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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塌橋的三個思考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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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好橋的認定

株洲塌橋的三個思考散文

湖南株洲塌了高架橋,新華社說,“經過一晝夜的艱苦拼搏”,現場搜救和清理工作基本結束,明確爲9死16傷。

高架橋爲什麼會塌掉,初步認爲,預爆破引起震動傷及橋身。聽說橋是好橋,好橋爲什麼要爆破,因爲要升級,解決交通問題。而一座好橋用了14年,必須升級爆破,因爲造成了擁堵。

好吧,就算要升級,要爆破,是不是就一定要把人塌在裏面呢?預爆破對橋造成了什麼影響,有沒有安全評估?如果沒有評估,造成塌橋死傷事件,責任誰負?如果有過評估,但評估失誤,認爲沒有塌橋危險,責任由誰負?如果評估有危險,但未作安全管理,責任又由誰負?一座好橋,在升級、爆破之中塌掉,是不能只捉住施工企業的。

一個工程,我們怎樣說它是好的或者是不好的?1995年造的橋,現在還結實,但必須要拆掉,這算是好橋嗎?但也可以轉頭問,現在必須拆掉只用了14年的橋,理由是擁堵,這個拆建改造的`新工程是一個好工程嗎?工程裏面,值得問的東西是很多的。

設計壽命與國情

工程設計在中國似乎要順應治理的特殊情況而改變纔好。例如,關於工程的設計壽命到底應該是多少,這也許是工程技術問題,但其實恐怕是一個權力治理問題。

株洲的高架橋,橋造得好,升級又必要,只用了14年。南京要拆的城西幹道高架橋,也是十幾年。這些年還有不少城市“成功爆破”了一些大型建築,也是十幾年壽命。我都不知道中國的基礎工程設計壽命是不是要限制在20年以內了,反正十幾年就要拆掉。

工程建設,慣講“百年大計”。在中國,要那麼高標準做什麼呢,設計壽命長,不是徒增成本嗎?用起來就是十幾年而已,或者看起來不順眼,或者用起來不順手,或者地皮被人看中,就要拆的。我想,用不了多長時間,中國的建築爆破技術也許會世界第一。

這是治理換了人,前任後任都不在意,只管自己這一任要展現氣魄、改天換地、留下印跡。當然,這裏面可能也有“爲了尋租而製造工程”的因素。我可以理解每個工程都有“百年”的雄心,但客觀一點吧!後浪來了,前任做的一切都要馬上被拍死在沙灘上,工程的技術壽命是要與治理者的“政治生命”對錶的,“十年之計” 就夠了。

不過,我又擔心,現在以“百年大計”建工程,也會建成豆腐渣,例如湖南鳳凰縣的堤溪沱江大橋,就是建成還沒等到通車就粉碎性*垮塌,奪命64條。要是以“20年之計”來造工程,會造成什麼樣子,豈不是要害死更多的人?

爲什麼是“獲賠20萬”

來自株洲的消息說,善後正有序進行,遇難者家屬將獲賠20萬。

賠20萬元,我不知道這有沒有公式,但我知道它本身是一個遇難者善後的公式,一條命20萬元。舉凡安全事故而死,不管瓦斯爆炸還是落崖翻船,不管在山西青海還是在福建湖南,不管是城市還是鄉村,就是“獲賠20萬元”。

這是改進了的,以前經常有“只賠2萬元”的情況。現在好了,一律“獲賠20萬”了,一個“獲”字,能讓人感到這是多麼公道乃至幸運的事情。而且不分什麼地區,不分什麼事情,不分人員身份,一律“獲賠20萬”,這又是多麼平等。

然而,爲什麼是20萬呢?20萬是多大的一個數字呢?比起鐵路撞了人還拿着幾十年前的文件說只賠400元,20萬真是不少呢!然而生命無法換算,但這不是遇難後被“一口價”處理的理由。“獲賠20萬”,這是一個統一定價標準嗎,否則爲什麼能如此脫口而出,而且處處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