生活救助、醫療救助、就學救助、法律援助、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爲職工提供“一站式”的服務,通過提供資金或實物幫扶,或與政府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幫助解決職工的實際困難,包括協助落實“低保”、協調勞動關係、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業崗位信息、提供崗位技能培訓幫助解決困難職工在勞資糾紛、就業、醫療、生活、子女入學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我縣職工爲幫扶中心幫扶對象: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我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的職工(含農民工、外來務工人員);

②、家庭人均收入略高於我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但因下崗失業、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災難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

③、因遭受各類災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

④、有其他特殊困難的職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貧困幫扶:

①未按時足額繳納會費的職工;

②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重病或意外傷害在上一年度已治癒或治療終結的;

③因違反計劃生育、自殺、醉酒、打架鬥毆、賭博、吸毒或其他違法行爲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

3、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幫扶:

①擁有固定經營場所且使用僱工的;

②購買並使用汽車、高檔摩托車的;

③購買商品房或進行高檔裝修的;

④有購買股票等投資行爲的;

⑤出資安排子女擇校就讀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⑥經覈實,屬於弄虛作假欺騙審查的;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7

推動城鎮貧困羣衆解困脫困各項政策落地見效,進一步改善城鎮困難羣衆生產生活狀況,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黨員幹部結對幫扶城鎮困難羣衆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大城鎮貧困羣衆脫貧解困力度的意見》(贛發〔20xx〕7號)要求,通過結對幫扶,黨員幹部深入城鎮困難羣衆家中,傳達黨和政府對困難羣衆的關懷,宣講民生政策,通過入戶走訪,及時發現羣衆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災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困難,及時將其納入救助範圍。查看低保、特困救助、孤兒救助、醫療救助、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針對羣衆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給予資金、物資以及就業等方面的援助,提升困難羣衆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二、幫扶對象

20xx年納入全區城鎮貧困羣衆解困脫困的對象,包括城鎮低保戶、特困戶、孤兒、支出型貧困家庭等困難羣體。

三、活動內容和形式

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黨員幹部組成幫扶主體,與本轄區城鎮貧困羣衆結成“一幫一”、“一幫多”對子,每名黨員幹部最多幫扶5戶,幫扶時間不少於一年。幫扶黨員幹部工作有變動的,所在單位要及時調整,確保幫扶工作不斷檔。

1.開展政策宣講。通過入戶宣講、發放宣傳單等形式,面對面向幫扶對象宣傳解因脫困方面的政策,變人找政策爲政策找人。對因災、因病或遭受重大變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主動幫助申請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等救濟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幫助申請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

2.查看待遇落實。在走訪過程中,要查看幫扶對象各項救助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家庭符合條件的人口是否納入保障範圍,保障標準是否與實際困難情況相符等。查看教育保障政策、城鎮困難羣衆大病保險、重大疾病救治、困難婦女“兩癌”免費檢查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技能培訓等政策的落實情況。

3.幫助解決困難。對有就業能力、就業意向的困難羣衆,要積極提供就業信息,幫助實現就業,增強貧困羣衆的“造血”功能。開展教育扶持,對子女讀書有困難的家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困難家庭助學政策,幫助他們完成學業。引導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爲城鎮困難羣衆捐贈慈善款物。開展扶殘助學、金秋助學、寒冬送溫暖等活動,給予幫扶戶必要的資金、物資支持,幫助他們改善學習、生產和生活條件。

4.促進精神文明。引導幫扶對象樹立愛國、愛黨、愛集體、愛勞動的思想,消除“等靠要”和不思進取的思想,提升他們的道德素質和精神境界。教育幫扶對象模範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範,推動移風易俗,文明節儉辦理婚喪事,反對封建迷信,自覺抵制賭博酗酒惡習,維護社會治安,正確處理好鄰里關係。

四、活動方法和步驟

1.搞好調查研究。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形式,摸清本轄區困難羣衆數量,家庭基本情況,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在此基礎上進行認真梳理,形成城鎮困難羣衆幫扶工作臺賬,明確幫扶責任人和工作任務。各鄉鎮(街道)需於20xx年10月15日前,將《城鎮貧困羣衆黨員幹部結對幫扶表》(見附件)上報到區民政局社會救助中心。

