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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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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一

《宋史》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諱煦,神宗第六子也,母曰欽聖皇后朱氏。熙寧九年十二月七日己丑生於宮中,赤光照室。初名傭,授檢校太尉、天平軍節度使,封均國公。元豐五年,遷開府儀同三司、彰武軍節度使,進封延安郡王。七年三月,神宗宴羣臣於集英殿,王侍立,天表粹溫,進止中度,宰相而下再拜賀。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儲,爲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政,神宗首肯。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簾於福寧殿,諭珪等曰:"皇子性莊重,從學穎悟。自皇帝服藥,手寫佛書,爲帝祈福。"因出以示珪等,所書字極端謹,珪等稱賀,遂奉制立爲皇太子。初,太子宮中常有赤光,至是光益熾如火。

戊戌,神宗崩,太子即皇帝位。己亥,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羣臣進秩,賜賚諸軍。遣使告哀於遼。白虹貫日。庚子,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德妃朱氏曰皇太妃。命宰臣王珪爲山陵使。甲寅,以羣臣固請,始同太皇太后聽政。

己未,賜叔雍王顥、曹王頵贊拜不名。令中外避太皇太后父遵甫名。詔邊事稍重者,樞密院與三省同議以進。庚申,尚書左僕射、郇國公王珪進封岐國公。顥進封揚王,頵爲荊王,並加太保。弟寧國公佶爲遂寧郡王,儀國公佖爲太寧郡王,成國公俁爲咸寧郡王,和國公似爲普寧郡王。高密郡王宗晟、漢東郡王宗瑗、華原郡王宗愈、安康郡王宗隱、建安郡王宗綽併爲開府儀同三司。太師、潞國公文彥博爲司徒,濟陽郡王曹佾爲太保,特進王安石爲司空,餘進秩,賜致仕服帶、銀帛有差。辛酉,詔顏子、孟子配享孔子廟庭。

夏四月丙寅,初御紫宸殿。辛未,蠲元豐六年以前逋賦。甲戌,加李乾德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董氈檢校太尉。詔曰:"先皇帝臨御十有九年,建立政事以澤天下,而有司奉行失當,幾於煩擾,或苟且文具,不能布宣實惠。其申諭中外,協心奉令,以稱先帝惠安元元之意。"乙亥,詔以太皇太后生日爲坤成節。丁丑,召呂公著侍讀。諭樞密、中書通議事都堂。詔遵先帝制,遣官察舉諸路監司之法。庚辰,呂惠卿遣兵入西界,破六砦,斬首六百餘級。辛己,遣使以先帝遺留物遺遼國及告即位,甲申,水部員外郎王諤非職言事,坐罰金。丙戌,以蕃官高福戰死,錄其子孫。丁亥,復蠲舊年逋賦。

五月丙申,詔百官言朝政闕失。資政殿學士司馬光過闕,入見。丁酉,羣臣請以十二月八日爲興龍節。壬寅,城熙、蘭、通遠軍,賜李憲、趙濟銀帛有差。甲辰,作受命寶。丙午,京師地震。復置遼州。庚戌,王珪薨。改命蔡確爲山陵使。丙辰,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四百六十一人。戊午,以蔡確爲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韓縝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章惇知樞密院,司馬光爲門下侍郎。

六月庚午,賜楚州孝子徐積絹米。丁亥,詔中外臣庶許直言朝政闕失、民間疾苦。

秋七月戊戌,以資政殿大學士呂公著爲尚書左丞。詔府界、三路保甲罷團教。丙午,遼人來弔祭。丙辰,白虹貫日。吏部侍郎熊本奏歸化儂智會異同,坐罰金。罷沅州增修堡砦。

八月乙丑,詔按察官所至,有才能顯著者以名聞。己巳,鎮江軍節度使韓絳進開府儀同三司。癸酉,遣使賀遼主生辰、正旦。乙亥,以供奉王英戰死葭蘆,錄其子。

九月戊戌,以神宗英文烈武聖孝皇帝之諡告於天地、宗廟、社稷。己亥,上寶冊於福寧殿。己酉,遣使報謝於遼。

冬十月甲子,夏國遣使進助山陵馬。癸酉,詔仿《唐六典》置諫官。丁丑,令侍從各舉諫官二人。詔監察御史兼言事,殿中侍御史兼察事。罷義倉。己卯,詔均寬民力,有司或致廢格者,監司、御史糾劾之。河決大名。乙酉,葬神宗皇帝於永裕陵。丙戌,罷方田。以夏國主母卒,遣使弔祭。

