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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範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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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學生資助工作者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創新學生資助工作思路,提升學生資助工作水平。下面請看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歡迎參考。

2016年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範文三篇

  2016年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一:

做好貧困家庭幼兒資助工作,是堅持黨中央提出的"立黨爲公,執政爲民"根本要求的具體體現;是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保證;是爲維護幼兒園乃至社會穩定,增強幼兒對黨和國家熱愛之情,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決好幼兒園貧困家庭幼兒的經濟困難問題是我國政府的責任,它直接關係到我國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和學校乃至社會的穩定,直接關係到教育收費制度改革的發展,直接關係到廣大公民機會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權利。固下面對2013年秋我校的幼兒資助工作情況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3年秋季,我園共有幼兒149人,接受國家專項救助資金的幼兒17人,接受園內救助幼兒21人,共計38人,共計提供救助資金155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傳資助政策。

在校內和學生所在村、組張貼布告宣傳相關資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戶曉。

2、成立資助貧困學生評審領導小組

資助工作政策性強,爲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把好事辦好,讓羣衆滿意,社會滿意,讓最困難的家庭子女受益,學校成立由園長任組長、班主任等爲成員的評審領導小組,健全監管機制,確保專項資金落到實處,順利推進學前教育階段資助政策,體現資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貧困家庭的幼兒不受經濟影響,能認真學習、完成學業。

3、確定資助範圍和對象。爲學前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並優先考慮以下幾類:

(1)、孤兒(含艾滋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的學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難的;

(3)、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5)、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6)、殘疾家庭子女、殘疾學生;

(7)、家庭被鎮民政辦列爲特困戶,持有特困證,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雙下崗職工家庭子女,家庭爲民政部門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者的子女。

3、資助對象認定程序。

(1)、公開資助信息。宣傳資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戶曉。

(2)、資助申請。貧困家庭學生家長(監護人)填寫《貧困家庭教育資助申請表》交村委會和鎮政府審覈後上交學校。

(3)、評審及公示。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的學生家庭貧困程度進行審覈,擬定受助學生名單並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的,評審小組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審覈。

(4)、上報。學校根據公示無異議的受助學生名單,填寫好《鹽亭縣教育資助彙總表》上報。

(5)、資金髮放。資金到位後,由銀行將補助資金足額發放,並履行好領款簽字手續。

4、享受資助的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根據農村貧困家庭脫貧、返貧的實際情況,對受助的貧困家庭學生作出適當調整。

三、存在的問題及改進辦法

1、貧困學生認定難度大。由於種種原因,學生不能如實說明家庭情況,班主任也不能全面瞭解每一個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工作中不易把握。

2、資助名額有限,致使少數貧困學生暫時不能享受資助。

資助工作是一項愛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在今後的工作中,學校將"關愛留守生,教師訪萬家"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全面覆蓋,深入到每一個學生家庭宣傳政策,全面瞭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和經濟狀況,一如既往地嚴格執行政策,使資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個貧困家庭的子女,讓領導滿意、家長滿意。

  2016年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二:

《關於開展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資金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對2007年秋季—2012年秋季學生資助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2007年 —2012年,我校先後爲40名貧困高中畢業生提供了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共發放政府資助金20萬元。新生入學提供路費4人,發放資金0.2萬元。

2010年秋季 — 2012年秋季,我校先後爲181名貧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國家助學金,共發放國家助學金13.495萬元。

2010年秋季 —2012年秋季,我校先後爲3439名貧困學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補助,共發放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166.1625萬元。我校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強化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專項資金管理,紮實推進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寄宿生生活費發放的工作步伐,確保了政策的順利實施。實施貧困生補助工作是一項民心工程,陽光工程,關係羣衆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爲把好事辦實,實事辦好,我們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一、廣泛宣傳發動:

我們首先認真學習了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利用學期開學初和召開的家長會及晨會廣泛宣傳“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義務教育“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路費資助”的政策和意義,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二、嚴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餘市第十六中學寄宿生生活補助、經費發放實施方案”。

2、組建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領導小組。

3、確定“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範圍和對象。

4、制定了“新餘市第十六中學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評審發放實施方案”。

5、制定了“新餘市第十六中學貧困家庭學生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申請條件及程序(含宣傳單)”。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爲貧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學業而設立、“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範圍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並優先考慮以下幾類:A、父母雙亡,無任何經濟來源的(孤兒、含艾滋病孤兒);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難的;C、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D、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E、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我校結合實際情況,區別不同貧困程度,每學年審定一次,新增資助,重新審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優親厚友,不搞輪流享受。

6、我校“補助”運行程序。

A、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出具村委會覈實的材料;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貧困學生數和“補助”對象資助條件確定學生名單,並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C、公示無異後,學校組織受資助學生填寫《申請表》,建立資助學生檔案,將受助學生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

7、發放程序。

受助學生確定後,制定發放花名冊,通過財政惠農補助一卡通發放。未統一製作資助卡發放。領取人簽字。

三、各學期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發放情況如下:

2008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356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56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每生37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3.35萬元。

2009年春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268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0.05萬元。

2009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268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0.05萬元。

2010年春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264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9.9萬元。

2010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539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0.2125萬元。

2011年春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08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0.4萬元。

2011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14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5.875萬元。

2011年秋還增補了26人,(每生125元),共計增補發放金額0.325萬元。

2012春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40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7.5萬元。

2012秋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56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8.5萬元。

四、各學期貧困高中生國家助學金髮放情況如下:

2010年秋上級下達我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指標55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4.125萬元。

2010年秋還增補了2人,(每生350元),共計增補發放金額0.075萬元。

2011年春上級下達我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指標34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55萬元。

2011年秋上級下達我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指標30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25萬元。

2012年春上級下達我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指標30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25萬元。

2012年秋上級下達我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指標30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25萬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有待改進的方面

在各級領導的關心與支持下,我校此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着一些問題。

一是我校貧困學生較多,但由於補助名額有限,還有一部分貧困學生得不到補助。

二是少數羣衆見利相爭,給貧困學生評審認定工作正常開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三是有些初中學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卻不能享受補助。

四是有關補助政策的宣傳力度“家喻戶曉”還不夠,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會都關心支持局面。

  2016年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三:

爲認真貫徹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保證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根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和《京山縣貧困學生資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學生享受免費教科書、免除雜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下面對資助貧困學生工作情況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1.2016年度幼兒園資助自查報告

2.2016年幼兒園自查報告

3.關於2016年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4.2016年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5.2016年學校開展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6.2016年度幼兒園年檢工作自查報告

7.2016幼兒園安全自查報告

8.2016中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範文

9.2016年幼兒園食品安全自查報告

10.2016精選幼兒園年檢工作自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