2.組織開展實施。各鄉鎮(街道)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黨員幹部結對幫扶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幫扶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幫扶幹部要做到每季度上門一次,對照實施方案和解困脫困目標要求,逐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到位。壓實幫扶人責任,不能停留在走訪慰問、送錢送物的表面形式,要着重幫助困難羣衆解決就業、增加收入和減輕因患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支出型貧困。

3.考覈檢查驗收。加強結對幫扶活動的考覈驗收,區民政局將對幫扶情況實行每季一次檢查評估,及時發現和糾正各鄉鎮(街道)在幫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並在全區進行推廣。實行年終考覈驗收,考評分值將納入對各鄉鎮(街道)高質量發展考評體系。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8

爲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切實做好睏難羣衆救助幫扶工作,加快構建分層、分類救助幫扶體系,實現“兜底線、保基本、救急難、促發展”的總體目標。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幫扶對象

幫扶服務對象主要爲“兜底保障對象”、“低收入對象”“其他困難對象”三類:

(一)兜底保障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二)低收入對象。低收入對象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1—2 倍(含)以內,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困難人員。

(三)其他困難對象。指未納入兜底保障對象、低收入對象的其他特殊困難羣體,主要指遭遇重特大急難事故的特殊困難對象。

二、幫扶內容

(一)符合幫扶條件的城市困難家庭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推廣城市困難家庭精準幫扶“347”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明政辦〔20xx〕36 號)和清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推廣城市困難家庭精準幫扶“347”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清政辦〔20xx〕74 號)要求,做好精準幫扶。

(二)除城市困難家庭外其他符合條件的困難對象

1.生活救助。通過低保、特困、孤兒保障等政策兜住困難羣體生活底線,落實支出型貧困家庭低保政策,殘疾人“兩項補貼”,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加強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實施社會救助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在物價顯著上漲時,根據要求適時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特殊困難羣體發放臨時價格補貼。

2.急難救助。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特殊困難羣體,給予臨時救助,防止出現返貧致貧。

3.醫療救助。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第三次精準補助各項制度作用,省定扶貧標準下的農村低保對象醫療保障按照精準扶貧醫療疊加補助政策執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對象給予一次性定額救助。

4.教育救助。按照《福建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

行)》,將除城市困難家庭外其他困難對象認定劃分爲特別困難和困難兩檔,落實學前教育資助、義務教育資助、普通高中資助、中職教育資助和普通高等教育資助等五大類教育資助政策。

5.住房救助。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無住房的,積極引導其到養老機構集中供養;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通過保障性住房、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和農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給予住房援助。

6.就業救助。落實精準就業救助幫扶,對有就業意願的,適時推送崗位信息;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提供創業指導服務或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或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的困難家庭勞動力,按規定給予實際繳費額30%的社保補貼;開發合適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幫扶對象家庭勞動力。

7.結對幫扶。參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扶貧模式,推動建立機關黨員幹部、企事業單位、文明單位、羣衆團體、社會組織、慈善基金會等社會各界力量結對幫扶困難羣衆,根據其致困原因和幫扶需求等因素,有針對性地制定切實可行的解難脫困方案,建立穩定長效的幫扶服務機制,幫助特殊困難羣體穩定脫困。

三、幫扶步驟

(一)摸底。精準識別各類特殊困難羣體,對三類幫扶服務對象逐戶逐人進行摸底排查,進行需求評估。其中現有的低保、特困、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羣體直接認定爲特殊困難羣體。

(二)建檔。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將幫扶對象按需求進行分類,形成特殊困難羣體基本信息及幫扶需求數據庫。

(三)審批。對符合兜底保障和低收入對象認定條件的,及時予以審批認定。

(四)幫扶。根據特殊困難羣體需求,綜合運用各項救助幫扶政策,確保應助盡助、應幫盡幫。

(五)監測。建立特殊困難羣體基本信息數據庫,完善監測預警機制,落實動態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幫扶數據庫或臺賬,對需求調整的對象及時更新信息,對穩定脫困對象及時退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提高保障標準,將城鄉低保標準從最低工資標準的42%提高至 45%;逐步提高殘疾人“兩項補貼”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落實分類施保,對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羣體,按低保標準給予本人全額救助;對重殘申請單人納入低保的困難羣衆,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超過70 週歲,且家庭人均金融資產不超過當地低保標準 8 倍的,可不覈查、計算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個人收入和應支付的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優化審批流程,13個鄉(鎮)全面開展低保、特困審批權限委託下放鄉鎮工作,確保困難羣衆得到及時救助。建立延保漸退機制,低保對象經複覈認定已達退保條件,但仍屬於低收入家庭或在醫療、教育、就業等方面仍有實際困難的,自認定次月起給予延續6—12 個月。

