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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更鳥》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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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一本書以後,相信大家的收穫肯定不少,這時最關鍵的讀後感不能忘了哦。那麼你真的會寫讀後感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知更鳥》讀後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知更鳥》讀後感

《知更鳥》讀後感 篇1

對於這本書的評分,我給出十分的滿意度。理由如下: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以一個孩子的視角來描述當時的社會環境,以及當時美國南方小型社區對於黑人和白人之間種族隔離衝突,很多描述貼切和生動,生動得讓人身臨其境。

正因爲是孩子的視角,許多非常諷刺,甚至是可怕的場面,在孩子的視角里並沒有那麼的殘酷,她以一個正常的視角來客觀評析。當時一個小型社會,對於黑人之間的不平等顯現得突出深刻。

對於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來說,他是一個近乎完美的一個形象,他正直溫和善良,甚至是我們對於孩子教育的一個榜樣。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動人,這是他的對於孩子的一些教導方式和對待事物的態度。書中那一場轟動的庭審過程,以及最後有鮑勃想去攻擊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間的對話都體現出了人的溫暖,文章充滿了矛盾,又充滿了童真和溫馨。

正如我們倡導的一樣,天賦人權,人人平等,沒有人能夠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每個人都是公平的,並不比任何人第一級。他人的權利並沒有干涉到我們,對於根本就沒有惹到我們的人,那麼我們的侵犯是有罪的。

這本書之所以我覺得之所以能成爲美國的經典,在於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觀反映黑白種族的打破之艱難,因爲它是在一個小型社會裏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觀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對於種族隔離的情況下,要打破這種隔離,打破這種固有的觀念是多麼的難,就連爲黑人進行辯護,都成爲家喻戶曉,甚至成爲辱沒家族名聲的一種行政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諷刺的事情。

社會的種種進步都是非常艱難,因爲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無論是現在的科技,無論是一種新興事物,他都必然要衝破之前的一些老舊的一些觀念,老舊的思想,老舊的技術才能夠得到普及,得到改變,得到應用。今天我們這個世界能夠貫徹男女平等,種族平等,都離不開千千萬萬的人們的努力和倡導者的艱辛,以及那些曾經被不平等對待的犧牲者。這本書也在告訴告訴我們在孩子教育的過程中,我們更應該所堅持的是什麼?我們爲人父母,更應該以自身爲榜樣,因爲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會是看到我們這個社會,看到這個國家才真正的瞭解這個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觀。

《知更鳥》讀後感 篇2

“冒險,還是不要冒險,這是永遠的兩難”這是風靡世界的北歐犯罪小說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鳥》中的一句極富意蘊的話,更是整篇小說的靈魂。  《知更鳥》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讀完這本懸疑小說,心裏很是觸動。

《知更鳥》交叉着講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願軍在前線列寧格勒的戰爭,一個挪威軍人蓋布蘭負傷後在維也納醫院裏的經歷以及二〇〇〇年哈利和愛倫在密勤局裏的工作,隨後在第五部“七日”後筆鋒一轉,轉到一個行將就木的老人,他發現自己生命所剩無幾,便決定要在生命結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擊步槍,爲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執行最後的正義,因此他策劃了一場謀殺案,出色的警探哈利與他的最佳搭檔愛倫追查案件,同時該小說的女主角蘿凱和她的兒子歐雷克出場,譜寫了與哈利的愛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沒有將所以的事情鉅細靡遺地寫出來,而是將所有的犯罪過程的信息隱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懸念吸引着我們這些讀者想接着往下看,讓讀者在迷霧一樣的劇情裏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線索,使得讀者在閱讀時發現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跨越半個世紀的線索,種種錯綜複雜的人物關係將形形色色的人物捲入犯罪案件的漩渦。半個世紀前戰爭的殘酷,邪惡正義、黑暗光明之間的鬥爭,半個世紀後令人唏噓的愛情友情。蓋布蘭與海倫娜的愛情道路是充滿荊棘的,權利等級差異和他人的阻撓使得相愛的人卻難以相愛,這是過去悲哀的投影,折射到現在,讓耄耋之年的蓋布蘭化身兇手,變爲復仇者,在歷史與現在的縫隙裏,爲正義而“戰”;蘿凱和哈利的愛情最終圓滿,兩人因一場案件而彼此相識一見鍾情,併爲之付出自己的真心,讓彼此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最終走到了一起;愛倫和哈利的友情以悲劇結束,愛倫的死讓哈利揪心,也讓我淚目,爲了破案,愛倫鋌而走險,發現線索後一次又一次打電話給哈利,但是哈利沒有接聽到,她死後,哈利一遍又一遍給愛倫留言,直到愛倫的電話被註銷,從此以後哈利再無好搭檔,而愛倫給哈利留下的也只是那隻她養的鳥,它的名字叫黑格……知更鳥飛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過冬,留下和離開也是兩難的選擇,要麼放手一搏,要麼放棄冒險,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鳥一般,總是面對兩難的抉擇,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鳥一樣,熬過了冬天就是春暖花開。

