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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四十 楚世家第十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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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司馬遷

《史記》卷四十 楚世家第十

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高陽者,黃帝之孫,昌意之子也。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爲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盡。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爲重黎後,復居火正,爲祝融。3ad87國6f8s6學gf98s網6g8a9

吳回生陸終。陸終生子六人,坼剖而產焉。其長一曰昆吾;二曰參胡;三曰彭祖;四曰會人;五曰曹姓;六曰季連,羋姓,楚其後也。昆吾氏,夏之時嘗爲侯伯,桀之時湯滅之。彭祖氏,殷之時嘗爲侯伯,殷之末世滅彭祖氏。季連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後中微,或在中國,或在蠻夷,弗能紀其世。

周文王之時,季連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熊麗。熊麗生熊狂,熊狂生熊繹。

熊繹當週成王之時,舉文、武勤勞之後嗣,而封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田,姓羋氏,居丹陽。楚子熊繹與魯公伯禽、衛康叔子牟、晉侯燮、齊太公子呂伋俱事成王。3ad87國6f8s6學gf98s網6g8a9

熊繹生熊艾,熊艾生熊<黑旦>,熊<黑旦>生熊勝。熊勝以弟熊楊爲後。熊楊生熊渠。

熊渠生子三人。當週夷王之時,王室微,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乃興兵伐庸、楊粵,至於鄂。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諡。”乃立其長子康爲句亶王,中子紅爲鄂王,少子執疵爲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蠻之地。及周厲王之時,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

後爲熊毋康,毋康蚤死。熊渠卒,子熊摯紅立。摯紅卒,其弟弒而代立,曰熊延。熊延生熊勇。

熊勇六年,而周人作亂,攻厲王,厲王出奔彘。熊勇十年,卒,弟熊嚴爲後。

熊嚴十年,卒。有子四人,長子伯霜,中子仲雪,次子叔堪,少子季徇。熊嚴卒,長子伯霜代立,是爲熊霜。

熊霜元年,周宣王初立。熊霜六年,卒,三弟爭立。仲雪死;叔堪亡,避難於濮;而少弟季徇立,是爲熊徇。熊徇十六年,鄭桓公初封於鄭。二十二年,熊徇卒,子熊咢立。熊咢九年,卒,子熊儀立,是爲若敖。

若敖二十年,周幽王爲犬戎所弒,周東徙,而秦襄公始列爲諸侯。

二十七年,若敖卒,子熊坎立,是爲霄敖。霄敖六年,卒,子熊旬立,是爲蚡冒。蚡冒十三年,晉始亂,以曲沃之故。蚡冒十七年,卒。蚡冒弟熊通弒蚡冒子而代立,是爲楚武王。

武王十七年,晉之曲沃莊伯弒主國晉孝侯。十九年,鄭伯弟段作亂。二十一年,鄭侵天子之田。二十三年,衛弒其君桓公。二十九年,魯弒其君隱公。三十一年,宋太宰華督弒其君殤公。

三十五年,楚伐隨。隨曰:“我無罪。”楚曰:“我蠻夷也。今諸侯皆爲叛相侵,或相殺。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請王室尊吾號。”隨人爲之周,請尊楚,王室不聽,還報楚。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師也,蚤終。成王舉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蠻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爲武王,與隨人盟而去。於是始開濮地而有之。3ad87國6f8s6學gf98s網6g8a9

五十一年,周召隨侯,數以立楚爲王。楚怒,以隨背己,伐隨。武王卒師中而兵罷。子文王熊貲立,始都郢。

文王二年,伐申過鄧,鄧人曰“楚王易取”,鄧侯不許也。六年,伐蔡,虜蔡哀侯以歸,已而釋之。楚強,陵江漢間小國,小國皆畏之。十一年,齊桓公始霸,楚亦始大。

十二年,伐鄧,滅之。十三年,卒,子熊囏立,是爲莊敖。莊敖五年,欲殺其弟熊惲,惲奔隨,與隨襲弒莊敖代立,是爲成王。

成王惲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結舊好於諸侯。使人獻天子,天子賜胙,曰:“鎮爾南方夷越之亂,無侵中國。”於是楚地千里。3ad87國6f8s6學gf98s網6g8a9

