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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作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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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經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爲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高一作文6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提起故鄉的路,一時間筆下競融進了這麼多的情!

總喜歡我一個人,在每個季節時黃昏,爬上家鄉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覽衆山小”的感覺,去品味鄉路的清純,去感受鄉路的神韻……

最喜歡鄉路的那種原始,那種純天然。每當開春之際,曾沉浸在美夢中的事物,都睜開了朦朧的雙眼,開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綠,百花的豔,農民的忙!這一切無不生機勃勃。唯獨鄉路卻還沉睡在土地媽媽的懷抱中,睡得那麼沉,儘管我很想問問鄉路:到春天了,爲什麼還睡得這麼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於是問風,風回答說鄉路不擔心無人去梳理她的容顏。風會吹走它臉上的落葉塵埃,讓它的睡姿有一種淨的舒適。小草又對我說,鄉路不會擔心有大卡,從它身上壓過去,而驚醒它的美夢,即使每個早晨都會有人們的腳步聲,小鳥的啼叫聲,那也是靜靜的,清清的成了鄉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剎那間感到了靜的恬然。哦!我的鄉路,平常裏只看到你小路彎彎,卻沒想到你競躲過現代都市的繁華雜鬧,避開了世間的功名利祿,勾心鬥角。一個在這兒睡起了覺,真是好雅興。

鄉路放縱的一種長,無條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無法說清故鄉到底有多少條路,它們有多長。記得魯迅先生曾經說過:地下本來就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許魯迅先生早就領略了。路在生命中無時不在,無處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學中的永恆想象,那麼鄉路爲何這麼長,長的無邊無際。我始終也猜不透這其中的韻味,眼前浮現出的全是許多伸向遠處的彎彎的小路……

我在無形中感到有一條“鄉路”勾引了年輕人的心,使他們不再漫步於羊腸小路,通過這條路到外去打工,求學,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爲故鄉精神文化的象徵。每當父親凝視求學兒女離去的背影,每當農婦在路口期盼丈夫歸來的瞬間……無不加長了鄉路的長度,只是我感覺到這條鄉路的寬度,它至今還是那麼的狹窄……

此時我沒有在故鄉的小徑中散步,卻徘徊在這通往世界的“鄉路”上……

哎!我故鄉的路啊!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朦朧中看到你身着一襲白袍,醉捧半壺美酒,像酒中仙一樣飄然而來。

在我的生命剛剛開始時,朦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雖然對於你的詩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斷的咀嚼和欣賞中,也漸漸懂得了一些。“牀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這句詩詞膾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種溫馨的感動勾起了我無盡的遐想。在兒時,我欣賞你的非凡才華!

你放蕩不羈,一個酒壺竟成了你畢生的摯愛。你引吭高歌,彷彿天生天養。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脫靴研墨,視名利如糞土。你舉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稱臣是酒中仙。”舉杯,飲盡風月;舉杯,引吭高歌;舉杯,放蕩不羈。那時,我欣賞你你將自由進行到底的勇氣!

你說“長風破浪會有時。”你說“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樂觀。你笑看風雲,似乎一切離你遠去,只剩下一個空靈的世界任你遊蕩。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無人問詢的孤獨;你醉飲美酒,豪揮筆墨,寫盡滿腔熱血。一張薄薄的宣紙寫不了你滿腔的豪情,一支秀長的毛筆話不盡你一生的壯志。後來,我欣賞你無以言語的豪邁!

當思緒靜靜回放,情節慢慢梳理時。偶然發現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滿身才華但無處施展而悲憤;你憤恨世道炎涼,感到仕途艱難;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對未來充滿希望,你也因此對自己滿身才華的施展而滿懷信心……“浮雲遊子意,落日故人情。”身爲遊子的你心中滿懷惆悵;你對着高堂明鏡,心中延綿不斷的傷感竟讓青絲變爲白髮;你厭惡官場險惡,憤恨之中的你寫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你高呼“行路難!行路難!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擲地有聲,鏗鏘有力。現在,我欣賞你不畏權貴的清高。

