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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惠聚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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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惠聚”活動是推動自治區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持久有效開展的一個創舉,是確保教育活動不圖形式,不走過場,既轟轟烈烈又紮紮實實開展的一個重要載體。下面是語文迷小編整理的2017訪惠聚工作計劃,歡迎大家閱讀!

訪惠聚工作計劃

  【2017訪惠聚工作計劃1】

自治州直屬各縣市“訪惠聚”駐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治州黨委各部、委、辦“訪惠聚”駐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治州各委、辦、局、人民團體“訪惠聚”駐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駐伊各單位“訪惠聚”駐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級“訪惠聚”駐村工作隊:

“訪惠聚”駐村工作是自治區黨委圍繞總目標、應對新挑戰、解決新疆各種複雜現實問題的固本之舉,是密切聯繫羣衆、緊密黨羣幹羣關係的重要舉措,近三年來的實踐證明:“訪惠聚”工作深得民心,取得了顯著成效。州直第三批駐村工作隊進住後,把使命記在心裏、把工作抓在手上、把紀律挺在前面,迅速融入基層、積極服務羣衆,各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得到各族羣衆的普遍認可。但近期,也有個別“訪惠聚”工作隊管理上有所鬆懈,個別工作隊成員不注意個人言行,在基層幹部羣衆中造成不良影響,給工作造成被動。爲切實增強第三批“訪惠聚”工作隊的組織觀念和紀律意識,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政治紀律。各級“訪惠聚”駐村工作隊要堅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推進“訪惠聚”工作。雖然第三批“訪惠聚”駐村工作接近尾聲,各級駐村工作隊仍要繼續發揚釘“釘子”精神,堅守工作崗位,強化紀律約束,加強日常監督,防止出現工作鬆勁、思想鬆懈現象,一如既往地開展好各項工作,切實做到“在位1分鐘,幹好60秒”。率先垂範、維護團結,不利於民族團結的事堅決不做、不利於民族團結的話堅決不說,切實做到心裏裝着羣衆、感情貼近羣衆、撲下身、沉下心、抓落實,確保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進一步強化教育管理。各級“訪惠聚”駐村工作隊隊長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按照“訪惠聚”“十不準”規定,加強“訪惠聚”工作隊成員教育管理,把近期違反工作紀律案件作爲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讓各級工作隊成員引以爲戒,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嚴格工作隊請銷假等內部管理制度;關心工作隊成員的工作和生活,嚴禁酗酒、夜不歸宿等現象,對工作隊內部出現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批評幫助、督促糾正;切實讓工作隊成員時刻自重、時刻警醒,知所守、知所懼,以紮實作風樹立“訪惠聚”工作隊的良好形象。州直各部門要繼續開展領導住村走訪慰問,加強工作指導,強化對派出幹部的教育管理,同時做好安全教育,強化措施,確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三、進一步強化問責追責。州派駐縣市督導組、各級“訪惠聚”駐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高度關注工作隊成員的現實表現和羣衆反映,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傳導壓力。繼續採取明察暗訪等多種形式,對所有住村(社區)工作隊在崗情況及工作狀態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羣衆反映異常情況要迅速覈准覈實,尤其對“訪惠聚”工作隊成員違反工作紀律和管理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同時要逐級倒查,查清問題,明確責任,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也要追究單位相關領導的責任,並結合年終考覈中的相關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個人和集體給予降等處理。

  【2017訪惠聚工作計劃2】

根據自治區基層羣衆工作現場推進會和深化“訪惠聚”駐村工作視頻會議的部署要求,爲認真落實自治州《關於做好選派優秀幹部到村(社區)任第一書記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充分發揮村(社區)黨組織第一書記的統領作用,切實統籌領導好村“兩委”班子、“訪惠聚”工作隊、寺管會、警務室、武工隊等各支力量,形成抓基層打基礎的合力,特制訂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區州黨委的工作部署,按照第一書記是村裏各方力量的第一領導、對村黨組織工作負第一責任的要求,理順第一書記、村“兩委”班子、“訪惠聚”工作隊、寺管會、警務室、武工隊的工作關係,明確職責、健全機制,充分支持第一書記發揮統籌領導作用,形成維穩責任共擔、村級事務共商、民生實事共辦、民族團結共建、發展增收共促的工作合力,推動“1+2+5”目標任務落地見效,爲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提供堅強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組織聯設統一領導。在“訪惠聚”工作隊、寺管會、警務室、武工隊等各支駐村力量中設立聯合黨支部,由村(社區)黨組織第一書記兼任聯合黨支部書記,對聯合黨支部、村(社區)黨組織工作負第一責任,在鄉鎮(街道)黨(工)委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牽頭抓總、統領各支力量,統一傳達貫徹區州黨委相關會議精神、統一抓好各項決策部署落實,統一督促指導各支力量發揮好作用,共同推進維護社會穩定、建強基層組織、做好羣衆工作、落實惠民政策、拓寬致富門路、推進脫貧攻堅、辦好實事好事、壯大黨員隊伍等八項任務。

(二)制度聯建統一管理。建立由村(社區)黨組織第一書記主持,村“兩委”幹部和各支駐村力量共同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每週召開會議,統一通報情況、研判形勢,會商工作、部署任務,切實形成第一書記領導下的既講統一、又有分工、更有協作的工作局面。建立統一規範的請休假制度,村“兩委”幹部和駐村力量人員請休假,由本人書面提出,報請第一書記審覈同意後,按照各自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審批後執行。抽調駐村力量人員要事先徵求第一書記的意見,嚴禁不打招呼、隨意抽調,影響村(社區)正常工作的開展。

