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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一百六 吳王濞列傳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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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王濞者,高帝兄劉仲之子也。高帝已定天下七年,立劉仲爲代王。而匈奴攻代,劉仲不能堅守,棄國亡,間行走雒陽,自歸天子。天子爲骨肉故,不忍致法,廢以爲郃陽侯。高帝十一年秋,淮南王英布反,東並荊地,劫其國兵,西度淮,擊楚,高帝自將往誅之。劉仲子沛侯濞年二十,有氣力,以騎將從破布軍蘄西,會甀,布走。荊王劉賈爲布所殺,無後。上患吳、會稽輕悍,無壯王以填之,諸子少,乃立濞於沛爲吳王,王三郡五十三城。已拜受印,高帝召濞相之,謂曰:“若狀有反相。”心獨悔,業已拜,因拊其背,告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亂者,豈若邪?然天下同姓爲一家也,慎無反!”濞頓首曰:“不敢。”

《史記》卷一百六 吳王濞列傳第四十六

會孝惠、高後時,天下初定,郡國諸侯各務自拊循其民。吳有豫章郡銅山,濞則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煮海水爲鹽,以故無賦,國用富饒。

孝文時,吳太子入見,得侍皇太子飲博。吳太子師傅皆楚人,輕悍,又素驕,博,爭道,不恭,皇太子引博局提吳太子,殺之。於是遣其喪歸葬。至吳,吳王慍曰:“天下同宗,死長安即葬長安,何必來葬爲!”復遣喪之長安葬。吳王由此稍失藩臣之禮,稱病不朝。京師知其以子故稱病不朝,驗問實不病,諸吳使來,輒系責治之。吳王恐,爲謀滋甚。及後使人爲秋請,上覆責問吳使者,使者對曰:“王實不病,漢系治使者數輩,以故遂稱病。且夫‘察見淵中魚,不祥’。今王始詐病,及覺,見責急,愈益閉,恐上誅之,計乃無聊。唯上棄之而與更始。”於是天子乃赦吳使者歸之,而賜吳王几杖,老,不朝。吳得釋其罪,謀亦益解。然其居國以銅鹽故,百姓無賦。卒踐更,輒與平賈。歲時存問茂材,賞賜閭里。佗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共禁弗予。如此者四十餘年,以故能使其衆。

晁錯爲太子家令,得幸太子,數從容言吳過可削。數上書說孝文帝,文帝寬,不忍罰,以此吳日益橫。及孝景帝即位,錯爲御史大夫,說上曰:“昔高帝初定天下,昆弟少,諸子弱,大封同姓,故王孽子悼惠王王齊七十餘城,庶弟元王王楚四十餘城,兄子濞王吳五十餘城:封三庶孽,分天下半。今吳王前有太子之郄,詐稱病不朝,於古法當誅,文帝弗忍,因賜几杖。德至厚,當改過自新。乃益驕溢,即山鑄錢,煮海水爲鹽,誘天下亡人,謀作亂。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三年冬,楚王朝,晁錯因言楚王戊往年爲薄太后服,私奸服舍,請誅之。詔赦,罰削東海郡。因削吳之豫章郡、會稽郡。及前二年趙王有罪,削其河間郡。膠西王卬以賣爵有奸,削其六縣。

漢廷臣方議削吳。吳王濞恐削地無已,因以此發謀,欲舉事。念諸侯無足與計謀者,聞膠西王勇,好氣,喜兵,諸齊皆憚畏,於是乃使中大夫應高誂膠西王。無文書,口報曰:“吳王不肖,有宿夕之憂,不敢自外,使喻其心。”王曰:“何以教之?”高曰:“今者主上興於奸,飾於邪臣,好小善,聽讒賊,擅變更律令,侵奪諸侯之地,徵求滋多,誅罰良善,日以益甚。里語有之,‘舐糠及米’。吳與膠西,知名諸侯也,一時見察,恐不得安肆矣。吳王身有內病,不能朝請二十餘年,嘗患見疑,無以自白,今脅肩累足,猶懼不見釋。竊聞大王以爵事有適,所聞諸侯削地,罪不至此,此恐不得削地而已。”王曰:“然,有之。子將奈何?”高曰:“同惡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成,同欲相趨,同利相死。今吳王自以爲與大王同憂,願因時循理,棄軀以除患害於天下,億亦可乎?”王瞿然駭曰:“寡人何敢如是?今主上雖急,固有死耳,安得不戴?”高曰:“御史大夫晁錯,熒惑天子,侵奪諸侯,蔽忠塞賢,朝廷疾怨,諸侯皆有倍畔之意,人事極矣。彗星出,蝗蟲數起,此萬世一時,而愁勞聖人之所以起也。故吳王欲內以晁錯爲討,外隨大王後車,彷徉天下,所鄉者降,所指者下,天下莫敢不服。大王誠幸而許之一言,則吳王率楚王略函谷關,守滎陽敖倉之粟,距漢兵。治次舍,須大王。大王有幸而臨之,則天下可並,兩主分割,不亦可乎?”王曰:“善。”高歸報吳王,吳王猶恐其不與,乃身自爲使,使於膠西,面結之。