(二)強化急難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將一個家庭全年臨時救助累計最高限額從8000 元提高至 20000 元,對基本生活陷入極度困難的,還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研究決定,適當提高救助額度。提高救助時效,將鄉鎮(街道)審批金額上限從3000 元提高至 5000 元;探索事前、事中快速救助辦法,進一步發揮臨時救助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方面的兜底作用。加強政策銜接,對經臨時救助一段時間後生活仍然困難的按規定納入低保範圍。

(三)開發幫扶信息平臺。依託市精準幫扶管理信息系統,

建立特殊困難羣體基本信息數據庫,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法,對政府資源和社會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健全幫扶服務需求與社會力量供給對接平臺,逐步實現困難對象數據管理精準化、幫扶信息公開化、幫扶資源集中化、困難需求及時化。

(四)擴大社會力量參與。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慈善捐助、志願服務等方式開展幫扶服務活動。加大政府購買力度,向有資質的社會組織、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購買社會救助幫扶服務,開展救助幫扶政策宣傳、對象排查活動,主動發現困難羣衆並幫助申請社會救助。實施以特殊困難羣體幫扶服務爲重點的社會工作專業化服務項目,爲其提供照料護理、醫療服務、愛心助學、精神慰藉、社會融入、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

五、保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強化“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健全完善縣級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困難羣衆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以及困難羣衆遭遇的急難個案。

(二)密切部門協同。強化部門協調聯動,統籌利用好各類救助幫扶資源,加強資金保障,形成政策合力,建立起以基本生活保障、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爲主體,社會力量參與補充,分層分類的梯度救助幫扶體系,實現救助幫扶資源和困難羣衆訴求有效對接,確保困難羣衆救助幫扶“一個不漏”。加強民政、扶貧、醫保、教育、住建、殘聯、工會等部門的信息互通和數據比對,協同篩查困難羣衆,常態化開展特殊困難羣體巡訪排查和信息收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羣衆納入救助幫扶範圍。

(三)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完善社會求助公示制度,全面公開社會求助政策、申請審批程序、保障對象、資金髮放等情況,切實接受社會監督。按照“應保盡保、邊緣從寬、留有緩衝、尊重事實”的原則,探索建立社會救助工作容錯免責機制,對符合政策要求、程序規範、無重大不良影響、未以權謀私或優親厚友等情況的給予容錯免責。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e 三明等宣傳媒體載體,廣泛宣傳幫扶服務政策,提高政策知曉率,讓好政策惠及廣大困難羣衆;及時報道幫扶救助服務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在幫扶救助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積極營造幫扶救助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調動廣大幹部羣衆和社會各界參與幫扶服務的積極性。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一年,具體政策解釋工作由有關主管部門負責。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9

爲進一步推動和諧社區建設,妥善解決社區居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保障社區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對居民存在的急、難、愁問題給予及時有效的幫扶,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市總工會(幫扶)工作站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本社區實際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市總工會幫扶工作要按照“政府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社團運作、依託社區、綜合幫扶”的工作原則,堅持實行“一口上下”的運行機制,在市總工會積極倡導和推動下,充分調動社會積極因素,有效整合各種幫扶資源,根據社區的實際情況,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的途徑,因地制宜地開展工作,緩解社區居民突出的生活困難。

二、組織機構

社區成立工會困難職工幫扶領導小組,由社區黨總支書記擔任組長,社區主任擔任副組長,由社區各項工作人員擔任組員。

三、運作機制

社區工會困難職工幫扶工作形成與轄區單位工會、各界愛心人士、紅十字會等組織相互銜接的幫扶機制。

四、幫扶對象

1.在本社區屬下崗困難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因患各類嚴重急慢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難家庭。

2.因突發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人員傷亡或就醫有困難,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

五、明確重點目標和任務做到四結合

要結合“面對面、心貼心、實打實服務職工在基層”和學雷鋒活動明確重點目標和任務,強化和完善工作方法和手段,使工會重點工作在這一平臺提升,讓職工羣衆合法權益在這一平臺實現。

一是要結合“四知四清四掌握”,摸清底數,掌握情況,要按照職工隊伍結構、困難職工情況、職工就業需求等內容形成轄區內職工數據庫,並分類整理建立職工電子檔案,爲職工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二是要結合“面對面、心貼心、實打實服務職工在基層”活動,全面瞭解掌握職工羣衆的所思、所盼、所願和轄區內所有企業的性質、生產經營狀況及發展目標。