十六年,齊桓公以兵侵楚,至陘山。”楚成王使將軍屈完以兵御之,與桓公盟。桓公數以周之賦不入王室,楚許之,乃去。

十八年,成王以兵北伐許,許君肉袒謝,乃釋之。二十二年,伐黃。二十六年,滅英。

三十三年,宋襄公欲爲盟會,召楚。楚王怒曰:“召我,我將好往襲辱之。”遂行,至盂,遂執辱宋公,已而歸之。三十四年,鄭文公南朝楚。楚成王北伐宋,敗之泓,射傷宋襄公,襄公遂病創死。

三十五年,晉公子重耳過楚,成王以諸侯客禮饗,而厚送之於秦。

三十九年,魯僖公來請兵以伐齊,楚使申侯將兵伐齊,取穀,置齊桓公子雍焉。齊桓公七子皆奔楚,楚盡以爲上大夫。滅夔,夔不祀祝融、鬻熊故也。

夏,伐宋,宋告急於晉,晉救宋,成王罷歸。將軍子玉請戰,成王曰:“重耳亡居外久,卒得反國,天之所開,不可當。”子玉固請,乃與之少師而去。晉果敗子玉於城濮。成王怒,誅子玉。

四十六年,初,成王將以商臣爲太子,語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而又多內寵,絀乃亂也。楚國之舉常在少者。且商臣蜂目而豺聲,忍人也,不可立也。”王不聽,立之。後又欲立子職而絀太子商臣。商臣聞而未審也,告其傅潘崇曰:“何以得其實?”崇曰:“饗王之寵姬江羋而勿敬也。”商臣從之。江羋怒曰:“宜乎王之慾殺若而立職也。”商臣告潘崇曰:“信矣。”崇曰:“能事之乎?”曰:“不能。”“能亡去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冬十月,商臣以宮衛兵圍成王。成王請食熊蹯而死,不聽。丁未,成王自絞殺。商臣代立,是爲穆王。

穆王立,以其太子宮予潘崇,使爲太師,掌國事。穆王三年,滅江。四年,滅六、蓼。六、蓼,皋陶之後。八年,伐陳。十二年,卒。子莊王侶立。

莊王即位三年,不出號令,日夜爲樂,令國中曰:“有敢諫者死無赦!”伍舉入諫。莊王左抱鄭姬,右抱越女,坐鐘鼓之間。伍舉曰:“願有進。”隱曰:“有鳥在於阜,三年不蜚不鳴,是何鳥也?”莊王曰:“三年不蜚,蜚將沖天;三年不鳴,鳴將驚人。舉退矣,吾知之矣。”居數月,淫益甚。大夫蘇從乃入諫。王曰:“若不聞令乎?”對曰:“殺身以明君,臣之願也。”於是乃罷淫樂,聽政,所誅者數百人,所進者數百人,任伍舉、蘇從以政,國人大說。是歲滅庸。六年,伐宋,獲五百乘。

八年,伐陸渾戎,遂至洛,觀兵於周郊。周定王使王孫滿勞楚王。楚王問鼎小大輕重,對曰:“在德不在鼎。”莊王曰:“子無阻九鼎!楚國折鉤之喙,足以爲九鼎。”王孫滿曰:“嗚呼!君王其忘之乎?昔虞夏之盛,遠方皆至,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爲之備,使民知神奸。桀有亂德,鼎遷於殷,載祀六百。殷紂暴虐,鼎遷於周。德之休明,雖小必重;其奸回昏亂,雖大必輕。昔成王定鼎於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楚王乃歸。

九年,相若敖氏。人或讒之王,恐誅,反攻王,王擊滅若敖氏之族。十三年,滅舒。

十六年,伐陳,殺夏徵舒。徵舒弒其君,故誅之也。已破陳,即縣之。羣臣皆賀,申叔時使齊來,不賀。王問,對曰:“鄙語曰,牽牛徑人田,田主取其牛。徑者則不直矣,取之牛不亦甚乎?且王以陳之亂而率諸侯伐之,以義伐之而貪其縣,亦何以復令於天下!”莊王乃復國陳後。

十七年春,楚莊王圍鄭,三月克之。入自皇門,鄭伯肉袒牽羊以逆,曰:“孤不天,不能事君,君用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聽!賓之南海,若以臣妾賜諸侯,亦惟命是聽。若君不忘厲、宣、桓、武,不絕其社稷,使改事君,孤之願也,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楚羣臣曰:“王勿許。”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庸可絕乎!”莊王自手旗,左右麾軍,引兵去三十里而舍,遂許之平。潘尫入盟,子良出質。夏六月,晉救鄭,與楚戰,大敗晉師河上,遂至衡雍而歸。

