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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三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六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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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鼛 吳時 李昭玘 吳師禮 王漢之(弟渙之) 黃廉 朱服 張舜民 盛陶 章衡 顏復 孫升 韓川 龔鼎臣 鄭穆 席旦 喬執中

《宋史》卷三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六

孫鼛,字叔靜,錢塘人。父直官,徙揚之江都。鼛年十五,遊太學,蘇洵、滕甫稱之。用父任,調武平尉,捕獲名盜數十,謝賞不受。再調越州司法參軍,守趙抃薦其材。知偃師縣,蒲中優人詭僧服隱民間,以不語惑衆,相傳有異法,奔湊其門。鼛收按奸狀,立伏辜。韓縝鎮長安,闢入府;縝去,後來者仍挽之使留,居五年,籤書西川判官。或薦於朝,召對,擢提舉廣東常平。徽宗初,徙兩浙。由福建轉運判官召爲屯田員外。

鼛微時與蔡京善,常曰:"蔡子,貴人也;然纔不勝德,恐貽天下憂。"至是,京還朝,遇諸塗。既見,京逆謂曰:"我若用於天子,願助我。"鼛曰:"公誠能謹守祖宗之法,以正論輔人主,示節儉以先百吏,而絕口不言兵,天下幸甚。鼛何爲者。"京默然。既相,出提點江東刑獄。

未幾,入爲少府少監、戶部郎中。縣官用度無藝,鼛與尚書曾孝廣、侍郎許幾謀曰:"日增一日,歲增一歲,天下之財豈能給哉?"共疏論之。當國者不樂,孝廣、幾由是罷,徙鼛開封。遷太僕卿、殿中少監。

四輔建,以顯謨閣待制知曹州。論經始規畫之勞,轉太中大夫,徙鄆州。邑人子爲"草祭"之謠,指切蔡京。鼛以聞,京怒,使言者誣以它謗,提舉鴻慶宮。起知單州,遂致仕。靖康二年卒,年八十六。贈銀青光祿大夫,諡曰通靖。

鼛篤於行義,在廣東時,蘇軾謫居惠州,極意與周旋。二子娶晁補之、黃庭堅女,黨事起,家人危懼,鼛一無所顧。時人稱之。

吳時,字伸道,邛州人。初舉進士,得學究出身;再試,中甲科。知華州鄭縣,轉運使檄州餫米五萬輸長安,鄭獨當三萬。時貽書使者曰:"會三萬斛之費,以車則千五百乘,以卒則五萬夫,縣民可役者才二百五十八戶耳。古者用師則贏糧以養兵,無事則移兵以就食,誠能移兵於華,則前費可免。華、雍相去百六十里,一旦欲用,朝發而夕至矣。"使者從其言。

陸師閔幹秦、蜀茶馬,闢爲屬。章楶欲以御史薦,力辭之,徽宗求言,遠臣上章,封識多不能如式,有司悉卻之,時建言,乃得達。爲睦親宅教授,提舉永興軍路學事。華州諸生有觸忌諱者,教授欲上之,曰:"是間言語,皆臣子所不忍聞。"時即火其書,曰:"臣子不忍聞,而令君父聞乎?"

召爲工部員外郎,改禮部,兼辟雍司業。大觀興算學,議以黃帝爲先師。時言:"今祠祀聖祖,祝板書臣名,而釋奠孔子,但列中祀。數學,六藝之一耳,當以何禮事之?"乃止。遷太僕少卿。

張商英罷相,言者指時爲黨,出知耀州,又降通判鼎州;未赴,提舉河東常平。歲飢,發公粟以振民。童貫經略北方,每訪以邊事,輒不答。還爲大晟典樂,擢中書舍人、給事中。內侍何欣謫監衡州酒,猶領節度使,時奏奪之。

又因進對及取燕事,曰:"祖宗盟血未乾,渝之必速亂。"蔡攸聞之,以告王黼,黼怒,斥爲腐儒。時求去,以徽猷閣待制兼侍讀,俄提舉上請太平宮。西歸,遇其里人趙雍,爲言:"取燕必召禍。吾老,得不遭其變,幸矣。"累歲而卒,年七十八。

時敏於爲文,未嘗屬稿,落筆已就,兩學目之曰:"立地書廚。"

李昭玘,字成季,濟南人。少與晁補之齊名,爲蘇軾所知。擢進士第,徐州教授。守孫覺深禮之,每從容講學及古人行己處世之要,相得歡甚。用李清臣薦,爲祕書省正字、校書郎,加祕閣校理。

通判潞州,潞民死多不葬,昭玘斥官地,畫兆竁,具棺衾,作文風曉之,俗爲一變。入爲祕書丞、開封推官,俄提點永興、京西、京東路刑獄,坐元府黨奪官。

徽宗立,召爲右司員外郎,遷太常少卿。韓忠彥欲用爲起居舍人,曾布持之,布使山陵,命始下。爲陳次升所論,出知滄州。崇寧初,詔以昭玘嘗傾搖先烈,每改元豐敕條,倡從寬之邪說,罷主管鴻慶宮,遂入黨籍中。居閒十五年,自號樂靜先生。寓意法書、圖畫,貯於十囊,命曰:"燕遊十友",爲之序,以爲:"與今之人友,或趨附而陷於禍,吾寧與十者友,久益有味也。"

初,昭玘校試高密,得侯蒙。蒙執政,思顧舊恩,使人致己意,昭玘唯求祕閣法帖而已。使陝西時,延安小將車吉者被誣爲盜,昭玘察知無它。吉後立戰功,至皇城使,遇昭玘京師,拜於前曰:"感公生存之恩,願以名馬爲獻。"笑卻之。