《知更鳥》讀後感 篇3

很多人一旦接觸了宿命這個論題,就陷進宿命論的泥潭裏裹足不前,認爲每個人的命運從出生起就被上天安排好了,再怎麼努力也無法更改既定的命運。

本書中女主人公米莉安有知曉他人未來死亡時間的超能力,在幾次力圖挽救他人於死亡境地卻毫無效果之後,她徹底被宿命論像黑洞一樣吸光了精氣神和對未來的期望,過着高速路--搭便車--汽車旅館這樣的流浪墮落的生活。這種在路上的生活,讓她遇見的不是非奸即盜就是坑蒙拐騙之類的人,這些所遇到的人,所見到的事,更讓她堅信自己的生活一無是處,自己活着毫無意義。她破罐子破摔,依靠自己這種超能力,尾隨着即將死亡的人,在這些人死亡之後順走他們的錢財,以此謀生,過着行屍走肉的生活。像知更鳥一樣,陽光和光明離她很遠,罪惡和死亡纔是她生活的主旋律。然而在一次搭便車的過程中,遇到善良包容又充滿正義感的卡車司機路易斯,她通過超能力竟然發現路易斯不久就會死,而且和自己相關,他在臨死前看到自己並叫了自己的名字米莉安。米莉安對比非常驚訝與不解,她越發的消極,難得的一個好人怎麼會早死而且死前那麼慘,更奇怪的是當時自己竟然還在場。短暫的相處中,路易斯的真誠和善良讓米莉安感受到久違的正能量,但是她不忍心傷害這麼好的人,毅然離開奔赴下一段流浪之路,認爲離他遠遠的,就不會對他帶來噩運。陰差陽錯中,兜兜轉轉,米莉安又和卡車司機碰到一塊了,這次的`碰面讓米莉安知道了宿命的可怕,真是逃也逃不掉。卡車司機一如既往的正人君子作風,讓她從心底裏敬重他並喜歡上了他。卡車司機因爲米莉安而被轉入一場殺手策劃的追殺之中,在最後一小時,米莉安不顧宿命論的結局,毅然而然的拼死營救卡車司機,不惜以自己的命爲代價,她一方面是爲了贖罪,不能讓卡車司機因爲自己的牽連而喪命,另一方面她想挑戰宿命論,通過自身全力以赴的拼命來改變命定的死亡。

這本書給我最大的啓發是:當你聽說宿命論後,很容易一頭栽進宿命論的圈套裏起不來,選擇做隨波逐流的被命運之神待宰的羔羊,用順其自然的心態度消極的度過一生,或者用宿命論來安慰自己的失敗。宿命論可以瞭解,但是不能只瞭解個皮毛就開始信奉它,任何觀念都是這樣的。對於命運,我們寧願相信命運都是把握在自己手裏的,一個人之於世俗世界,如一條船之於汪洋大海,船怎麼航行,到達哪裏,一方面受風向和洋流的影響,另一方面還要看船自身的目標和動力。

《知更鳥》讀後感 篇4

我們從小看到、聽到的故事裏,蓋世英雄都是身穿鎧甲戰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樣的行爲舉止或卓絕才能,一看就是那種不平凡的人。而《殺死一隻知更鳥》裏的父親阿迪克斯出場過半都是平平無奇,就連女兒斯庫特都感嘆父親很老、什麼也做不了。然而這樣一個曾讓女兒感到羞愧的父親,隨着故事的進展,卻慢慢呈現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於他的甘於平凡。