十一月癸巳,詔按問強盜,欲舉自首者毋減。丁酉,祧翼祖,祔神宗於太廟,廟樂曰《大明之舞》。辛丑,減兩京、河陽囚罪一等,杖已下釋之,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己酉,遼遣使賀即位。十二月壬戌,于闐進獅子,詔卻之。開經筵,講《魯論》,讀《三朝寶訓》。罷《太學保任同罪法》。丙寅,夏人以其母遺留物、馬、白駝來獻。辛未,左僕射蔡確、右僕射韓縝並遷秩、加食邑,揚王顥、荊王頵併爲太傅。壬申,章惇、司馬光等進秩有差。申戌,罷後苑西作院。乙亥,詔執政、侍臣講讀。戊寅,罷增置鑄錢監十有四。乙酉,遼遣蕭睦等來賀正旦。是歲,日有五色雲者六。高麗、大食入貢。

元祐元年春正月庚寅朔,改元。丙午,錄在京囚,減死罪以下一等,杖罪者釋之。丁未,詔回賜高麗王鞍馬、服帶、器幣有加。罷陝西、河東元豐四年後凡緣軍興添置官局。丙辰,久旱,幸相國寺祈雨。立神宗原廟。戊午,甘露降。

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壞民田,民艱食者衆,詔安撫使韓絳振之。乙丑,修《神宗實錄》。丁卯,詔左右侍從各舉堪任監司者二人,舉非其人有罰。庚午,禁邊民與夏人爲市。辛未,董氈卒,以其子阿里骨襲河西軍節度使、邈川首領。庚辰,夏人入貢。辛巳,刑部侍郎蹇周輔坐變鹽法落職。

閏月庚寅,蔡確罷。以司馬光爲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詔韓維、呂大防、孫永、範純仁詳定役法。壬辰,以呂公著爲門下侍郎。丙午,守尚書右丞李清臣爲尚書左丞,試吏部尚書呂大防爲尚書右丞。白虹貫日。丁未,羣臣上太皇太后宮名曰崇慶,殿曰崇慶壽康;皇太后宮曰隆祐,殿曰隆祐慈徽。庚戌,賜于闐國王服帶、器幣。辛亥,章惇罷。甲寅,詔侍從、御史、國子司業各舉經明行修、可爲學官者二人。乙卯,以吏部尚書範純仁同知樞密院事。丙辰,掩京城暴骸。罷諸州常平管勾官。

三月辛未,詔毋以堂差衝在選已注官。置訴理所,許熙寧以來得罪者自言。命太學公試,司業、博士主之,如春秋補試法。癸酉,置開封府界提點刑獄一員。乙亥,罷熙河蘭會路經制財用司。己卯,復廣濟河輦運。辛巳,詔民間疾苦當議寬恤者,監司具聞。以程頤爲崇政殿說書。乙酉,許職事官帶職。

夏四月己丑,韓縝罷。辛卯,詔諸路旱傷蠲其租。壬辰,以旱慮囚。癸巳,王安石薨。辛丑,詔執政大臣各舉可充館閣者三人。壬寅,以呂公著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文彥博平章軍國重事。乙巳,詔戶部裁冗費,著爲令。李憲等以用兵失利,爲劉摯所劾,貶秩奉祠。辛亥,揚王顥、荊王頵並特授太尉。詔遇科舉,令升朝官各舉經明行修之士一人,俟登第日與升甲。罷謁禁之制。知誠州周士隆撫納溪洞民一千三百餘戶,賜士隆銀帛。癸丑,定六曹郎官員數。

