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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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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宗上

《金史》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哀宗諱守緒,初諱守禮,又諱寧甲速,宣宗第三子。母曰明惠皇后王氏,賜姓溫敦氏,仁聖皇后之女兄也。承安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生於翼邸,仁聖無子,養爲己子。泰和中,授金紫光祿大夫。宣宗登極,進封遂王,授祕書監,改樞密使。貞祐初,莊獻太子守忠薨,立皇孫鏗爲皇太孫,尋又薨。四年正月己卯,立守禮爲皇太子,仍控制樞密院事,詔略曰:“子以母貴,遂王守禮地鄰冢嫡,慶集元妃,立爲皇太子,其典禮有司條具以聞。”四月甲午,用太子少保張行信言,更賜名守緒。元光二年十二月庚寅,宣宗崩。辛卯,奉遺詔即皇帝位於柩前。壬辰,詔大赦,略曰:“朕述先帝之遺意,有便於時欲行而未及者,悉奉而行之。國家已有定製,有司往往以情破法,使人罔遭刑憲,今後有本條而不遵者,以故入人罪罪之。草澤士庶,許令直言軍國利害,雖涉譏諷無可採取者,並不坐罪。”

正大元年春正月戊戌朔,詔改元正大。庚子,上居廬,百官始奏事。祕書監、權吏部侍郎蒲察合住改恆州刺史,左司員外郎泥旁古華山同知楨州軍州事,逐二奸臣,大夫士相賀。邠州節度使移剌術納阿卜貢白兔,詔曰:“得賢臣輔佐,年穀豐登,此上瑞也,焉事此爲。令有司給道里費,從之本土。禮部其遍諭四方,使知朕意。”丁巳,詔朝臣議修復河中府。禮部尚書趙秉文、太常卿楊雲翼等言,陝西民方疲敝,未堪力役。遂止。戊午,上始視朝。大司農、守汝州防禦使李蹊爲太常卿,權參知政事。平章政事荊王守純罷,判睦親府。參知政事僕散五斤罷,充大行山陵使。尊皇后溫敦氏、元妃溫敦氏皆爲皇太后,號其宮一曰仁聖,一曰慈聖。百官入賀於隆德殿。是日,大風飄端門瓦。赤盞合喜權樞密副使。有男子服麻衣,望承天門且笑且哭。詰之,則曰:“吾笑,笑將相無人;吾哭,哭金國將亡。”羣臣請置重典,上持不可,曰:“近詔草澤諸人直言,雖涉譏訕不坐。”法司唯以君門非笑哭之所,重杖而遣之。南陽民布陳謀反,伏誅。

三月,熒惑犯左執法。戊申,奉安宣宗御容於孝嚴寺。辛亥,丞相高汝礪薨。癸丑,葬宣宗於德陵。甲寅。起復邠州節度使致仕張行信爲尚書左丞。以延安帥臣完顏合達戰御有功,授金虎符,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事於京兆,兼統河東兩路。夏四月癸酉,宣宗祔廟,大赦中外。熒惑犯右執法。

五月戊戌,平章政事把胡魯薨。癸卯,樞密副使完顏賽不爲平章政事,權參知政事石盞尉忻爲尚書右丞,太常卿李蹊爲翰林承旨,仍權參政。甲辰,賜策論進士孛術論長河以下十餘人及第,經義進士張介以下五人及第。戊申,賜詞賦進士王鶚以下五十人及第。詔刑部,登聞檢、鼓院,毋銷閉防護,聽有冤者陳訴。

六月甲戌,宰執請擊鞠,上以心喪不許,辛卯,立妃徒單氏爲皇后。遣樞密判官移剌蒲阿率兵至光州,榜諭宋界軍民更不南伐。秋七月己亥,詔諭百官各勤乃職。癸卯,補修大樂。

九月,樞密判官移剌蒲阿復澤、潞、獲馬千疋。冬十月戊午,夏國遣使來修好。

十二月乙巳,恆州刺史蒲察合住有罪,伏誅。甲寅,宣宗小祥,燒飯於德陵。改定辟舉縣令法,以六事課縣令。京東、西、南,陝西設大司農司,兼採訪公事,京師大司農總之。左丞張行信言:“先帝詔國內,刑不上大夫,治以廉恥。丞相高琪所定職官犯罪的決百餘條,乞改依舊制。”上不欲彰先帝之過,略施行之。