晚知歙州,辭不行。靖康初,復以起居舍人召,而已卒。紹興初,追復直徽猷閣。

吳師禮,字安仲,杭州錢塘人。太學上舍賜第,調涇縣主簿,知天長縣。召太學博士、祕書省正字,預餞鄒浩,免。徽宗初,爲開封府推官。蔡王似宮吏有不順語,下之府,師禮主治。獄成,不使一詞及王;吏雖有死者,亦不被以指斥罪。擢右司諫,改右司員外郎。

師禮工翰墨,帝嘗訪以字學,對曰:"陛下御極之初,當志其大者,臣不敢以末伎對。"聞者獎其得體。以直祕閣知宿州,卒。

師禮遊太學時,兄師仁爲正,守《春秋》學。它學官有惡之者,條其疑問諸生,師禮悉以兄說對。學官怒,鳴鼓坐堂上,衆質之,師禮引據《三傳》,意氣自如。江公望時在旁,心竊喜。後相遇於泌陽,公望謂曰:"子異日得志,當如何?"曰:"但爲人作豐年耳。"遂定交。

師仁字坦求。篤學厲志,不事科舉。喪親,廬墓下,日倩旁寺僧造飯一鉢以充飢,不復置庖爨及蓄僮僕。郡守陳襄、鄧潤甫、蒲宗孟皆以遺逸薦於朝。元祐初,召爲太學正,遷博士,十年無它除。後爲潁川、吳王宮教授,卒。

王漢之,字彥昭,衢州常山人。父介,舉制科,以直聞,至祕閣校理。漢之進士甲科,調秀州司戶參軍,知金華、澠池二縣,爲鴻臚丞,知真州。時詔諸道經畫財用上諸朝,漢之言:"所在無都籍,是以不能周知而校其登耗以待用。願令郡縣先置籍,總之諸道,則天下如指諸掌矣。"從之。入爲開封府推官,歷工、吏、禮三部員外郎,太常少卿。

蔡京置講議司。漢之,其客也,引爲參詳官。擢禮部侍郎,轉戶部,以顯謨閣待制知瀛州。言:"自何承矩規塘濼之地屯田,東達於海。其後又修保塞五州爲堤道,備種所宜木至三百萬本,此中國萬世之利也。今浸失其道,願講行之。"雄州歸信、容城災,兩輸戶請蠲稅,吏不聽。漢之言:"雄州規小利,失大體,萬一契丹蠲之,爲朝廷羞。"

徙江寧、河南府,不至,而爲蘇、潭、洪三州。召拜兵部侍郎,復以顯謨閣直學士知成都,又不至,連徙五州,入爲工部侍郎。奉使契丹,還,言其主不恤民政,而掊克荒淫,亡可跂而待也。徽宗悅,以知定州。久之,徙江寧。

方臘之亂,錄奏報御捕功,加龍圖閣直學士,又進延康殿學士。卒,年七十。弟渙之。

渙之字彥舟。未冠,擢上第,有司疑年未及銓格,特補武勝軍節度推官。方新置學官,以爲杭州教授,知潁上縣。元祐中,爲太學博士,校對黃本祕書。通判衛州,入編修《兩朝魯衛信錄》。

徽宗立,以日食求言。渙之用大臣交薦召對,因言:"求言非難,聽之難;聽之非難,察而用之難。今國家每下求言之詔,而下之報上,乃或不然,以指陳闕失爲訕上,以阿諛佞諂爲尊君,以論議趨時爲國是,以可否相濟爲邪說。志士仁人知言之無益也,不復有言,而小人肆爲詭譎可駭之論,苟容偷合。願陛下虛心公聽,言無逆遜,唯是之從;事無今昔,唯當爲貴;人無同異,唯正是用。則人心說,治道成,天意得矣。"帝欣然延納,欲任以諫官、御史。辭曰:"臣由大臣薦,不可以居是官。"乃拜吏部員外郎,遷左司員外郎、起居舍人,擢中書舍人。趨省之日,詞頭三十三,下筆即就。

崇寧初,進給事中、吏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廣州。言者論渙之當元祐之末,與陳瓘、龔夬、張庭堅遊,既棄於紹聖,而今復之,有害初政。解職知舒州,入黨籍。尋知福州,未至,復徙廣州。蕃客殺奴,市舶使據舊比,止送其長杖笞,渙之不可,論如法。

召詣闕,言者復拾故語以阻之,罷爲洪州。改滁州,歷潭、杭、揚三州。張商英相,爲給事中、吏部侍郎。商英去,亦出守。越八年,知中山府,加寶文閣直學士。朝廷議北伐,渙之以疾提舉明道宮。又四年卒,年四十五。

渙之性淡泊,恬於仕進,每雲:"乘車常以顛墜處之,乘舟常以覆溺處之,仕宦常以不遇處之,則無事矣。"其歸趣如此。

黃廉,字夷仲,洪州分寧人。第進士,歷州縣。熙寧初,或薦之王安石。安石與之言,問免役事,廉據舊法以對,甚悉。安石曰:"是必能辦新法。"白神宗,召訪時務,對曰:"陛下意在便民,法非不良也,而吏非其人。朝廷立法之意則一,而四方推奉紛然不同,所以法行而民病,陛下不盡察也。河朔被水,河南、齊、晉旱,淮、浙飛蝗,江南疫癘,陛下不盡知也。"帝即命廉體量振濟東道,除司農丞。還報合旨,擢利州路轉運判官,復丞司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