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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雜文的理由太多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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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人說:“雜文無非是三步驟:擺現象,談觀念,呼籲或者指出解決的辦法。如此簡單,難怪上稿難,也難怪不被媒體所欣賞。不過,即使登出來又能夠怎麼樣。就好比魯迅的雜文是長脾氣一樣的道理,反而讓人觀後更堵的慌。大家過的都不容易,爲什麼要火上澆油呢?”

喜歡雜文的理由太多了散文

我已拜讀此文幾次,有些話要說。

雜文,本人自解爲“思想複雜的人的文章”之簡稱。雜文瀟灑!滔滔不絕,文采風流。上下古今活躍紙上,三教九流包含其中。時而嬉笑怒罵,時而貶褒有嘉。思緒是天馬行空,文筆是行雲流水。雜文尖銳!要麼當頭棒喝,要麼入骨三分。有良知之人讀後拍案而起,無良知之人讀後退避三尺,麻木已久之人青春煥發,作戰疲憊之人安然危坐。動亂的年代,雜文是武器,可與敵對陣,頑強抵抗。和平的年代,雜文是精神,可爲民服務,春風化雨。

凡喜歡歷史的人都知道,當初一些周遊列國的志士總是冒着生命危險與皇帝分庭抗禮,憑三寸不爛之舌力戰羣雄。可以想象那場面是何等激烈!如果當時有人記錄,並有出版商願意出版的話,那洋洋灑灑的文字堪稱雜文大觀!連橫合縱的主持人蘇秦吳起,堪稱雜文大家!春秋戰國的諸子百家亦堪稱雜文大家!其時雜文爲政治作出巨大的貢獻。他們實在配稱雜文始祖。賈誼、蘇詢、李卓吾、顧炎武等等,所作的雜文彪炳千秋。雜文的功能不小啊!

亂世方出英雄,如今太平盛世,我們雖然不能公開地抨擊政治,但大可以自由發表個人見解。有批評纔有進步。社會需要發展,生活需要改善,教育必須變革,孩子亟待關懷,如此種種,怎麼能不提出解決的方法?怎麼能不擺真正的事實?除非從來是“家事國事關我屁事”的庸碌之人,能對這一切熟視無睹,那麼可以什麼話都不說,什麼事都不做,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只需用糞便就可以餵養的蛆蟲。但我們是有思想有文化的,有話當然要說,更要盡一點微薄之力做點事,所以,磨利你的筆,寫起雜文來,別一味的春花秋月,像這樣的文字何時了?

去年的一篇道說,廣州棠下某一搶劫犯因搶一個婦女的東西,那婦女雙手不放,搶劫者居然將那婦女的手砍斷!看報道者,無不震驚!跟着相關的報道連續不斷,公安局憤怒了,政府憤怒了,最高法院憤怒了,羣衆憤怒了,全社會憤怒了!可是,相關的評論卻不多,接下去更是寥寥無幾!文字作者們,都在做一些什麼呢?不得而知。你不用親自去捉拿犯人,只須拿起筆說幾句話都不可以嗎?

因此有人說討厭雜文了,原因是“雜文無非是三步驟:擺現象,談觀念,呼籲或者指出解決的辦法。如此簡單,難怪上稿難,也難怪不被媒體所欣賞。”雜文的寫作形式當然是令人厭倦的,但雜文的對象卻是無法令人厭倦的,是不允許令人厭倦的。我們要明確雜文的真正任務是什麼,要“雜”的對象是什麼,要說的是什麼。而不是怎樣寫,按什麼樣的形式寫,是否被媒體欣賞。我們不是要做魯迅第二,是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不必說硬道理,只須說小道理。盡了這一點力,哪怕做魯迅第一百零八也無所謂了。魯迅的年代畢竟與我們的年代不同,所寫的文字當然不要相同。但目的去是一樣的——爲人民說一些話,代表芸芸衆生說一些話,如此而已。

當然,要寫的內容還有很多很多。有文學的,藝術的,時事的,等等。這些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東西我們當然要關心,要討論。大師要寫的文字我們跟不上,底氣沒有他們那麼足。我們可以說一些小的,從小寫起,說小話或悄悄話都行,沒有規定一定要說大道理、硬道理。大師們可以在現實面前怒目環睜,我們只要竊竊絲語。如果還有人問魯迅活在現在的年代會是怎麼樣的呢?我看,他是不會坐牢的,因爲太平盛世當中,他要寫的文字不是這些了,他當然不需要“破帽遮顏過鬧市”,大可以大搖大擺地逛街,在酒吧中悠閒地喝啤酒。我們要面對的是現在,不是過去,就像魯迅面對的是過去而不是現在一樣。

寫好雜文當然不易,要文字功底+洞察能力。之所以有人不愛雜文,要麼文字功底不夠,要麼對生活、社會漠不關心,導致洞察力不強。依我個人看來,是後者多。如今的教育水平高了,文化素質高了,寫一兩句話是不難的。難的是寫一些什麼樣的話題,什麼樣的內容,發表什麼樣的見解。諸如此類,平時多關心周圍的情況,關心社會的現象,思考這些現象的形成根源或造成的後果。只要想了,總會有發現的,那麼要寫點東西自然不難。好的雜文令人讀後感覺非凡,如果說讀一首好詩如同喝一杯清茶,那麼讀一篇普通的雜文是一杯“土打”燒酒,讀一篇好的雜文便是喝一杯百年佳釀,不管是“土打”燒酒還是百年佳釀,都會喝時烈過後醇香,回味無窮。諸君如有雜文之好,不妨坐下來把“酒”言歡,其樂無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