膠西羣臣或聞王謀,諫曰:“承一帝,至樂也。今大王與吳西鄉,弟令事成,兩主分爭,患乃始結。諸侯之地不足爲漢郡什二,而爲畔逆以憂太后,非長策也。”王弗聽。遂發使約齊、菑川、膠東、濟南、濟北,皆許諾,而曰“城陽景王有義,攻諸呂,勿與,事定分之耳”。

諸侯既新削罰,振恐,多怨晁錯。及削吳會稽、豫章郡書至,則吳王先起兵,膠西正月丙午誅漢吏二千石以下,膠東、菑川、濟南、楚、趙亦然,遂發兵西。齊王後悔,飲藥自殺,畔約。濟北王城壞未完,其郎中令劫守其王,不得發兵。膠西爲渠率,膠東、菑川、濟南共攻圍臨菑。趙王遂亦反,陰使匈奴與連兵。

七國之發也,吳王悉其士卒,下令國中曰:“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將。少子年十四,亦爲士卒先。諸年上與寡人比,下與少子等者,皆發。”發二十餘萬人。南使閩越、東越,東越亦發兵從。

孝景帝三年正月甲子,初起兵於廣陵。西涉淮,因並楚兵。發使遺諸侯書曰:“吳王劉濞敬問膠西王、膠東王、菑川王、濟南王、趙王、楚王、淮南王、衡山王、廬江王、故長沙王子:幸教寡人!以漢有賊臣,無功天下,侵奪諸侯地,使吏劾繫訊治,以僇辱之爲故,不以諸侯人君禮遇劉氏骨肉,絕先帝功臣,進任奸宄,詿亂天下,欲危社稷。陛下多病志失,不能省察。欲舉兵誅之,謹聞教。敝國雖狹,地方三千里;人雖少,精兵可具五十萬。寡人素事南越三十餘年,其王君皆不辭分其卒以隨寡人,又可得三十餘萬。寡人雖不肖,願以身從諸王。越直長沙者,因王子定長沙以北,西走蜀、漢中。告越、楚王、淮南三王,與寡人西面;齊諸王與趙王定河間、河內,或入臨晉關,或與寡人會雒陽;燕王、趙王固與胡王有約,燕王北定代、雲中,摶胡衆入蕭關,走長安,匡正天子,以安高廟。願王勉之。楚元王子、淮南三王或不沐洗十餘年,怨入骨髓,欲一有所出之久矣,寡人未得諸王之意,未敢聽。今諸王苟能存亡繼絕,振弱伐暴,以安劉氏,社稷之所願也。敝國雖貧,寡人節衣食之用,積金錢,脩兵革,聚穀食,夜以繼日,三十餘年矣。凡爲此,願諸王勉用之。能斬捕大將者,賜金五千斤,封萬戶;列將,三千斤,封五千戶;裨將,二千斤,封二千戶;二千石,千斤,封千戶;千石,五百斤,封五百戶:皆爲列侯。其以軍若城邑降者,卒萬人,邑萬戶,如得大將;人戶五千,如得列將;人戶三千,如得裨將;人戶千,如得二千石;其小吏皆以差次受爵金。佗封賜皆倍軍法。其有故爵邑者,更益勿因。願諸王明以令士大夫,弗敢欺也。寡人金錢在天下者往往而有,非必取於吳,諸王日夜用之弗能盡。有當賜者告寡人,寡人且往遺之。敬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