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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化志》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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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風俗具有豐富性,體現在形式多樣,種類繁多,構造複雜,色彩強烈等方面。以下只從飲食、居住和服飾等方面對楚國風俗作一簡要介紹。

《楚文化志》讀後感

飲食是物質文化和社會風俗各部分中最能反映民族和地區特色的一個組成部分。楚國地處南方,氣候溫暖,土壤肥沃,適宜種植水稻,野生動植物的種類和數量也較多。楚人以稻米爲主食,在楚紀南城內,發現五外有火燒過的稻米遺蹟,最大的一處長約3.5米,寬約1.5米,厚約5~8釐米。楚人的基本副食品有魚類、肉類和蔬菜類爲主,這些副食品是從畜牧、捕獵、園圃種植和採集等方式獲得的。江陵望山一號墓出土的銅鼎裏,就有牛、羊、豬、雞等,竹笥裏也有許多雞的大腿骨。在江陵望山一號墓和二號墓中還發現有調昧蔬菜生薑和小茴香。楚國的水果種植也很普及。古有:“江浦之橘,雲夢之柚”的說法。

各個方國中要數楚國飲酒的風氣最盛。在楚國最具傳統特色的酒是香茅酒。楚人向周天子進貢,祭祀神靈都使用香茅酒。楚人有兩種飲酒方法,“凍飲”和“酎清涼”,“凍飲”是將冰塊置於酒壺外使之成爲凍酒,“酎清涼”則是將酒壺浸入冷水中使之成爲涼酒。這都是楚人在夏季的飲酒方法。1978年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出土了兩件冰(溫)酒器,這種器物是由兩種容器組合而成,裏面的方壺形容器是盛酒的,每個方壺中均有一把銅勺,外面的方鑑形器在夏季裏用來盛冰或涼水,在冬季則用來盛熱水。

楚人的建築樣式和居住習俗呈現出多姿多彩的風貌。楚國都城的建制和佈局同北方一樣基本上採用大城套小城的雙城制。楚都紀南城(圖1,楚都紀南城故址)呈長方形,城垣周長15560米。城內東南部爲宮殿區,存有臺基84座,並發現城垣土牆遺蹟和護城河古河道。宮殿區北部的手工業作坊遺址,再往北即城的東北部則爲商業區。楚王宮的正門之一名爲“茅門”,通過茅門後便是楚王治朝的朝堂。王宮內既有空間宏大的“高堂”又有曲折相連的“曲屋”, 既有進深幽遠的“邃宇”,也有小巧精緻的“南房”,這些由大小、高低、長短、層樓、結構、繁簡不一的宮廷建築組合在一起,這樣便形成了一個氣勢磅礴、宏偉壯觀、錯落有致的建築羣體。最能反映出楚人的建築特點和工藝水平的,還不是都城內的宮殿建築,而是遊苑區的行宮和高臺建築。歷代楚王建有大量有行宮供他們遊樂,楚成王建有:“渚宮”,是建在郢都南面的水中州土上的一座行宮。楚靈王時建的章華臺是楚國層臺建築中的傑出代表(圖2,章華臺宮殿遺址)。

在屈原的《九歌》中寫到幹欄式建築,其特點爲一樓架空,二樓居住,以竹木結構爲主。幹欄式建築是楚國民間的主要建築形式。這種民居建築式樣在我國南方的土家族、苗族中仍然沿用。南方水鄉,漁民多生活在水上,以船爲屋,稱爲“船屋”。“船屋”在屈原《涉江》是提到,有屋宇、樑柱、軒版和窗櫺等設施。

服飾方面。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裝束。楚人的衣着具有地域色彩,歷史上曾冠之以“楚服”和“楚制”的專稱。與中原民族相比,楚族性格活潑,無拘無束,富於創新精神,敢於別具一格、表現個性,這種民族性格和精神也推動了楚族在服式上不斷地推陳出新。

從服飾史的角度看,目前東周時期楚國的服飾資料發現最多,不僅有大量的繪畫、造型資料,還有一批難得的實物,爲我們從一個側面瞭解楚文化提供了豐富的資料。

我國傳統的服飾有兩種基本的形制,即上衣下裳制和衣裳連屬制。在楚國,這兩種服式是交互使用的`。古制上爲衣,下爲裳。楚國的衣有單衣(圖3,一龍一鳳相蟠紋繡紫紅絹單衣),有夾衣。有面無裏的衣稱爲單衣楚人稱爲褋,屈原《九歌湘夫人》:“遺餘褋兮醴浦”。夾衣是面和裏夾合而成的。馬山一號楚墓出土有夾衣的實物。 按照季節分,夾衣可分爲春衣和秋衣,馬山一號墓中,秋衣寫作[糹秋]衣,並有實物出土(圖4,([糹秋]衣)。按照《說文》的解釋,裳,“下裙也。”馬山一 楚墓中出土了兩件單裙的實物;另外在信陽楚墓的漆瑟漆畫上和曾侯乙墓鍾架銅人身上都可見身着下裙的人物形象。