一個鎮上曾經最棒的棋手、一個縣裏曾經的神槍手,從來不提及自己的“當年勇”,除非時事需要他站出來,用此才能爲大家排憂解難。

他也從來不要求兒女達到某種所謂的優秀,更不主張張揚自己的“英雄事蹟”。

“不尚賢”大抵就是這個樣子吧。所以兒子傑姆說,阿迪克斯是個紳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於他的.剋制。

阿迪克斯是一個有所爲有所不爲的人。他爲了守護無辜的黑人湯姆,隻身犯險;即使擁有卓絕的射擊才能,卻不拿槍。一張報紙一個燈泡就是他伸張正義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於人。

他也把這種品質傳遞給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兒斯庫特在被同學辱罵其父時沒有大打出手,而是選擇了剋制。這也讓我想起電影《綠皮書》裏,男主要毆打歧視黑人的服務員時,黑人博士對他淡淡地說:“Stop,'s all right.”Tony和斯庫特一樣,經過一番內心的爭鬥,選擇了放下拳頭。

這一刻宛如電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裏派迎着暴風雨站在船頭,老虎卻只能被本能驅動躲進船尾的那一刻。這一刻,人和動物的分水嶺清晰彰顯,這一刻,斯庫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邁進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庫特她確實值得爲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於他在黑夜中守護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覆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要無懼直視孩子們的眼睛,哪怕反對的輿論聲像不知道有沒有盡頭的黑夜。

或許現實就是“知我者希,則我者貴”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慍”。

這也像電影《蝙蝠俠:黑暗騎士》裏那種在輿論和各種強大阻力的黑暗中堅守自己內心信念的孤獨與不易。這是一種來自英雄的悲涼,這種悲涼又成就了這樣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護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知更鳥》讀後感 篇5

《知更鳥女孩》算是一部比較典型的公路小說,通過小說女主米利安一路上的所見所聞,刻畫出了不同的人,描述了不同人的性格,從深層次表現了人性的善與惡。

本書的作者將奇幻元素融合到了故事裏:女主人公米利安在一場事故後,有了可以預知別人死亡的能力,然而這個能力並不令她興奮,因爲只要她接觸到別人的身體,就不得不看到一個又一個死亡的畫面,這些畫面大多都充斥着暴力和血腥。這一個設定,讓《知更鳥女孩》超越了普通公路小說的層次,綻放出了另一層光彩。

在書中,作者描述了不少人死亡的場景,例如死於哮喘的德爾阿米可;被水淹死的喬;死於車禍的女侍者;被機器絞死的老農夫;長大後吞槍自殺的小男孩……每個人的死因、狀態和環境都不相同;書中各種場所也描繪得非常細緻,給讀者一種彷彿身臨其境的感覺;每個人的外貌形態、衣着服飾、言語談吐也都各有特色,不盡相同。讀者就像在看一場電影,以旁觀者的角度看着每一個人、每一件事。

對於見到的每個人,米莉安想要知道對方的死亡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只要有皮膚接觸,她就會看到對方的'死亡之態、死亡之音。每經歷一場生死,米莉安都會非常痛苦的吧。爲什麼要讓這個女孩經歷那麼多痛苦的事情。有人會說,她知道對方會死亡,有的人也許在下一秒就會死亡,爲什麼不提醒呢?試想想,如果你有這種“功能”,你告訴別人,你的結果會怎樣?會不會被暴打一頓,興許也會像米莉安一樣,被壞人覬覦利用。每個人都有自己該走的路,米莉安不能強加干涉,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會橫死或意外身亡,她也曾經試圖幫過那個拿氣球的小男孩,結果還是徒勞無功。

米莉安一直想着她媽媽說過的那句話“該是什麼就是什麼”,但是在遇到並愛上路易斯之後,她必須改變,改變他的命運,改變那些壞人的命運。在經歷了多種磨難後,她做到了。我認爲是她的選擇讓她做到了,因爲她知道她知道她肯定會到達路易斯被害現場,所以她必須做些事情以防止事情變遭,最終她成功了,路易斯瞎了一隻眼睛,而沒有像她曾經腦海中看到的死亡。

希望米莉安和路易斯能夠幸福的在一起,淡然地看待以後看到的每一場“死亡”。

也希望你看完這本小說之後,能夠,憑藉自身的勇氣帶着對未知的嗅覺,勇往直前。

《知更鳥》讀後感 篇6

每次看完一本書之後,想寫寫讀後感,但又覺得書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東西有很多,不知從何開始。《殺死一隻知更鳥》是前幾周開始看的,一開始以爲是懸疑偵探類書籍,後來卻發現它與種族歧視、法律等方面都有關係。

