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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紀六 起閼逢困敦,盡重光協洽,凡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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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孝文皇帝中

漢紀六 起閼逢困敦,盡重光協洽,凡八年

前三年甲子,公元前一七七年

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

詔曰:"前遣列侯之國,或辭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

十二月,免丞相勃,遣就國。乙亥,以太尉灌嬰為丞相;罷太尉官,屬丞相。

夏,四月,城陽景王章薨。

初,趙王敖獻美人於高祖,得幸,有娠。及貫高事發,美人亦坐系河內。美人母弟趙兼因闢陽侯審食其言呂后,呂后妒,弗肯白。美人已生子,恚,即自殺。吏奉其子詣上,上悔,名之曰長,令呂后母之,而葬其母真定。後封長為淮南王。

淮南王蚤失母,常附呂后,故孝惠、呂后時得無患;而常心怨闢陽侯,以為不強爭之於呂后,使其母恨而死也。及帝即位,淮南王自以最親,驕蹇,數不奉法;上常寬假之。是歲,入朝,從上入苑囿獵,與上同車,常謂上"大兄"。王有材力,能扛鼎。乃往見闢陽侯,自袖鐵椎椎闢陽侯,令從者魏敬剄之;馳走闕下,肉袒謝罪。帝傷其志為親,故赦弗治。當是時,薄太后及太子、諸大臣皆憚淮南王。淮南王以此,歸國益驕恣,出入稱警蹕,稱制擬於天子。袁盎諫曰:"諸侯太驕,必生患。"上不聽。

五月,匈奴右賢王入居河南地,侵盜上郡保塞蠻夷,殺略人民。上幸甘泉。遣丞相灌嬰發車騎八萬五千,詣高奴擊右賢王;發中尉材官屬衞將軍,軍長安。右賢王走出塞。

上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見故羣臣,皆賜之;復晉陽、中都民三歲租。留遊太原十餘日。

初,大臣之誅諸呂也,朱虛侯功尤大。大臣許盡以趙地王朱虛侯,盡以樑地王東牟侯。及帝立,聞朱虛、東牟之初欲立齊王,故絀其功,及王諸子,乃割齊二郡以王之。興居自以失職奪功,頗怏怏;聞帝幸太原,以為天子且自擊胡,遂發兵反。帝聞之,罷丞相及行兵皆歸長安,以棘浦侯柴武為大將軍,將四將軍、十萬眾擊之;祁侯繒賀為將軍,軍滎陽。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長安。詔:"濟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軍城邑降者,皆赦之,復官爵;與王興居去來者,赦之。"八月,濟北王興居兵敗,自殺。

初,南陽張釋之為騎郎,十年不得調,欲免歸。袁盎知其賢而薦之,為謁者僕射。

釋之從行,登虎圈,上問上林尉諸禽獸簿。十餘問,尉左右視,盡不能對。虎圈嗇夫從旁代尉對。上所問禽獸簿甚悉,欲以觀其能;口對響應,無窮者。帝曰:"吏不當若是邪!尉無賴!"乃詔釋之拜嗇夫為上林令。釋之久之前,曰:"陛下以絳侯周勃何如人也?"上曰:"長者也。"又復問:"東陽侯張相如何如人也?"上覆曰:"長者。"釋之曰:"夫絳侯、東陽侯稱為長者,此兩人言事曾不能出口,豈效此嗇夫喋喋利口捷給哉!且秦以任刀筆之吏,爭以亟疾苛察相高。其敝,徒文具而無實,不聞其過,陵遲至於土崩。今陛下以嗇夫口辨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隨風而靡,爭為口辨而無其實。夫下之化上,疾於景響,舉錯不可不審也。"帝曰:"善!"乃不拜嗇夫。上就車,詔釋之參乘。徐行,問釋之秦之敝,具以質言。至宮,上拜釋之為公車令。

頃之,太子與樑王共車入朝,不下司馬門。於是釋之追止太子、樑王,無得入殿門,遂劾"不下公門,不敬",奏之。薄太后聞之;帝免冠,謝教兒子不謹。薄太后乃使使承詔赦太子、樑王,然後得入。帝由是奇釋之,拜為中大夫;頃之,至中郎將。

從行至霸陵,上謂羣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用紵絮昔斮陳漆其間,豈可動哉!"左右皆曰:"善!"釋之曰:"使其中有可欲者,雖錮南山猶有隙;使其中無可欲者,雖無石槨,又何戚焉!"帝稱善。是歲,釋之為廷尉。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

其後人有盜高廟坐前玉環,得;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按"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無道,乃盜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后許之。

四年乙丑,公元前一七六年

冬,十二月,潁陰懿侯灌嬰薨。

春,正月,甲午,以御史大夫陽武張蒼為丞相。蒼好書,博聞,尤邃律歷。

上召河東守季布,欲以為御史大夫。有言其勇、使酒、難近者;至,留邸一月,見罷。季布因進曰:"臣無功竊寵,待罪河東,陛下無故召臣,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今臣至,無所受事,罷去,此人必有毀臣者。夫陛下以一人之譽而召臣,以一人之毀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識聞之,有以窺陛下之淺深也!"上默然,慚,良久曰:"河東,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

上議以賈誼任公卿之位。大臣多短之曰:"洛陽之人,年少初學,專欲擅權,紛亂諸事。"於是天子後亦疏之,不用其議,以為長沙王太傅。

絳侯周勃既就國,每河東守、尉行縣至絳,勃自畏恐誅,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見之。其後人有上書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辭。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與獄吏,獄吏乃書牘背示之曰:"以公主為證。"公主者,帝女也,勃太子勝之尚之。薄太后亦以為勃無反事。帝朝太后,太后以冒絮提帝曰:"絳侯始誅諸呂,綰皇帝璽,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今居一小縣,顧欲反邪?"帝既見絳侯獄辭,乃謝曰:"吏方驗而出之。"於是使使持節赦絳侯,復爵邑。絳侯既出,曰:"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

作顧成廟。

五年丙寅,公元前一七五年

春,二月,地震。

初,秦用半兩錢,高祖嫌其重,難用,更鑄莢錢。於是物價騰踴,米至石萬錢。夏,四月,更造四銖錢,除盜鑄錢令,使民得自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