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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與賺錢隨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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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與賺錢

對把純文學創作視作一項崇高事業的人來說,這個標題本身似乎就意味着一種惡毒的嘲諷。但是,真正對純文學濫施嘲諷的絕對不只是一篇文章的標題,而是我們正在面對的全部真實。

創作與賺錢隨筆散文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筆者就寫過兩百多首現代詩。結婚後,興趣看似非常自然地轉向了自己一向厭惡的仕途,然後又看似乎非常自然地轉向了商海。數年後,筆者從商海剎羽而歸,一邊操着自己並不喜歡的職業,一邊從事純文學創作。幾年下來,筆者已經寫出了三部長篇、數十部中、短篇和近兩百篇散、雜文,現在另一部長篇又將脫稿,足足可以印六大本書了。這些作品的質量,當然是只能由讀者包括未來的讀者去評說的。不過,從當下網絡讀者的反應來看,它們似乎可以在當代文壇佔有哪怕是巴掌大小的一席之地。然而,迄今爲止,它們給筆者帶來的收入似乎還抵不過寫作時燒掉的煙錢。原因究竟何在?這暫且不去說它。重要的是,筆者現在面臨一個難題:必須自己出錢出書,然後致力於書籍的推銷,以便收回從菲薄的工資收入中支出的出版成本。出不出得起這筆錢?出了又能否收回,收回了還能否賺錢,這也暫且不去說它。問題在於,對一個把純文學創作視作一項崇高事業的人來說,這種活動本身究竟意味着什麼呢?高尚,還是低俗?

文人,或多或少有點清高,或多或少把賺錢視作低俗。但是,當代文人的行爲本身真的還像自己所標榜的那樣清高嗎?平媒已經成爲公開的賣場,只是賣的主要不是刊物,而是在刊物上登載作品的權利;網絡呢?站也成了公開的賣場,只是賣的主要不是作品,而是登載廣告的權利;作家呢?當然有賣作品發家致富的作家,正如娛樂界也有一炮走紅的超女。但是,走紅的超女只有八個,而在網絡上孜孜不倦地寫着的作家卻如恆河之沙數。那麼,這些人真的如自我貶損的那樣只是來寫着玩玩的嗎?

在商海浮沉的歲月裏,筆者做過幾年期貨。雖然敗光了做現貨時賺到的錢,但是,筆者也收穫了兩樣一般人可能難以得到的東西。其一就是對市場的分析預測能力;其二就是對人與社會的觀察與思考能力。具體情況,筆者將會在後續的文章裏談到。這裏想說明的'是,這兩種能力都有一個共同的基本核心,那就是客觀地面對真實。分析預測市場靠的是什麼?首先就得摒棄一切幻想與恐懼,客觀地面對市場的真實。而寫作呢?對於詩歌和美文寫作者來說,也許最重要的是幻想與激情。但是,對於散文類文學作品包括小說作品的寫作者來說,靠的主要可能也是摒棄一切幻想與恐懼,客觀地面對人與社會包括政治的真實。所以,僅就個人經歷而言,賺錢的經歷正是寫作的基礎。沒有那段賺錢的經歷,迄今爲止,我也許還和某些寫作者一樣在唱着無病呻吟或者譁衆取寵的歌呢。

正是基於以上這些認識,筆者偶然想到一個問題:當代純文學作者是否非得像曹雪芹那樣苦行苦修?換言之,當代純文學作者能否一邊寫作一邊以非寫作的方式賺錢,進而用賺到的錢滋養純文學創作呢?

筆者想到的是炒股。託科學發達和社會進步的福,現在坐在家裏就可以通過電腦與電話炒股了。這至少在表面上意味着炒股與寫作並不直接發生時地衝突。其實,假如能夠客觀地把寫作與賺錢同樣看作我們自身生活之所需的話,那麼,我們也許就能夠消除那些把寫作與賺錢對立起來的觀念的束縛,進而進入一種新的、也許是非常美好的生存狀態:一邊寫作一邊賺錢,或者,一邊感受生活的低俗,一邊追求精神的崇高。也許,那時候,對把純文學創作視作一項崇高事業的人來說,“創作與賺錢”將不再是一種對純文學的惡毒的嘲諷,而是另一種美妙的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