故事以兄妹兩和迪兒對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開始。拉德利不出門,似乎並沒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來,他是拋棄世界的人,但是兄妹倆和迪兒屢次的試探又讓他與世界有了一定的聯繫,後來甚至還救了哥哥拉姆。情願孤獨的人並不孤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與拉德利情況相反的是馬耶拉,她沒有朋友,受盡父親欺辱,書中寫道,“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獨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還要孤獨,而他已經關在家裏25年了。”是的,最孤獨的不是拋棄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拋棄的'人。他們感受不到愛與溫暖,在那個時代背景之下,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湯姆給她的幫助時的溫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發現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沒感受過多少溫情的人,大概會很容易成爲無心之人。我很欣賞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認爲自己並不是一個好家長,但我認爲不是這樣的。他讓孩子們閱讀,讓他們從自己的視角去理解這個世界,不對他們有過多的要求,把道理講給他們。他是一位優秀的教育家。同時,他也是一名優秀的律師。讀後感他爲黑人發聲,在種族歧視的大山上開出了一個口子,但終究抵不過時代的悲哀。陪審員還是不分青紅皁白,膚色決定了審判的結果,"馬耶拉在她開口的那一刻已經贏了",而湯姆最終沒能夠等來上訴的結果,死在逃獄的槍聲下。但是,我們仍“不能因爲我們在此之前已經失敗了一百年,就認爲我們沒有理由去爭取勝利”。阿蒂克斯邁出了一步,雖然是一小步,但總算邁出去了。

但我覺得最可惜的是,在瓊說出“這就像殺死一隻知更鳥的時候”,我沒能理解這其中的深意。這也讓我有了再次閱讀的理由吧。相信我,這是一本值得再次閱讀的好書。

《知更鳥》讀後感 篇7

“冒險,還是不要冒險,這是永遠的兩難”這是風靡世界的北歐犯罪小說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鳥》中的一句極富意蘊的話,更是整篇小說的靈魂。

《知更鳥》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讀完這本懸疑小說,心裏很是觸動。

《知更鳥》交叉着講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願軍在前線列寧格勒的戰爭,一個挪威軍人蓋布蘭負傷後在維也納醫院裏的經歷以及二000年哈利和愛倫在密勤局裏的工作,隨後在第五部“七日”後筆鋒一轉,轉到一個行將就木的老人,他發現自己生命所剩無幾,便決定要在生命結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擊步槍,爲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執行最後的正義,因此他策劃了一場謀殺案,出色的警探哈利與他的最佳搭檔愛倫追查案件,同時該小說的女主角蘿凱和她的兒子歐雷克出場,譜寫了與哈利的愛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沒有將所以的事情鉅細靡遺地寫出來,而是將所有的犯罪過程的信息隱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懸念吸引着我們這些讀者想接着往下看,讓讀者在迷霧一樣的劇情裏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線索,使得讀者在閱讀時發現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跨越半個世紀的線索,種種錯綜複雜的人物關係將形形色色的人物捲入犯罪案件的漩渦。半個世紀前戰爭的殘酷,邪惡正義、黑暗光明之間的鬥爭,半個世紀後令人唏噓的愛情友情。蓋布蘭與海倫娜的愛情道路是充滿荊棘的,權利等級差異和他人的阻撓使得相愛的.人卻難以相愛,這是過去悲哀的投影,折射到現在,讓耄耋之年的蓋布蘭化身兇手,變爲復仇者,在歷史與現在的縫隙裏,爲正義而“戰”;蘿凱和哈利的愛情最終圓滿,兩人因一場案件而彼此相識一見鍾情,併爲之付出自己的真心,讓彼此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最終走到了一起;愛倫和哈利的友情以悲劇結束,愛倫的死讓哈利揪心,也讓我淚目,爲了破案,愛倫鋌而走險,發現線索後一次又一次打電話給哈利,但是哈利沒有接聽到,她死後,哈利一遍又一遍給愛倫留言,直到愛倫的電話被註銷,從此以後哈利再無好搭檔,而愛倫給哈利留下的也只是那隻她養的鳥,它的名字叫黑格……

