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學之史部 > 新唐書 > 《新唐書》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大綱

《新唐書》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大綱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63W 次

  ◎歷二

《新唐書》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高宗時,《戊寅歷》益疏,淳風作《甲子元歷》以獻。詔太史起麟德二年頒用,謂之《麟德歷》。古歷有章、蔀,有元、紀,有日分、度分,參差不齊,淳風爲總法千三百四十以一之。損益中晷術以考日至,爲木渾圖以測黃道,餘因劉焯《皇極曆》法,增損所宜。當時以爲密,與太史令瞿壇羅所上《經緯歷》參行。

弘道元年十二月甲寅朔,壬午晦。八月,詔二年元日用甲申,故進以癸未晦焉。

永昌元年十一月,改元載初,用周正,以十二月爲臘月,建寅月爲一月。神功二年,司歷以臘爲閏,而前歲之晦,月見東方,太后詔以正月爲閏十月。是歲,甲子南至,改元聖歷。命瞿壇羅作《光宅歷》,將用之。三年,罷作《光宅歷》,復行夏時,終開元十六年。

《麟德歷》麟德元年甲子,距上元積二十六萬九千八百八十算。

總法千三百四十。

期實四十八萬九千四。

常朔實三萬九千五百七十一。

辰率三百三十五。

以期實乘積算,爲期總。如總法得一,爲日。六十去之,命甲子算外,得冬至。累加日十五、小余二百九十二、小分六之五,得次氣。六乘小余,辰率而一,命子半算外,各其加時。

以常朔實去期總,不滿爲閏餘。以閏餘減期總,爲總實,如總法得一,爲日。以減冬至,得天正常朔。又以常朔小余並閏餘,以減期總,爲總實。因常朔加日二十九、小余七百一十一,得次朔。因朔加日七、小余五百一十二太,得上弦。又加,得望及下弦。

進綱十六。

退紀十七。

各以其氣率並後氣率而半之,十二乘之,綱紀除之,爲末率。二率相減,餘以十二乘之,綱紀除,爲總差。又以十二乘總差,綱紀除之,爲別差。以總差前少以減末率,前多以加末率,爲初率。累以別差,前少以加初率,前多以減初率,爲每日躔差及先後率。乃循積而損益之,各得其日定氣消息與盈朒積。其後無同率,因前末爲初率;前少者加總差,前多者以總差減之,爲末率。餘依術入之。

各以氣下消息積,息減、消加常氣,爲定氣。各以定氣大小余減所近朔望大小余,十二通其日,以辰率約其餘,相從爲辰總。其氣前多以乘末率,前少以乘初率,十二而一,爲總率。前多者,以辰總減綱紀,以乘十二,綱紀而一,以加總率,辰總乘之,二十四除之;前少者,辰總再乘別差,二百八十八除之:皆加總率。乃以先加、後減其氣盈朒積爲定。以定積盈加、朒減常朔弦望,得盈朒大小余。

變週四十四萬三千七十七。

變日二十七,餘七百四十三,變奇一。

變奇法十二。

月程法六十七。

以奇法乘總實,滿變周,去之;不滿者,奇法而一,爲變分。盈總法從日,得天正常朔夜卒入變。加常朔小余,爲經辰所入。因朔加七日、餘五百一十二、奇九,得上弦。轉加,得望、下弦及次朔。加之滿變日及餘,去之。又以所入盈朒定積,盈加、朒減之,得朔、弦、望盈朒經辰所入。

以離程與次相減,得進退差;後多爲進,後少爲退,等爲平。各列朔、弦、望盈朒經辰所入日增減率,並後率而半之,爲通率。又二率相減,爲率差。增者以入變歷日餘減總法,餘乘率差,總法而一,並率差而半之;減者半入餘乘率差,亦總法而一:皆加通率。以乘入餘,總法除,爲經辰變率。半之,以速減、遲加入餘,爲轉餘。增者以減總法,減者因餘:皆乘率差,總法而一;以加通率,變法乘之,總法除之,以速減、遲加變率,爲定率。乃以定率增減遲速積爲定。其後無同率,亦因前率。應增者,以通率爲初數,半率差而減之,應損者,即爲通率。其歷率損益入餘進退日者,分爲二日,隨餘初末,如法求之,所得並以加減變率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