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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散文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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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內蒙古的包頭市一共生活了四年。女兒輟學後要出去打工,我實在不放心她一個女孩獨自在外,便跟隨她來到那個陌生的城市。包頭有許多我們的老鄉,在他們的幫助下,我和女兒都很快找到了工作。女兒到一個飯店當服務員,我進了包鋼當臨時工。

金毛散文隨筆

其實,我們爺倆上班的地方都有宿舍,但我還是堅持在昆都侖河北橋邊上一個叫西河楞的村子裏租了一間帶廚房和簡單傢俱的房子,爲的是女兒下班以後好歹有個家,能吃上我親手做的飯菜。

離婚後,我一直努力提高自己的廚藝,因爲女兒實在是很挑食。她上學的時候曾得過貧血,把我嚇壞了。女兒最喜歡吃燒茄子,但是這道菜我至今都做不好。不過,我自己發明了一道跟燒茄子味道很像的燴菜:茄子也用滾刀切塊,但不像燒茄子那樣入油炸——我做不好燒茄子就是這道工序老是過不了關。接着在鍋底熱油,放入茄塊翻炒,加入番茄、調味品。唯一與普通做法不同的是我加入了白糖,我不知道別的地方人們怎麼做,但我們這裏的人,燴菜是從來不放白糖的。這道菜後來竟成了女兒的最愛,每次她都吃得很多。

在工廠上班,我們臨時工的工資連正式工工資的一半不到,而乾的活卻遠比他們多、比他們重,而且還得忍受他們的吆來喝去和不屑的眼神。在那些城市人眼裏,我們這些來自農村的打工者好像天生就比他們矮一截。雖然我們並不認爲他們有什麼了不起,但畢竟是在人家的地皮,也就只能按照退一步海闊天空的方式,隱忍了事。

女兒的境況並不比我強,只是她從來不跟我說。我相信看到此文的人,沒有幾個沒去過飯店。但是,又有幾個在飯店裏對服務員是客客氣氣的?大多數人認爲自己是花錢消費,是上帝,而服務員不過是個使喚丫頭!我也是在女兒打工之後才改變了思想,只要去飯店吃飯,就會想到我的女兒,也就再也不能擺什麼上帝的架子了。

就在我回老家的那年,包鋼突然要求所有工人必須辦出門卡。這大約是針對我們這些外地人的,包鋼有一半以上是臨時工。因爲我的身份證是舊版的,按規定早已作廢了,我的工作也就只好暫停。我趕緊照相,郵回老家。但新的身份證下來最少要等三四個月,這一百多天簡直就像坐牢一樣難熬。從早上女兒上班到夜裏女兒回來,整整一天,家裏只有我一個人。

有時候我也想:誰家的孩子會始終守在父親身邊呢?誰家的孩子沒有事做?我是不是有些神經質了?……但是,不管怎麼想,孤獨的感覺卻越來越濃,就像要下雨的天,愈來愈陰沉。

不知道女兒是不是看出了我的鬱悶,有一天她特意請假,說要帶我去南海溼地公園散散心。來到這個城市時間也不算短了,還真沒去過任何公園。於是便欣然同女兒坐上了去東河區的街車,南海公園就在東河區的西南角。

逛了整整一個上午,出來準備吃飯的時候,看見公園門口的牆角處有一個老漢牽着一條狗在那裏曬太陽。那條狗長得虎頭虎腦,身上金黃色的長毛彷彿特意披上去的裝飾品一樣,柔軟順滑,非常漂亮。它的個頭比狼狗還大,看上去威武而強壯。它乖乖地蹲在主人身邊,吐着長長的舌頭。我和女兒的出現似乎引起了它的注意,它目不轉睛地盯着我們。但它的眼神卻不像狼狗那樣兇惡,而是溫柔的彷彿多情少女的秋波。

我從小就非常喜歡狗,而且在老家也養着一條狼狗。那條狗跟了我已經七八年,有些老了,出來時放在了父母家裏。剛開始我還十分懷念它,由於很久也見不到,那種懷念慢慢也就淡了。但是眼前這條狗卻將我的懷念又勾了起來,老家那條狼狗的影子立刻浮現在腦子裏。一絲莫名的悲傷涌上心頭,我自覺眼神瞬間黯談下來。

“爸,你咋了?”女兒發現了我的變化,怔怔地望着我。

“沒啥……”我趕緊把頭轉向牆角,看着那條狗說:“城市不是不讓養大狗嗎?你看那條狗多大。”

“那是金毛,不咬人,所以讓養。”

“那麼大個,不咬人?生人也不咬嗎?”說實話,那是我第一次見到金毛,老家農村沒有人養這種狗。

“不咬,我們飯店老闆就養着一條金毛。這狗可善了,不信你過去摸摸。”

我的腿真就不由自主地走了過去。那條金毛衝着我搖了搖尾巴,我知道,這是它表示友好的方式,就大膽地把手放在了它的身上。它的毛很長很厚,光滑的像緞子面一樣。金毛溫順地看着我,並擡起一隻爪子搭在我的胳膊上。我用另一隻手握住它的爪子,它便用長長的舌頭在我手背舔了舔,癢癢的。我便笑了。

“也喜歡狗?”金毛的主人笑眯眯地問道。

我點了點頭,目光卻始終在金毛身上。

老漢便開心起來,滔滔不絕地說起了他的.金毛和他所知道的關於金毛犬的知識。我這才知道,原來金毛還可以做獵犬、導盲犬、搜尋犬,當然這是需要有很純的血統和專業的訓練。它忠誠善良,從不給主人惹是生非。老漢的老伴早年去世,兒女們都忙得顧不上回家,這條金毛就成了他相依爲命的伴侶。

“它的智力能抵上一個四歲的孩子,聰明得很!你教它什麼,一學就會;你和它說話,它會非常認真地坐在那裏聽,不停地搖尾巴,好像能聽懂似的;要是它不小心犯了什麼錯,它就會夾着尾巴,低着頭,一副可憐樣;只要你不責備它,它就會過來跟你撒嬌,跟小孩一樣一樣的……”老漢開心地笑着,摟着他的金毛,就好像摟着親孫子一樣。

回去的路上,女兒看着正在發呆的我說:“爸,要不你也養條金毛吧。”

我搖了搖頭,“那是城裏人的享受,太貴了,咱養不起。”

下午,女兒說要去和朋友玩,我就躺在沙發上睡了一覺,並且做了一個白日夢:我夢見了養在父母家的那條老狼狗,它已經連路都走不動了,可還是那麼親熱地在我身邊蹭來蹭去,搖着尾巴。那眼神彷彿是在責怪我:怎麼那麼狠心把它丟下不管了?好像父親也在跟前,我不記得他跟我說了些什麼,也不知爲何我竟哭了,哭得很傷心……

醒來時,屋子裏已經暗了下來。我打開燈,擦了一把臉,這纔想起來該給女兒做飯了。女兒不愛吃肉,但卻愛吃魚,尤其愛吃酸菜魚。這倒正好彌補了我不會做魚的缺陷。超市裏有的是做酸菜魚的現成調料。只要把裏邊的酸菜切一下,放入鍋裏炒一炒,加入水、調料和魚塊,煮熟了就可以吃,而且味道很鮮美。

冰箱裏正好有一條魚,是昨天買的,原就打算今晚吃。魚是人家賣魚人給拾掇好的,洗一洗,切一切就完事。做這道菜是最簡單也最省力的,更何況是女兒愛吃的,因此,我隔三差五就給女兒做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