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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在我心中歌唱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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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到住在市郊的二連襟家過石頭節時,不經意間看到了兩隻麻雀在他門前那塊巴掌大的小菜園裏,一會兒蹦跳着,一會兒低飛着,一會兒棲到小樹上,嘰嘰喳喳地歡叫着,彷彿是在歌頌春天。那天麻雀給我留下的印象特別深,從連襟家回來後,那兩隻麻雀還時常在我心裏蹦跳着、歌唱着。我不免就往深裏想,我與麻雀還真有緣。

麻雀,在我心中歌唱抒情散文

我兒時就喜歡鳥,見到最多的就是麻雀了。那時大一點的孩子挖到或抓到小麻雀,就拿到街上玩,有的還剛剛會走,在地上就像剛開始學步的小孩子一樣,姍姍地走着,特別討人喜歡,極大地滿足了我的好奇心;有的剛剛長硬了翅膀,剛剛出窩鍛鍊飛翔就被逮住了,捉到這樣的麻雀,只要一放開它,它就逃離,就飛翔,可飛又飛不多高,飛不多遠,飛飛停停,那些大一點的孩子就飛跑着去追,去捉,只一會工夫就捉到了,看着他們追捉麻雀的場面,那高興勁兒真不亞於自己親手去捉,那時真有躍躍欲試之感。

有的大哥哥們見我如此喜歡麻雀,就送給我一隻,我特高興,可我只喜歡玩而不會養,祖母就在炕上或地上鋪上一塊牛皮紙,就像養小雞一樣,把它用篩子扣在牛皮紙上,防止它拉的糞便到處是,也防止它飛走。我喜歡它走出篩子的狀態,有時祖母爲了滿足我的興趣,就關上門,堵上窗,讓小麻雀出來“放放風”,遇上養的是小麻雀,一放出來只會顛顛地跑,跑一小段距離就把它捉回來,再放它跑,再捉回來,其實,滿足的就是一顆童心;假若碰到養着的是會飛的麻雀,一放出來,它就會朝着屋頂、牆壁亂碰亂撞地飛,我就兩眼盯着它飛的地方,有時飛到樑上,當一回“樑上君子”,也棲到檁上斜着身子躲避一會,不會時間太長,我就會大聲吆喝着,用長玉米秸之類的撥拉着,讓它再飛,一如現在看飛行表演一樣,特別有趣,待到飛得時間長了,麻雀累了,就把它捉回篩子裏,讓它歇歇。

麻雀跟別的鳥類不同,很不好養。兒時見祖母都把五穀雜糧嚼一嚼,等到嚼細了、粘糊了,就用左手把它從篩子裏捉出來,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着一點嚼食,放到它的嘴邊,還時而用捲舌音喚着它來餵它。往往小一點的麻雀就會張開那灰黃的小嘴,不停地吃着,等到吃飽了的.時候,就會閉上嘴或把頭歪向一邊;而大一點尤其是會飛了的麻雀就不同了,怎麼喂也不吃,怎麼喚,就是不張口。因爲這,兒時我曾問過祖母:“奶奶,您喂麻雀的時候,怎麼越小越好喂,大的一點都不吃?”祖母告訴我:“麻雀與別的鳥類不同,氣性很大,它寧肯絕食,自己餓死。”聽了祖母的我,我感到很神奇,麻雀這麼點個小生物,怎麼還懂這個?漸漸長大後,我也聽到大一點的夥伴們說:“麻雀的氣性老大了,養不活。”自此以後,我就再也沒有養過麻雀,我想,麻雀雖小,也是一條生靈啊!