二年春正月甲申,有黃黑之昆。夏四月辛卯朔,恆山公武仙自真定府來奔。起復平章政事致仕莘國公胥鼎爲平章政事,行省事於衛州,進封英國公。甲午,以京畿旱,遣使慮囚。鈞、許州大雨雹。丁酉,宿、鄭州雨傷麥。

五月丁丑,以旱甚責己,避正殿,減常膳,赦罪。蘇椿自大名來奔,詔置椿許州。秋七月,都水蒲察毛花輦殺人,免死除名。

八月,鞏州元帥田瑞反,行省軍圍之,其母弟十哥殺瑞出降,赦其罪,以爲涇州節度使,世襲猛安。

九月,夏國和議定,以兄事金,各用本國年號,遣使來聘,奉國書稱弟。冬十月,以夏國修好,詔中外。新軍政改總領爲都尉。己酉,以誅田瑞詔中外。癸亥,遣禮部尚書奧敦良弼、大理卿裴滿欽甫、侍御史烏古孫弘毅爲夏國報成使,國書稱兄。乙亥,面諭臺諫完顏素蘭、陳規曰:“宋人輕犯邊界,我以輕騎襲之,冀其懲創通好,以息吾民耳。夏人從來臣屬我朝,今稱弟以和,我尚不以爲辱。果得和好,以安吾民,尚欲用兵乎。卿等宜悉朕意。”移剌蒲阿及宋人戰於光州,獲馬數千,數人千餘而還。內族王家奴故殺鮮于主簿,權貴多救之者,上曰:“英王朕兄,敢妄撻一人乎?朕爲人主,敢以無罪害一人乎?國家衰弱之際,生靈有幾何,而族子恃殺一主簿,吾民無主矣。”特命斬之。詔有司爲死節士十有三人立褒忠廟。禁宿、泗、青口巡邊官兵,毋復擅殺過淮紅衲軍。詔趙秉文、楊雲翼作《龜鏡萬年錄》。

三年春正月丁巳朔,夏國遣使來賀。

三月,陝西旱。平章政事胥鼎復請致仕,不許。詔尚書省議省減用度。夏四月辛卯,親享於太廟。郕國夫人車經御路,過廟前,馭者乘馬,二婢坐車中,俱不下,詔繫獄杖之。辛丑,以旱,遣官禱於濟瀆。癸卯,祈於太廟。禁傘扇。河南大雨雹。己酉,遣使慮囚,遣使捕蝗。

五月己未,大雨。宋兵掠壽州境。癸亥,永州桃園軍失利,死者四百人。乙丑,大雨。壬申,詔諭庾州趙甫等,能以土地來歸,當任使之。

六月辛卯,京東大雨雹,蝗盡死。壬子,詔諭高麗及遼東行省葛不靄,討反賊萬奴,赦脅從者。秋七月庚午,平章政事英國公胥鼎薨。

八月,移剌蒲阿復曲沃及晉安。辛卯,詔設益政院於內廷,以禮部尚書楊雲翼等爲益政院說書官,日二人直,備顧問。冬十月丁酉,夏使來報哀。

十一月庚申,議與宋修好。戊辰,又議之。己巳,宋忠義軍夏全自楚州來歸,楚州王義深、張惠、範成進以城降,封四人爲郡王。辛未,改楚州爲平淮府,以夏全等來降,赦諸路從宋及淮、楚官吏軍民,並其家屬。甲戌,遣使夏國賀正旦。丙子,夏以兵事方殷來報,各停使聘。大元兵徵西夏,平中興府。召陝西行省及陝州總帥完顏訛可、靈寶總帥紇石烈牙吾塔赴汴議兵事。詔諭陝西兩省,凡戎事三品以下官聽以功過賞罰之,銀二十五萬兩從其給賞。遣中奉大夫完顏履信等爲弔祭夏國使。

四年春正月辛亥朔。壬戌,增築中京城,浚汴城外濠。

二月,蒲阿、牙吾塔復平陽,執知府李七斤,獲馬八千。

三月,籤勞效官充軍,有怨言,不果用。以銀贖平陽虜獲男女,分賜官軍者聽自便。大元兵平德順府,節度使愛申、攝府判馬肩龍死之。大元兵復下平陽。己巳,徵夏稅二倍。夏五月丁丑,議乞和於大元。大元兵平臨洮府,總管陀滿胡土門死之。陝西行省進三策:上策自將出戰,中策幸陝州,下策棄秦保潼關。不從。