二十年,圍宋,以殺楚使也。圍宋五月,城中食盡,易子而食,析骨而炊。宋華元出告以情。莊王曰:“君子哉!”遂罷兵去。二十三年,莊王卒,子共王審立。

共王十六年,晉伐鄭。鄭告急,共王救鄭。與晉兵戰鄢陵,晉敗楚,射中共王目。共王召將軍子反。子反嗜酒,從者豎陽穀進酒,醉。王怒,射殺子反,遂罷兵歸。

三十一年,共王卒,子康王招立。康王立十五年卒,子員立,是爲郟敖。

康王寵弟公子圍、子比、子晳、棄疾。郟敖三年,以其季父康王弟公子圍爲令尹,主兵事。四年,圍使鄭,道聞王疾而還。十二月己酉,圍入問王疾,絞而弒之,遂殺其子莫及平夏。使使赴於鄭。伍舉問曰:“誰爲後?”對曰:“寡大夫圍。”伍舉更曰:“共王之子圍爲長。”子比奔晉,而圍立,是爲靈王。

靈王三年六月,楚使使告晉,欲會諸侯。諸侯皆會楚於申。伍舉曰:“昔夏啓有鈞臺之饗,商湯有景亳之命,周武王有盟津之誓,成王有岐陽之蒐,康王有豐宮之朝,穆王有塗山之會,齊桓有召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君其何用?”靈王曰:“用桓公。”時鄭子產在焉。於是晉、宋、魯、衛不往。靈王已盟,有驕色。伍舉曰:“桀爲有仍之會,有緡叛之。紂爲黎山之會,東夷叛之。幽王爲太室之盟,戎、翟叛之。君其慎終!”

七月,楚以諸侯兵伐吳,圍朱方。八月,克之,囚慶封,滅其族。以封徇,曰:“無效齊慶封弒其君而弱其孤,以盟諸大夫!”封反曰:“莫如楚共王庶子圍弒其君兄之子員而代之立!”於是靈王使棄疾殺之。

七年,就章華臺,下令內亡人實之。

八年,使公子棄疾將兵滅陳。十年,召蔡侯,醉而殺之。使棄疾定蔡,因爲陳蔡公。

十一年,伐徐以恐吳。靈王次於乾谿以待之。王曰:“齊、晉、魯、衛,其封皆受寶器,我獨不。今吾使使周求鼎以爲分,其予我乎?”析父對曰:“其予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繹闢在荊山,蓽露藍蔞。以處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齊,王舅也;晉及魯、衛,王母弟也:楚是以無分而彼皆有。周今與四國服事君王,將惟命是從,豈敢愛鼎?”靈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舊許是宅,今鄭人貪其田,不我予,今我求之,其予我乎?”對曰:“周不愛鼎,鄭安敢愛田?”靈王曰:“昔諸侯遠我而畏晉,今吾大城陳、蔡、不羹,賦皆千乘,諸侯畏我乎?”對曰:“畏哉!”靈王喜曰:“析父善言古事焉。”

十二年春,楚靈王樂乾谿,不能去也。國人苦役。初,靈王會兵於申,僇越大夫常壽過,殺蔡大夫觀起。起子從亡在吳,乃勸吳王伐楚,爲間越大夫常壽過而作亂,爲吳間。使矯公子棄疾命召公子比於晉,至蔡,與吳、越兵欲襲蔡。令公子比見棄疾,與盟於鄧。遂入殺靈王太子祿,立子比爲王,公子子晳爲令尹,棄疾爲司馬。先除王宮,觀從從師於乾谿,令楚衆曰:“國有王矣。先歸,復爵邑田室。後者遷之。”楚衆皆潰,去靈王而歸。

靈王聞太子祿之死也,自投車下,而曰:“人之愛子亦如是乎?”侍者曰:“甚是。”王曰:“餘殺人之子多矣,能無及此乎?”右尹曰:“請待於郊以聽國人。”王曰:“衆怒不可犯。”曰:“且入大縣而乞師於諸侯。”王曰:“皆叛矣。”又曰:“且奔諸侯以聽大國之慮。”王曰:“大福不再,祗取辱耳。”於是王乘舟將欲入鄢。右尹度王不用其計,懼俱死,亦去王亡。