原以爲你的一生都是順風順水,但現在看來卻遍佈坎坷。也許是因爲當時的懵懂沒有參悟透你如此複雜的內心吧!原來,你的一生也會被風中翻飛的秋葉遮擋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來,這纔是你坎坷遍佈而又詩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賞你,欣賞你的才華,欣賞你的勇氣,欣賞你的豪邁,欣賞你的如此種種。最重要的,是欣賞你的樂觀豁達和絢麗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在初中的時總覺得高中離我是幾百裏後的事情,卻不料時間過得太快,我還來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時間,那三年的友誼就進入了高中。

如果說小學年少太無知不懂世界那麼大也不知道未來會有那麼多的煩惱,相信着世界有潮人這一類人,那麼我認爲小學是暖色的,因爲它是我青春當中最天真的時期;如果說初中是剛剛進入青春期,我們都是十三四歲的少男少女還不太會爲自己的前途未來所迷茫,走投無路那麼我認爲初中是彩色的,因爲它承載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時期;如果說高中是人生的一個轉折點,因爲你該爲你的將來做打算,那麼我認爲高中是黑與彩所結合的,因爲它代表着我們不再是小孩而是邁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時期的好朋友很多個,下課的總是三五結伴地說着有的沒的。初中時很討厭學校,討厭食堂卻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結束的那一天卻發現自己竟那麼喜歡那個曾叫做“地獄”的學校還有那個班級。當時對未來還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讀哪所學校如同迷路的兒童等待着一個人牽引他回家。

剛進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樣了,好朋友也就那麼一兩個,接觸的人和事物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再後來發現是自己成長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夠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現在要的不僅是能玩得起來,還要真心交談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這句話真的說到我心底兒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時候伸出援手的纔是真的摯友,而在你風光時討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過一個摯友。朋友是你青春當中的一味添加劑,他會給你的人生畫紙上增添出紅、黃、藍、黑,她會成爲你離開家後堅強的後盾。未來的十幾年中,你的朋友會越來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將變得單一,在你還未老去時請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顏色!

“青春”這一詞是無形的,但它總會出現在有形當中。比如當你聽到別人說你居然長這麼大了,你會發現自己真的已長大了,你的父母已滿頭白髮,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人們潛意識中,打掃、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們班恰恰相反。各種班務大多都是由男生來完成的,並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開始忙活了,直到課間,人家課間十分鐘都是結着伴兒的玩兒,而我們班的男生卻是結着伴兒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節課下了都會看到男生們在講臺上勞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說,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鏡子亮了。擦完黑板,還有一系列後續工作,列如整理講臺。把每一塊抹布疊成豆腐塊是他們的標準,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沒有一絲灰塵是他們的終旨。正是他們的這種認真,細緻的品質,才得以讓每位老師進班上課都有一種說不上的愉悅感。

說實話,有時候我也會覺得自愧不如,身爲一個女生,盡然做不到男生那樣細緻。但這不正體現出我班男生的優越嗎?

高一:溫垚禕

在如今這個天天都在不斷變化的時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質,才得以在社會中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質是與生俱來的,也是在自己不斷積累中獲得的。正如我們班的男生,他們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賞的品質。

除此之外,風度,是我班男生從不缺少的。每次大課間我們都會成羣結隊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當女生要玩兒時,無論什麼時刻,男生都會主動的把器材讓給女生。有時女生擦玻璃,男生也會幫忙洗抹布。還有好多舉不勝舉的例子。契訶夫的一句話說得好:對一切事情都喜歡做到準確、嚴格、正規,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靈所應有的品質。這不就是在說我班的男生嗎?