不過後來我也曾跟着大一點的夥伴們掏過麻雀。那時到了夜晚,順着家家戶戶的屋後走,不停地打着手電往屋檐下照一照,只要發現有洞,就用手去掏一掏,那時候麻雀多,有洞的地方大多能掏着麻雀。我那時只是爲了減少“煤油燈時代”生活所帶來的寂寞,覺得和夥伴們一起掏麻雀好玩,給他們助興,當然也讓自己得到情趣,而我並不親手去掏,以至於後來,我一次也沒有親手掏過麻雀。

我還扎過稻草人嚇唬過麻雀,那是防止麻雀之類的啄食莊稼,可麻雀是鳥類中最精明的,時間一長,就被它識破了,不靈了,也想不出再好的辦法來;還用長杆子嚇唬過麻雀,那是因爲麻雀啄食了我家的葡萄,麻雀啄食葡萄時,不是棲在一嘟嚕葡萄上啄食,而是這裏啄幾個,那裏吃幾個,整個葡萄樹上的葡萄幾乎啄遍了,原來一嘟嚕、一嘟嚕整齊好看的葡萄,被麻雀啄得呲牙咧嘴、零零碎碎、很不整齊,賣不好賣,吃不願吃,看着還心痛。我當年對麻雀的態度真像對哪個國家一樣,既可憐它又恨它。後來,我在學了魯迅先生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後,就用魯迅先生的方法對付麻雀:“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篩來,下面撒些秕穀,棒上系一條長繩,人遠遠地牽着,看鳥雀下來啄食,走到竹篩底下的時候,將繩子一拉,便罩住了。”我按部就班地試了幾次,不知是篩子太小,還是麻雀太精,一次也不靈。後來我想,怪不得魯迅先生能成爲大師呢,我等凡夫俗子哪敢跟他比,他做的事我們跟着學都學不會。

人與人之爭、與動物之爭都是因利益而產生的,沒有了利益之爭,任何矛盾都能化解,人與人、人與動物都能和諧相處。我從鄉村進了小城就給了我很多啓示,我把土地都讓弟弟耕種着,不種莊稼和葡萄了,與麻雀沒有了利益之爭,再也不用從麻雀口中奪糧食、奪葡萄了;再也不用想方設法嚇唬、驅趕麻雀了;再也沒有因對付麻雀技窮而煩惱了。感覺消除了與麻雀之爭真輕鬆啊!

沒有了利益之爭,人與人、人與動物都會成爲好朋友。這不,我與麻雀就是很好的例子,成了很好的朋友。現在見了麻雀不再是驅趕,而是一如見了朋友一樣的親近;聽着它的叫聲不再是偷啄食我葡萄、糧食時“嘰嘰喳喳”的煩人聲,而現在聽着同樣的“嘰嘰喳喳”聲是那麼悅耳動聽。

前幾年,我坐在街心公園的亭子邊,一隻麻雀飛來了,飛到我腳邊,我沒有驅趕,因爲我從心裏喜歡;又一隻麻雀飛來了,離我腳邊不遠,兩隻麻雀一起蹦蹦跳跳着,我欣賞着,因爲我對麻雀有了感情;接着,三隻、四隻……一羣麻雀飛來了,還是離我腳邊不遠,啄食着、蹦跳着,我更高興了,因爲這是我在思想上與麻雀之間的最大轉變。去年,我和三五個朋友一起到老家去爬山,在山腳下的果園裏我看到了三兩隻麻雀在果樹上嬉戲,聽着它們“嘰嘰喳喳”的歡叫聲,我聽着像是對我們的歡迎,感到是那麼親切。前些日子回老家,在門前的小菜園裏,我也聽到幾隻麻雀在櫻桃樹上歡笑,就像養熟了家鳥一樣,一點都不懼人。噢,我想起來了,麻雀也叫家雀,就是家鳥,始終圍着家轉,它們棲在門前的樹上,這是迎接我的回家,稟報春天的喜訊。

麻雀,也就是家雀,把村莊當成了自己永遠的家鄉,和村莊一樣經歷着歲月的滄桑;麻雀,把鄉村百姓當成了自己相伴的同鄉,和百姓們一同經歷着一年四季,日夜相處相望。麻雀雖然啄食過百姓的食糧,但已得到了人們的原諒。人類與麻雀已經不離不棄,共生共存在這一片廣袤的土地上。啊,麻雀,你與我有着特殊的感情,始終在我心裏蹦跳、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