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傳》原文及閱讀題
包拯傳
脫脫 [元]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爲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爲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爲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僞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張方平爲三司使,坐買豪民產,拯劾奏罷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祁罷,而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歐陽修言:“拯所謂牽牛蹊田而奪之牛,罰已重矣,又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爲置場和市,民得無擾。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並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
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僞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
(節選自《宋史列傳第七十五》)
5.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出知建昌縣 知:主持
B.第歸,殺而鬻之 鬻:賣
C.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 率:輕率,隨意
D.拯所謂牽牛蹊田而奪之牛 蹊:小路
6.下列句子分別編爲四組,分別表現包拯剛毅和廉潔的一組是( )(3分)
A.①貴戚宦官爲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②皆審驗劾奏之
B.①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 ②歲滿不持一硯歸
C.①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 ②拯因家居避命
D.①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 ②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
7.下列對原文的敘述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包拯巧用妙計,智破盜割牛舌案,連盜賊都吃驚佩服。
B.包拯不畏權勢,將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的'園林樓榭全部拆毀。
C.包拯以樞密直學士的身份權兼三司使時,革除了三司的一些弊端,減輕了百姓的負擔。
D.包拯雖然性格嚴厲,卻能極力推行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