一個人身上必須得擁有些優秀的品質,即使自身沒有,也要去學習,並且最終擁有它。就像我們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獨特的優秀品質,的確值得我們每個人學習。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小時候的事情記不太清了,但也隱隱約約記得一些,記得最深的就是小學時候了。

幾歲的年紀,每天充滿着希望,一天的過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點到來,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麼重要,可以先放一放,過一會有精力了再做,永遠不晚。

那時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還嘎吱嘎吱響的,每當冬天來了,只要一下課,我們都蜂擁而至地來到學校的二樓天台上,因爲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學校設計了二樓的像天橋一樣的天台,當飄了一夜的雪,空氣中散發着冬天的氣味的這個時候,最難以壓制孩子們愛玩的天性,窗外已經是堆滿了皚皚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們哈着熱氣的嘴角都落下了調皮的雪花寶寶的身影,怎麼能沒有雪球呢?我們這些年輕氣盛的小朋友們一點都不怕冷!帶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團雪,捏緊,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錯了,也沒關係,說不定你還可能會多一個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時候的想法總是單純又美好的,沒有複雜的人際關係,喜歡誰就和誰玩,不太喜歡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別擔心,每個人都會有喜歡的人,每個人會有好朋友,現在想想那時候,沒有勾心鬥角的時候也沒有心懷叵測的感覺。每個人都是單純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開開心心地,課餘時間也是很長但很充實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發生,或許有時候並不是我們預想的那麼好,但我們也會很開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時間在網上看見了五六歲小朋友寫的小詩,讀着這些詩,都會發現字裏行間那些閃閃發亮的星星《燈》“燈把黑夜燙了一個洞。”《回到地面》“要是笑過了頭你就會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傷心事”小時候的感覺,總是感覺那麼美好,單純,簡單,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在慢慢成長,懂事,變得圓滑。

人總要學着長大,不錯的。可是也會偶爾懷戀從前,因爲年少的時光總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們到了耄耋之年也會懷念現在的生活,我們還有很多的精力,我們現在還很年輕,我們還有很多的機會,我希望我以後懷戀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記住的回憶。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豔的玫瑰,你明知它帶刺,卻甘願爲它留下一抹嫣紅,而後染紅了你的世界

——題記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過去的事情能再重來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兩個字,就等同於癡人說夢話,現實永遠會殘酷地扼殺了你的如果。

我認識她,在很久以前,說不清有多久了,彷彿過了一個世紀般久遠。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很是不可思議。那天下午,我氣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裏,邊喘氣邊說:“帥哥,來杯珍珠奶茶。”

“哦。”她應了聲。

過了幾分鐘,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揚起了微笑,淡淡的說:“給,還有,我是女的。”我頓時語塞,這,這事能怪我嗎?她留着一頭露耳的男生頭,穿着過於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剛剛是背對着我的。“這,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來掩飾我內心的尷尬。她聳了聳肩,說:“沒事,我叫晴,你呢?交個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興認識你。”我微笑着說。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晴,她長的其實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時我都會把她當成男生。就是因爲這一點,才發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們兩個去公園玩。走進公園裏,一羣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對話就傳到我們的耳邊。“你們看,她們多噁心。唉,同性戀,真可怕。”其中一個小混混說。“對啊,好惡心,我要吐了,她們的手還牽着。”又有一個混混附和地說。我聽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們的冷嘲熱諷,我跑到他們那裏,生氣的說:“喂,混蛋,你有病,你纔是同性戀呢。”“小妹,別生氣嘛。我可是不歧視同性戀的。但是,我拜託你們別出來外面,這樣可是會嚇到別人的。”那個人說完之後,周圍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們的嘴臉,我被氣暈了,我說:“牽手又怎樣,我還有更厲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吻了她的臉頰。那羣小混混大叫了幾聲,就識趣地走了。之後,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來,抱着她說:“晴,別哭,我不喜歡看你哭。”“玲,對不起,對不……”晴一邊哭一邊說。

之後,晴就再也沒有留男生頭了,她留起了長髮,再也沒有穿過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換成了漂亮的長裙子。即使這樣,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仍像以前一樣黏在一起,一起聽歌,一起買衣服。但是,越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失,而我們卻不能做任何事情來挽留它,於是,它散了,它溜了,它離我們而去了。

依舊忘不了那天,你對我說你要走了。我聽後,心裏頓時慌了,我哭着對你說可以不走嗎。你沒說話,你只是一直無奈的搖頭,最後,我倆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後,你走了,你還是走了,在那個飄着雪的冬日裏,你離我而遠去了。

有很多時候,我都在回憶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時從我的腳下飄過,遠去了。然而,在最後,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遠都觸不到行雲流水般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