三是要通過社區工會工作(幫扶)站和“職工就業實訓基地”對困難職工、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困難羣體進行教育培訓,開展技能比賽,實現就業再就業,確保對困難職工權益的有效、長久、持續維護。

四是要積極嘗試在社區建立經濟實體,如:家政服務公司、勞務派遣公司等,爲一時難以在企業就業的困難職工提供創業就業的平臺。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10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理念,充分發揮民政部門職能作用,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羣衆救助幫扶工作,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羣衆基本生活,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二、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災區鎮鄉街主體責任,聚焦農村受災困難羣衆,特別是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貧困老年人、農村建卡貧困戶,以及脫貧監測戶、邊緣戶等重點對象,開展災後排查,準確把握重點對象、重災困難羣衆生產生活困難情況,切實做好睏難羣衆災後救助安置工作,有效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三、工作措施

(一)暢通救助渠道,落實各項救助政策

對受洪澇災害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羣衆,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因災導致的“特困”人員,要及時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對基本生活受洪澇災害影響,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家庭和個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關政策規定實施臨時救助,切實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進一步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健全完善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值守工作機制,及時受理和迴應困難羣衆求助訴求;要簡化優化救助程序,確保困難羣衆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二)強化政策銜接,切實保障羣衆基本生活

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協調聯動,做好與受災人員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的銜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羣衆納入社會救助範圍,保障好基本生活。對經應急期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後,基本生活仍存在較大困難的受災羣衆,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和臨時救助範圍,進一步增強救助實效。要加強與扶貧等相關部門的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及時掌握因災致貧返貧羣衆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幫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切實保障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三)着力防範化解風險,確保民政服務機構安全

牢固樹立“防範勝於救災”的思想,迅速針對本轄區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及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的設施設備、周邊地質環境、給排水系統等方面安全隱患開展拉網式排查,特別是要督促對江河流域沿線、地質結構疏鬆等易遭受強降雨影響的民政服務機構加強汛期風險摸排管控,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嚴格落實責任人、完成時限、工作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立即進行整治。要進一步完善民政服務機構防汛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建立24小時值班和巡查制度,一旦發生汛情,第一時間啓動應急響應,及時轉移安置服務對象,全力避免人員傷亡。要加強民政服務機構飲水消毒、食品安全、醫療衛生、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工作,確保服務對象人身安全。

(四)加強巡查探訪,強化特殊羣體關愛保護

要加強汛期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巡查探訪,提高巡訪頻次,詳細瞭解他們的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用電安全等情況,幫助做好防災避險工作;對受災羣衆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要及時給予幫助解決,本部門不能解決的,要立即報告並轉介相關部門協助處置。要全面落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委託照料服務和監護責任,對存在住房、飲水、用電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安置到供養服務機構。

(五)整合幫扶資源,推動社會力量參與救助

要積極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力量參與災害救助應急聯動機制,積極引導應急救援領域社會組織、志願服務組織(團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願者、社會工作者有序參與、協同開展災後相關應急救援、過渡安置、受災羣衆心理撫慰和恢復重建工作。引導和支持慈善組織通過設立慈善項目、發動社會募捐等形式,積極參與對受災羣衆的救助幫扶,並依法做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和信息公開工作。

(六)增強責任意識,合力救助幫扶困難羣衆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認識做好受災困難羣衆救助幫扶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的協同配合,加快建立工作情況通報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交流;積極推進社會救助對象臺賬信息與應急管理部門掌握的過渡期救助臺賬、冬春救助臺賬等信息共享,爲精準認定救助對象提供數據支撐;充分發揮縣級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受災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好受災困難羣衆基本生活。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11

根據《市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齊心抗疫”穩企惠民紓困補充政策的通知》精神,爲更好地兜牢基本民生底線,進一步從細從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困難對象社會救助工作,加強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紮實穩住經濟、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關要求,堅持“實事求是、科學規劃、分類實施、方便羣衆”基本原則,切實做好睏難羣衆的精準救助和綜合幫扶。

二、幫扶對象

幫扶對象原則上爲戶籍在本轄區的特殊困難對象。

(一)低保對象;

(二)分散特困供養對象;

(三)困境兒童;

(四)省定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及其保障對象;