裙的實用功用是遮羞,而不能防寒。裙內穿誇。古代文獻中所說的誇是“脛衣”即穿在兩腿上的筒套,今所見楚墓出土的誇的實物實際上與褲差別不大,兩襠不相連,在背腰處開衩,類似於現在小該穿的開檔褲。正因誇有開衩,雖可防腿部嚴寒,但不能蔽羞,因此,在誇上要加穿裙。誇是褲的雛形,在馬山一號楚墓發現了一件長褲,這是目前我國發現的時代最早的一件褲子實物(圖5,棉褲)。

衣裳連屬制的服裝的典型代表是“深衣”,它對我國古代服裝的影響最大,古代的衫、袍都採用這種衣裳邊屬制,一直到現今的連衣裙也是衣裳連屬制。深衣是先秦時中原的服式,也是楚人的主要着裝,長沙楚墓出土的木俑和漆卮上彩繪人像以深衣爲主。

袍服也是衣裳連屬的服裝,是長可及腳面並有絮有絲棉的冬季服飾。楚莊王的主要服裝就是“絳衣博袍”。袍與深衣的區別是,深衣曲裾,袍爲直裾。直裾長袍是楚人在深衣的基礎上創新的一種新的民族服裝。馬山一號楚墓共出土了7件袍,這七件袍又可分爲三個形制。第一種形制,正身和雙袖斜裁下裳正裁(圖6,素色棉袍);第二種形制爲正裁,兩袖平直(圖7,鳳鳥花卉紋繡淺黃絹面袍);第三種形制也爲正裁,但兩袖特長(圖8,小菱形紋棉袍)。

楚人的冠式有獬冠、高冠等。獬冠形狀前高後低,,爲模仿獬角形狀做成,由於楚文王十分喜好戴獬冠,引得楚人竟相效仿。高冠因高聳於頭,故而又被楚人稱爲切雲冠。楚人大詩人屈原就以戴這種高冠而爲榮。楚人除戴冠外,還戴幘,幘是用於束髮的專用頭飾,馬山一號墓中出土有一件幘的實物(圖9,紅棕絹面幘)。

服飾是衣裳的有機組成部分。楚人使用的服飾主要有佩劍、佩玉(圖10,玉佩組飾)、花卉及帶鉤。佩劍是男性的主要服飾,劍是古代防身與進攻的主要武器。楚國男性喜佩劍與楚人尚武的風俗是分不開的。劍也可能是純粹的裝飾品,如《說苑》記楚襄城君始封之日“帶玉劍”。在特殊的場合,佩劍還具有宗教的意義,如女巫降神時佩劍的主要目的在於“避邪”。

以花草作爲佩飾是楚人佩飾的一個鮮明的地區性特點。《離騷》雲:“扈江離與闢企兮,紉秋蘭以爲佩。”男女佩飾香草,除起裝飾作用外,還可以香氣避邪、男女相悅。除此之外,楚女還以佩飾花草研未製成的香囊爲俗尚,如馬王堆漢墓出土的絲織危中有飾花香囊,繡績香囊和繡羅錦底香囊,當系楚俗遺風。

髮式除了產生美觀效果外,還是民族識別的最重要的標誌。見於考古資料楚人髮式主要有四種:髮式第一種髮式是把長髮於頸後結束,自然下垂。江陵馬山一號墓的2號木俑頭上的長髮梳向腦後,用帶束成一支,下端自然鬆開下垂,頭髮並未加以編結。信陽長臺關一號楚墓的二件木俑的長髮在後腦束攏,自然下垂。第二種髮式是長髮在腦後梳攏,並編結成長辮自然下垂腰間。這種髮式見於荊門包山二號楚墓出土的木俑。第三種髮式是腦後挽譬。長沙陳家大山楚墓出土的人物龍鳳帛畫上的女子便是這種髮式。長髮在腦後部挽成的譬用絲帶紮緊,使之向後突出,未端略向上翹。第四種髮式是垂譬。這種髮式是把頭髮梳向腦後,編成爲一束,在髮束的下半段較膨大。

此外,楚人崇尚的一些主要的民俗風習是崇巫重祀,尊龍崇鳳,尚武、尚左、好細腰等,在此不一一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