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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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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二

《宋史》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紹聖元年春正月癸酉朔,羣臣詣西上閣門進名奉慰。丙申,夏人來貢。辛丑,遣中書舍人呂希純等行河。罷河東大銅錢。

二月丁未,以戶部尚書李清臣爲中書侍郎,兵部尚書鄧潤甫爲尚書右丞。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后於永厚陵。己未,祔神主於太廟。癸亥,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甲子,詔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罷避高遵惠諱。

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乙亥,呂大防罷。庚辰,詔大學合格上舍生推恩免省試,附科場春榜。乙酉,御集英殿策進士。丁亥,策武舉。戊子,以徐王顥爲太師,徙封冀王。癸巳,詔振京東、河北流民,貸以谷麥種,諭使還業,蠲是年租稅。丁酉,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七十五人。蘇轍罷。

夏四月乙巳朔,阿里骨進獅子。丙午,以旱,詔恤刑。己酉,詔中外決獄。庚戌,詔有司具醫藥治京師民疾。壬子,蘇軾坐前掌制命語涉譏訕,落職知英州。癸丑,改元。白虹貫日。甲寅,以王安石配饗神宗廟庭。蔡確追復右正議大夫。戊午,復新城兩廂。庚申,減四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壬戌,以資政殿學士章惇爲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範純仁罷。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丁卯,詔諸路復元豐免役法。戊辰,同修國史蔡卞請重修《神宗實錄》。

閏月壬申,復提舉常平官。癸酉,罷十科舉士法。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爲門下侍郎。丙戌,復義倉。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齎有差。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乙未,西南張蕃遣人入貢。丙申,命左僕射章惇提舉修《神宗國史》。丁酉,詔添差徐州兵馬都監。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令專二經,立宏詞科。己酉,修國史曾布請以王安石《日錄》載之《神宗實錄》。太白晝見。辛亥,劉奉世罷。癸丑,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編類元祐羣臣章疏及更改事條。甲寅,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乙丑,鄧潤甫卒。丁卯,嗣濮王宗暉薨。

六月甲戌,來之邵等疏蘇軾詆斥先朝,詔謫惠州。丙子,罷制置解鹽使。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爲嗣濮王。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甲申,除進士引用王安石《字說》之禁。

秋七月丁巳,以御史黃履、周秩、諫官張商英言,奪司馬光、呂公著贈諡,王巖叟贈官;貶呂大防爲祕書監,劉摯爲光祿卿,蘇轍爲少府監,並分司南京;樑燾提舉舒州靈仙觀。戊午,詔:"大臣朋黨,司馬光以下各輕重議罰,佈告天下。餘悉不問,議者亦勿復言。"八月丙戌,召輔臣觀稼後苑。日有五色雲。壬辰,應制科趙天啓以累上書狂妄黜。

九月癸卯,遣御史劉拯按河北水災,振饑民。丙午,御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庚戌,罷制科。罷廣惠倉。癸丑,令監司歲察守臣課績優者以聞。甲寅,知廣州唐義問坐棄渠陽砦,責授舒州團練副使。庚申,太白晝見。丁卯,詔京東西、河北振恤流民。戊辰,流星出紫微垣。

冬十月丙申,三佛齊遣使入貢。丁酉,河北流斷絕。

十一月己亥朔,復八路差官法。壬子,以冬無雪,決繫囚。蔡確特追復觀文殿大學士。甲寅,開封男子呂安斥乘輿,當斬,貸之。丁己,詔河北振飢,諸路恤流亡,官吏有善狀、才能顯著者以聞。十二月辛未,申嚴銅錢出外界法。庚辰,命諸路祈雪。丙戌,滑州浮橋火。己丑,漳河決溢,浸洺、磁等州,令計置堙塞。甲午,範祖禹、趙彥若、黃庭堅坐史事責授散官,永、澧、黔州安置。是歲,京師疫,洛水溢,太原地震,河北水,發京東粟振之。

二年春正月甲辰,詔國史院增補先帝御集。丙午,立宏詞科。己未,遷奉太平興國寺三朝御容於天章閣。乙丑,殿前司奏獄空,詔賜緡錢。

二月乙亥,呂大防以監修史事貶秩,分司南京、安州居住。辛巳,出內庫錢帛二十萬助河北振飢。甲午,罷廣文館解額。

三月己亥,宗晟薨。己未,試宏詞黃符等五人各循一資。

夏四月戊辰,詔職事官罷帶職,朝請大夫以下勿分左右,易集賢院學士爲集賢殿修撰,直集賢院爲直祕閣,集賢校理爲祕閣校理。壬申,封華容郡王宗愈爲嗣濮王。詔許將等七人,不限資格,各舉才行堪備任使者二人。丁亥,詔依元豐條置律學博士二員。

五月乙巳,命蔡卞詳定國子監三學及外州州學制。乙卯,六月壬辰,禁京城士人輿轎。上皇太妃宮名曰聖瑞。

秋七月丙辰,詔大理寺復置右治獄,仍依元豐例添置官屬。

八月壬申,命彰信軍節度使宗景爲開府儀同三司,封濟陰郡王。甲申,宗愈薨。乙酉,錄趙普後希莊爲閣門祗候。

九月甲午,以安定郡王宗綽爲嗣濮王。壬寅,告遷神宗神御於景靈宮顯承殿。癸卯,詣景靈宮,行奉安禮。戊申,加上神宗諡曰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己酉,朝獻景靈宮。庚戌,朝饗太廟。辛亥,大饗明堂,赦天下。

冬十月甲子,鄭雍罷。癸酉,告遷宣仁聖烈皇后神御於景靈宮徽音殿。甲戌,詣宮行奉安禮。以吏部尚書許將爲尚書左丞,翰林學士蔡卞爲尚書右丞。辛巳,進封冀王顥爲楚王。辛卯。河南府地震。

十一月乙未,安燾罷知河南府。丙申,太白晝見。戊戌,範鍔自轉運使入對,言有捕盜功,乞賜章服。帝曰:"捕盜,常職也,何足言功?"黜知壽州。甲寅,樑惟簡除名、全州安置。丙辰,贈蔡確爲太師,賜諡忠懷。十二月乙丑,復置監察御史三人,分領六察,不言事。令翰林學士蔡京、御史中丞黃履各舉御史二人。壬申,白虹貫日。戊子,詔如元豐例,孟月朝獻景靈宮。是歲,蘇州夏、秋地震。桂陽監慶雲見。出宮女九十一人。交阯、三佛齊、韋蕃、阿里骨入貢。

三年春正月庚子,韓忠彥罷知真定府。甲辰,朝獻景靈宮,遍詣諸殿,如元豐禮。庚戌,引見蕃官包順、包誠等,賜齎有差。詔鞫獄非本章所指而蔓求他罪者,論如律。乙卯,詔戶部尚書勿領右曹。戊午,詔罷合祭,間因大禮之歲,夏至日躬祭地祇於北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