知更鳥飛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過冬,留下和離開也是兩難的選擇,要麼放手一搏,要麼放棄冒險,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鳥一般,總是面對兩難的抉擇,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鳥一樣,熬過了冬天就是春暖花開。

《知更鳥》讀後感 篇8

《殺死一隻知更鳥》之所以能成爲美國中學生必讀書,歷經半個多世紀還不衰是有她獨特的社會價值的。看了此書,給我這樣一個做父親的人最大的感觸是如何儘可能做一個如同阿迪克斯一樣的能成爲孩子楷模的父親。

阿迪克斯是比較典型的美國式的英雄人物,幾乎沒有缺點。有文化,是個大律師,有愛心,善於用行動來影響孩子。武力高強,曾經是本地區射擊冠軍,可以遠距離一槍斃掉瘋狗,但低調得宛如懦夫。他從不炫耀自己的武力,這一點與孔子很像。

孔子身材魁梧,武力過人,但從不以武力示人。孔子的幾個弟子不但自身武力高,而且善於用兵,可以指揮千乘、百乘之軍。其中子路爲最。子路曾問孔子:“君子尚勇乎?”孔子對曰:“君子義以爲上。君子有勇而無義則亂。”孔子強調“勇”是爲“義”服務的.,還說“見義不爲,無勇也。”

義字,古人解釋是“宜”。即應該怎麼做,是一種道德的自律,對人的行爲有一定的約束力。中國古人崇尚義,所以有“仁義禮智信”“義結金蘭”“義薄雲天”等詞,並告誡子弟不取“不義之財”。義和禮不同,禮是外部規定,規矩,義是內心的約束。

在本書中,處處也彰顯了美式的義。

如,不殺對人類無害的、且能給人類帶來美妙歌聲的知更鳥。

在對待不能獲勝的官司上,阿迪克斯說“總不能因爲過去這一百年我們一敗塗地,就放棄爭取勝利吧。”“可是,如果我不站出來,你覺得我還能面對自己的孩子嗎?”這種明知不可爲而爲之的情懷,不正是我們儒家所倡導的“義不容辭”嗎?

在父親的言傳身教下,斯科特和哥哥以及迪爾內心就樹立了正確的價值觀,父親用自己的行爲來給孩子們播下正義的種子。這當然是美國人教育子女的範本。

談到這,我不得不說說如今的精英教育不僅讓父母們疲於奔命,而且在德育教育上嚴重缺失。金錢至上、功利心切的病態是不是也跟我們這個社會幾乎沒有倡導“義”有關聯呢?

社會的無義也將導致無勇。天天唱着國歌,我們的國歌叫什麼名字?很顯然,今天的教育嚴重缺乏“義”和“勇”,社會媒體的輿論導向着重在個人成功者,將有錢的稱爲“M爸爸”,可謂厚顏已經達到無恥的地步了。當年的梁啓超在變法失敗後,去了日本,觀察了日本社會後,他寫了一本書叫《中國之武士道》,講述了約70多箇中華歷史上“義薄雲天“的武士。第一個他認爲的武士是誰?孔子!他是在喚醒中國社會。

《知更鳥》讀後感 篇9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珀·李的作品,書裏主要講述的是一個成長的故事,敘事的“我”,即斯庫特,是一個天真的小女孩。而書中最令我感到驚奇的是人們的種族歧視觀念