(五)重點獨居、空巢老年人;

(六)其它因特殊情況需要幫扶的對象。

三、幫扶標準及方式

(一)特定幫扶

1.疫情期間(指濱湖區出現中、高風險區域,以無錫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通告爲準),幫扶對象按照每人每次200元的標準發放物資或愛心消費券;

2.高溫、寒潮期間(指當地氣象部門發佈首次橙色預警),幫扶對象按照每人200元的標準發放物資或愛心消費券。

(二)重點幫扶

低保家庭中患12種慢性病(重症)、門診特殊病種的對象;分散特困供養對象;省定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及其保障對象;重點獨居、空巢老年人。於20xx年12月,按照每人300元的標準發放物資或愛心消費券。

(三)節日幫扶

1.暑期(8月),低保家庭中的在校生(指小學至大學階段)和困境兒童,按照每人200元的標準發放物資或愛心消費券;

2.重陽節(農曆九月初九),重點獨居、空巢老年人,按照每人200元的標準發放物資或愛心消費券。

四、經費保障

經費保障由區級財政全額承擔。

五、執行時間

自通知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xx年底。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12

一、活動時間

20xx年6月下旬

二、活動地點

xx村

三、慰問對象

貧困及老黨員活動

四、活動內容

1、陪伴老黨員、傾聽他們曾經的故事,向革命前輩學習革命精神。

2、走訪困難老黨員,組織志願者爲老黨員家裏做些衛生,特別是在社會主義建設各個時期因公負傷、退伍軍人、黨員和抗美援朝老黨員、生活困難的基層老幹部黨員。

3、針對貧困老黨員發放100元-300元的生活補助。同時贈送老年人吃的營養品、水果、牛奶、生活用品等物質。

五、招募志願者

1、招募15名志願者。報名電話:xxxxxx

2、要求:喜歡老人,不嫌農村生活,能主動爲老黨員家裏打掃衛生,做清潔。有耐心陪伴老人聊天的志願者。

3、回報:充分體現個人價值,展示傳統美德。提升個人尊老、愛老品質七一老黨員慰問活動方案七一老黨員慰問活動方案。

六、志願募捐

爲了更好的促進志願精神,本協會向社會倡導“關愛他人、奉獻社會、不忘革命前輩的精神”,向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愛心企業募集愛心資金及物質。本着自願原則,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觀念,共同爲社會主義建設貢獻一份力量。

認捐範圍

現金按每10元爲一份,或芝麻糊一袋、牛奶一件計數認捐。

愛心帳號:xxx

開戶銀行:xxx

收款單位:xxx

如果你愛心捐贈請給出納電話聯繫:

備註:告訴出納你的資金是否定向支出

詳細諮詢:xxx

志願者總羣:xxx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13

爲了做好集團職工慰問工作,增強凝聚力、向心力,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現就有關事項暫行規定如下:

一、慰問對象:

集團工會會員及離退休人員

二、慰問金標準

1.職工生日慰問每人100元。

2.職工子女出生慰問300元(雙胞胎500元)。

3.職工結婚慰問500元(含雙職工)。

4.喪事慰問標準

(1)職工去世,除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外,集團一次性補助5000元,以集團工會名義送花籃一個(離休人員去世按市老幹部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2)職工的配偶、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公、婆婆)、子女去世,每人補助1000元,以集團工會名義送花籃一個。

5.職工生病住院慰問標準

職工生病住院,根據病情輕重慰問500-1000元。

6.職工工傷住院慰問標準

職工因公負傷住院,除按有關政策規定給予的補貼外,另給慰問金1000-2000元。

三、慰問金的領取

各部門、單位職工有上述情形的應及時上報集團工會申請慰問金。申請領取慰問金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填寫《廈門廣播電視集團職工慰問金申請表》和《廈門廣播電視集團報銷單》,報集團工會審批後憑以上單據至集團資產財務部領取慰問金。

四、職工患病慰問活動的安排

1.集團中層副職(含副職、首席)以上領導一般由集團有關領導和集團工會負責人前往探望慰問。

2.其他職工一般由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和基層工會、分會領導組織前往探望慰問。

3.事業部門離退休老同志由人力資源部、集團離退休職工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安排探望慰問。企業退休同志由企業工會自行組織慰問。

4.職工患重病,提倡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所在單位確實需要捐款的,由所在單位工會、分會研究,報集團工會批准,所在單位工會、分會組織實施。確實需要在集團範圍內捐款的由集團工會研究,報集團黨委批准,集團工會組織實施。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14