五月丁巳朔,以資政殿大學士韓維爲門下侍郎。罷諸路重祿,復熙寧前舊制。庚申,夏人來賀即位。壬戌,詔侍從、臺官、監司各舉縣令一人。戊辰,命程頤同修立國子監條制。己巳,幸揚王、荊王第,官其子九人。癸酉,復左、右天廄坊。壬午,詔文彥博班宰相之上。

六月甲辰,置《春秋》博士。呂惠卿落職,分司南京、蘇州居住。戊申,以富弼配享神宗廟庭。庚戌,太白晝見。甲寅,詔正風俗,修紀綱,勿理隱疵細故。復置通利軍。程頤上疏論輔養君德。

秋七月丁巳,置檢法官。辛酉,設十科舉士法。劉恕同修《資治通鑑》,未沾恩而卒,詔官其子。乙丑,夏國主秉常卒。庚午,夏國遣使賀坤成節。

八月辛卯,詔常平依舊法,罷青苗錢。壬辰,封弟偲爲祁國公。甲午,占城國遣使入貢。壬子,日傍有五色雲。磁州谷異壟同穗。

九月丙辰朔,司馬光薨。己未,朝獻景靈宮。辛酉,大享明堂,以神宗配,赦天下。丁卯,試中書舍人蘇軾爲翰林學士、知制誥。己卯,張璪罷。

冬十月丙戌,改衍聖公爲奉聖公。庚寅,太白晝見。壬辰,夏人來告哀。庚子,遣使弔祭。十一月戊午,以尚書左丞呂大防爲中書侍郎,御史中丞劉摯爲尚書右丞。乙亥,于闐國遣使入貢。庚辰,蠲鹽井官溪錢。

十二月庚寅,詔將來服除,依元豐三年故事,羣臣勿上尊號。戊戌,華州鄭縣小敷谷山崩。戊申,詔以冬溫無雪,決繫囚。是歲,河北、楚、海諸州水。

二年春正月乙丑,封秉常子乾順爲夏國主。戊辰,詔舉人程試,主司毋得於《老》、《莊》、《列子》書命題。辛巳,詔蘇轍、劉攽編次神宗御製。白虹貫日。

二月丁亥,遣左司諫朱光庭使河北,振民被災者。詔施、黔、戎、瀘等州保甲監司免歲閱。丁酉,加賜于闐國金帶、錦袍、器幣。己亥,命吏部選人改官,歲以百人爲額。辛丑,詔陝西、河東行策應牽制法。是月,代州地震。

三月壬戌,太皇太后手詔,止就崇政殿受冊。戊辰,詔中外侍從歲舉郡守各一人。令御史臺察民俗奢僣者。夏人遣使入謝。癸酉,奉安神御於景靈宮宣光殿。庚辰,詔內侍省供奉官以下百人爲額。

夏四月丙戌,交阯入貢。丁亥,鬼章子結齷齪寇洮東。戊子,慮囚。己丑,詔太師文彥博十日一議事都堂。辛卯,詔:"冬夏旱暵,海內被災者廣,避殿減膳,責躬思過,以圖消復。"丁酉,以四方牒訴上尚書者,或冤抑不得直,令御史分察之。己亥,太皇太后以旱權罷受冊禮。癸卯,雨。乙丑,以徐州布衣陳師道爲亳州司戶參軍。丁未,複製科。戊申,御殿復膳。李清臣罷。

五月癸丑,夏人圍南川砦。丁卯,以劉摯爲尚書左丞,兵部尚書王存爲尚書右丞。壬申,于闐入貢。丁丑,詔御史官闕,御史中丞、翰林學士、兩省諫議大夫以上雜舉。

六月辛丑,以安燾知樞密院事。壬寅,有星如瓜出文昌。丙午,邈川首領結藥來降,授三班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