對黑人的敵視與鄙夷已經深深扎入大多數梅科姆鎮的居民心中。在本書第九章中,“主角”斯庫特就因爲父親替黑人辯護而受到一個名叫塞西爾的男孩的羞辱。

那個黑人名叫湯姆,只因爲好心幫助馬耶拉小姐,卻被馬耶拉和其父親誣告。事實上,當阿蒂克斯決定爲湯姆辯護時,其實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他甚至一開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贏得這場官司,只因爲被告是黑人。而在證據明顯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瞭的案件。就因爲湯姆是黑人,就被人們刻意地顛倒黑白。牧師曾向傑姆說過這樣一段話:“傑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還從沒見過任何陪審團會在裁決時讓黑人贏了白人。”。從這句話可以看出,對黑人深深的歧視已經在美國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傑姆曾說過這樣的一段話:世界上有四種人:一種是我們和鄰居那樣的'普通人,一種是像坎寧安家那樣生活在林子裏的人;一種是像尤厄爾家那樣生活在垃圾場的人,還有一種是黑人……我們這種人不喜歡坎寧安家的人,坎寧安家的人不喜歡尤厄爾家的人,尤厄爾家的人又鄙視黑人。,這種情況好像在我們周圍也很尋常,城市的看不起農村的,有錢的看不起沒錢的。書中這種種問題發人深省,我們同在一個地球上生活,誰比誰更優越呢?我們之所以比某些人顯得優越,是因爲我們一生下來環境就不相同,如果我們生在非洲大地,恐怕還吃不飽肚子吧!這本書讓我們看到,有許多連小孩子和瘋子都懂得的道理,爲什麼大人們卻不懂呢?因爲他們帶着仇恨與偏見。

這樣的情況讓我想到了元朝時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階層所受到的待遇差別極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樣的罪過,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罰比漢人要輕得多。對於個人擁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沒有限制,但漢人和南人則絕對不允許。從人口比例上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當今的社會,又何嘗不是這樣?不僅有種族歧視,還有經濟歧視,社會地位歧視,學歷歧視……我認爲《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話可以給我們啓發:一個人的出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長爲一個什麼樣的人!

《知更鳥》讀後感 篇10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麼壞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書頁,我仔細地揣摩着每一個字,每一句話,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個符號裏所蘊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沒有看過如此能夠讓我爲每一個文字所顫抖的書了,《殺死一隻知更鳥》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筆下,我看到了經濟大蕭條下的美國,我看到了在那個貧瘠的時代裏所謂的“人權”,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個時代,大部分白人的心裏,黑人就是如同他們膚色一般的存在。在潔白的他們眼中,黑人貪婪、低劣,他們認爲黑人是社會動亂的根源。他們理所當然地將錯誤歸咎到黑人身上,這也就是爲什麼當善良的“知更鳥”——湯姆·魯賓遜被誣陷之時,幾乎所有人不等審判便已經爲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見,是殺死湯姆的那一把槍。

書中的另一隻“知更鳥”,是與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們將足不出戶的拉德利描述成一個謀害雙親的“殺人犯”,在那扇吱嘎作響的百葉窗裏,其實正閃着一雙渴望與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見,是關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門。

因爲偏見,人們誤解了最單純的善良;因爲偏見,人們拒絕相信事實的真相。偏見者高高在上發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論,絲毫不覺自己的話語似子彈一般穿透一個個弱小的靈魂。在這中間,我看到了從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聽到了爲被偏見者發出的擲地有聲的吶喊。“在這個國家裏,我們的法庭是偉大的平等主義者。在我們的'法庭裏,人人生而平等。”這是來自律師阿迪克斯平靜卻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語。他是勇士,是敢於劃破黑暗的勇士,執正義之利刃去刺穿偏見的屏障;他是父親,是以身作則教導孩子們什麼是勇敢的父親,堅毅卻又不失柔情。

在這本書裏,以孩子的視角出發,我看到了活在偏見中的人們有多麼的可悲,與此同時我也看到了在這無邊的黑暗中閃爍着的跳躍的光點,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筆,試圖喚醒着人們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瞭解誰,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後就會發現。”

“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衆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知更鳥》讀後感 篇11

很久沒有讀外國文學了,因爲它的人名太難記了。好在殺死一隻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酣暢淋漓之感。

這是哈珀李寫於1960年的小說,正確的翻譯應該是殺死一隻反舌鳥。只是1961年改編成的電影用了這個名字殺死一隻知更鳥,還獲得了奧斯卡金獎,後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崗,一個基本隔絕於世,種族歧視彌留的小鎮。核心內容是律師阿蒂克斯芬奇爲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該書主要宣傳一種普世價值觀,平等正直博愛等精神,還有對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鳥,是一種唱歌動人,與人無害的鳥。在書中象徵着阿瑟拉德利,湯姆魯賓遜等善良的人。彈無虛發阿蒂克斯因年輕時射殺了一隻知更鳥而感到內疚,三十五年沒有再開過槍。而後,他盡心盡責地去幫湯姆打官司,雖然還是敗訴了,但這種精神依然值得人學習。