六月戊申朔,遣前御史大夫完顏合周爲議和使。丙辰,地震。太白入井。賜詞賦經義盧亞以下進士第。秋七月,大元兵自鳳翔徇京兆,關中大震。工部尚書師安石爲尚書右丞。壬辰,以中丞烏古孫卜吉、祭酒裴滿阿虎帶兼司農卿,籤民軍,勸率富民入保城聚,兼督秋稅,令百姓知避遷之計。丁酉,赦陝西東、西兩路,賜民今年租。

八月庚戌,詔有司罷遣防備丁壯、修城民夫,軍須差發應不急者權停。己巳,萬年節,同知集賢院史公奕進《大定遺訓》,待制呂造進《尚書要略》。是日,大風落左掖門鴟尾,壞丹鳳扉。隕霜,禾盡損。李全自都復入楚州據之,遣總帥完顏訛可、元帥慶山奴守盱眙,與全戰於龜山,敗績。冬十月辛酉,右拾遺李大節、右司諫陳規劾同判睦親府事撒合輦奸贓,不報。壬戌,外臺監察御史諫獵,上怒,以邀名賣直責之。詔贈德順府死事愛申、馬肩龍等官。以淮南王爵招李全。

十一月乙未,未時,日上有二白虹貫之。丁酉,獵於近郊。

十二月,真授李蹊參知政事。大元兵下商州。壬子,遣使安撫陝西,以牛千頭賜貧民。

五年春正月丁丑,親祭三廟。庚辰,遣知開封府事完顏麻斤出如大元弔慰。丙戌,議擊盱眙。辛卯,以龜山之敗,降元帥慶山奴爲定國軍節度使。

二月乙巳朔,大寒,雷,雨雪,木之華者盡死。癸丑,詔有司以臨洮總管陀滿胡土門塑像入褒忠廟。書死節子孫於御屏,量材官使之。

三月甲戌朔,羣臣請依祖宗故事,樞密院聽尚書省節制,不從。乙酉,監察御史烏古論不魯剌劾近侍張文壽、張仁壽、李麟之受饋遺,曲赦其罪而出之。夏四月甲辰朔,以御史言三奸不已,凡四日不視朝。八日,議放還西夏人口。丙寅,右丞師安石薨。親衛軍王咬兒酗酒殺其孫,大理寺當以徒刑,特命斬之。

五月癸巳,定國軍節度使慶山奴以受賂,奪一官。

六月壬戌,以旱,赦雜犯罪死已下。秋七月戊子,同判睦親府事撒合輦出爲中京留寧,行樞密院事。

八月乙卯,以旱,遣使禱於上清宮。甲子,參知政事白撒爲尚書右丞,太常卿顏盞世魯權參知政事。增築歸德行樞密院,擬工役數百萬,詔遣權樞密院判官白華喻以農夫勞苦,減其工三之二。以節制不一,並衛州帥府於恆山公府,命白華往經畫之。

九月庚寅,雨足,始種麥。冬十一月辛巳,進宣《宣宗實錄》。

十二月庚子朔,日有食之。完顏麻斤出以奉使不職,免死除名。壬子,完顏奴申改侍講學士,充國信使。以陝西大寒,賜軍士柴炭銀有差。京兆、鳳翔府司竹監進竹,令分給之。

六年春二月丙辰,樞密院判官移剌蒲阿權樞密副使。耀州刺史李興有戰功,詔賜玉兔鶻帶、金器。以丞相完顏賽不行尚書省事於關中,召平章政事完顏合達還朝。移剌蒲阿率忠孝軍總領完顏陳和尚忠孝軍一千騎駐邠州。遣白華馳諭蒲阿以用兵之意。詔樞密更給忠孝軍馬疋,以漸調發都尉司步卒及忠孝馬軍屯京西。以白華專備軍須。

三月乙亥,忠孝軍總領陳和尚有戰功,授定遠大將軍、平涼府判官,世襲謀克。夏五月,隴州防禦使石抹冬兒進黃鸚鵡,詔曰:“外方獻珍禽異獸,違物性,損人力,令勿復進。”秋七月,罷陝西行省軍中浮費。

八月,移剌蒲阿再復澤、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