靈王於是獨傍徨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謂曰:“爲我求食,我已不食三日矣。”鋗人曰:“新王下法,有敢饟王從王者,罪及三族,且又無所得食。”王因枕其股而臥。鋗人又以土自代,逃去。王覺而弗見,遂飢弗能起。芋尹申無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犯王命,王弗誅,恩孰大焉!”乃求王,遇王飢於釐澤,奉之以歸。夏五月癸丑,王死申亥家,申亥以二女從死,並葬之。

是時楚國雖已立比爲王,畏靈王復來,又不聞靈王死,故觀從謂初王比曰:“不殺棄疾,雖得國猶受禍。”王曰:“餘不忍。”從曰:“人將忍王。”王不聽,乃去。棄疾歸。國人每夜驚,曰:“靈王入矣!”乙卯夜,棄疾使船人從江上走呼曰:“靈王至矣!”國人愈驚。又使曼成然告初王比及令尹子晳曰:“王至矣!國人將殺君,司馬將至矣!君蚤自圖,無取辱焉。衆怒如水火,不可救也。”初王及子晳遂自殺。丙辰,棄疾即位爲王,改名熊居,是爲平王。

平王以詐弒兩王而自立,恐國人及諸侯叛之,乃施惠百姓。復陳蔡之地而立其後如故,歸鄭之侵地。存恤國中,修政教。吳以楚亂故,獲五率以歸。平王謂觀從:“恣爾所欲。”欲爲卜尹,王許之。

初,共王有寵子五人,無適立,乃望祭羣神,請神決之,使主社稷,而陰與巴姬埋璧於室內,召五公子齋而入。康王跨之,靈王肘加之,子比、子晳皆遠之。平王幼,抱其上而拜,壓紐。故康王以長立,至其子失之;圍爲靈王,及身而弒;子比爲王十餘日,子晳不得立,又俱誅。四子皆絕無後。唯獨棄疾後立,爲平王,竟續楚祀,如其神符。

初,子比自晉歸,韓宣子問叔向曰:“子比其濟乎?”對曰:“不就。”宣子曰:“同惡相求,如市賈焉,何爲不就?”對曰:“無與同好,誰與同惡?取國有五難:有寵無人,一也;有人無主,二也;有主無謀,三也;有謀而無民,四也;有民而無德,五也。子比在晉十三年矣,晉、楚之從不聞通者,可謂無人矣;族盡親叛,可謂無主矣;無釁而動,可謂無謀矣;爲羈終世,可謂無民矣;亡無愛徵,可謂無德矣。王虐而不忌,子比涉五難以弒君,誰能濟之!有楚國者,其棄疾乎?君陳、蔡,方城外屬焉。苛慝不作,盜賊伏隱,私慾不違,民無怨心。先神命之,國民信之。羋姓有亂,必季實立,楚之常也。子比之官,則右尹也;數其貴寵,則庶子也;以神所命,則又遠之;民無懷焉,將何以立?”宣子曰:“齊桓、晉文不亦是乎?”對曰:“齊桓,衛姬之子也,有寵於釐公。有鮑叔牙、賓須無、隰朋以爲輔,有莒、衛以爲外主,有高、國以爲內主。從善如流,施惠不倦。有國,不亦宜乎?昔我文公,狐季姬之子也,有寵於獻公。好學不倦。生十七年,有士五人,有先大夫子餘、子犯以爲腹心,有魏犨、賈佗以爲股肱,有齊、宋、秦、楚以爲外主,有欒、郤、狐、先以爲內主。亡十九年,守志彌篤。惠、懷棄民,民從而與之。故文公有國,不亦宜乎?子比無施於民,無援於外,去晉,晉不送;歸楚,楚不迎。何以有國!”子比果不終焉,卒立者棄疾,如叔向言也。

平王二年,使費無忌如秦爲太子建取婦。婦好,來,未至,無忌先歸,說平王曰:“秦女好,可自娶,爲太子更求。”平王聽之,卒自娶秦女,生熊珍。更爲太子娶。是時伍奢爲太子太傅,無忌爲少傅。無忌無寵於太子,常讒惡太子建。建時年十五矣,其母蔡女也,無寵於王,王稍益疏外建也。