從另一個層面看,人不能當一隻知更鳥。可以善良,但不能軟弱。拉德利先生是個足善人,與世無爭,忍受着別人怪人的嘲諷;但他的怪也保護着自己,夜晚槍擊嚇唬闖入莊園的孩子。而湯姆在敗訴後不願再去上訴,越獄而被射殺,再也洗脫不了自己。只能說逃避是沒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能讓你的縱容成全了別人的罪惡,讓你的善良傷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則的。

大多數人的選擇不一定是對的,這是我從書中看到的另一種精髓。一個正直的律師和一個公正的法官也鬥不過一羣野蠻人組成的陪審團。湯姆案子的敗訴,佐證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的手裏這句話。多數人反而更容易形成暴政。當價值判斷與別人相沖突時,還得尊重自己內心深處的選擇。

最贊同的還是信任。雖然有些謊不得不撒,但撒下一個謊的同時得撒下很多個謊去維護。反省自己這麼些年來,只有在欺騙上做到了嫉惡如仇。以前太過相信別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騙的惡果;後來學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後來學着寬容,一次兩次,或是沒有突破底線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變引起質變,友情間的裂痕也會慢慢變大到不可修復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終究不能無視失信後的隔閡。一個人,一次讓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讓我相信了。

寬容這條道,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知更鳥》讀後感 篇12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美國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爲這學期我們學習的是外國文學史,這本書的書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讀書目裏,在圖書館偶然發現它時,我閱讀的興趣極強。當時剛看完這本書,我對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於故事的情節,以至於完全未意識到書中種族歧視的抨擊。

在網上找書評的時候,看到一句話:“願你克服偏見,願你一往無前。”頓時讓我豁然開竅,是的,不論是小女主人公對怪人亞瑟的偏見,還是鎮上的人們對黑人的偏見,都是深刻而毫無原由的,看清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鎮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師,性格溫良的他,雖一身才華,在孩子面前卻只做一位普通的父親,謙遜,溫和。他獨自一人把兩個孩子傑姆和斯庫特撫養長大,言傳身教。在孩子們任性地打擾不願出門的亞瑟時,阿蒂克斯第一次嚴厲的指責他們不要去幹預別人的生活;在孩子們因他爲黑人辯論,被周圍的人嘲笑欺負時,他說:不要去理他們,不要去揍他們,挺起你們的頭顱,遠離他們。

阿蒂克斯說:“我希望,我禱告,能讓我帶着傑姆和斯庫特順利渡過難關,最重要的是,能別讓他們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爲什麼原本通情達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關的事就會完全喪失理智?這種現象我永遠無法假裝理解。”

不論鎮上的人們再怎麼反對阿蒂克斯,他也從未害怕,爲了保護被告的黑人小夥子,在深夜裏他被人拿槍指着頭,也未曾退縮。最令這個勇敢的父親害怕的是,孩子們帶着偏見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別人的膚色而不是心靈。在梅科姆,即使是懶惰虛僞的白人,也比勤勞質樸的黑人高貴,這是阿蒂克斯無法理解的。

在一次談起打鳥時,他一再囑咐孩子不要去傷害知更鳥,因爲它們只爲人類歌唱,從來不做危害人類的事情。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親,阿蒂克斯的形象讓我想起了英國的紳士,而單純的用紳士來形容,總覺得不夠。

最貼切的'屬餘秋雨先生說的那句:“成熟是一種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輝,一種圓潤而不膩耳的音響,一種不再需要對別人察言觀色的從容,一種終於停止向周圍人申訴求告的大氣,一種不理會鬨鬧的微笑,一種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種無須伸張的厚實,一種並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這麼一位成熟的父親,《殺死一隻知更鳥》這本書,在我心中的定義應該更像一本家教書,因爲,阿蒂克斯就是父親最好的樣子。