(三)學習聯促統一培訓。制定聯合黨支部日常學習培訓計劃,採取集中學習、週三夜校學習、農牧民夜校培訓、參加升國旗宣講、選送外出培訓等多種方式,組織各支力量強化政策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突出加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央和區州黨委重大決策部署,以及駐村管寺、“訪惠聚”駐村工作“八項任務”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學習領會,幫助深入瞭解掌握基層社會治理、民主管理、經濟發展等各項舉措,推動各支力量爭做熟悉基層情況、善於處理基層矛盾和做羣衆工作的行家裏手。少數民族聚居村的駐村力量要強化雙語學習,熟練掌握少數民族日常用語,爲開展羣衆工作打好語言基礎。

(四)維穩聯動統一防控。在執行上級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務,特別是開展維穩防控等工作時,根據需要,對各支力量統一進行混合編組,發動黨員、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十戶長等參與,黨羣結合、民漢搭配,成立執勤小組、巡邏小分隊、聯合維穩小分隊,以村(居)民小組(巷道)爲單位劃分責任片區,聯合開展錯時值班、巡邏排查、實戰演練、應急處置,共同參與駐地安全防範、值班帶班、入戶走訪、網格巡控等任務,羣策羣力、羣防羣治,提高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維穩工作無盲點、無空白、無縫隙。

(五)民情聯訪統一入戶。按照《昌吉州“訪惠聚”駐村工作隊入戶走訪做羣衆工作規範》,統一制定入戶走訪計劃,將走訪任務分解到各支力量、細化到周、落實到每個村民小組,堅持每天入戶、常態化走訪,做到“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確保小村每月、中村每兩月、大村每季度走訪一遍。入戶走訪要用好民情活頁本、政策法規口袋書以及“訪惠聚”駐村工作隊職責明白冊、惠民政策明白冊“一本一書兩冊”,做到“八必問”“八必講”,記好民情日記,全面準確掌握羣衆反映的困難訴求和意見建議,特別做到常駐人口清、流動人口清、重點人員清、安全隱患清、異常情況清,爲有針對性的開展工作提供依據。

(六)形勢聯判統一報告。由第一書記牽頭組織,定期召開信息分析研判會,分別通報各支力量掌握的重要信息和線索,統一分析、梳理、定性、研判和分類處理,並針對信息涉及的工作領域和具體問題,確定信息分流處理意見和各支力量承擔的工作任務,堅持一類問題一套解決方案,一個問題一個解決辦法。重要信息和線索上報時,統一報送口徑,村黨組織、“訪惠聚”工作隊、寺管會上報鄉鎮(街道)黨(工)委,警務室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做到信息溝通和線索發掘事不過夜,確保把苗頭、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七)任務聯抓統一落實。涉及村(社區)社會穩定、應急處突、經濟發展、服務羣衆等方面的工作,由第一書記研究制定任務分解方案,將任務細化、量化、具體化到各支力量。建立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制度,各支力量工作進展及完成情況,要及時向第一書記彙報,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提交會議集體研究,積極聽取意見,自覺接受指導。第一書記要及時掌握各支力量工作情況,並定期進行分析點評,針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要一針見血地指出,督促及時整改,確保工作抓到位、落的實、不走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要進一步研究制定支持第一書記發揮統領作用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加大工作指導、業務培訓、經費保障等力度,建立科學有效的日常管理、考覈、獎懲等機制,全力爲第一書記開展工作創造條件,真正把第一書記爲村裏各方力量第一領導、負第一責任的要求落到實處。各派出單位要定期聽取第一書記和駐村各支力量的工作情況彙報,結合落實“三聯四定一住訪一結親”工作機制,積極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切實落實好各項待遇,全力做好保障服務工作。鄉鎮(街道)黨(工)委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組織第一書記參加相關會議,建立月彙報、季點評機制,及時掌握各支力量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安排部署階段性任務,推動把各自工作抓細抓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督促指導。各縣市要將第一書記履職情況和各支力量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督導體系,採取明察暗訪、專項檢查、走訪羣衆等多種方式,加大跟蹤問效力度。對工作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的,及時推廣經驗、通報表揚;對工作滯後、流於形式的,要及時提醒、指出問題,督促整改提高。特別要建立實名通報、追責問責制度,對工作落實不力、被區州督查通報或曝光的,嚴肅執紀問責。加強業務指導,採取包村領導幫促、定期培訓、交流學習等形式,幫助各支力量規範日常工作,提升工作水平。建立與派出單位信息交流機制,將第一書記及各支力量的日常表現和工作情況,定期向派出單位反饋,促進派出單位共同履行管理職責,對工作表現差、不稱職的及時協調派出單位召回和調換。

(三)統籌考覈管理。第一書記和各支力量的考覈,按照區州黨委的統一部署要求,堅持日常考覈與年終考覈相結合,由縣市、鄉鎮(街道)黨(工)委及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開展。考覈結果實行“一徵求、兩否決、一認定”,即:各支力量考覈結果事先徵求第一書記意見,縣鄉兩級黨委不同意的不得評優,羣衆滿意度測評不達標的不得評優,縣鄉兩級黨委認定不稱職的一律認定爲不稱職。把維穩工作落實情況作爲年度考覈的重要依據,凡被區州暗訪實名通報的,凡所住村(社區)發生暴恐案件或重大事件的,各支力量及所有成員年度考覈一律不得評先評優,直接定爲差等次和不稱職(不合格)等次,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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