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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九·燕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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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姬姓,其先召公,周武王滅紂,封召公於北燕,都薊(今北京)。周顯王四十六年(前323年,易王十年)燕君始稱王。至燕王喜三十三年(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年)爲秦所滅。共疆域有今河北省北部和遼寧省西部,併兼有今山西省的東北角。全境東北和東胡接界,西與中山、趙接界,南邊靠海,並和齊接界。

卷二十九·燕策一

一 蘇秦將爲從北說燕文侯章

蘇秦將爲從,北說燕文侯曰:“燕東有朝鮮、遼東,北有林胡、樓煩,西有云中、九原,南有呼沱、易水。地方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車七百乘,騎六千疋,粟支十年。南有碣石、雁門之饒,北有棗、(粟)[慄]之利,民雖不由田作,棗、慄之實足食與民矣。此所謂天府也。夫安樂無事,不見覆軍殺將之憂,無過燕矣。大王知其所以然乎?夫燕之所以不犯寇被兵者,以趙之爲蔽於南也。秦、趙五戰,秦再勝而趙三勝。秦、趙相弊,而王以全燕制其後,此燕之所以不犯難也。

“且夫秦之攻燕也,踰雲中、九原,過代、上谷,彌埊踵道數千裏,雖得燕城,秦計固不能守也。秦之不能害燕亦明矣。今趙之攻燕也,發興號令,不至十日,而數十萬之衆軍於東垣矣。度呼沱,涉易水,不至四五日,距國都矣。故曰,秦之攻燕也,戰於千里之外;趙之攻燕也,戰於百里之內。夫不憂百里之患,而重千里之外,計無過於此者。是故願大王與趙從親,天下爲一,則國必無患矣。”

燕王曰:“寡人國小,西迫強秦,南近齊、趙。齊、趙,強國也,今主君幸教詔之,合從以安燕,敬以國從。”於是齎蘇秦車馬金帛以至趙。

二 奉陽君李兌甚不取於蘇秦章

奉陽君、李兌甚不取於蘇秦。蘇秦在燕,李兌因爲蘇秦謂奉陽君曰:“齊、燕離,則趙重;齊、燕合則趙輕。今君之齊,非趙之利也。臣竊爲君不取也。”

奉陽君曰:“何吾合燕於齊?”對曰:“夫制於燕者,蘇子也。而燕弱國也,東不如齊,西不如趙,豈能東無齊、西無趙哉?而君甚不善蘇秦,蘇秦能抱弱燕而孤於天下哉?是驅燕而使合於齊也。且燕,亡國之餘也,其以權立,以重外,以事貴。故爲君計,善蘇秦則取[之],不善亦取之,以疑燕、齊。燕、齊疑,則趙重矣。齊王疑蘇秦,則君多資。”

奉陽君曰:“善。”乃使使與蘇秦結交。

三 權之難燕再戰不勝章

權之難,燕再戰不勝,趙弗救。噲子謂文公曰:“不如以埊請合於齊,趙必救我。若不吾救,不得不事。”文公曰:“善。”令郭任以埊請講於齊。趙聞之,遂出兵救燕。

四 燕文公時章

燕文公時,秦惠王以其女爲燕太子婦。文公卒,易王立。齊宣王因燕喪攻之,取十城。

武安君蘇秦爲燕說齊王,再拜而賀,因仰而吊。齊王桉戈而(郤)[卻],曰:“此一何慶弔相隨之速也?”對曰:“人之飢所以不食烏喙者,以爲雖偷充腹,而與死同患也。今燕雖弱小,強秦之少婿也。王利其十城,而深與強秦爲仇。今使弱燕爲雁行,而強秦制其後,以招天下之精兵,此食烏喙之類也。”齊王曰:“然則奈何?”對曰:“聖人之制事也,轉禍而爲福,因敗而爲功。故桓公負婦人而名益尊,韓獻開罪而交愈固,此皆轉禍而爲福,因敗而爲功者也。王能聽臣,莫如歸燕之十城,卑辭以謝秦,秦知王以己之故歸燕城也,秦必德王。燕無故而得十城,燕亦德王。是棄強仇而立厚交也。且夫燕、秦之俱事齊,則大王號令,天下皆從。是王以虛辭附秦,而以十城取天下也。此霸王之業矣。所謂轉禍爲福,因敗成功者也。”

齊王大說,乃歸燕城。以金千斤謝其後,頓首塗中,願爲兄弟請罪於秦。

五 人有惡蘇秦於燕王者章

人有惡蘇秦於燕王者,曰:“武安君,天下不信人也。王以萬乘下之,尊之於廷,示天下與小人羣也。”

武安君從齊來,而燕王不館也。謂燕王曰:“臣東周之鄙人也,見足下,身無咫尺之功,而足下迎臣於郊,顯臣於廷,今臣爲足下使,利得十城,功存危燕,足下不聽臣者,人必有言臣不信,傷臣於王者。臣之不信,是足下之福也。使臣信如尾生,廉如伯夷,孝如曾參,三者天下之高行,而以事足下,不可乎?”燕王曰:“可。”曰:“有此,臣亦不事足下矣。”

蘇秦曰:“且夫孝如曾參,義不離親一夕宿於外,足下安得使之之齊?廉如伯夷,不取素飡,汙武王之義而不臣焉,辭孤竹之君,餓而死於首陽之山。廉如此者,何肯步行數千裏,而事弱燕之危主乎?信如尾生,期而不來,抱樑柱而死。信至如此,何肯楊燕、秦之威於齊,而取大功乎哉?且夫信行者,所以自爲也,非所以爲人也,皆自覆之術,非進取之道也。

“且夫三王代興,五霸迭盛,皆不自覆也。君以自覆爲可乎?則齊不益於營丘,足下不踰楚境,不窺於邊城之外。且臣有老母於周,離老母而事足下,去自覆之術,而謀進取之道,臣之趍固不與足下合者。足下(皆)[者],自覆之君也;僕者,進取之臣也,所謂以忠信得罪於君者也。”

燕王曰:“夫忠信,又何罪之有也?”對曰:“足下不知也。臣鄰家有遠爲吏者,其妻私人。其夫且歸,其私之者憂之。其妻曰:‘公勿憂也,吾已爲藥酒以待之矣。’後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巵酒進之。妾知其藥酒也,進之則殺主父,言之則逐主母,乃陽僵棄酒。主父大怒而笞之。故妾一僵而棄酒,上以活主父,下以存主母也。忠至如此,然不免於笞,此以忠信得罪者也。臣之事,適不幸而有類妾之棄酒也。且臣之事足下,亢義益國,今乃得罪,臣恐天下後事足下者,莫敢自必也。且臣之說齊,曾不欺之也。使之說齊者,莫如臣之言也,雖堯、舜之智,不敢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