一、主要對象

1、老紅軍;曾任市級領導職務的離退休老幹部;離休幹部;正在市級以上醫院住院的老幹部;曾任市級正職的老幹部遺孀;無生活來源的離休幹部遺屬。

2、生活困難的企業離退休人員,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下崗失業及子女教育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特別困難的城鄉居民。

3、生活困難的老黨員、各級勞動模範,建國前老工人,福利機構供養的孤、殘兒童,生活特別困難的4、城市“三無人員”、低保家庭,農村五保戶、特困戶,生活困難的軍烈屬、殘疾軍人、在鄉老複員軍人等優撫對象。

二、任務分工

1、慰問老紅軍、老幹部、老黨員及遺屬由市委組織部、市委老幹部局負責組織實施。

2、慰問企業離退休人員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3、慰問勞動模範、困難職工由市總工會負責組織實施。

4、慰問城市“三無人員”、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困難戶、優撫對象和福利機構供養人員等由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實施。

三、有關要求

1、xx年“兩節”慰問和送溫暖活動,是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爲重點的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要從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解決好睏難羣衆生產生活問題的重要性。要把“兩節”期間開展向困難羣衆送溫暖活動,作爲一項政治任務擺上議事日程,滿腔熱情地組織好、開展好、落實好,確保困難羣衆與全市人民一起度過歡樂、祥和的“兩節”。

2、要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聯繫職工生活困難戶制度的意見》要求,做好各級領導幹部聯繫職工生活困難戶工作,市級領導及市直機關主要負責人要在春節期間普遍進行一次走訪慰問“結對”困難戶活動,深入瞭解羣衆的實際困難,做好幫扶工作。

3、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按照市裏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制定實施方案,並於春節前走訪慰問各類困難家庭。各縣要安排足夠的專項資金,確保農村困難羣衆得到切實的救助。

4、繼續開通送溫暖熱線。送溫暖熱線既是困難羣衆反映問題和情況的窗口,也是領導及時瞭解羣衆工作和生活狀況的重要渠道。市總工會、市民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分別設立送溫暖熱線電話,並於年1月1日開通。

5、組織、工會、經貿、民政、勞動、財政、殘聯、扶貧、紅十字會、老幹局等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

形成整體合力;紀檢、監察、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確保慰問和送溫暖資金專款專用,合理使用;新聞媒體要加大對關心困難羣衆行爲及社會人士義舉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一種人人關心困難羣衆,人人關愛幫扶工作的良好氛圍,讓廣大羣衆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及社會各界的溫暖。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15

一、慰問對象

建築施工、公共交通、加工製造業等企業從事室外露天作業或室內高溫崗位作業的一線職工。

二、慰問時間

20xx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

三、慰問方式

本次慰問活動由區總工會牽頭,慰問園區部分高溫崗職工代表。按高溫崗企業所在轄區劃分,由工委管委會領導、區總工會、高創園總工會及四個社區總工會相關負責人帶隊,深入企業高溫工作崗位,現場慰問一線高溫作業職工。

各級工會可依據本通知,制定本轄區、本單位高溫崗慰問方案,確保每位職工平安度夏,切實把防暑工作做實、做好。

四、慰問內容

(一)認真履職盡責,強化依法監督。各級工會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羣衆監督職責,督促用人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要求,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要代表勞動者就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事項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者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專項集體合同。要督促用人單位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降低勞動強度,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加強教育培訓,爲職工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高溫作業休息場所,按照《關於調整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及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

(二)深入基層一線,開展走訪慰問。各級工會要重點對建築工、環衛工、巡線工等露天作業崗位和鍋爐工、注塑工等高溫作業崗位,特別是農民工人數較多的行業領域,通過向職工送清涼物資、送政策宣傳、送健康體檢、送法律維權、送健康培訓等方式,積極開展“送清涼”活動,不斷提升活動精準化水平。要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加大資金投入力度,讓更多高溫、戶外作業職工感受到“清涼”。

(三)堅持需求導向,努力做好服務。要緊密結合史學習教育及“我爲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入基層和企業,傾聽職工呼聲、關注職工訴求,協調解決高溫一線職工現實困難。要充分利用工會自有資源和社會資源,加強“合肥工會幸福驛站”、職工之家建設,推進司機之家等服務陣地建設,聯合開展關愛貨車司機、外賣騎手等行動,以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爲主要服務對象,解決“吃飯難、喝水難、休息難、如廁難”等實際困難,爲高溫天氣戶外作業職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