《知更鳥》讀後感 篇13

本書以女孩斯庫特的視角,講述了發生在她童年時期的一些事情。小說以教育爲主題,通過父親阿蒂克斯的教導,女孩慢慢理解了正義與勇敢,同時也逐漸看清了社會的現實。

來說“正義”。所謂正義,是指善惡之間的較量,是要求人們遵循人性中最純潔善良的部分。而所謂偏見,則是人性中的邪惡部分。女孩的父親阿蒂克斯固執地爲“黑鬼”打官司,爲的就是盡其所能的去消滅人們心中的偏見。他代表正義,因爲他相信種族不是一個人的道德評判標準,他相信法律應該對所有人公平。儘管最後他失敗了,並且他的孩子們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書中阿蒂克斯對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讓我懷疑,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許比不過某些天才的靈光一閃,有些人異於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過很長時間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樣的水平。當時,有一種方式卻可以讓人們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與人之間平等對待,沒有所謂的特殊存在,法律纔是真正正義與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來說“勇氣”,儒家有句話說“知恥而後勇”。這句話中出現的“勇”,並不是我們通常理解“勇氣”的“勇”。所謂勇氣,便是伸張正義,維護法紀,勇氣更多是以表現的形式體現的。小說中女孩的.父親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導她的。但是儒家話語中的“勇”的含義是審視自己,承認不足,這表現的是一種度量。如果說伸張正義是對外的表現,那麼審視自己便是對自我的反思。後者是前者一種昇華般的表現。因爲有時候承認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現自己的優點更加需要勇氣。最後阿蒂克斯也能夠承認自己,也算是真的將“勇氣”的內涵全部詮釋了出來。無論是對小女孩還是對作爲讀者的我們,都是一次十分有價值的教育。

在這本小說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讓我對中西方價值觀的異同有了對比。相同之處,便是個人修養,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價值觀,只是敘述有所不同罷了。不同之處,便在人與社會的層次上。或許讀書本身就可能會因爲社會性質的差異產生常識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讀書不是去和別人比不同的,而是通過讀書去學習書中你值得提煉的事物。無論是讀書還是教育,都應如此。

《知更鳥》讀後感 篇14

重讀這本書,是兩年後的今天,從前淺薄閱讀帶來的疑竇隨之解開了。儘管這部小說的美式翻譯腔偶爾會讓我難以理解,但大致的情節還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讀這部小說,標題“殺死一隻知更鳥”讓我有些疑惑,因爲書的內容並沒有太多地明確指向標題。直到讀到阿蒂克斯與斯庫特的對話,斯庫特認爲如果那樣做(指把阿瑟·拉德利爲了保護兩孩子殺死了尤厄的事供認出去),就像殺死一隻知更鳥。至此,標題的精妙用意才明確起來。殺死一隻知更鳥,看似是種無足輕重,甚至有些娛樂意味的行爲,實則是對生命漠視與對殺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殺死一隻知更鳥”來暗喻書中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判刑以及供認阿瑟·拉德利殺人這兩樁事,其隱喻之用心獨到令人叫絕。而這兩件事迥乎不同的結果形成了整部書的兩大看點,前一隻知更鳥被無辜殺死,後一隻知更鳥則在道德與正義的保護下得以成活。

這部小說前半部分圍繞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阿蒂克斯爲他辯護展開,在這個事件中,不同種族間強烈的不平等關係形成了巨大的衝擊,儘管律師阿蒂克斯掌握湯姆並沒有犯罪的關鍵證據,法院仍判他有罪。這一隻知更鳥便在民族歧視與道德泯滅中死去了。人種歧視,是這一事件帶給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樣生而爲人,僅僅因爲膚色的不同,更準確的地說,是埋在骨子中血脈淵源與宗教道義的不同,美國最高法便將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殺了,就如殺死一隻知更鳥那麼嘲諷又極其悲哀。

小說的後半部分寫的是怪人鄰居的故事,因爲他不同於常人的怪癖,人們對他避而不談,孩子們對他施以各種怪誕荒謬的猜想。前期對於怪人的疏離與惡意的猜想與後期怪人關鍵性地救了兩個孩子形成了強烈的對比。斯庫特對怪人曾送自己禮物,而她卻從未感謝與回報感到難過,這也間接點明瞭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觀與孩子的.成長。就像斯庫特與阿蒂克斯討論的那個故事一般:怪人雖怪,但卻不壞。特殊人羣對於普羅大衆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們無從得知造成他們與衆不同的緣由是什麼,因此沒有理由去指摘他們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擁有善意與道義的可能。我想,這也是作者通過8歲女孩斯庫特的視角想要傳達的意旨之一。

殺死一隻知更鳥,看起來像是頑童會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卻是人性的殘暴與共情的缺失。殺死一隻知更鳥,在成人世界裏,折射出無異於殺死一個人的荒誕。我想:拯救一隻知更鳥,拯救人性的純良與底線,大抵是這部書所呼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