(四)普及防護知識,提高防護能力。各級工會積極通過信息平臺等形式向廣大勞動者羣發公益性“送清涼”溫馨提示短信;基層企事業單位工會要通過QQ羣、微信羣、電子屏等多種平臺向職工羣衆宣傳防暑降溫常識和相關信息,加大對高溫危害及其防護措施的宣傳力度。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等活動,通過組織職工參加全省職工安全健康技能大賽、發放防暑知識資料等形式,深入開展職業健康知識“五進”活動,切實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減少因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造成的中暑事件發生。

五、慰問要求

(一)強化領導。各級工會要充分認識高溫天氣作業可能對職工身心帶來的不利影響,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採取有效措施,推動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到企業,落實到班組,落實到職工。

(二)注重實效。各級工會要堅持常態化疫情防控情況下,積極開展“送清涼”活動。要嚴格遵守八項規定,深入基層一線,簡化程序,不搞形主,不干擾企事業單位職工的正常生產生活。要爭取多方支持與配合,確保“送清涼”活動的實效性。

(三)加強宣傳。要充分利用社會主流媒體和工會宣傳陣地,更多采用廣大職工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方式,大力宣傳“送清涼”活動的重要意義和典型活動的開展情況,動員各方力量關心關愛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戶外作業職工的安全健康,引導職工樹立職業健康意識,提升職業健康素養水平,營造全社會關注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圍。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16

一、活動時間

20xx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

二、慰問對象

建會企業堅持高溫生產的一線職工,參加創建衛生城市露天作業的一線職工。

三、活動內容

通過督促指導防暑降溫政策落實,向一線職工贈送防暑降溫用品,在生產作業場所增設防暑降溫設施等相關措施,開展形式多樣的工會夏送清涼活動,讓廣大一線職工切實體會到和及工會組織的關心愛護,切實維護好、調動好、發揮好職工羣衆參與改和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四、工作措施

1、制定活動方案。制定下發全區“關愛職工、崇尚勞動”夏送清涼活動通知和方案,組織動員基層工會結合單位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夏送清涼活動。

2、走訪慰問一線職工。由區領導帶隊,合理安排時間,分組走訪慰問一線職工代表。走訪結束後將物質發放記錄、影像圖片資料提供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3、加大宣傳力度。加大“關愛職工、崇尚勞動”夏送清涼活動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關愛職工、尊重職工的濃厚氛圍,大力弘揚勞動光榮、敬業奉獻、共建和諧的社會風氣。

工會幫扶困難職工活動方案 篇17

爲更好的體現我院對本院職工的關懷愛護,幫助教職工解決實際困難,激勵職工努力完成本職工作,樹立愛崗敬業的良好精神風貌,更好地爲病人提供優質、安全的醫療服務質量。

一、慰問對象

(一)本部在冊職工及配偶職工生病住院看望慰問

教職工生病住院看望慰問,主要指我院在職教職工,因生病住院,由院工會組織看望慰問活動。

(二)教職工家屬去世看望慰問

教職工家屬病故看望慰問,指我院在職教職工的父、母親去世,由院部、人事處、工會出面進行看望慰問。

(三)教職工及離退休教職工病逝看望慰問

凡是我院在職或離退休的教職工,因病或因意外事故去世的,由醫院出面進行慰問其家屬。

二、慰問方式

1、凡屬於我院教職工,因生病住本院的,由院醫保及時向工會提供名單,工會到所住病房進行慰問。

2、教職工家屬(指父母親及配偶)去世,由院部、人事處、工會組織看望慰問教職工本人。

3、教職工去世,由院部、人事處、工會組織看望慰問其家屬。

4、離退休教職工生病住院或去世,由離退休科組織看望慰問。

三、經費來源

附院工會看望慰問教職工及其家屬所須經費由行政、工會共同支出。

四、慰問經費標準

看望慰問教職工採用一次性經費補助方式。其標準如下:

1、教職工生病住院,由工會組織探視,並給予一次性慰問金200元;

2、教職工去世,由院部、人事處、工會組織探望,送花圈並給予一次性慰問金100元;

3、教職工父母親及配偶去世,由院部、人事處、工會組織探望,送花圈並給予一次性慰問金100元。

五、本規定20xx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